余華英(1963年12月29日-2025年2月28日),女,出生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鶴慶縣,“楊妞花被拐賣案”被告人。
自1993年起,余華英陸續伙同丈夫王加文或情夫龔顯良拐賣17名兒童,17名兒童均被從中國西南地區拐賣至河北邯鄲市。2004年,在云南再次作案時被抓,和丈夫隱瞞真實身份,以假身份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后獲減刑三年,于2009年執行期滿獲釋。
2022年6月6日,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對被拐女孩楊妞花被拐賣一案立案調查。6月30日,余華英在重慶大足落網。2023年9月18日,貴陽中院一審判決余華英犯拐賣兒童罪,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一審判處余華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余華英當庭表示上訴。11月28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二審庭審后,檢察機關以經公安機關初查又發現上訴人余華英在云南省還涉嫌拐賣兒童的其他犯罪事實,有漏罪沒有處理。因此,2024年1月,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余華英拐賣兒童案作出二審裁定,發回重審。
2024年10月11日,余華英涉嫌拐賣兒童案在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一審開庭,被拐賣的兒童人數從11名增至17名。原審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楊妞花等被害人也到庭參加訴訟。這是余華英第二次在此接受審判。受害兒童和家屬希望法院能嚴懲余華英。公訴機關建議對余華英判決死刑。10月25日,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余華英拐賣兒童案做出重審一審宣判,對被告人余華英以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余華英當庭表示上訴。12月19日,余華英拐賣兒童案重審二審宣判,駁回余華英上訴,維持一審死刑判決,該裁定為終審裁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246條規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核準。最高人民法院經復核,依法核準余華英死刑。2025年2月28日,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對余華英執行死刑。2025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守護未來:未成年人審判工作護航成長(1978-2024年)》,其中就包括該案。
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1963年12月29日,余華英出生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鶴慶縣,家中排行老四。1984年,時年21歲的余華英在大理游玩時結識了王加文。后兩人成婚,王加文將余華英帶回老家,并為余華英重新辦理了戶籍,因此,余華英擁有以“510230”開頭的身份證號。1987年1月,余華英生下一個女兒。1992年,王加文因涉嫌盜竊被抓,余華英母女倆斷了生活來源。為了生計,余華英把王梅花交給王加文的哥嫂撫養,自己則前往縣城的一家面館打工。
伙同犯罪
1992年,余華英在縣城的一家面館打工期間結識龔顯良,兩人同居后產下一名男嬰,隨后將男嬰賣到邯鄲市,獲得5000元報酬。1993年起,余華英陸續伙同丈夫王加文或同伙龔顯良拐賣17名兒童。
2000年,余華英曾因涉嫌拐賣兒童被抓,刑拘兩個月后釋放。2004年,余華英和王加文在云南省再次作案時被抓。5月19日,云南、河北省兩地警方配合將余華英和王加文抓獲歸案,兩人分別謊稱自己叫“張蕓”和“王偉”。9月27日,大姚縣法院判處“張蕓”和“王偉”犯拐賣兒童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8年。余華英于2009年5月18日執行期滿,后返回重慶市南岸區彈子石街道居住。2022年6月6日,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對被拐女孩楊妞花被拐賣一案立案調查。6月30日,余華英在重慶大足落網。2023年7月14日,貴陽市中院公開開庭審理余華英涉嫌拐賣兒童一案。9月18日,貴陽中院公開宣判被告人余華英拐賣兒童案,對被告人余華英以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11月28日9時30分,余華英拐賣兒童一案在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
2024年1月,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余華英拐賣兒童案作出二審裁定,發回重審。10月11日,余華英涉嫌拐賣兒童案在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一審開庭,被控拐賣兒童人數從11人增至17人。庭審過后,公訴機關建議對余華英判決死刑。
判處死刑
