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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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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湯,生年不詳,卒于公元前115年,長安杜陵(陜西西安東南)人,劉徹時期官員、酷吏,官至御史大夫,為官清廉儉樸而自律,以執法嚴苛著稱。

張湯在年幼的時候就顯露出在刑獄案件處理上的驚人天賦,于是時任長安丞的張父決定讓他學習律法。長大后的張湯做了長安縣吏且與周陽侯田勝交好,后因上司的器重而調升為茂陵尉。田蚡田蚡為丞相時,張湯被召為內史,而后在陳阿嬌巫蠱之案中,張湯因為表現出眾而受到漢武帝賞識,升任太中大夫。不久,三王謀反案爆發,張湯對三王謀反案深查到底,因此而榮升為御史大夫。張湯辦案以嚴酷著稱,因此而得罪了不少人。其中,張湯為了將鹽鐵經營權收歸中央而得罪了當時的趙王劉彭祖,而后又因漢文帝陵園被盜一事而遭當朝丞相莊青翟所忌恨。后來,張湯便遭到了莊青翟伙同他的三位長史等人的設計陷害,最終于公元前115年在獄中自盡身亡。

張湯為官期間,制定了《越宮律》與《朝律》等律法,同時協助劉徹推行新政,加強中央集權。張湯因為執法嚴酷而使朝臣與百姓人人自危,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漢朝的法律制度。同時,身為主管律獄的酷吏,張湯也充當了漢武帝推行新政的“先鋒”與“爪牙”,他通過對律法的操控來幫助漢武帝迅速實施政治與經濟的一系列改革,將制幣權與鹽鐵經營權收歸中央,排擠商人勢力以充盈國庫。在此過程中,張湯威懾百官、鎮壓百姓、排擠商賈,同時也打擊了貴族勢力,鏟除豪強大戶,讓割據的諸侯一蹶不振,為劉徹強化中央集權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人物生平

天賦初顯

張湯,西漢漢武帝時期長安杜陵人。據西漢末期的歷史學者馮商所說,張湯是西漢開國功臣張良之后。在張湯還很年幼的時候,有一次父親外出,讓小張湯在家里看家。但是當父親回來時,卻發現家里的肉被老鼠偷吃了,父親很生氣,于是教訓并鞭打了小張湯。對此,小張湯挖開老鼠洞,找到了被老鼠偷走的肉同時也抓住了那只偷肉的老鼠,像法官辦案一樣對老鼠進行了審判。從取證到提審以及審訊過程的案卷記錄再到復審,包括后面的判決與上報,直到最后定案將老鼠分尸處死,整個過程嚴謹而流暢,一氣呵成。父親驚訝地觀察到,小張湯的“辦案”過程以及所寫“案卷”的文辭特點,就像是一位經驗豐富而老練的法官一樣。于是,父親決定讓小張湯學習邢獄書卷與律法知識。

出仕順利

在父親去世之后,張湯就做了長安縣吏。剛剛擔任諸卿官的田勝,曾被拘禁在長安,張湯對他盡全力解救。后來,田勝出獄并被封周陽侯,還依然與張湯保持非常親密的關系,同時,田勝還把很多權貴都引薦給了張湯,讓張湯同他們相識。

張湯擔任給事內史,為寧成掾,因為能力出眾得到上司寧成的賞識,寧成將張湯推薦給了丞相府,張湯因此被調任為茂陵尉,在陵中處理事務。

在張湯還只是個小官的時候,就很看重利益得失,跟隨權勢、隨波逐流、以權謀私,他曾與長安的富商田甲、魚翁叔等人私下勾結交易。同時張湯很注重自身修養,雖然后面做了大官,但是并不擺架子,特別注重人情世故,一方面,他常常與賓客交往、喝酒吃肉,而且對待常常關照熟人之后與貧窮兄弟;另一方面,張湯還時常拜見三公,向三公問安,不避寒暑、從不間斷。

受到賞識

查辦陳皇后巫蠱案

武安侯田蚡擔任丞相,征召張湯為丞相史。田蚡[fén]經常向天子舉薦張湯,于是張湯又被任命為御史,負責案件的查驗和獄事辦理。在元光五年(公元前130年),陳皇后巫蠱案發生之后,張湯參與了此案的辦理,在辦理巫蠱案的過程中,張湯深挖同黨,把事情辦的干凈利落,因此劉徹認為張湯有辦事的能力,逐步提升他為太中大夫。

