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合組織峰會,全稱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會議,是由上海合作組織最高決策機構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領導舉行的例會,自2001年上海合作組織成立起每年一次。會議主要就組織內所有重大問題作出決定和指示。
2001年6月15日,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首次會議在中國上海舉行。會上,六國元首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立宣言》,宣告上海合作組織正式成立。截至2025年7月,上海合作組織已舉辦過二十四次上合組織峰會。
2024年7月3日至7月4日舉行的阿斯塔納峰會是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本次會議正式接納白俄羅斯為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并發布“阿斯塔納宣言”和兩份重要文件。峰會首次開創性舉行“上合+”模式會議,邀請觀察員國領導人和相關地區國家領導人參會。2025年8月31日至9月1日,第二十五次會議在天津舉辦。
會議簡介
上海合作組織于2001年6月在上海成立,是首個以中國城市命名的政府間國際組織,是中國與中亞及更廣闊的亞歐大陸國家增進合作的重要機制。
上合組織對內遵循“互信、互利、平等、協商、尊重多樣文明、謀求共同發展”的“上海精神”,對外奉行不結盟、不針對其他國家和地區及開放原則。
上海合作組織最高決策機構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首腦理事會每年舉行一次會議,即“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會議”,會議主要就組織內所有重大問題做出決定和指示。
歷屆峰會
第一次峰會-上海峰會
2001年6月15日,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首次會議在中國上海舉行。會上,六國元首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立宣言》,宣告上合組織正式成立。
第二次峰會-圣彼得堡峰會
2002年6月7日,元首理事會第二次會議在俄羅斯圣彼得堡舉行。六國元首簽署《上海合作組織憲章》《關于地區反恐怖機構的協定》《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宣言》等三個重要文件,為上海合作組織的機制化和法律化建設奠定了基礎。
第三次峰會-莫斯科峰會
2003年5月29日,元首理事會第三次會議在莫斯科舉行。會上,六國元首討論了在新形勢下如何抓住機遇、應對挑戰、加強協調、擴大合作、促進地區和平與發展等重大問題,并達成廣泛共識。六國元首還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宣言》。
第四次峰會-塔什干峰會
2004年6月17日在塔什干舉行。六國元首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塔什干宣言》、《上海合作組織特權與豁免公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關于合作打擊非法販運麻醉藥品、精神藥物及其前體的協議》,批準《上海合作組織觀察員條例》、設立上海合作組織日,給予蒙古上海合作組織觀察員地位。六國外長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外交部協作議定書》。
第五次峰會-阿斯塔納峰會
2005年7月5日,元首理事會第五次會議在哈薩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納舉行。六國元首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宣言》等重要文件,并決定給予巴基斯坦、伊朗、印度觀察員地位。
第六次峰會-上海峰會
2006年6月15日,元首理事會第六次會議在上海舉行。六國元首圍繞弘揚“上海精神”、深化務實合作、促進和平發展的主題,提出了上合組織發展的遠景規劃,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五周年宣言》等重要文件,為上合組織的下一步發展確定了方向和任務。
第七次峰會-比什凱克峰會
2007年8月16日,元首理事會第七次會議在吉爾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凱克舉行。六國元首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長期睦鄰友好合作條約》,把成員國人民“世代友好、永保和平”的思想以法律形式確定下來。
第八次峰會-杜尚別峰會
2008年8月28日,元首理事會第八次會議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別舉行。六國元首就上海合作組織發展和合作重點方向、相互關系準則、對外交往基本立場等達成新的重要共識。會議通過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杜尚別宣言》《上海合作組織對話伙伴條例》等重要文件。
第九次峰會-葉卡捷琳堡峰會