2022年7月,余華英因涉嫌拐賣兒童罪,被刑事拘留。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余華英死刑,余華英提出上訴。2023年11月28日,余華英拐賣兒童案二審開庭。二審庭審后,檢察機關提出發現余華英有漏罪未處理,建議發回重審。2024年1月8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對余華英拐賣兒童案發回重審。10月25日,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余華英拐賣兒童案做出重審一審宣判,對被告人余華英以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余華英當庭表示上訴。12月19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宣判,維持余華英一審死刑判決。最高人民法院經復核,依法核準余華英死刑。執行死刑前,余華英會見了近親屬。2025年2月28日,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對余華英執行死刑。
人物事件
主詞條:余華英拐賣兒童案
犯罪之路開啟
1992年,余華英的丈夫王加文因涉嫌盜竊被抓,余華英把女兒王梅花交給王加文的哥嫂撫養后,自己則前往縣城的一家面館打工。期間,余華英結識人稱“龔木匠”的龔顯良。余華英在沒有與王加文解除婚姻關系的情況下,與龔顯良做生意并同居,期間產下一名男嬰,然而,由于經營不善,他們的生活很快陷入拮據。兩人把僅兩個月大的親生骨肉賣到邯鄲市,換得5000元,也走上了拐賣兒童的罪惡之路。
涉嫌拐賣兒童
犯罪之初,余華英與龔顯良租房居住,并和鄰居套近乎,物色拐賣對象。為了取得受害人信任,余華英甚至帶著女兒。
1993年起,余華英陸續伙同丈夫王加文或情夫龔顯良拐賣17名兒童。這些兒童均被從中國西南地區拐賣至河北邯鄲。這17名兒童來自12個家庭,其中有5個家庭均被余華英一次拐走2個孩子,有的孩子被她拐走后中途遺棄。
拐賣案例
1993年2月28日,余華英和龔某良在安順市市熙郊公園附近,以去游戲機室打游戲為由,把諶氏二兄弟從安順哄騙到貴陽。由于認為哥哥年齡較大不好賣,余華英和龔某良讓哥哥在貴陽一家游戲機室打游戲,隨后把弟弟帶到河北邯鄲市,以3500元~4500元的價格賣給李某(已故),李某把這名男孩交給一對夫妻撫養,取名史某某。哥哥從游戲機室出來后,被好心市民送至派出所,在民警的幫助下回到安順家中。
1994年10月7日,余華英和龔某良在安順西秀區汪家山附近,以去買好吃的為由,把王某龍、王某能兩兄弟從安順拐帶至河北邯鄲市。余華英以3500元的價格將王某龍賣給高某某(已故),高某某將王某龍交給高氏夫妻撫養。王某能則以4000元左右的價格,被賣給李某某(已故),李某某夫婦撫養了王某能。
1995年,5歲的楊妞花被余華英拐賣到邯鄲市某村。村民王某芹買下楊妞花,給其聾啞、單身的兒子做養女。楊妞花自述,她記得在被拐的路上,也許是因為女孩子“不好賣”,余華英對她很差,多次威嚇她,還用開水燙她的頭。
2002年2月21日,王加文在大理白族自治州下關鎮李聰家的住處,趁李聰無人看管,將他帶至下關鎮新橋附近,交給余華英。隨后,余華英搭乘火車將李聰帶至邯鄲,通過中間人的介紹以5000元左右的價格賣給劉某,劉某夫婦撫養李聰,取名劉某某。
2003年12月8日,王加文在云南麗江清溪村清溪水庫陳某某家附近,把陳某某拐帶至昆明站與余華英會合,隨后二人一起乘坐火車將陳某某帶至邯鄲市,通過中間人介紹,以4000元~5000元的價格把陳某某賣給劉某某(已故),劉某某把買來的孩子交給兒子兒媳撫養,取名申某某。
隱瞞身份躲避審查
此后,余華英等人沉寂多年。2000年,余華英因涉嫌拐賣兒童被邯鄲警方刑事拘留,但兩個月后被釋放。2004年,余華英重操舊業,她的同伙從龔顯良換成丈夫王加文。他們前往云南省楚雄,在南華縣和大姚縣先后將小L和小M拐賣至邯鄲。小M被拐走后,他的父親前往大姚縣公安局報案。經過云南、河北兩地警方配合,于2004年5月19日將余華英和王加文抓獲歸案。面對大姚縣警方的審訊,兩人均隱瞞真實身份,余華英謊稱自己叫“張蕓”、王加文謊稱自己叫“王偉”,并躲過了當地公檢法的審查。
2004年9月27日,大姚縣法院判處“張蕓”和“王偉”犯拐賣兒童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8年。判決后,兩人未上訴。服刑期間,余華英于2007年獲減刑1年、2009年獲減刑2年,于2009年5月18日執行期滿,獲釋后返回重慶市南岸區彈子石街道居住。當時,余華英等人的更多犯罪事實未被發現。在余華英服刑期間,龔顯良被查出患有癌癥。龔顯良的兒子把他接回家過了四個月后,龔顯良于2008年8月1日病亡。
案件審判
立案調查
2022年6月,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對楊妞花被拐賣一案立案調查。24天后,余華英在重慶大足落網。
提起公訴
2023年2月,貴陽市南明區檢察院對余華英提起公訴。6月9日,貴陽市檢察院發布消息稱,余華英涉嫌拐賣兒童一案,由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偵查終結,經南明區檢察院轉至貴陽市檢察院審查起訴,貴陽市檢察院依法向貴陽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9月20日,貴陽南明警方披露一些抓捕余華英的細節,余華英為逃避偵查和打擊,曾故意虛報姓名,審訊最初拒不承認犯罪事實。
一審開庭
