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戲》是中國現代作家魯迅1922年10月創作的短篇白話文小說,1922年12月初刊在《小說月報》第十三卷第十二號,后收入短篇小說集《吶喊》(1923年8月由北京新潮社初版)。《社戲》原為《吶喊》的倒數第二篇,但《吶喊》在進行第13次印刷時,作者將《不周山》刪去,《社戲》成為末篇。
《社戲》講述了民國元年后,“我”因在北京市兩次聽京戲產生不適,遂回想起十一二歲在魯鎮時,一次夏夜與玩伴們搖船去鄰村看社戲的故事。《社戲》運用了敘事性描寫和空間并置的藝術手法,創造出一個具有美好人倫傳統的鄉土世界,表達出作者對傳統鄉土社會的眷戀。此外,《社戲》通過塑造一系列自由活潑、真誠單純的鄉野頑童形象,表達出作者以幼者為本位的現代兒童觀念。
新中國成立后,《社戲》作為魯迅作品的保留篇目收入各個時期各個版本的初高中語文教材。
創作背景
1917年到1921年,美國教育家約翰·杜威應邀來中國講學,他在福建省、廣東省、浙江省、江蘇省、上海市、山西省、山東省、北京市等地介紹了自己的實用主義教育思想。講學中,杜威提出以“兒童本位論”為核心的現代兒童觀,認為解決當下世界種種危機的希望應寄托于尚未被成人社會污染的兒童身上,主張順應兒童的天性,發掘兒童的潛能,反對用禮教壓制、干涉、束縛兒童,讓兒童自由全面地發展,以療救物欲橫流、道德淪喪的世風。此說帶給當時文化界不小的震動,新文化運動的知識分子幾乎都接受了約翰·杜威的現代兒童觀。杜威講學結束后的第二年,魯迅立即創作出以兒童為主角的小說《社戲》,該作品融入了他對現代兒童觀的理解。
《社戲》的創作時間是1922年10月,該時間是五四新文化運動的落潮期。當時,中國共產黨成立僅一年有余,工人階級領導的農民運動尚未形成規模,因此魯迅在創作《社戲》一類著重表現鄉土文明的作品時,主要刻畫出農民淳樸馴良的一面,譬如《社戲》中的頑童雙喜有著一顆純凈的心靈、老農六一公公為人親和善良,未能看到農民身上潛藏的革命爆發力。但隨著革命形勢日漸高漲,在后來創作的鄉土小說中,魯迅逐漸發掘出農民身上的社會批判和思想批判力量,譬如《祝福》中的祥林嫂,她對“我”人有無靈魂的發問,實際上是在質疑啟蒙的意義,而《離婚》中的愛姑,她對丈夫休妻的反抗,本質上是在挑戰禮教制度。
據孫伏園通過《魯迅日記》考證,小說中“我”前兩回在北京的看戲經歷可與作者當時身處的社會政治環境互證。《社戲》開頭說:“我在倒數上去的二十年中,只看過兩回中國戲,前十年是絕不看,因為沒有看戲的意思和機會,那兩回全在后十年。”《社戲》寫于1922年,據此可認為“我”兩次看中國戲發生在1912年到1922年之間。“我”第一回看戲是在民國元年,可與魯迅1912年6月中旬應教育部社會教育司的要求在天津市考察新劇互勘。魯迅考察新劇不久后,辛亥革命開始走下坡路。小說中,戲園內拖著長辮的堂與使人聯想起刑具的條凳,便與辛亥革命后新不敵舊的社會氣氛相印證。“我”第二回看京劇,可溯源至1914年末到1915年初,那時袁世凱政府倒行逆施,社會民不聊生。反映在小說中,便是政府不管水災救濟,民間被迫出來為水災募捐,所以才會有“我”第二回所觀的為湖北水災募捐的京戲。
內容情節
民國元年后,“我”在北京聽過兩回京戲。第一回是被朋友推薦,第二回是去看為湖北水災募集捐款的京戲表演,但兩次看戲都給“我”留下不佳的印象,決定從此以后不再光臨戲園。某天,“我”無意之中在一本日語書中讀到了一段關于京劇的點評,由此想起十一二歲時在故鄉魯鎮看社戲的往事:
那年夏間,“我”隨母親回魯鎮平橋村的外祖母家省親,這是因為魯鎮有出嫁女在暑期回娘家消夏的習慣。“我”在這里不僅不用讀書,還受到了客人般的待遇,每天都有其他家的小伙伴陪我釣蝦、放牛、挖蚯蚓。