張湯與光祿大夫趙禹一起制定各類法律條文,務求苛刻嚴峻,約束在職的官吏。不久之后趙禹升任為中尉,后來又改任為少府,而張湯也當上了廷尉,兩人的交情深厚,張湯待趙禹如兄長。

善于揣摩上意

張湯善于揣摩上意,當時的漢武帝推崇儒家學說,于是張湯每次在判決重大案件的時候,都想要附會儒家觀點與解釋,為此,張湯請了很多博士弟子來研究《尚書》《春秋》,當時張湯擔任廷尉史,掌管決獄和治獄,因此便請博士弟子去評判法律的可疑之處。張湯每次碰到疑難案件,必定會先上報劉徹,為漢武帝講解和分析案件的原委,然后觀察漢武帝的態度,只要是漢武帝認為是對的,就接受并且記錄下來,作為判案的規范,并以廷尉的名義對這些規范加以公布,以頌揚皇上的圣明。反之,如果遭到漢武帝的不認可或譴責,張湯就會馬上順著皇上的意思認錯謝罪,而且總是說原本有賢能的下屬向自己建議過與皇上相同的意見,但是自己因為愚蠢而沒有采納,以此在皇帝面前表現得非常自責,因此張湯每次都能得到皇上的寬恕。如果張湯想要向劉徹舉薦自己的某個屬官,那他就會在劉徹認可某個奏折時說這個奏折是自己的某某屬官所寫的,他總是用這樣的方式來突顯自己所推薦之人的優點,同時遮蔽其缺點。張湯處理的案件,如果是皇上想要加罪重罰的,他就會將案件交給嚴格的酷吏去處理;如果是皇上想要減罪寬恕的,他就會將案件交給執法寬松而公平的監史去辦理;如果案件中所關系到的當事人是豪強,那張湯就玩弄法律條文,按照自己想要的結果進行巧妙的誣陷;如果案件針對的只是平民百姓或弱勢人群,那張湯就會將案件向皇上進行口述,請皇上定奪,而對于很多按法律條文應當判刑的案件,往往會得到皇上的寬釋。

查辦三王謀反之案

英布、衡山王與劉非謀反之后,劉徹命張湯查辦三王謀反案。此案牽扯極廣,當時受牽連的嚴助伍被兩位朝臣,漢武帝本有意寬恕,但是張湯卻爭辯認為,伍被本來就是參與策劃謀反的人,而嚴助親近交結出入皇宮的陛下近臣,私自交結諸侯。這樣的人本就不應與諸侯私交,這兩人如果不被處死,那以后就不好管理朝臣了。漢武帝聽后便同意了張湯的意見,處決了嚴助與伍被兩人。

張湯通常都會像處理三王謀反案這樣,借助處理大案的機會,通過懲治大臣的方式為自己邀功,也正因如此,張湯更加受到尊寵和信任,榮升為御史大夫。在張湯的官職位列九卿的時候,他就開始假意結交天下名士大夫,盡管他內心并不喜歡那些名士大夫,但表面上還是裝出很仰慕他們的樣子。

協助武帝推行新政

當時的大漢北方有匈奴為患,再加上山東省遇到洪水與干旱的災害,導致百姓流離失所、國庫空虛。為了補充國庫,解決財政危機,同時也加強中央集權,漢武帝推出了包括中央壟斷制幣權、中央壟斷鹽鐵經營權等在內的改革新法,而掌管律獄又以嚴酷著稱的張湯則成為了漢武帝推行新法、懲治反對派與違反者的“爪牙”與“先鋒”。為協助推行新政,張湯請命鑄造銀錢和五銖錢,發布告緡令,打擊富商大賈、鏟除豪強之家的勢力。由于新政的目的是以民間財富充盈國庫,所以本就受戰亂與災情所累的百姓不僅不能從新政中受益,反而更加不得安生,再加上貪官污吏趁機奪取民財,所以百姓騷動不寧。對此,張湯都以嚴峻的刑法進行徹底懲辦,于是上至朝中重臣,下至普通百姓,都對張湯極度不滿。

當時的張湯深受劉徹器重,每次上朝都要大談國家財用情況,一談就是一整天,常常忘記吃飯,甚至于連當時的丞相都無事可做,空占相位成了張湯的陪襯,當時感覺全天下的事情都取決于張湯一樣,甚至在張湯生病時,天子都會親自前去探望。

