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家篇》是《顏氏家訓》中的第五篇,由北齊文學家顏之推撰寫。書中探討了治家的基本理論和方法,包括父母的表率作用、家庭的勤儉之道、子女教育的寬嚴適度以及婚嫁的態度等問題。顏之推以其豐富的個人經驗和深厚的學識,為后代提供了寶貴的家庭教育指導。
作品簡介
《顏氏家訓》是中國南北朝時期北齊文學家顏之推的傳世代表作。顏之推結合自身的人生經歷和處世哲學,撰寫了這部旨在教導子孫的書籍。《顏氏家訓》作為中國歷史上第一部內容豐富、體系宏大的家訓,同時也是一份學術著作,涵蓋了立身治家的各種方法。書中強調教育體系應以儒學為核心,特別是在兒童早期教育方面的重視,并對儒學、文學、佛學、歷史、文字、民俗、社會、倫理等多個領域提出了獨到的見解。文章內容實在,語言流暢,具有獨特的樸實風格,對后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作品正文
第一段
【原文】
夫風化者,自上而行于下者也,自先而施于后者也。是以父不慈則子不孝,兄不友則弟不恭,夫不義則婦不順矣。父慈而子逆,兄友而弟傲,夫義而婦陵,武則天之兇民,乃刑戮之所攝,非訓導之所移也。
【注釋】
①風化:風俗,教化。
②是以:因此。“是”,前置賓語,即“以是”。
③友:友愛,親近。
④陵:通“凌”,欺侮。
⑤攝:通“懾”,使人畏懼。
⑥移:改變。
【譯文】
教育感化的事,是從上向下推行延續,前人影響后人。所以,父親不慈愛,子女就不可能孝順;哥哥不友愛,弟弟就不可能恭敬;丈夫不仁義,妻子就不可能和順。父親慈愛而子女忤逆,哥哥友愛而弟弟倨傲,丈夫仁義而妻兇悍,那便是天生的兇民,只有靠刑罰殺戮來讓他們畏懼,而不是靠訓導能夠加以改變的。
第二段
【原文】
笞怒廢于家,則豎子之過立見;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治家之寬猛,亦猶國焉。
【注釋】
①豎子:童仆。也用作對人的蔑稱,可譯為“小子”。過:錯誤,過失。見:出現。
②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意思是刑罰不能恰如其分,老百姓就會不知如何行為才好。中:合適,確當。措:安放。
【譯文】
家庭內部取消體罰,孩子們的過失立刻就會出現;刑罰施用不當,老百姓就不知如何是好。治家的寬嚴、標準也與治國一樣。
第三段
【原文】
孔子曰:“奢則不孫,儉則固;與其不孫也,寧固。”又云:“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驕且吝,其余不足觀也已。”然則可儉而不可吝已。儉者,省約為禮之謂也;吝者,窮急不恤之謂也。今有施則奢,儉則吝;如能施而不奢,儉而不吝,可矣。
【注釋】
①孫:同“遜”,恭順。
②固:鄙陋。
③周公:姓姬,名旦,亦稱叔旦,周文王姬昌的第四個兒子。因封地在周(今陜西岐山北),故稱周公或周公旦。是西周初期杰出的政治家、軍事家和思想家,被尊為儒學奠基人,孔子一生最崇敬的古代圣人之一。
④足:足以,值得。
【譯文】
孔子說:“奢侈就顯得不恭順,儉樸就顯得鄙陋;與其不恭順,寧可鄙陋。”孔子又說:“假如有一個人有周公那樣好的才能,但只要他既驕傲又吝嗇,那其他方面也是不足道的。”如其這么說來就應該節儉而不應該吝嗇了。節儉,即是減省節約以合乎禮數;吝嗇,即是對窮困急難的人也不救濟。現在愿意施舍的卻也奢侈,能節儉的卻又吝嗇,例如能做到肯施舍而不奢侈,能節儉而不吝嗇,那就可以了。
第四段
【原文】
生民之本,要當稼穡而食,水蛇麻以衣。蔬果之畜,園場之所產;雞豚之善,塒圈之所生。爰及棟宇器械,樵蘇脂燭,莫非種殖之物也。至能守其業者,閉門而為生之具以足,但家無鹽井耳。今北土風俗,率能躬儉節用,以贍衣食;江南奢侈,多不逮焉。