當時,離平橋村五里遠的趙莊,正在演每年一度的社戲。“我”想前去,但一來沒有提早訂船,二來沒有大人陪同,母親便不準。晚飯后,玩伴們和“我”聚到一起,說起他們白天看戲的經歷。得知“我”的處境后,一位叫雙喜的少年,提議小伙伴們用八叔剛歸來的白篷船載“我”去,并以眾人會水為由,打消了母親和外祖母對安全的顧慮。
路上,“我”聞到水草和豆麥散發出來的清香,看到朦朧的月色和起伏的連山,聽到悠揚婉轉的橫笛。戲臺到了,鐵頭老生、小旦、小生、紅衫小丑輪番表演,但“我”和玩伴們越看越困,也沒喝到心心念念的豆漿。最后,一位老旦登場,唱個沒完,眾人無法忍受,決定返程。
途中,搖船的小伙伴們盡顯疲態,肚子也有些饑餓,于是有人提出去偷羅漢豆煮著吃。眾人一呼百應,便將船搖到阿發家和六一公公的豆田邊,趁著月色,各摘幾大捧,搬到船上,用八叔的鹽和柴,將羅漢豆烹成佳肴。
翌日,六一公公來向眾孩童“興師問罪”。雙喜告訴他孩子們偷羅漢豆是為了款待“我”這個客人,六一公公便不再生氣,反倒問起“我”豆是否好吃。在聽到“我”肯定的回答后,六一公公十分高興,直夸大市鎮來的“我”識貨。到了晚上,他又送給“我”和母親一些羅漢豆,但“我”覺得沒有昨夜的好吃。
以后的人生中,“我”再沒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再沒看到那夜似的的好戲。
人物角色
我
小說的敘事者,民國元年后生活在北京,故鄉是魯鎮平橋村,兒時被人喚作“迅哥兒”。作者用“我”成年后在京城看戲和兒時在趙莊看戲之間的體驗對比,來表達對鄉土世界的懷念。京劇的劇場不僅充滿著陳規陋習,還透露出一股市儈氣,這自然使我心生厭惡,但童年時在鄉村看社戲,不僅有小伙伴陪伴,途中還發生了偷羅漢豆等有趣的事,這自然使我對記憶中那個人情淳樸的鄉土世界,心生懷念。
雙喜
魯鎮平橋村的孩子王,在農村這個小集體社會長大的他,并不把客人分成你家的或我家的,而是當做大家共同的朋友來款待。“我”要玩,雙喜會和其他小伙伴陪著“我”玩。雙喜雖為孩子王,但伙伴之間并不論資排輩,即使偶爾吵打起來,也不會用權威壓人。此外,雙喜善于體察人情、機智有主見、具備領導才能。當“我”因為看不了戲而面露不快時,雙喜會和其他小伙伴一起來安慰我,并想出借用八叔閑船載我去的法子,而且有理有據地說服了大人,打消了他們對安全的顧慮。
六一公公
魯鎮平橋村的一位農民,以種羅漢豆為生。當他準備責罵雙喜等一班小鬼偷了自己的豆時,一聽他們是在“請客”,態度立馬溫和,并反問“我”這個客人“豆可否中吃”,當晚還送給“我”和母親一把蠶豆作為禮物,由此可見中國農民身上的善良淳樸、熱情好客。此外,當六一公公聽到“我”夸贊他的豆時,他便樂得合不攏嘴,對“我”豎起大拇指感激起來,而喜歡聽別人肯定自己的勞動成果,是所有中國農民身上的共性,體現出他們對自己所付出的艱辛勞動感到自豪和快樂。
母親
小說敘事者“我”的生母,在與孩子相處時尊重孩子的自主權。表面上,母親看似不允許“我”去看社戲,并告誡我不要外露不滿的情緒,但這并不是出自真心。母親雖為外祖母的女兒,但已經出嫁,所以在娘家也是客,因此得注意禮數,不能輕易麻煩別人來滿足自己孩子的要求。然而,一旦稍有機會,母親便會放“我”前去,于是有下文母親就算懷揣擔心,也應予了“我”在沒有大人的陪同下,與孩子們在深夜搖船去看戲。等到回來時已經三更半夜,母親雖有點生氣,但并未因此責罵我們。由此可見母親寧可自己將擔憂隱藏在心,也尊重孩子們的意見,放他們在自己的世界中自由玩耍。
作品特色
藝術特色
敘事性描寫
敘事性描寫又名“動態描寫”,與“靜態描寫”相對,即小說作者將事物置入故事情節的流動中對其進行描繪。在《社戲》中,敘事性描寫被大量運用。譬如,在劃船至趙莊的途中,“我”和玩伴所見的夏夜河景,沒有被作者打斷情節進行靜態描寫,而是與“我”移動著的目光融為一體,不斷變化著形態:淡黑的起伏的連山,仿佛是蹦躍的鐵的獸脊似的,都遠遠地向船尾跑去了,但我卻還以為船慢。他們換了四回手,漸望見依稀的趙莊,而且似乎聽到歌吹了,還有幾點火,料想便是戲臺,但或者也許是漁火。寥寥數筆,一幅極具生命力的動感畫面躍然紙上。