首創“腹誹”之罪

漢武帝與張湯推行白鹿皮錢幣時,有一位名為顏異的官員憑借著廉潔正直的名聲一步步晉升為九卿,而張湯則與顏異有所嫌隙。漢武帝與張湯就制造與推行白鹿皮錢幣之事,詢問顏異想法。顏異表示,白鹿皮錢幣的成本與造價太高不太現實,正常情況下王侯用青色玉璧來朝賀,價值才幾千,而用白鹿皮錢幣的話反而要四十萬,嚴重的本末不相稱。聽了顏異的話,劉徹很不高興,張湯便想找機會報復顏異。后來顏異有次與客人交談,客人談到剛推行的法令有很多不便利的地方,對此顏異沒有回答,但是表情與嘴角卻顯露出不屑與鄙視的神情。有人便以此事來舉告顏異有不妥的言論,剛好此案又由張湯審理,于是張湯上奏稱顏異身為九卿之官,面對不便利的詔令,不僅不進言解決,反而在心里嘀咕不滿甚至誹謗,最后,張湯判處顏異死刑。此次案件,開啟了當時“腹誹”罪的先河,從此便有了“腹誹罪”的法律條例,致使公卿大夫都謹小慎微,用奉承來取悅于人。

反對和親主戰匈奴

匈奴請求和親,朝堂議事之時,劉徹詢問朝臣們的看法。博士狄山支持和親而反對戰爭,并且狄山還以漢高祖劉邦攻打匈奴卻被匈奴圍困于平城,然后通過和親換來和平;孝惠帝、高皇后時,天下因此而得以安樂;劉恒想要對付匈奴,北方邊境為匈奴騷擾不寧,人民也為戰爭所累;劉啟七國之亂深受戰亂之苦,吳、楚七國之亂被平定后,景帝一朝始終不再言戰致使天下富裕充實;漢武帝前期與匈奴交戰導致國庫空虛、百姓貧苦等,來作為依據說明與匈奴作戰不如和親的道理。對此,皇上詢問張湯的想法,張湯的主張與狄山相反,并且當場稱狄山為愚蠢的儒生,以表示自己對狄山懦弱主張的不屑。狄山一時氣不過,所以就以張湯在三王謀反案中的處理方式不當來指責張湯的“偽忠”,他認為張湯在三王謀反案中用嚴酷的刑法來過度詆毀諸侯王,離間和疏遠皇上的至親,同時也使其他諸侯不安。劉徹狄山的言論很是不喜,于是將狄山派往一個邊塞城堡,抵御匈奴,然而只過了一個多月,狄山就被匈奴人砍下了頭顱,大漢朝臣無不因此而震驚恐懼。

四面樹敵

設計陷害李文

山西省李文曾經與張湯有嫌隙,后來李文做了御史中丞,于是利用職務之便經常在宮中文書里尋找可以用來攻擊張湯的材料。張湯有個下屬名叫魯謁[yè]居,知道張湯與李文之間的恩怨糾葛,于是就想要幫張湯出氣,他通過散布流言的方式讓人向皇上匿名密告一些李文所做過的壞事,而這個案子又剛好交由張湯來負責辦理。張湯雖然明白這是自己下屬魯謁居所為,但依然判決了李文的死罪。而且在皇上問起李文案的情況時,張湯聲稱可能是李文的老朋友因怨恨李文而告發他。后來魯謁居患病住在里巷的一戶人家時,張湯親自前往看望,甚至還親手為魯謁居按摩雙足。

得罪趙王劉彭祖

趙地人以冶煉鑄造為職業,這與當時朝廷想要壟斷鑄幣權和鹽鐵經營權的政策相沖突,于是趙王劉彭祖便多次同朝廷派來主管鑄鐵的官員打官司,張湯作為負責律獄的審案者經常想辦法打擊趙王,對此,趙王懷恨在心,一直想要私下找尋張湯的一些把柄。而且魯謁居曾經也檢舉過趙王,所以趙王對魯謁居也充滿怨恨,并且對張湯與魯謁居之間的關系進行了深入調查。