【注釋】
①生民:人民。
②稼穡而食:種植五谷以獲取食物。稼:播種谷物;穡:收獲谷物。
③桑麻:指農事。
④畜:積聚,儲藏。
⑤豚:本指小豬,此處泛指豬。
⑥塒(shí):墻壁上挖洞做成的雞窠。
⑦棟宇:房屋。器械:泛指用具。
⑧樵蘇:打柴割草以充燃料,此處指充當燃料用的柴草。脂燭:用油脂做的蠟燭。
⑨莫非:沒有不是。殖:通“植”。
⑩為生之具:維持生活的必需品。
鹽井:產鹽的井。此處是說家里不能產鹽。
贍:供給。
江南:泛指長江以南。和“江左”一詞常互用。
【譯文】
人民生活的根本,就是要靠春種秋收來獲取食物,種桑紡麻得到衣服。蔬菜水果的聚積,是靠果園菜圃里出產;雞肉豬肉等美味,是靠雞窩豬圈里產生。直到房屋器用、柴草脂燭,無不是耕種養殖的產物。那些最善于管理家業的人,不出門而各種維持生計的物品已經充足了,只不過家里還缺少一口產鹽的井罷了。現在北方地區的風俗,一般能做到減省節約,以保障衣食之用;江南地區風氣奢侈,在節儉持家方面大多不如北方。
第五段
【原文】
梁孝元世,有中書舍人,治家失度,而過嚴刻,妻妾遂共貨刺客,伺醉而殺之。
【注釋】
①梁孝元:即蕭繹。
②嚴刻:嚴厲苛刻。
③貨:賄賂。
【譯文】
梁朝孝元帝的時候,有位中書舍人,治家缺乏一定的法度,對待家人過于嚴厲苛刻。他的妻妾于是共同賄賂刺客,趁他酒醉時將其殺害。
第六段
【原文】
世間名士,但務寬仁;至于飲食餉饋,僮仆減損,施惠然諾,妻子節量,狎侮賓客,侵耗鄉黨:此亦為家之巨蠹矣。
【注釋】
①名士:舊時指以學術詩文等著稱的知名士人。
②務:追求,講究。
③然諾:應允諾言。
④節量:節制數量。
⑤侵耗:侵吞克扣。
⑥鄉黨:泛指鄉里。
⑦蠹(dù):蛀蟲。這里指危害家庭的人或事。
【譯文】
世上的一些名士,只知道講究寬厚仁慈,以致款待客人饋贈的食品,被童仆減損,承諾接濟親友的東西,由妻子把持控制,甚至發生狎弄侮辱賓客,侵吞克扣擾亂鄉里的事,這也是家里的一大弊害。
第七段
【原文】
姜子牙曰:“養女太多,一費也。”陳蕃曰:“盜不過五女之門。”女之為累,亦以深矣。然天生蒸民,先人傳體,其如之何?世人多不舉女,賊行骨肉,豈當如此,而望福于天乎?吾有疏親,家饒妓媵,誕育將及,便遣閽豎守之。體有不安,窺窗倚戶,若生女者,輒持將去;母隨號泣,使人不忍聞也。
【注釋】
①太公:姜太公。西周開國名臣。
②陳蕃:漢代人。字仲舉,汝南平輿(今平輿縣)人,祖上曾為山西省知府。
③盜:盜竊的人。
④蒸:眾多。
⑤如之何:如……何,把……怎么樣。
⑥賊行:殘害。
⑦閽(hūn)豎:守門的童仆。
⑧輒:就。
【譯文】
姜子牙說:“女兒養得太多,實為一種耗費。”陳蕃說:“盜賊也不光顧有五個女兒的家庭。”女兒帶來的拖累,也太深重了。但天生眾民,先輩傳下的骨肉,你拿她怎么辦呢?一般人通常都不愿撫養女兒,生下的親骨肉對其也要加以殘害,難道這樣做,還期望老天賜福給你嗎?我有一個遠親,家中多有姬妾,有誰產期快要到的時候,就派看門人去監守。一旦產婦身體不安,就從門窗往里窺視,如果生下的是女孩,就立即抱走;母親隨之號啕大哭,真讓人不忍心聽下去。
第八段
【原文】
婦人之性,率寵子婿而虐兒婦。寵婿,則兄弟之怨生焉;虐婦,則姊妹之讒行焉。然則女之行留,皆得罪于其家者,母實為之。至有諺云:“落索阿姑餐。”此其相報也。家之常弊,可不誡哉!
【注釋】
①率:通常。子婿:女婿。
②兄弟:此處指女兒的兄弟。
③姊妹:此處指兒子的姊妹。
④行:此處指女兒出嫁。留:這里指娶進兒媳婦。
⑤落索阿姑餐:意思是婆婆吃頓飯都要受到冷落。落索,冷落蕭索。阿姑,指婆婆。
【譯文】
女人的秉性,多為寵愛女婿而虐待兒媳。寵愛女婿,則兒子的不滿就由此而產生;虐待兒媳,則女兒的讒言就隨之而至。那么不論是嫁女兒還是娶兒媳,都要得罪家人,這實在是當母親的造成的。以致有諺語說:“阿姑吃飯好冷清。”這是對她的報應啊。這是家庭中經常出現的弊端,能不警戒嗎!