空間并置
傳統的小說藝術是以時間的流動串聯起情節,而“空間并置”的技法打破了時間流,使情節統一于作者構建的若干個空間模塊中。《社戲》里,成年的“我”所在的北京和兒時的“我”所在的魯鎮構成了一對并置的城鄉空間,并由“看戲”這一事件產生勾連。雖然三次看戲均以“我”覺得索然無味而中途告退,但“我”的心緒卻截然相反。都市中的“我”在看戲中體會到的是生存空間的逼仄與繁華中的孤獨,而鄉村中的“我”在看戲中感受到人與人之間的其樂融融。兩相對比,城市與鄉村不同的精神面貌躍然紙上。
主題思想
幼者本位的兒童觀
新文化運動中,受美國實用主義教育家的影響,反對用禮教束縛兒童,尊重兒童自由意志已成為一種共識,《社戲》通過塑造一系列個性鮮明的鄉野頑童,表達出魯迅對這種現代兒童觀的認識。該故事中,“我”的玩伴們雖未受到正統教育,但生活經驗豐富、勞動本領在行、待人熱情真誠,顯然是擺脫了禮教的束縛,個性得到自由發展。并且,在故事末尾,雙喜帶著孩子不僅偷摘了還踏壞六一公公家的蠶豆,六一公公不但沒有過于責備反而與雙喜互相嘲弄,可見成人以平等和關愛的態度對待兒童。
對鄉土社會的眷戀
魯迅寫鄉土社會,當理性大于情感時,則對現實中的農民哀其不幸怒其不爭,既表同情,又表批判,比如《阿Q正傳》;當情感大于理性時,則表現出對童年記憶中那個美好鄉土社會的懷念,《社戲》便是這樣的作品。《社戲》塑造出一個人際關系平等、民風淳樸平和、甚至帶有幾分浪漫色彩的鄉土世界,從中可看出作者試圖在自己的心靈中安放一塊精神和情感的凈土,以擺脫現實帶來的焦慮和痛苦,而作者對鄉村的美化,不僅是鄉愁的表達,也反映出由中國古典文化邁向五四新文化的他,無法輕易地擺脫鄉土所象征的民間傳統文明的影響。
好豆不在“豆”,好戲不在“戲”
《社戲》中,豆的好吃與不好吃,并不在于“豆”本身——同是六一公公種的豆,昨夜的與今夜的并無多大區別,而在于“豆”之外——那一晚在野外偷豆、煮豆給“我”留下了美好的回憶。同理,戲的好聽與不好聽,并不在于“戲”本身——北京的戲不見得讓人不適,而那一晚的社戲不見得精彩,因為“我”和小伙伴們都看得直打瞌睡,而在于“戲”之外——民國元年后在北京聽戲,整個社會依然死氣沉沉,不見革命的新氣象,譬如那戲園中的堂倌,依然留著辮子,直叫“我”氣悶;兒時的那次看戲,過程一波三折、充滿趣味,堪稱彌足珍貴的回憶。
作品影響
從中央人民政府出版總署編審局(即后來的人民文學出版社)于1950年出版的第一套中學語文教材,到90年代后期的“全日制普通高級中學教科書”和“九年義務教育三年制初級中學語文教科書”,魯迅作品共收錄40余篇。1950-1955年版的初高中語文教材收錄了16篇魯迅作品,其中包括《社戲》。此后,《社戲》成為各個時期各個版本初高中語文教材的保留篇目。
北京中文系教授,現當代文學研究學者嚴家炎評價:“收在《吶喊》中的社戲,是小說,也是回憶童年生活的美麗的抒情散文。”
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副研究員盧今評價:“《社戲》不僅思想意蘊深遂,而且描寫藝術也是出類拔萃的。”
中國作家協會會員何孔周評價:“要言之,《社戲》借助形象化的、凝煉含蓄的、富有音樂性的語言,把富有特征的各個生活片斷和場景繪聲繪影、棚棚如地黃描繪出來,構成一幅開闊復雜的有機的生活圖畫,從而把作者對生活的獨到觀察和深刻思索形象地表述了出來。而從《社戲》的藝術特點中,我們也可以大略看到,魯迅的光焰四射的獨樹一幟的藝術風格。”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