得罪丞相莊青翟

當時正巧有人偷挖了漢文帝陵園里的殉葬錢,而當朝丞相莊青翟對此事負有巡視陵園不力之罪,于是莊青翟便與張湯約定在上朝時一同謝罪。可是真到了朝堂之上,張湯卻認為只有丞相才有按四季巡視兩周王陵的職責,自己與此事無關,不肯謝罪。在丞相莊青翟謝罪之后,皇上派御史查辦此案,而張湯則按照法律條目想要判處丞相莊青翟明知故縱的罪責,莊青翟因此而十分憂慮,張湯因為這事得罪了丞相莊青翟。另外,莊青翟手下的三個長史朱買臣、王朝、邊通)也早先與張湯有些過結,他們一直想要找機會陷害張湯。

得罪長史朱買臣

會稽郡人朱買臣原本與嚴助(嚴助)是深交好友,他曾受嚴助的舉薦而得到皇上的賞識,從侍中升為太中大夫。當時的張湯還只是一個小官,在朱買臣面前都需要下跪聽候差遣。不久之后,張湯做了廷尉,在他辦理的三王謀反案中,張湯排擠并指控嚴助,致使嚴助被株連處死。對此,朱買臣心里一直怨恨張湯。后來張湯做了御史大夫,朱買臣也從會稽知府的職位上調任主爵都尉,位列九卿之中。但是沒過幾年,朱買臣就因為犯事而被罷免了官職,做了一個長史幕僚。朱買臣曾以長史幕僚的身份去拜見張湯,張湯坐在床上接待朱買臣,其行為非常怠慢,不把朱買臣放在眼里,甚至就連張湯的下屬丞史也是一臉傲慢,對朱買臣沒有以禮相待。這就更加深了朱買臣對張湯的怨恨,一直想要找機會將張湯整死。

得罪王朝與邊通

齊地人王朝曾憑著對儒家學說的研究而做了右內史。而邊通則學習縱橫家的思想,兩次做過濟南王的丞相。早期的時候,他們的官職都比張湯要高,后來丟了官只得任守丞相長史,而且還需要對張湯行屈體跪拜之禮。張湯多次代行丞相職權,他知道朱買臣、王朝與邊通三個長史原來的地位都很高,所以就經常欺負和壓制他們三人。因此,三位長史便對張湯懷恨在心。

慘遭報復

陷害李文被查

趙王劉彭祖以張湯身為大臣不僅親自探望生病的下屬魯謁居,甚至還自降身份為魯謁居按摩腿腳為由,懷疑張湯私下和魯謁居一起做過大壞事,并且要求此事交由廷尉審理。當時的魯謁居因病而亡,于是此事便牽連了魯謁居的弟弟,魯謁居的弟弟被拘禁在了導官署候審。有次張湯到導官署審理別的囚犯,由于他想要暗中幫助魯謁居的弟弟,所以表面上需要避嫌,表面卻裝作不認識魯謁居的弟弟。然而不明真相的魯謁居弟弟卻因為這事而誤會張湯,并因此而怨恨上了張湯。于是,魯謁居的弟弟檢舉了張湯與魯謁居私下謀劃,匿名告發陷害李文之事。這個案子由減宣辦理,而咸宣先前又與張湯有過嫌隙,因此在這個案子上咸宣一查到底,不過當時他并沒有上報。

遭人設計報復

朱買臣、王朝與邊通三人合謀在丞相莊青翟面前指責張湯,說張湯在文帝陵被盜一事上不僅出賣莊青翟,而且還落井下石,明顯是要取代莊青翟的丞相之位。同時他們三個還表示已經掌握了張湯的一些不可告人的罪證(指張湯與富商勾結,利用職務之便謀取錢財),可以懲治張湯。

于是,丞相莊青翟與三名長史便派人逮捕并審理了與張湯有勾結之嫌的富商田信等人,并以此為依據,指控張湯將國家政事透漏給田信等富商,使田信等人能提前預知政策動向,然后囤積物資,謀取財利,并與張湯平分。除此之外,他們還記錄了張湯很多其他的罪行。皇上聽說了這事之后,就不動聲色的與張湯進行討論,他表示自己的很多決策商人都能預先知曉,就好像是有人將自己的想法提前告訴了那些富商一樣。對此,張湯不但沒有謝罪,還偽裝成非常驚訝的樣子,表示一定是有人(朝臣)向富商透漏了消息。而就在此時,先前負責查辦張湯與下屬魯謁居合謀陷害御史中丞李文一案的減宣上奏報告了張湯的罪行。于是,劉徹便認定張湯心懷巧詐,竟敢當面欺騙君王,同時派了八批使者按記錄在案的罪證審問張湯。