2023年7月14日,貴陽市中院公開開庭審理余華英涉嫌拐賣兒童一案。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余華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間伙同龔顯良(已故)為謀取非法利益,在貴州省、重慶市等地流竄,物色合適的孩童進行拐賣,得手后二人將把被拐兒童帶至河北省邯鄲市,通過王某付(另處)介紹,尋找收買人進行買賣,以此獲利,期間共拐賣兒童11名。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余華英為謀取非法利益,多次拐賣兒童共計11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拐賣兒童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公訴機關認為,余華英的行為構成拐賣兒童罪,且情節特別嚴重,建議法庭判處余華英死刑。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此案,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部分合并審理。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余華英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余華英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一審宣判
2023年9月18日,貴陽中院公開宣判被告人余華英拐賣兒童案,對被告人余華英以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余華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間伙同龔顯良(已故)為牟取非法利益,在貴州省、重慶市等地流竄,物色合適的孩童進行拐賣,得手后二人將被拐兒童帶至河北省邯鄲市,尋找收買人進行買賣,以此獲利,期間共拐賣兒童11名。余華英當庭表示上訴。得知余華英上訴的消息后,被拐女孩楊妞花表示上訴。9月22日,楊妞花在刑事附帶民事上訴狀上簽字,請求維持一審法院對人販子余華英的死刑判決,同時就民事部分增加賠償數額,代理律師王文廣將上訴狀郵寄給貴州省高院。9月25日,王文廣表示快遞顯示刑附民上訴狀已被法院簽收。
二審開庭
2023年11月28日9時30分,余華英拐賣兒童一案在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二審庭審中,余華英對一審認定其拐賣兒童十一名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當庭認罪,僅提出了量刑過重的上訴理由;其辯護人提出余華英有坦白情節,認為量刑過重,建議從輕處罰。附帶民事訴訟代理人提出了附帶民事部分判賠數額過低的上訴理由。貴州省人民檢察院出庭檢察員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程序合法,上訴人余華英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建議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法庭表示,本案依法擇期宣判。二審過程中根據余華英的律師提交的新證據顯示,余華英于1996年曾在貴陽批發市場拐賣一兒童,因此產生犯罪記錄。但該案情未出現在一審判決書中,經權威部門證實系另一起拐賣兒童案件,因此,余華英從1993年到1996年拐賣的兒童數量可能不止11名。表示,雖然余華英在法庭上向受害者們鞠躬道歉,稱當時犯錯是因為“太年輕”、經濟窘迫,并出具了悔過書。但余華英的所作所為讓受害家庭家破人亡,不能接受余華英的道歉,希望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發回重審
此案二審庭審后,檢察機關以經公安機關初查又發現上訴人余華英在云南省省還涉嫌拐賣兒童的其他犯罪事實,有漏罪沒有處理,為全面、準確、有力打擊犯罪,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上訴權,建議本案發回重審。
2024年1月,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余華英拐賣兒童案作出二審裁定,發回重審。法院認為,原判遺漏原審被告人余華英其他拐賣兒童的犯罪事實,部分事實不清楚,為查清上訴人余華英全部犯罪事實,應予重審。9月30日,受害人楊妞花的代理律師、河北十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王文廣處稱,余華英拐賣婦女兒童罪、兒童罪一案于10月11日上午10點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案發回重審后,檢察機關已追訴,追訴的理由是余華英涉嫌拐賣其他6名兒童,被拐兒童數量也由原先的11名增加至17名。10月1日,王文廣介紹,除原一審法院認定余華英拐賣11名兒童外,經過補充偵查,檢方還指控其涉嫌拐賣其他6名兒童,其中包括其與丈夫王加文拐賣的2名兒童。
案件追溯
2024年9月2日,楊妞花發布視頻表示,已經收到余華英拐賣兒童案件的追溯通知,案件受害者從原有的11名兒童增加到17名兒童、12個家庭,她也會一直等待開庭通知。
重審開庭
經查明,1990年,王加文因犯盜竊罪被判刑,余華英開始外出打工,并結識了龔顯良。在此次追加起訴的四起案件中,其中有兩起為余華英與龔顯良共同實施,另外兩起是余華英與丈夫王加文共同實施的。
2024年10月11日,余華英拐賣兒童案在貴陽再次開庭審理。此次重審,從司法程序上確保公平公正,從事實的層面看是因為發現了余華英遺漏的罪行。被她拐走的兒童數量從11名增加至17名,人數增加了6人,共涉及4起案件。這17名兒童來自12個家庭,其中有5個家庭均被余華英一次拐走2個孩子,有的孩子被她拐走后中途遺棄。受害兒童和家屬希望法院能嚴懲余華英,下午17時,法院宣布休庭,因案情重大,本案會擇期宣判。
