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死城,枉死(即不是壽終正寢,而是由于自殺、災(zāi)害、戰(zhàn)亂、意外、謀殺、被害等,含冤而死身亡的都被稱之為枉死)之人的鬼魂在陰間所居之處。根據(jù)地獄奇書《玉歷寶鈔》中,閻羅十殿除枉死城外另有鐵圍城、“鬼城”豐都城等等。
枉死城,根據(jù)地獄奇書《玉歷寶鈔》的描述,其乃是地藏王菩薩為受無妄之災(zāi)而死的鬼魂所創(chuàng)造而于地獄創(chuàng)造的城市,其地位于地獄豐都大帝殿的右側(cè),毗鄰奈何橋、血盆苦界,主管枉死城的是十殿閻羅中的第六殿閻羅王卞城王。
傳說
枉死城,據(jù)傳說是地藏王菩薩所創(chuàng)建用于收容枉死之人的魂魄的陰間城市,其性質(zhì)類似于陽間關(guān)押罪犯的監(jiān)獄。
枉死之人死后都會集中到枉死城關(guān)押,直至原有命數(shù)注定的壽命終結(jié)為止,例如某人命數(shù)注定九十歲壽命終結(jié),卻在四十歲不慎提前身故,因而死后就會被集中至枉死城關(guān)押,直至九十歲才得以自枉死城釋放。在此期間,枉死城中關(guān)押的亡魂能夠像陽世之人一樣生活,并且能夠登城觀望,查看謀害他的人是否收到應(yīng)有報應(yīng),但其人身自由會受到嚴厲的控管,既無法收到陽世親友燒給亡魂的紙箔及紙扎祭品,也無法在中元節(jié),像其他亡魂一樣,返回陽世接受陽世親人的供養(yǎng),一切燒給這些亡魂的金錢物品都會暫時存放在輔佐地藏王菩薩的目蓮尊者處,直到這些亡魂親眼見到謀害他的人得到應(yīng)有的報應(yīng),怨恨的心情得到慰藉,提出解發(fā)諸殿各獄之時,意即到這些亡魂在枉死城的關(guān)押期滿之后才能轉(zhuǎn)交,然后再根據(jù)其生前善惡,或獎或罰,轉(zhuǎn)世投胎。
另據(jù)相關(guān)傳說,地藏王菩薩也會在這些亡魂收押在枉死城的期間親自為他們進行超度。現(xiàn)在,在閩南地區(qū)、臺灣民間信仰中還盛行的一種模仿地藏王菩薩超度枉死城亡魂的活動的名為“破城”的超度法事,“延請僧、道行之,可使感召神佛,救拔亡魂出枉死城冤魂各俟兇手到日,眼見受苦,使遭害者以消忿恨”。
然而,也不是所有非被遭屈之魂都會進入枉死城。按《玉歷寶鈔》第二節(jié)中的說明,世間人總誤認為凡是受傷、冤屈而死的鬼魂,都歸入這個城。這種謠言,到處亂傳,謬說百出。
其實,冤屈而死的人,哪能再加以無辜的苦刑?事實上是:冤屈而死的鬼魂,要等到害死他的兇手死亡被拘拿到陰間審案之時,親眼看到兇手受到苦刑,心中的忿恨才可能消除。而這些被害而冤死的鬼魂,重新投生為人那一天,才將兇手提出,押解到各殿的地獄,按其罪惡,收禁囚押去受刑罰。并不是所有被害冤死的鬼魂,都一概地收入枉死城受苦。如果是忠孝節(jié)義的人,以及為國家犧牲的軍人或因公犧牲的人,這些人有的因為他的品德和精神表現(xiàn)為英武壯烈,早已成神,最少也面貌莊嚴、四肢完美地送到福地投生去了。哪有讓這些人進入枉死城中受苦的道理呢?