獄中自盡

面對審問,張湯堅決不承認那些被記錄的罪責,于是皇上便派趙禹去審問張湯。趙禹向張湯表示,漢武帝并不想讓張湯下獄,只是因為張湯得罪了太多人,他們都拿著證據來狀告張湯,想要致張湯于死地,因此皇上也很為難,所以讓張湯自己想辦法平息此事。也就是說,由于指控張湯的人太多,所以不管張湯認不認罪,都難逃一死,此刻的張湯若再想著澄清自己的冤屈已沒有任何意義。

劉徹元鼎二年(公元前115年)冬,聽了趙禹的話之后,張湯選擇了自殺,臨死前寫下了謝罪信,在信中指出陰謀陷害自己的罪人是三位長史。”

死后留名

張湯死時,家里的總資產不超過五百金,而且還都是平時的俸祿與皇上所賞賜之物,并沒有其他的產業。張湯的兄弟與兒子想要厚葬張湯,但是張湯的母親卻表示反對,她認為,張湯是天子的臣子,現在遭受惡言誣告而死,沒有厚葬的必要。于是就用牛車拉著棺材,沒有外。皇上聽說了這個情況之后,感嘆說正是因為有這樣(正直清白)的母親,所以才能夠生出這樣(清廉)的兒子。于是對張湯被告的這個案子進行深究,把那三個長史全部殺了,丞相莊青翟也因此自殺,富商田信則被無罪釋放。后來皇上憐惜張湯,于是慢慢地提拔了張湯的兒子張安世,張安世在后面被封富平侯

為官舉措

制定律法

張湯與趙禹一起制定各類法律條文,務求苛刻嚴峻,約束在職的官吏,他們一起參與制定了《越宮律》27篇與《朝律》6篇等律法,其中,《越宮律》(已遺失)是關于警衛宮廷的軍事法律,用來規范警衛、宮禁事項,而《朝律》(已遺失)則主要是朝賀制度方面的專門法律,也就是進一步規范臣子或諸侯朝見君主的禮儀。

另外,為了配合劉徹強化專制與中央集權所推行的改革,張湯制定了相應的法律與法規,其中《見知故縱之法》與《監臨部主之法》,對知人犯法不舉告的與負責實地監察的部主(上級官吏)都判處有罪并連坐;而且,張湯還開創了《腹誹之法》的先河,對那些雖然嘴上不說但心里有所意見與不滿的同樣判處有罪。

推行新政

一方面,張湯協助漢武帝實行幣制改革,下令禁止各個郡國私自鑄錢,把各地私鑄的錢幣運到京師銷毀,同時將鑄幣大權收歸中央,由中央政府成立專門的鑄幣機構,統一鑄造銀錢和五銖錢;另一方面,張湯協助劉徹推行鹽鐵經營權改革,將鹽鐵經營權全部收歸中央,壟斷天下的鹽鐵經營權、打擊富商大賈。為此,張湯發布算緡令與告緡令,對民間商人施以重稅,鏟除那些豪強兼并之家的勢力。張湯通過玩弄法律條文的方式誣陷他人,通過各種手段來輔助新政的推行,以此來達到將工商業收歸國有的目的。

人物影響

律法方面

張湯所制定的律法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漢朝的法律制度,而且其對于打擊當時的豪族勢力、穩定社會秩序也發揮了重要作用。為此,張湯也得罪了很多朝廷要員,這導致張湯在被訴為“酷吏”的同時,最后被仇家設計陷害而死。

社會方面

法綱嚴峻但判決混亂

劉徹時期,對外追求征討四夷之功,在內強化中央集權之策,因此而頻繁征用民間人力和物資,導致百姓耗損嚴重。人們在高壓與貧困的狀態之下就容易觸犯法律,而張湯作為掌管刑獄之職的殘暴酷吏,自然就成為了漢武帝威懾百官、鎮壓民眾,打擊商人的“爪牙”代表。在張湯的嚴法酷刑之下,無論是朝廷百官還是民間百姓,人人自危。而且受張湯的影響,致使當時的其他惡毒的官吏也效仿張湯,互相比較,使得法綱不斷峻密,法律條文也越來越雜亂。導致作為死罪等各種判例的“決事比(也就是判例匯編)”數量極為龐大,達到了“文書盈于幾閣,典者不能遍睹”的程度。因為判例太多,就算是專門研究案件判決的人都不能全部瀏覽,進一步導致判決的模糊性與矛盾性,出現很多“罪相同而判處相異”的情況。這就為奸詐的官員提供了錢權交易的空間,想要讓某人活,就按照可以活的“決事比”(判例)來評判;想要陷害某人死,就按照死罪的“決事比”(判例)來評議,整個社會都深受其害。