楊妞花表示,余華英對這些拐賣事實均認可,但否認虐待過被她拐賣的兒童,試圖把主要責任推到了丈夫和情夫身上。公訴機關在庭上提出的量刑建議仍為死刑。被拐者楊妞花對余華英提起的民事賠償金額提升為920萬。
重審一審宣判
2024年10月25日,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回重審的被告人余華英犯拐賣兒童罪,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張某某、楊某某等9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案進行一審宣判,對被告人余華英以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余華英當庭表示上訴。
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余華英為謀取非法利益,多次拐賣兒童共計17名,造成12個家庭骨肉分離,親情斷裂,有的父母為尋找子女多年顛沛流離,抑郁而終。余華英主觀惡性極深、犯罪情節特別惡劣、犯罪后果極其嚴重,應予以嚴懲。雖有坦白,但不足以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此外,被告人余華英在判決生效后三十日內分別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楊妞花等4人經濟損失各3萬元;分別賠償民事訴訟法原告人劉某賢等3人經濟損失各3萬元;分別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申某鵬等2人經濟損失各3萬元。此外,法院駁回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楊妞花等人的其余訴訟請求。
貴陽中院解釋,由于被告人余華英拐賣楊妞花等6人的行為給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造成經濟損失,對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尋找孩子或者被拐兒童尋找親生父母實際支出費用應予賠償,由于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楊妞花等9人未提供具體的證據證明其損失,故對各被拐兒童或家庭酌情賠償經濟損失三萬元。關于精神損失費的賠償請求,不屬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法案件受理范圍,依法不予支持。
重審二審宣判
2024年12月19日,余華英拐賣兒童案重審二審宣判,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當庭作出裁定,駁回余華英上訴,維持一審死刑判決。該裁定為終審裁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246條規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核準。
庭審過程中,受害人楊妞花問余華英是否對其有過毆打,余華英表示“沒有”,對于楊妞花提到的被開水燙頭一事,余華英反問,“我用開水澆你的頭,你還會有頭發嗎?”審判長最終裁定讓余華英簽字之后,余華英兩只手在撐著桌子,簽字的時候依然表示對判決結果不服,明確表示要申請援助律師。
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認為,余華英把兒童當做商品任意買賣,嚴重侵犯被拐兒童的人格尊嚴和人身自由。同時給被拐兒童家庭造成嚴重傷害,致使親情離斷,難以彌補,有的父母為此身患疾病,甚至郁郁而終。余華英還在本案五起犯罪中同時拐賣了同一個家庭的兩名兒童,2004年因拐賣另外兩名兒童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其主觀惡性極深,犯罪后果極其嚴重。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民事部分判賠合理,審判程序合法。經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后,依法作出前述裁定。
死刑執行
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2025年2月28日,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對余華英執行死刑,檢察機關依法派員臨場監督。
案件回應
河北邯鄲被拐女孩
2024年1月8日,涉嫌被人販子余華英拐走的女孩楊妞花發布視頻稱,云南警方于2023年9月抓獲王加文后調查得知,王加文在2003年左右曾拐賣其他兒童,并且拐賣過程中有余華英的參與。但二審時,余華英沒有如實交代相關情況。楊妞花在視頻中表示自己會繼續出庭,一直跟進此案。同年10月11日,余華英涉嫌拐賣兒童案在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一審開庭。楊妞花表示,余華英否認虐待過被她拐賣的兒童,試圖把主要責任歸咎于同伙。并稱,希望余華英能得到嚴懲,讓人販子不敢再偷孩子。楊妞花表示,從余華英的所做所為、表情和動作來看,她都不是一個誠懇道歉的人,還隱瞞了那么多孩子被拐的事實,所以她只是怕死,并不是悔過。另外,楊妞花表示,“我相信無論最終審多少次,一定會有好的結果等著的。”10月13日,楊妞花揭露余華英在拐賣兒童時期,家中經濟條件很好,經常出入高端商場購物。10月24日,被拐當事人楊妞花發布視頻稱已到達貴陽等待余華英拐賣兒童案重審一審宣判。