莧菜紅,又名食用赤色2號(日本)、食用紅色9號、酸性紅、楊梅紅、雞冠花紅、藍光酸性紅,為水溶性偶氮類著色劑,是一種有機化合物,化學式為C20H11N2Na3O10S3。化學名稱為1-(酸性紅87磺基1'-偶氮)-2-萘酚-3,6-二磺酸三鈉鹽。我國規定莧菜紅可用于果味水、果味粉、果子露、汽水、配制酒、糖果、糕點上彩裝、紅綠絲、罐頭、濃縮果汁飲料、梅果等的著色。由1-氨基4-萘磺酸重氮化與2-萘酚3,6-二磺酸偶合而制成。莧菜紅是一種人工合成的水溶性偶氮類著色劑,多應用于食品和化妝品等領域。017年10月27日,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癌癥研究機構公布的致癌物清單初步整理參考,莧菜紅在3類致癌物清單中。
性狀
密度:1.5g/cm3。
閃點:44℃。
外觀:暗紅色至紫色粉末。
溶解性:易溶于水,能溶于甘油和丙二醇,微溶于乙醇,不溶于油脂。
莧菜紅為紫紅色均勻粉末,無臭,耐光、耐熱性強(105℃),易溶于水,0.01%的水溶液呈玫瑰紅色,可溶于丙三醇及丙二醇,不溶于油脂等其他有機溶劑。最大吸收波長為520nm±2nm,耐細菌性差,耐酸性良好,對檸檬酸、酒石酸等穩定,遇堿變為栗色。與銅、鐵等金屬接觸易退色,易被細菌分解。耐氧化,還原性差。
性能
莧菜紅在濃硫酸中呈紫色,稀釋后呈桃紅色;在硝酸中呈亮紅色;在鹽酸中呈棕色,發生黑色沉淀。由于對氧化-還原作用敏感,故不適合于在發酵食品中使用。若制品中色素含量高,則色素粉末有帶黑的傾向。又由于粉末的狀態或水分的影響,即使是同一批制品,其粉末的顏色也可有些差異,但如配制溶液的濃度相同,其溶液的顏色是一定的。莧菜紅著色力較弱。
應用領域
食品行業:根據我國《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2760-1996)中規定:常用于糖果、飲料、糕點等食品的著色,能賦予食品鮮艷的紅色色澤,增加產品的吸引力。例如在水果糖中,莧菜紅可以使糖果呈現出誘人的紅色;在草莓味飲料中,可模擬草莓的顏色,增強消費者的購買欲望。莧菜紅可用于山楂制品、車厘子制品、果味型飲料、果汁飲料型飲料、汽水、配制酒、糖果、糕點上彩裝、紅綠絲、罐頭、濃縮果汁、梅果、對蝦片,最大使用量為0.05g/kg。人工合成著色劑混合使用時,應根據最大使用量按比例折算,紅綠絲的使用量可加倍,果味粉著色劑加入量按稀釋倍數的50%加入,嬰兒代乳食品不得使用。使用時需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標準,控制使用量,確保食品的安全。
化妝品領域:可用于口紅、眼影、腮紅等彩妝產品中,為化妝品增添色彩。由于其良好的水溶性和著色力,能夠均勻地附著在皮膚表面,呈現出鮮艷的色彩效果。化妝品中的莧菜紅含量也需符合相關法規要求,以保障消費者的使用安全。
質量標準
檢測與監管
檢測方法:目前主要采用高效液相色譜法、分光光度法等方法對莧菜紅進行檢測。這些方法可以準確測定食品和化妝品中莧菜紅的含量,確保其在安全范圍內使用。
監管措施:各國政府都對莧菜紅的使用制定了嚴格的法規和標準。食品和化妝品生產企業必須遵守這些規定,在產品標簽上明確標注含有莧菜紅等著色劑的信息,以便消費者了解和選擇。監管部門也會定期對市場上的產品進行抽檢,確保莧菜紅的使用符合安全要求。
總之,莧菜紅作為一種常見的著色劑,在食品和化妝品等領域發揮著重要作用。但在使用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法規和標準,確保其安全性,以保障消費者的健康。
鑒別方法
(1)本品0.1g溶于100mL水中,呈玫瑰紅色溶液。
(2)本品微溶于乙醇,不溶于油脂,具有酸性染料的特性,能使動物纖維著色。
(3)含有0.001g本品的100mL0.02mol/L乙酸銨溶液,其最大吸收波長為520±2nm。
(4)取本品水溶液,做紙上層析,其主色點的Rf值應與標準樣品相同。
紙上層析條件:
溫度20~25℃
試液濃度0.1g/100mL
試液用量0.002mL
展開劑前沿上升限度150mm
毒理學
1.LD50小鼠口服大于10g/kg體重;
大鼠腹腔注射大于1g/kg體重。
2.ADI?0~0.5mg/kg體重(FAO/WHO,1994)。
注:本品1968年報告有致癌性,1972年JECFA將ADI從0~1.5mg/kg體重修改為暫定ADI0~0.7mg/kg體重。1976年美國禁用。1978年和1982年JECFA兩次將其暫定ADI延期。1984年再次評價時制定本ADI。
注意事項
(2)粉狀著色劑宜先用少量冷水打漿后,在攪拌下緩慢加入沸水。
(3)所用水必須是蒸餾水或純水,以避免鈣離子的存在引起著色劑沉淀。采用稀溶液比濃溶液好,可避免不溶的著色劑存在。采用自來水時,必須去鈣、鎂及煮沸趕氣、冷卻后使用。
(4)過度曝曬,會導致著色劑褪色,因而要避光,貯于暗處或不透光容器中。
(5)同一色澤的色素如混合使用時,其用量不得超過單一色素允許量。用于固體飲料及高糖果汁飲料及果味飲料,色素加入量按產品的稀釋倍數加入。
使用范圍
根據我國《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 2760-1996)規定:可用于高糖果汁(味)或果汁(味)飲料、碳酸飲料、配制酒、糖果、糕點上彩裝、梅果、山楂制品、漬制小菜,最大使用量0.05g/kg;用于紅綠絲、綠色車厘子(系裝飾用),最大用量0.10g/kg。
參考資料 >
3D Reconstruction & Assessment Framework based on affordable 2D Lidar.國家科技圖書文獻中心.2024-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