第九段
【原文】
婚姻素對,晉靖侯成規。近世嫁娶,遂有賣女納財,買婦輸絹,比量父祖,計較錙銖,責多還少,市井無異。或猥婿在門,或傲婦擅室,貪榮求利,反招羞恥,可不慎歟?
【注釋】
①對:對當。指婚姻“門當戶對”的“對”。
②靖侯:顏之推的九世祖顏含死后加封的稱號。顏含,字宏都,東晉人。
③賣女納財:在嫁女時收受財禮,就等于出賣女兒。
④買婦輸絹:在娶兒媳婦向女方送厚禮,就等于買進媳婦。
⑤比量:比較。
⑥錙銖:錙、銖都是舊時很小的重量單位。比喻極微小的數量。
⑦責:責求,索取。
⑧市井:舊時指做買賣的地方。此處是做買賣。
⑨猥:卑污,下流。
⑩擅:獨攬。
【譯文】
男女婚配要挑選對當,這是先祖晉靖侯立下的規矩。近來嫁女兒娶媳婦,竟然有賣女兒撈錢財,用財禮買媳婦的。為子女選擇配偶時,比較算計對方父輩祖輩的權勢地位,斤斤計較對方財禮的多寡;女方要求得多,男方應允得少,與商人沒有差別。結果,招的女婿猥瑣鄙賤,娶來媳婦兇悍擅權。他們貪榮求利,反而招來羞恥,對此能夠不慎重嗎?
第十段
【原文】
吾家巫覡禱請,絕于言議;符書章醮,亦無祈焉,并汝曹所見也。勿為妖妄之費。
【注釋】
①巫覡(xí):舊時稱女巫為巫,男巫為覡,合稱“巫覡”。
②符書:道士用墨筆或朱筆在紙上畫的用于驅使鬼神、治病延年的符,純屬騙人的迷信活動。章醮:“醮”本是一種禱神的祭禮,后來僧道稱給天曹上奏章作祈禱的活動為“章醮”。
【譯文】
我家從來不提請巫婆神漢求鬼神消災賜福的事,也不祈求道士用符書章醮弄法,這些都是你們看到的。可不能為這類妖妄之事破費。
作品賞析
《治家》篇主要探討了治家的一些基本理論和方法,并對此作了一些總結。作者站在歷史的角度,通過考察研究認為:治理家庭必須自上而下,也就是說父母在子女面前必須率先垂范,做出榜樣。另外,對于家庭的治理要做到勤儉,對子女的教育要寬嚴適度,要有仁慈寬厚之心。子女的婚嫁影響到他們的一生,父母更要有正確的態度和立場,不可貪榮求利而毀了他們的幸福。同時作者還特別強調:治家要從小事做起,不能有一絲一毫的馬虎。
作者簡介
顏之推原籍瑯邪臨沂(今臨沂市),世居建康(今南京市),生于士族官僚家庭,世傳《周官》、《左氏春秋》。他早傳家業,12歲時聽講老莊之學,因“虛談非其所好,還習《禮》、《傳》”,生活上“好飲酒,多任縱,不修邊幅。”他博覽群書,為文辭情并茂,得梁湘東王賞識,19歲就被任為國左常侍。后投奔北齊,歷20年,官至黃門侍郎。公元577年,北齊為北周所滅,他被征為御史上士。公元581年,隋朝北周,他又于楊堅開皇年間,被召為學士,不久以疾終。依他自敘,“予一生而三化,備苶苦而蓼辛”。嘆息“三為亡國之人”。傳世著作有《顏氏家訓》和《還冤志》等。《顏氏家訓》共二十篇,是顏之推為了用儒家思想教訓子孫,以保持自己家庭的傳統與地位,而寫出的一部系統完整的家庭教育教科書。這是他一生關于士大夫立身、治家、處事、為學的經驗總結,在封建家庭教育發展史上有重要的影響。后世稱此書為“家教規范”。
后世影響
《治家篇》出自《顏之推·顏氏家訓·第五篇》
《顏氏家訓》成書于楊堅滅陳國以后,隋煬帝即位之前(約公元6世紀末)。是顏之推記述個人經歷、思想、學識以告誡子孫的著作。共有七卷,二十篇。分別是序致第一、教子第二、兄弟第三、后娶第四、治家第五、風操第六、慕賢第七、勉學第八、文章第九、名實第十、涉務第十一、省事第十二、止足第十三、誡兵第十四、養心第十五、歸心第十六、書證第十七、音辭第十八、雜藝第十九、終制第二十。
《顏氏家訓》對后世有重要影響,特別是宋代以后,影響更大。宋代朱熹之《小學》,清代陳宏謀之《養正遺規》,都曾取材于《顏氏家訓》。不唯朱陳二人,唐代以后出現的數十種家訓,莫不直接或間接地受到《顏氏家訓》的影響,所以,王三聘說。“古今家訓,以此為祖。”從《顏氏家訓》之多次重刻,雖歷千余年而不佚,更可見其影響深遠。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