12月18日,楊妞花表示,余華英曾和兩個情人一起生活,有個情人甚至比她大30歲還同居,另外一個老頭也跟他們住在一起,兩個情人分別住在兩個房間里,她的男人們負責給她介紹孩子。重審二審開庭前,楊妞花表示,楊妞花曾做好準備原諒余華英,但余華英沒有主動交代其他被拐孩子,不知悔改、不道歉,楊妞花感覺這個人已經沒救了,希望維持原判。12月19日,二審后,楊妞花稱,余華英在庭審中態度還是非常囂張惡劣,還覺得自己沒有錯,直到最終宣判她眼淚掉下來了。楊妞花表示,終于可以拿著結果去告慰父母了。并控訴余華英偷情時讓自己站崗。2025年1月5日,楊妞花發布視頻表示自己收到了余華英案判決書。終審裁定書稱,余華英主觀惡性極深,犯罪后果極其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系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貴州高院駁回了余華英“從輕處罰”的請求。同時表示,因人販子不服判決又再次申請法律援助,有新的進展會再給大家匯報。2月28日,楊妞花對余華英被執行死刑表示,很震驚很激動,以后自己跟這個人永遠的不再有聯系。3月3日,楊妞花回到老家貴州告慰父母,并表示事情已經完美畫上句號,請大家繼續關注尋親家庭。
自稱是被賣掉的兒子
2024年10月26日,一名網友在社交平臺發布視頻,視頻中一男子稱其是余華英當年5000元賣出的兒子。該視頻引發網友關注。11月1日,偵辦余華英案的貴陽警方相關人士稱,并未接到關于余華英兒子的上述相關消息。如果有人懷疑自己是余華英的兒子,想尋找母親,可以找所在地公安機關采血。湖北好律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陳亮表示,如果該網友并無證據證明自己是余華英的兒子而予以冒充,則屬于散布謠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可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024年11月,經南京公安網安部門調查,網民吳某某(男,24歲,現住南京,網名“奶聲奶氣的咖啡”、“魔鬼蘇慧倫”)在網上瀏覽到余華英案件的相關視頻,說“人販子余華英連自己的親兒子都能賣”。其出于吸粉引流、賺取廣告收益的目的,通過某社交平臺自帶軟件剪輯視頻,造謠稱自己是余華英當年被賣掉的兒子,在網上惡意制作、發布虛假視頻,擾亂網絡空間秩序,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南京公安網安部門已依法對違法行為人吳某某給予行政處罰,相關賬號已被封禁。
案件受害人代理律師
2024年11月7日,案件受害人代理律師王文廣表示,余華英的丈夫王加文已經明確不上訴。12月17日,王文廣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重審一審和二審不一樣,二審時是主要查明一審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充分,余華英的上訴理由能否成立。并稱余華英之所以上訴,是她認為自己不是主犯,是受到他人蠱惑,才從事拐賣的。次日,王文廣在社媒發文稱,去貴州省高院了解到,余華英針對這次上訴并沒有提供新的證據。王文廣律師表示,幾次庭審下來,焦點問題實際上還是余華英的狡辯。她會說“我當年年少不懂事”“當時我是被別人教唆”,因為和她一塊拐賣孩子的情人已經不在世了,她就把責任推到他人的身上,根本沒有真正悔罪的態度,拐賣兒童沒有拐和賣之分,沒有主次之分。實際上她在庭上的這種狡辯,對于旁聽的受害人家屬來說又是一次傷害。2025年1月,楊妞花代理律師王文廣表示,該案件應該已經呈報最高院死刑復核了,還在等待最終裁定結果。3月2日,在余華英被執行死刑后,楊妞花代理律師王文廣表示,此前開庭時,得知余華英對外有一筆30萬的債權,已接到貴陽市中院通知,將提交民事賠償的強制執行申請書。
被拐兒童家屬
其中一位被拐兒童的父親陳友魚表示,自己和余華英的丈夫王加文是多年好友,但孩子仍被他們拐走。在重審一審現場陳友魚與余華英當庭對質。2024年12月19日,被拐兒童李聰的母親卿素華表示,“余華英聽到判決結果還是不服,本來已經簽字了,走出去不服又回來讓工作人員重新讀了一遍自己的辯述,還是不接受。她承認確實給被拐家庭帶來了很多痛苦,我們覺得她沒有誠意,只輕飄飄說了一句道歉,我們不接受,道歉一點用沒有。”2025年2月28日,被拐一對兒女的胡兆周和羅興珍夫婦表示,余華英被執行死刑,在其看來是正義和法治的勝利。“我們等了快30年,終于等到了這一天。”
尋親家長
2024年12月18日下午,被拐女子楊妞花和姐姐楊桑英與眾多尋親家長相聚,前來尋親的家長都表示,自己非常關注案件進展。他們更希望借著余華英案的熱度,擴散信息,找回失散的家人。
案件影響
2025年3月,余華英拐賣兒童案被寫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2025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守護未來:未成年人審判工作護航成長(1978-2024年)》,對未成年人審判工作進行了回顧與展望。報告顯示,采取偷盜、拐騙等方式拐賣兒童的犯罪已呈零星發案態勢。文件明確,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對殺害、傷害、性侵、拐賣、虐待等各類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行為,各級人民法院堅持依法從嚴懲處,絕不手軟,對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后果嚴重的,依法從嚴從重判處刑罰直至死刑,絕不姑息。對拐賣17名兒童的余某英等“人販子”,依法判處死刑,彰顯了人民法院堅決嚴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鮮明立場。