2009年6月15日至16日,元首理事會第九次會議在俄葉卡捷琳堡舉行。六國元首簽署了《葉卡捷琳堡宣言》和《反恐怖主義公約》等重要文件。會議決定給予斯里蘭卡和白俄羅斯對話伙伴地位。
第十次峰會-塔什干峰會
2010年6月11日,元首理事會第十次會議在烏首都塔什干舉行。會議發表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十次會議宣言》,批準了《上海合作組織接收新成員條例》和《上海合作組織程序規則》。
第十一次峰會-阿斯塔納峰會
2011年6月15日,元首理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在哈首都阿斯塔納舉行。六國元首圍繞回顧過去、展望未來、凝聚共識、鞏固團結的主題,總結了過去的成就和發展經驗,并在深入分析國際和地區形勢發展的基礎上簽署《上海合作組織十周年阿斯塔納宣言》,對上海合作組織未來10年的發展方向作出戰略規劃。
第十二次峰會-北京峰會
2012年6月6日至7日,元首理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在北京舉行。國家主席胡錦濤作為主席國元首主持會議。與會領導人就深化成員國友好合作以及重大國際和地區問題深入交換意見,并對上海合作組織未來發展作出規劃,達成新的重要共識。成員國元首簽署了《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關于構建持久和平、共同繁榮地區的宣言》等10個文件。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一致同意接收阿富汗為上合組織觀察員國、土耳其為上合組織對話伙伴國 。
第十三次峰會-比什凱克峰會
2013年9月13日,元首理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在吉爾吉斯斯坦比什凱克舉行。與會元首共同簽署并發表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比什凱克宣言》。峰會批準《〈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長期睦鄰友好合作條約〉實施綱要(2013-2017)》。國家主席習近平發表題為《弘揚“上海精神”促進共同發展》的重要講話。中方在峰會上宣布已成立上海合作組織睦鄰友好合作委員會。
第十四次峰會-杜尚別峰會
2014年9月12日,元首理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在塔吉克斯坦杜尚別舉行。與會各方圍繞進一步完善上海合作組織工作,發展上海合作組織域內長期睦鄰友好關系、維護地區安全、加強務實合作以及當前重大國際和地區問題交換意見。國家主席習近平發表《凝心聚力精誠協作推動上海合作組織再上新臺階》的講話,提出4點主張。成員國元首簽署并發表了《杜尚別宣言》,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間國際道路運輸便利化協定》,批準《給予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地位程序》和《關于申請國加入上海合作組織義務的備忘錄范本》修訂案。
第十五次峰會-烏法峰會
2015年7月10日,元首理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在俄羅斯烏法舉行。會議的主題是規劃組織未來發展,就本組織發展及國際和地區重要問題協調立場,東道國俄羅斯總統弗拉基米爾·普京主持會議。國家主席習近平發表題為《團結互助共迎挑戰推動上海合作組織實現新跨越》的重要講話。共同簽署并發表了《烏法宣言》。批準包括《上合組織至2025年發展戰略》在內的一系列文件,簽署《上合組織成員國邊防合作協定》,通過關于啟動接收印度、巴基斯坦加入上海合作組織程序等決議,發表成員國元首關于第二次世界大戰勝利70周年的聲明、關于應對毒品問題的聲明以及會議《新聞公報》。
第十六次峰會-塔什干峰會
2016年6月24日,元首理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在烏茲別克斯坦塔什干舉行。與會各方就攜手應對地區和國際新挑戰、全面提升上海合作組織各領域合作水平以及上合組織未來發展等問題深入交換意見。習近平主席發表題為《弘揚上海精神,鞏固團結互信,全面深化上海合作組織合作》的重要講話。成員國元首發表《上合組織成立十五周年塔什干宣言》和《新聞公報》,批準《〈上合組織至2025年發展戰略〉2016-2020年落實行動計劃》等文件,見證簽署印度、巴基斯坦加入上合組織義務的備忘錄,有關部門授權代表簽署了《上合組織成員國旅游合作發展綱要》。
第十七次峰會-阿斯塔納峰會
2017年6月8日至9日,習近平主席出席在哈薩克斯坦阿斯塔納舉行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外交部部長助理李惠來9日在阿斯塔納介紹說,這是2017年中國面向歐亞地區的一次重大外交行動,對推動上合組織持續健康穩定發展,助力成員國應對威脅挑戰、實現發展振興具有重要意義。
第十八次峰會-青島峰會