記載
西游記
正說間,那幾個橋梁使者,早已回去了。李世民心又驚惶,點頭暗嘆,默默悲傷,相隨著判官、太尉,早過了奈河惡水,血盆苦界。前又到枉死城,只聽哄哄人嚷,分明說:“李世民來了,李世民來了!”太宗聽叫,心驚膽戰(zhàn)。見一伙拖腰折臂、有足無頭的鬼魅,上前攔住,都叫道:“還我命來,還我命來!”慌得那太宗藏藏躲躲,只叫:“崔先生救我,崔先生救我!”判官道:“皇帝,那些人都是那六十四處煙塵,七十二處草寇,眾王子、眾頭目的鬼魂;盡是枉死的冤業(yè),無收無管,不得超生,又無錢鈔盤纏,都是孤寒餓鬼。陛下得些錢鈔與他,我才救得哩。”李世民道:“寡人空身到此,卻那里得有錢鈔?”判官道:“陛下,陽間有一人,金銀若干,在我這陰司里寄放。陛下可出名立一約,小判可作保,且借他一庫,給散這些餓鬼,方得過去。”太宗問曰:“此人是誰?”判官道:“他是河南開封府人氏,姓相名良,他有十三庫金銀在此。皇帝若借用過他的,到陽間還他便了。”太宗甚喜,情愿出名借用。遂立了文書與判官,借他金銀一庫,著太尉盡行給散。判官復(fù)吩咐道:“這些金銀,汝等可均分用度,放你唐朝爺爺過去,他的陽壽還早哩。我領(lǐng)了十王鈞語,送他還魂,教他到陽間做一個水陸大會,度汝等超生,再休生事。”眾鬼聞言,得了金銀,俱唯唯而退。判官令太尉搖動引魂幡,領(lǐng)李世民出離了枉死城中,奔上平陽大路,飄飄蕩蕩而去。(節(jié)選自《西游記·第十回 二將軍宮門鎮(zhèn)鬼 唐太宗地府還魂》)
續(xù)金瓶梅
原來鬼使過河,也不敢登這三座橋,只有一只三艙小舟往來下文書。常時節(jié)因與門慶有些善緣,該得其報,因此平平而過。若無此點善報,河神巡察,風(fēng)浪大起,也是行不得的。門慶過了奈河,才待上岸謝、原來是無底的船,又看那常時節(jié),只見變作怪形鬼面,手執(zhí)鋼叉照門慶溯來,唬得門慶與鬼使順河而走,不敢回頭,找大路走了。看官聽說,原來孟婆酒飯就是迷魂湯,吃了骨肉當面昏迷,何況這一點情緣,緣盡變?yōu)槁啡耍悄顷庩柹苹帲辉谠捪隆?/p>
且說那潘金蓮,從武松殺死,歸了在死城投司收魂,不得托生,色心不死,每日與王婆斗牌,與小鬼耍嘴。雖有鬼使日夜監(jiān)巡,就如陽間坐倉婦人一般,到底無恥,和人嘲惹。
那日忽見有一男鬼,渾身是血,披發(fā)遮胸,送往殺命司去,由他司前過。金蓮細看道:“怎么像陳姐夫的模樣?”趕上問他,只不做聲,也說是清河縣解來的,金蓮心中疑罰又住不上兩個月,又見個女鬼,甚是標致,上下無甚衣服,裹著個紅綾抹胸兒,下面用床破被遮了身體走來,也不帶繩索。
遠遠望見金蓮,上前抱頭痛哭。你道是誰?但見:懨懨春病,似秋霜打敗玉芙蓉;細細楚腰,如夜雨倒垂金線柳。唇嘴兒蠟黃,玉牙不啟櫻桃顆;眼皮兒淡綠,秋月初彎翠黛稍。系春心,柬腰繡帕半露酥胸;散芳魂,帶血紅絹猶存香露。洛水佳人溜浪出,瑤姬帶云歸。