案件評價
2024年12月19日,余華英拐賣兒童案終于塵埃落定,人販子余華英被判死刑,再無上訴機會。長達11年的犯罪,致17名兒童、12個家庭骨肉分離。這一判決,是對余華英罪行的嚴厲懲處,是對被拐賣家庭的撫慰與交代,也是對拐賣犯罪的有力震懾與警示,是對社會正義的又一次堅定維護。同時,更鮮明表達了我國嚴懲拐賣人口犯罪的決心。人口販賣是社會之毒瘤,楊妞花、孫卓、申聰、郭新振等一個個名字背后是社會之痛。打拐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強化打擊力度是關鍵,斬斷犯罪鏈條是關鍵,加強對兒童婦女權益保護是關鍵,提供失蹤被拐兒童線索、增強防范意識也是關鍵。惟愿以社會各界之合力,實現天下無拐之夢想。(中國新聞網 評)
前后兩次判決都是死刑,表面看似乎沒有變化,但重審是有價值的,“正義含量”并不一樣:第一次死刑,實現的是11名被拐兒童的正義;而重審判決,則蘊含了17個孩子的正義。也就是說,和上次死刑判決相比,重審判決在更大范圍內實現了正義,確保了每一起罪惡都不被放過。除了死刑,還需注意的一點,是重審判決對余英華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余華英瘋狂拐賣兒童,目的是謀取非法利益,從財產上對其徹底剝奪,是司法正義的一部分。拐賣人口須付出傾家蕩產的代價,重審判決也向社會作出這樣的昭示。每一次嚴厲判決,都是對過去犯下罪惡卻逍遙法外,以及現在仍以身試法的人販子的警示和震懾,我們的社會也將因此離“天下無拐”更近一步。(央視新聞 評)
余華英拐賣兒童案備受社會關注。從1993年起,她伙同他人流竄多地,拐賣兒童,犯罪情節特別嚴重。法庭披露的“賣的第一個孩子是親生兒子”“利用年幼女兒作為犯罪工具”等犯罪事實,充分暴露其冷酷無情與不擇手段。此前重審,將余華英涉嫌拐賣兒童的數量從11人增至17人,確保人不漏罪、罪不漏證,體現了法治的審慎。只有讓每一個犯罪事實都暴露在陽光下,讓每一筆罪惡都不被放過,才能還受害者一個公道,讓道德底線得到捍衛、公平正義得以伸張。(人民日報 評)
死刑是最嚴厲的刑罰,是法治社會、文明社會對抗野蠻犯罪的最強“底牌”,也是堅守正義的最后“防線”。對犯罪分子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屬于主刑和附加刑同步“升檔”“置頂”。司法機關用擲地有聲的判決,表明了對拐賣兒童罪行嚴懲不貸、絕不寬恕的堅決態度。什么樣的罪行,對應什么樣的刑罰。對十惡不赦的罪行,理當施以最重的刑罰,這是人類社會的常識,也是共識。為謀取非法利益,余華英十年間拐賣兒童17名,造成12個家庭骨肉分離、親情斷裂,被拐賣的孩子命運被徹底改變,一些家長因失子之痛過早離開人世,人世間最大的悲劇莫過于此,讓人痛心、遺憾。人豈能被買賣?拐賣兒童與人類文明相逆,與人倫道德背離。這是最殘忍的罪行,也是最不能饒恕的刑事犯罪。在我國刑法中,明確對拐賣兒童犯罪予以嚴懲,量刑幅度最高的就是死刑。多年來,公安部多次部署開展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專項行動。在司法實踐中,對相關犯罪團伙和主犯、犯罪分子,多有死刑判決案例。以余華英拐賣兒童之多,時間跨度之長,社會危害性之大,以及拒不悔改的態度,必須給予最嚴厲的懲罰。(澎湃新聞 評)
余華英拐賣兒童案備受社會關注。從1993年起,她伙同他人流竄多地,拐賣兒童,犯罪情節特別嚴重。法庭披露的“賣的第一個孩子是親生兒子”“利用年幼女兒作為犯罪工具”等犯罪事實,充分暴露其冷酷無情與不擇手段。此前重審,將余華英涉嫌拐賣兒童的數量從11人增至17人,確保人不漏罪、罪不漏證,體現了法治的審慎。只有讓每一個犯罪事實都暴露在陽光下,讓每一筆罪惡都不被放過,才能還受害者一個公道,讓道德底線得到捍衛、公平正義得以伸張。(人民日報 評)
人物關系
個人生活
余華英家中有兩個哥哥和一個姐姐。小學二年級時,余華英母親去世,隨后其便輟學回家務農。17歲時,其父親去世。
1984年,余華英結識王加文,后兩人結婚。1987年1月,余華英生下女兒王梅花。在同村村民眼中,余華英與王加文的風評并不好,村民認為余華英與王加文都不是勤勞、肯吃苦的人,并且王加文還在外面搞些偷雞摸狗的事情。1992年,王加文因涉嫌盜竊被抓后,余華英在縣城打工期間結識了比她大20歲的龔顯良,后兩人同居,并產下一名男嬰。后在余華英服刑期間,龔顯良被查出患有癌癥,于2008年8月1日病亡。
2023年11月,余華英的丈夫王加文被警方抓獲。2024年10月25日,云南省麗江市古城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王加文犯拐賣兒童罪、脫逃罪,合并未執行的刑期,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6個月,并處罰金五千元。
人物評價
不務正業,常年不在家,是親戚對余華英的印象。數十年來,她沒怎么看到過余華英好好種過地。在親戚們的記憶中,余華英喜歡玩牌,長牌、撲克、麻將都玩,還會喝酒劃拳。余華英打牌,大小都玩,掙到錢立馬就打牌輸掉了。她認為,余華英是因為好吃懶做才走上犯罪的道路。(親戚趙女士(化姓)和錢女士(化姓) 評)
虎毒不食子。余華英走上拐賣兒童之路,第一個賣掉的竟是她自己的親生兒子;在長年的作案中,余華英常常利用年幼的女兒掩蓋犯罪行為。在余華英拐賣的17個孩子中,有5個家庭是兩個孩子一起被拐走。落網后,余華英既不主動供述犯罪事實,也沒有悔罪表現。凡此種種,足見其人性泯滅、罪孽深重,不殺不足以平民憤。重審一審維持死刑判決的結果,是對余華英罪孽應有的懲戒!(央廣網 評)
余華英罪惡之路的起點恰是自己的親生孩子,在庭審中,其對受害者的表現一直是冷漠和麻木的,感受不到對于自身罪行的懺悔。2004年,余華英曾因拐賣兒童作案時被抓,但余華英隱藏了自己的身份,只被判刑8年。而這一次,余華英沒有逃脫法律的審判。(新京報 評)