2018年6月9日至10日,元首理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在中國青島舉行。在習近平主席主持下,與會各國領導人就當前重大國際和地區問題及深化上合組織各領域合作深入交換意見,達成廣泛共識。習近平主席發表題為《弘揚“上海精神” 構建命運共同體》的重要講話。成員國元首簽署并發表《青島宣言》,發表《新聞公報》、《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致青年共同寄語》、《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在上海合作組織地區共同應對流行病威脅的聲明》、《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關于貿易便利化的聯合聲明》,簽署關于批準《<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長期睦鄰友好合作條約>實施綱要(2018-2022年)》、《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2019年至2022年合作綱要》等12份決議。峰會期間,各方授權代表還簽署了《2019-2020年落實〈上合組織成員國旅游合作發展綱要〉聯合行動計劃》、《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經貿部門間促進中小微企業合作的諒解備忘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海關關于利用莫斯科地區情報聯絡中心案件數據庫執法平臺渠道全天候聯絡站開展信息互助的規程》、《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海關關于交換跨境運輸消耗臭氧層物質信息合作的備忘錄》等文件。此外,本次峰會決定吉爾吉斯斯坦接任上海合作組織輪值主席國。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下次會議將于2019年在吉爾吉斯共和國舉行。
第十九次峰會-比什凱克峰會
2019年6月13日至14日,元首理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在吉爾吉斯斯坦比什凱克舉行。與會各方討論了青島峰會成果落實情況,圍繞當前國際社會經濟形勢下上海合作組織發展狀況和前景及重大國際和地區問題交換意見,達成廣泛共識。習近平主席發表題為《凝心聚力 務實篤行 共創上海合作組織美好明天》的重要講話。成員國元首簽署《比什凱克宣言》以及關于信息通信技術、禁毒、地方合作等13個合作文件。會議發表了《新聞公報》。此外,本次峰會決定俄羅斯接任上海合作組織輪值主席國。
第二十次峰會-視頻方式舉行
2020年11月10日,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二十次會議以視頻方式舉行,俄羅斯為會議主席國。與會各國領導人圍繞疫情形勢下進一步加強上合組織合作的優先任務以及重大國際和地區問題交換意見。習近平主席在人民大會堂出席會議并發表題為《弘揚“上海精神”深化團結協作 構建更加緊密的命運共同體》的重要講話,首次在上合組織框架內提出構建“衛生健康共同體”“安全共同體”“發展共同體”“人文共同體”的重大倡議。成員國元首簽署并發表《莫斯科宣言》,發表關于共同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關于第二次世界大戰勝利75周年、關于打擊利用互聯網傳播“三股勢力”思想、關于保障國際信息安全、關于應對毒品威脅、關于開展數字經濟領域合作等6份聲明,還批準了涉及醫療衛生、地方發展、對外交往等領域多個合作文件。此外,本次峰會決定塔吉克斯坦接任上海合作組織輪值主席國。
第二十一次峰會-杜尚別峰會
2021年9月16至17日,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別舉行。與會各國領導人全面回顧并積極評價上海合作組織成立20年來在政治、經濟、安全、人文等領域取得巨大成就,圍繞上合組織發展及重大國際和地區問題交換意見。習近平主席在北京以視頻方式出席會議并發表題為《不忘初心 砥礪前行 開啟上海合作組織發展新征程》的重要講話,強調上海合作組織應該高舉“上海精神”旗幟,走團結合作之路、安危共擔之路、開放融通之路、互學互鑒之路、公平正義之路,構建更加緊密的上合組織命運共同體。成員國領導人簽署《上海合作組織二十周年杜尚別宣言》,并批準一系列決議。會議還發表有關科技創新、糧食安全等領域合作的聲明。會議啟動接收伊朗為成員國的程序,吸收沙特阿拉伯、埃及、卡塔爾為新的對話伙伴。此外,本次峰會決定烏茲別克斯坦接任上海合作組織輪值主席國。
第二十二次峰會-撒馬爾罕峰會
2022年9月15至16日,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在烏茲別克斯坦撒馬爾罕州舉行。與會各國領導人就上海合作組織發展以及涉及地區政治經濟學形勢的重大國際和地區問題交換意見。習近平主席出席會議并發表題為《把握時代潮流 加強團結合作 共創美好未來》的重要講話,強調在新形勢下上海合作組織作為國際和地區事務中重要建設性力量,要勇于面對國際風云變幻,牢牢把握時代潮流,不斷加強團結合作,推動構建更加緊密的上海合作組織命運共同體。成員國領導人簽署并發表《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撒馬爾罕宣言》。會議發表了關于維護國際糧食安全、國際能源安全、應對氣候變化、維護供應鏈安全穩定多元化等多份聲明和文件,簽署關于伊朗加入上海合作組織義務的備忘錄,啟動接收白俄羅斯為成員國的程序,批準埃及、沙特阿拉伯、卡塔爾、同意巴林、馬爾代夫、阿拉伯聯合酋長國、科威特、緬甸為新的對話伙伴,批準成員國睦鄰友好長期合作條約未來5年實施綱要等一系列決議。此外,本次峰會決定印度接任上海合作組織輪值主席國。
第二十三次峰會-視頻方式舉行