強化集權使民眾受累

張湯以玩弄法律條文的方式來協助劉徹推行幣制改革與鹽鐵經營權改革等新法,雖使國家的財政收入增加、補充了國庫,但同時也打擊了民間工商業發展。再加上張湯為推行法令而隨意誣陷、欺壓人民、鎮壓百官,致使民眾不能安心生活,騷動不寧。而國家正在興辦的事情也都只為充實國庫,民眾不僅不能得利還得讓利,并且很多官吏借此謀私,侵奪他人財產,以法壓民。于是,張湯無論是在朝堂還是在民間都倍受指責。

人物評價

西漢史學家司馬遷在其著作《史記·酷吏列傳》中,評價張湯“湯為人多詐,舞智以御人”,意思就是說張湯圓滑而狡詐,喜歡以智計去操控他人,讓他人為之所用。

東漢史學家班固在《漢書·張湯傳》中評價張湯,雖然殘酷暴烈,但是直到最后被陷害至死,張湯還是堅持推薦賢士表彰善良,也正是因為如此,張湯的后人才得以興旺。

張湯為官時的當朝丞相公孫弘,因為其辦案堅持依順儒學之士的意見而贊美張湯的美德。

在《史記集解·酷吏列傳集解》中,劉宋史學家裴骃引用晉朝秘書監徐廣所言“隨勢沈浮也”,意思就是說張湯隨權勢浮沉,隨波逐流。

西安文理學院長安歷史文化研究中心教授賈俊俠在其編著的《西安歷史名人》中評價張湯“堪稱古代廉吏的典范”。

親屬成員

人物故事

結交義士

在張湯還只是個小官時,結交了一個商人田甲,當時的兩人主要是金錢與利益上的來往與交易。不過,這田甲雖說只是一介商人,但品性不壞,有著賢良的節操。甚至在后來張湯做了大官之后,田甲都還責備過張湯在品行道義等方面的過錯。對此,司馬遷曾在《史記·酷吏列傳》中評價田甲,說他有忠義慷慨之士的風度。

墓葬發現

張湯墓

張湯墓的遺址,位于西安市長安區郭杜鎮西北政法大學南校區內。

2002年,在建設西北政法大學南校區時,發現有西漢墓葬。從2002年4月到10月,西安市文物保護考古研究院(原西安市文物保護考古所)為配合西部大學城建設,在西安市長安區郭杜鎮西北政法學院南校區進行考古發掘,其中西漢張湯墓(M20)是一座重要的西漢墓葬發現。

張湯墓葬坐東朝西,略偏北向,平面呈“甲”字形,由墓道、甬道、墓室三個部分組成。其中墓道呈長斜坡狀,位于墓室的西部,長約7米,寬1.15米,最深處距離地面4.6米,墓道兩邊的墻壁直而平整,內部填有五花土。甬道長5.3米,寬0.88米,高1.45米,整體呈長方形,頂部為拱形。墓室部分呈長方形,東西長5.3米,南北寬2.8米,高1.9米,為土洞室。

發掘的時候,張湯墓的頂部已經完全塌,墓中出土了星云紋銅鏡和王銖錢等重要文物。最為珍貴的是在墓中還出土了兩枚精致的雙面穿帶印,其中一枚印文為“張湯臣湯”,另一枚印文為“張君信印”,印面徑為1.8厘米,也就是古人所說的“方寸之印”。也正是憑借著這兩枚帶印,考古人員才得以快速確定了此處為張湯墓。

后來為了紀念,西北政法大學在張湯墓的遺址上修建了一館(西漢御史大夫張湯墓遺址陳列館)、一碑(西漢御史大夫張湯墓發掘紀念碑)、一亭(廉亭)與一石(西漢御史大夫張湯墓廉亭記),現已成為該校一處著名游覽景點。

參考資料 >

..2023-07-15

..2023-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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