參考資料 >
被判死刑的人販余華英:犯罪起點是賣親生子,3年拐賣11個孩子|拐賣|邯鄲市.新浪網.2024-12-25
“人販子”余華英今受審:賣私生子后又拐賣十多名兒童.中國新聞網.2023-07-15
余華英被執行死刑.今日頭條-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025-02-28
“人販子”余華英受審:供稱賣了私生子后,又拐賣十多名兒童.澎湃新聞-今日頭條.2023-07-15
余華英被控拐賣兒童達17名,重審開庭擇期宣判 受害人楊妞花:公訴機關量刑建議仍為死刑.騰訊網-成都商報紅星新聞.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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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中院一審宣判“余華英拐賣11名兒童”案:判處死刑.央視網.2025-05-02
“余華英拐賣兒童罪”一案將于9月18日在貴陽中院開庭宣判.澎湃新聞-今日頭條.2023-09-13
人販余華英拐賣11名兒童,貴陽中院一審判處死刑.澎湃新聞-今日頭條.2023-09-18
拐賣11名兒童!余華英被判死刑,當庭表示上訴.環球網-今日頭條.2023-09-19
人販子余華英,當庭認罪!.光明網-今日頭條.2023-11-28
“人販子”余華英,二審當庭認罪.新湖南-今日頭條.2023-11-28
余華英拐賣兒童案發回重審 公安機關又發現其他拐賣兒童犯罪事實.紅星新聞-今日頭條.2024-01-08
余華英拐賣兒童案發回重審 公安機關又發現其他拐賣兒童犯罪事實.新浪網-央視新聞客戶端.2024-10-11
今日開庭!人販子余華英被控拐賣兒童人數增至17人.央視新聞客戶端.2024-10-11
余華英拐賣兒童案將依法擇期宣判.紅星新聞-今日頭條.2024-10-11
12家庭17孩!人販子余華英拐賣兒童案今日重審.新華社官方公眾平臺.2024-10-11
公訴機關建議對余華英判決死刑.央視新聞客戶端.2024-10-12
余華英拐賣兒童案將于10月25日宣判.央視新聞-今日頭條.2024-10-21
余華英重審一審死刑.今日頭條.2024-10-25
人販子余華英被判處死刑.央視新聞客戶端.2024-10-25
余華英拐賣兒童案12月19日重審二審開庭.央視新聞.2024-12-10
死刑!余華英拐賣兒童案重審二審宣判.紅星新聞-今日頭條.2024-12-19
死刑!余華英拐賣兒童案重審二審宣判.金羊網-今日頭條.2024-12-19
最高法:采取偷盜、拐騙等方式拐賣兒童的犯罪目前已呈零星發案態勢.紅星新聞-今日頭條.2025-05-31
媒體:20多年前被人販子余華英丈夫拐賣兩小孩均尋親成功.澎湃新聞.2025-07-23
直轄以來重慶行政區劃的變遷.重慶檔案信息網.2024-10-12
6月18日:重慶直轄市正式掛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6月18日 00時00分 來源:新華社.中國政府網.2024-10-12
重慶身份證號碼開頭6位.本地寶重慶.2024-10-12
四川身份證號碼開頭.本地寶.2024-10-12
余華英5000元賣兒子說是賺點營養費.央視新聞-新浪微博.2024-12-19
賣掉親生兒子,拐賣11名兒童!檢方:建議死刑.沙洋縣檢察院-今日頭條.2024-12-25
賣掉親生兒子,拐賣11名兒童!檢方:建議死刑.沙洋縣檢察院-今日頭條.2024-10-21
被拐26年的楊妞花:余華英想減刑,不接受她的道歉.齊魯壹點-今日頭條.2023-11-29
5000元賣掉兩個月大的兒子,余華英稱賺點坐月子的營養費.騰訊網.2024-12-20
余華英拐賣兒童案將依法擇期宣判,有孩子被她拐走后中途遺棄.澎湃新聞.2024-10-26
余華英被控拐賣兒童達17名,重審開庭擇期宣判 受害人楊妞花:公訴機關量刑建議仍為死刑.紅星新聞-百家號.2024-10-22
被指控拐賣兒童數增至17名,公訴機關建議對余華英判決死刑.界面新聞-百家號.2024-10-12
賣掉親生兒子,拐賣11名兒童!檢方:建議死刑.今日頭條-沙洋縣檢察院.2024-10-11
貴陽警方披露抓捕人販子余華英細節:曾虛報姓名 ,審訊最初拒不承認犯罪事實.環球網-今日頭條.2023-09-20
人販子余華英的割裂人生.澎湃新聞-今日頭條.2023-09-21
被告人余某英拐賣兒童罪案一審開庭.環球網-今日頭條.2024-01-31
余華英拐賣11名兒童案9月18日將宣判,庭審時檢方建議死刑.今日頭條.2023-09-13
余華英拐賣兒童案庭審結束,檢方建議判死刑.今日頭條-光明網.2024-10-11
被拐26年女子楊妞花提上訴:望維持余華英死刑判決,增加民事賠償數額.上游新聞-今日頭條.2023-09-26
余華英拐賣兒童案二審休庭 擇期宣判.今日頭條-環球網.2024-01-31
#新證據披露余華英涉另一起拐賣兒童案#.長城新媒體-今日頭條.2023-11-29
余華英案二審:新證據披露其拐賣11人外的另一起拐賣兒童案.西瓜視頻.2024-01-31
余華英拐賣兒童的數量或增加,其丈夫王某文落網正在押解途中.澎湃新聞-今日頭條.2023-11-30
被拐兒童增至17人!余華英拐賣兒童案將于10月重審開庭.今日頭條-紅星新聞.2024-10-11
余華英拐賣兒童案進展:檢方指控其涉拐賣兒童數量增至17人.界面新聞.2024-10-11
拐走12個家庭的17個孩子,人販子余華英本周將再次受審.極目新聞-騰訊網.2024-10-11
我們已經收到追訴通知,等待開庭的那一天.楊妞花??楊妞妞-抖音短視頻.2024-09-03
追加起訴4起案件、有家庭骨肉分離30年 余華英案細節最新披露.央視新聞客戶端.2024-10-26
