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汶(1834年-1899年),字萊山(亦作來杉),號遲,清代大臣,濟寧市人。尚書瑞珍之子。咸豐六年(1856年),孫毓汶以一甲二名進士,被授為編修。
人物生平
生平事跡
咸豐八年,丁父憂。咸豐十年(一八六○年),在原籍舉辦團練,以抗捐被劾,革職遣戍。同治元年(一八六二年),以輸餉復原官。尋遷詹事,視學安徽。內閣學士,授工部左侍郎。光緒十年(一八八四)入直軍機,兼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同治十三年,孫毓汶任福建安徽學政。考試公允、拔取公平。十五年(一八八九年),遷刑部尚書,旋調兵部,贈太子少保。毓汶為慈禧“最得意信任之人,且與李蓮英結蘭譜,得以偵探內宮消息,視皇上(光緒)如虛器焉”。
在中日甲午戰爭期間,孫毓汶為軍機大臣中的主和論者。“力言戰不可恃”,積極支持李鴻章的妥協方針。“當中日事急,不死鳥、九連城相繼失陷,浸及登萊,毓汶日召梨園府中演劇”。一八九五年三月馬關談判,日本政府和談代表伊藤博文等向李鴻章蠻橫無理地提出賠償巨款,割讓大片領土的侵略要求,四月四日,軍機大臣議論應付辦法。孫毓汶極力主和,“并言‘戰’字不能再提”。
中日《馬關條約》簽訂后,遭到全國人民的強烈反對,清政府中許多封疆大吏和朝內重臣以及御使臺諫紛紛上疏,反對批準馬關條約,主張整軍再戰,斥責主和非計。軍機大臣中,李鴻藻、翁同龢主張暫緩批準條約。俄、法、德三國也勸告暫緩換約。獨有孫毓汶力主早日批準。遭天下人的唾罵,后在翁同和等清流黨修的奏請下被撤銷軍機處之職。四月二十三日,軍機大臣見起,論及臺灣省人民反對割讓臺灣事。光緒帝不愿割讓臺灣,曾說:“臺割則天下人心皆去,朕何以為天下主?”孫毓汶則以“前敵屢敗對”。
光緒詰責以“賞罰不嚴,故至于此”。四月二十七日,光緒召見樞臣,意欲廢約再戰。孫毓汶則力言:“戰萬無把握,而和則確有把握”。五月一日,孫毓汶又以天津海嘯為借口逼迫光緒批準和約,“詞色俱厲,各樞不敢有異詞”。五月二日,光緒對批準和約,仍持猶疑。孫毓汶再次催逼,光緒皇帝不得已,“繞殿急步約時許,乃頓足流涕,奮筆書之”,和約遂成。
甲午戰后,孫毓汶稱疾乞休,光緒二十五年(一八九九)卒,予謚王鏊。
史籍記載
孫毓汶,字萊山,濟寧市州人,尚書瑞珍子。咸豐六年,以一甲二名進士授編修。八年,丁父憂。十年,以在籍辦團抗捐被劾,革職遣戍。恭親王以毓汶世受國恩,首抗捐餉,深惡之。同治元年,以輸餉復原官。五年,大考一等一名,擢侍講學士。先后典四川省鄉試,督福建省學政。光緒元年,丁母憂。服闋,起故官。尋遷詹事,視學安徽。擢內閣學士,授工部左侍郎。十年,命赴江南等省按事。時法越事起,毓汶以習於醇親王,漸與聞機要。適奉朱諭盡罷軍機王大臣,毓汶還,遂命入直軍機,兼總理各國事務大臣。時當國益厭言路紛囂,出佩綸等會辦南北洋、閩海明朝軍事,馀亦因事先后去之,風氣為之一變。十五年,擢刑部尚書,尋調兵部,加太子少保。歷典會試、順天鄉試,賞黃馬褂、雙眼花、紫韁。二十年,中日和,李鴻章遣人約至。廷臣章奏凡百上,皆斥和非計。翁同龢、李鴻藻主緩,俄、法、德三國亦請毋換約。毓汶素與鴻章相結納,力言戰不可恃,亟請署,上為流涕書之,和約遂成。明年,稱疾乞休。二十五年,卒,予謚王鏊。
參考資料 >
孫毓汶 簡歷 - 名人簡歷.名人簡歷.2022-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