2023年7月4日,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以視頻方式舉行。印度為會議主席國。與會各國領導人圍繞上合組織下步發展以及重大國際和地區問題深入交換意見。習近平主席在人民大會堂出席會議并發表題為《牢記初心使命 堅持團結協作 實現更大發展》的重要講話,結合當前國際形勢,引導各方加強團結協作,參與落實全球安全倡議、全球發展倡議和全球文明倡議,為維護世界和平與發展注入更多確定性和正能量,同時就推動上合組織發展提出5點重要建議。會議達成系列共識,取得重要成果。成員國領導人簽署并發表《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新德里宣言》,共同發表關于打擊極端化合作的聲明、關于數字化轉型領域合作的聲明,批準關于給予伊朗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地位、關于簽署白俄羅斯加入上海合作組織義務備忘錄、關于上海合作組織至2030年經濟發展戰略等一系列決議。此外,本次峰會決定哈薩克斯坦接任上海合作組織輪值主席國。
圖片來源
第二十四次峰會-阿斯塔納峰會
2024年7月3日至4日,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在哈薩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納舉行。當地時間2024年7月2日,國家主席習近平抵達阿斯塔納,出席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哈薩克斯坦總統卡西姆若馬爾特·托卡耶夫在機場迎接。當地時間2024年7月3日凌晨5時左右,俄羅斯總統弗拉基米爾·普京抵達哈薩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納參加此次峰會。當地時間7月4日上午舉行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上,成員國領導人簽署接收白俄羅斯為成員國的決議,正式接收白俄羅斯為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并發布“阿斯塔納宣言”和兩份重要文件。峰會首次開創性舉行“上合+”模式會議,邀請觀察員國領導人和相關地區國家領導人參會。此外,中國將接任上合組織2024至2025年輪值主席國。這是時隔七年中國再次擔任主席國。
第二十五次峰會-天津峰會
2025年8月31日至9月1日,2025年上海合作組織峰會在天津舉行。習近平主席同20多位外國領導人和10位國際組織負責人聚首海河之濱,出席上合組織成立以來規模最大的一次峰會。8月31日晚,習近平主席和夫人彭麗媛在天津梅江會展中心舉行宴會,歡迎來華出席上合組織天津峰會的國際貴賓。9月1日上午,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主持會議并發表重要講話。
組織成員
成員國
參考資料(截至2024年7月4日)
觀察員國
參考資料(截至2024年7月4日)
對話伙伴國
參考資料(截至2024年3月14日)
伙伴關系
上海合作組織同獨立國家聯合體、東南亞國家聯盟、集體安全條約組織、亞太經濟合作組織、聯合國亞太經社會、聯合國毒罪辦、亞信、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聯合國人道主義事務協調辦公室、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世界旅游組織、歐亞經濟聯盟、阿盟等建立了伙伴關系。
參考資料 >
上海合作組織.上海合作組織.2024-07-03
上合組織峰會是個什么會 .人民日報.2024-07-03
上海合作組織峰會.外交部.2024-03-14
和評理 |阿斯塔納峰會:深化務實合作 促進和平發展.光明網.2024-07-04
白俄羅斯成為上合組織第10個正式成員國.中國新聞網.2024-07-04
新華社快訊: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正式接收白俄羅斯為成員國.新華網.2024-07-04
專訪上合秘書長張明:阿斯塔納峰會將首次舉辦“上合+”會議.北京日報客戶端-今日頭條.2024-07-04
上合組織天津峰會8月31日至9月1日舉行 外交部介紹有關情況 .央視新聞.2025-09-01
習近平在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十五次會議上的講話(全文).新華網.2021-09-20
習近平出席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并發表重要講話.新華網.2021-09-20
習近平將出席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二十次會議--新聞報道.-人民網.2020-11-10
萊希:上合組織啟動接收伊朗為成員國的程序是伊“外交成就”-新華網.新華網.2021-09-20
國家元首理事會.上海合作組織.2024-03-14
習近平抵達阿斯塔納機場 哈薩克斯坦總統托卡耶夫在機場迎接.人民日報.2024-07-03
“中文說得很標準,歡迎你們到中國去上大學!.科技日報-今日頭條.2024-07-02
習近平主席抵達哈薩克斯坦阿斯塔納.百家號-新華社新媒體.2024-07-04
普京抵達哈薩克斯坦阿斯塔納參加上合組織峰會.海峽網-今日頭條.2024-07-03
普京抵達哈薩克斯坦首都.中國網直播-抖音短視頻.2024-07-03
收藏!九圖了解上合組織峰會.人民日報-今日頭條.2025-09-01
時政新聞眼丨上合組織天津峰會啟幕,習近平這樣闡明峰會使命.央視新聞-今日頭條.2025-09-01
時政快訊丨習近平主持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并發表重要講話.央視新聞-今日頭條.2025-09-01
上海合作組織簡介.上海合作組織.2024-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