人販子余華英涉嫌拐賣兒童案重審一審休庭 將擇期宣判.環球網.2024-10-26
追加起訴4起案件、有家庭骨肉分離30年 余華英案細節最新披露.紅星新聞-百家號.2024-10-26
今日開庭!人販子余華英被控拐賣兒童人數增至17人.央視新聞客戶端.2024-10-26
余華英涉嫌拐賣兒童案重審 公訴機關建議判決死刑.新京報網.2024-10-26
余華英拐賣17名兒童案重審開庭未宣判,受害人:她將罪責都推到丈夫和情夫身上.上游新聞.2024-10-26
余華英拐賣兒童案將于10月重審開庭,被拐兒童增至17人.大河報-今日頭條.2024-10-01
【余華英拐賣兒童案重....新浪微博-澎湃新聞.2024-10-12
余華英案重審10月25日宣判,被拐者楊妞花民事索賠提升至920萬. 大象新聞-騰訊網.2024-10-26
死刑!余華英拐賣兒童發回重審案一審宣判.界面新聞.2024-10-26
余華英犯拐賣兒童罪被判處死刑.新華網-百家號.2024-10-26
法院:余華英雖有坦白但不足以從輕處罰.中國新聞網.2024-10-26
法院判決余華英對9人各賠償3萬元,對精神損失費訴求依法不予支持.澎湃新聞.2024-10-26
余華英死刑!庭審時否認曾虐待楊妞花,反問“用開水澆你的頭,你還會有頭發嗎”.瀟湘晨報·晨視頻-今日頭條.2024-12-19
余華英不服判決要申請援助律師.海報新聞-新浪微博.2024-12-19
余華英拐賣兒童案二審維持死刑判決.百家號.2024-12-20
我相信無論審多少次,壞人都難逃重判.今日頭條.2024-01-09
楊妞花回應“余華英拐賣兒童案發回重審”:將繼續出庭.今日頭條.2024-01-09
余華英拿滾燙的水澆到5歲女孩頭上.新浪微博-央視新聞.2024-10-12
余華英被控拐賣兒童達17名,重審開庭擇期宣判 受害人楊妞花:公訴機關量刑建議仍為死刑.騰訊網-成都商報紅星新聞.2024-10-12
楊妞花回應余華英道歉.中國新聞社-抖音短視頻.2024-10-11
楊妞花微博發聲:被拐女孩說相信會有好的結果.新浪微博-人民日報.2024-10-12
楊妞花揭露人販子家經濟條件非常好.愛看新聞-抖音短視頻.2024-10-14
10月25號開庭宣判,我已經到達貴陽,等待明天的開庭。遲來的正義我等了半輩子。愿天下無拐。#天下無拐 @王文廣律師.今日頭條.2024-10-24
楊妞花稱余華英曾和多個情人同居,這些男人給她介紹被拐孩子,她把責任都推到情人身上.極目新聞-今日頭條.2024-12-20
余華英案今日再開庭,庭審重點曝光!楊妞花曾準備原諒…….環球網-今日頭條.2024-12-25
被拐家庭稱余華英還是不服判決.中國新聞周刊-新浪微博.2024-12-19
楊妞花控訴余華英偷情時讓自己站崗.錢江視頻-新浪微博.2024-12-20
#被拐家庭稱余華英還是不服判決#.中國新聞周刊-新浪微博.2024-12-19
楊妞花哽咽著說明天要回家告慰父母.美麗浙江-抖音短視頻.2024-12-20
楊妞花.抖音短視頻.2025-01-05
余華英案正在死刑復核.大象新聞-新浪微博.2025-01-06
余華英仍不服死刑判決已申請法律援助,楊妞花代理律師:不影響復核.海報新聞-今日頭條.2025-01-06
楊妞花收到判決書:余華英不服判決,再次申請援助.金羊網-今日頭條.2025-01-06
余華英被執行死刑楊妞花發聲.上游新聞-新浪微博.2025-02-28
尋親家庭曝楊妞花春節給3000元紅包.半島晨報-新浪微博.2025-03-03
網友自稱是“余華英賣掉的兒子”?警方:可以采血,無證據不要亂說.紅星新聞-今日頭條.2024-11-02
造謠稱自己是“余華英當年5000元賣出的兒子”!網民“奶聲奶氣的咖啡”被行政處罰,賬號被封禁.九派新聞-今日頭條.2024-11-05
判處死刑后,余華英已上訴.紅星新聞-今日頭條.2024-11-07
19日開庭,余華英上訴理由曝光!楊妞花:希望這是最后一次.紅星新聞-今日頭條.2024-12-19
余華英上訴理由曝光.九派新聞-新浪微博.2024-12-19
楊妞花律師透露余華英上訴沒新證據.秦州融媒-今日頭條.2024-12-19
余華英死后留有30萬元債權,楊妞花律師:將申請強制執行民事賠償.紅星新聞-今日頭條.2025-03-02
“供他吃住他卻拐賣我兒子” 被拐孩子父親問余華英你有良心沒.人民日報-今日頭條.2024-12-19
受害者稱等余華英死刑等了快30年.光明網.2025-02-28
眾多尋親家長來支持楊妞花.極目新聞-新浪微博.2024-12-19
余華英案寫入最高法工作報告.人民網.2025-03-08
最高法:采取偷盜、拐騙等方式拐賣兒童的犯罪目前已呈零星發案態勢.紅星新聞-今日頭條.2025-05-31
打拐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中國新聞網-新浪微博.2024-12-19
央視評“余華英重審再獲死刑”:讓我們離“天下無拐”更近一步.界面新聞.2024-12-21
嚴懲“人販子”,愿“天下無拐”.今日頭條·人民日報.2024-12-21
馬上評|余華英重審被判死刑,以極刑彰顯正義的震懾.澎湃新聞-今日頭條.2024-12-25
人民日報評“余華英拐賣兒童案”:將兒童作為“商品”喪盡天良,必須嚴懲“人販子”.騰訊網.2024-12-25
人販余華英丈夫落網:夫妻倆曾聯手拐賣兒童,并用假名受審服刑.網易-澎湃新聞.2024-01-31
余華英被判死刑當天,其丈夫王加文涉拐賣兒童等獲刑16年.澎湃新聞-今日頭條.2024-10-26
人販子余華英的割裂人生.今日頭條-澎湃新聞.2023-11-29
余華英老家親屬發聲.極目新聞-新浪微博.2024-10-26
【央廣網評】人販子余華英被判處死刑 用正義告慰所有受害家庭|死刑|犯罪.新浪網-央廣網.2024-12-21
余華英重審被判死刑,是對所有被拐賣兒童的告慰 | 新京報快評.今日頭條·新京報.2024-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