金蓮細看不是別人,原是我嬌嬌滴滴、親親熱熱、同心同意、同眠同坐的龐春梅姐姐:“你在那里來,咱娘兒今日這里相逢?”于是兩人大哭一會,哭得獄中鬼使酸心,空外游神落淚。哭畢說道:“怎么得咱娘們在一個司里也罷。”春梅道:“我來了幾日,還沒有下落哩,著人去清河縣查我的事去了。”金蓮問道:“你是甚么病死的?來就一點衣裳也沒穿迭?”春梅略笑了一笑,又嗚地哭了。原來春梅因貪淫好泄,死在奸夫身上,一泄而亡,男子謂之脫陽,女子謂之失陰。
細查枉死城中,再找不出這個司來;又不是陽壽該終,有鬼使拘喚,因此,游魂全無著落。看官聽說,這天下男女多是縱欲喪命的,如枉死城有這個司,也沒處盛這些眾生了。
只有毒死、殺死、縊死、打死,再沒有入死的個衙門。只為春梅死的快活,做鬼也風(fēng)流不改。那金蓮日久人熟,央及提牢鬼卒,就把龐春梅收下,和他一個鋪睡,好不親熱。
大凡眾生習(xí)性難除,生前貪財好色,死后到底不改,也有做厲鬼、色鬼的,也有轉(zhuǎn)生貪淫更甚的。所以郗后變蟒,貪僧夢蛇,總是夙根。今日金蓮、春梅湊成一塊,如何肯罷,那春梅說起陳經(jīng)濟因來守備府認了親,后被李安、張勝殺死一事,才知道經(jīng)濟在枉死城,是一個衙門。細問獄卒,知是殺命司,就恨不得鬼門關(guān)上酬彎鳳,嵩里山前續(xù)雨云。
有詩曰:
天長地久有時盡,此恨綿綿無絕期。
如今說死鬼偷情,人決不信,定說是做書的笑話。人的皮肉已無,就有此心,那里動手?不曾看那佛教經(jīng)典,這天人配合,以目交而成,還生男女。總是情根一動,不在身子有無。就和人做夢交一般,不見實事,美而夢遺,同是一理。這是有情無質(zhì)的。還有人夫婦不投,勉強行事,陽物不舉,豈不是有質(zhì)無情的?就此想來,有此情不論生死,古來離魂幽會定是有的。
卻說金蓮那日央及獄卒道:“殺命司我有個兄弟姓陳,替我問問!”不消一日,見陳經(jīng)濟在司前賭錢,是山東省語音,就問著了,回了金蓮。他就哥長哥短,哄的個獄鬼隨身轉(zhuǎn)。
那日取出半幅羅裙,剪成兩段,寫詩一首寄與經(jīng)濟:樓上鴛鴦曾并宿,枝頭蝴
蝶各分飛。那知三美黃泉路,死別生離一處歸。
下寫:“難妾潘氏、龐氏灑淚書。”送與春梅看了,春梅道:“娘這羅是那里
的?”金蓮笑道:“姐姐你忘了?這是我初死了,你在我墳上燒的,你就不記得了,”
央及獄卒,拜了又拜,千叮萬謝,托他送去。那獄卒是個二搭六變的,也就笑著去
了。
原來這枉死城大有五百余里,各司甚多,其神不一,又有牛頭馬面守把各門,如何出得來?若是同一司還相見的。
獄卒到殺命司,見十三省司官,各省一條大街,知經(jīng)濟在那一個房里?正自傍惶,即有獄卒來問,這獄卒說是探親的,也就過去了。卻好經(jīng)濟出來取刀瘡藥,撞見他,悄悄捏了一把,拉到無人處,將情詩遞與他看了。那經(jīng)濟淫心不改,才知道有美隔墻窺宋玉,無門擲果寄潘郎。一面借了二百文紙錢謝了獄卒,尋了筆紙,不知寫了些甚么在后面,交獄卒去了不題。(節(jié)選自《續(xù)金瓶梅·第五回 奈河橋奸雄愁渡 枉死城淫鬼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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