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互聯網協會(原北京網絡媒體協會)成立于2004年10月26日,是依法在北京登記注冊并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的機構及相關的教學、科研等機構與個人自愿聯合發起成立,經北京市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發展歷史
2012年7月17日,經北京市社團辦批準,北京網絡媒體協會更名為首都互聯網協會。
2014年,首都互聯網協會被北京市社團辦評為5A級社會組織。
2015年,首都互聯網協會被民政部授予“全國先進社會組織”榮譽稱號。
2016年,首都互聯網協會被北京市委社會工作委員會、北京市社會建設工作辦公室認定為市級“樞紐型”社會組織。
現任會長是中共北京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主任韓昱,現有會員123家。本協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中共北京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北京市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協會的辦公住所設在朝陽區華威南路弘善家園413號樓。
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定名為:首都互聯網協會(英文名稱是“BEIJING INTERNET ASSOCIATION”,縮寫BIA)。
第二條 本會由在京從事互聯網行業及互聯網相關產業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以及致力于推動首都互聯網行業發展的社會各界人士自愿聯合發起成立,是經北京市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是: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下,充分發揮網絡社會組織的統籌協調、服務指導、橋梁紐帶作用,推動形成行業自律、企業履責、社會監督、網民參與等多主體參與,經濟、法律、規則、技術等多種手段相結合的綜合治網格局,凝聚行業思想共識,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
第四條 本會接受中共北京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及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北京市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會的辦公住所:朝陽區華威南路弘善家園413號樓。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六條 本會的業務范圍包括:
(一)宣傳貫徹黨和政府有關互聯網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發揮首都互聯網企業及相關機構與政府部門之間的橋梁與紐帶作用,向政府管理部門反映會員和行業的愿望及合理要求。
(二)發揮首都互聯網協會黨委的政治引領和思想引導作用,指導首都互聯網企業開展黨建工作,發揮互聯網企業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增強互聯網企業黨組織的凝聚力,團結廣大互聯網從業人員,匯聚首都互聯網行業發展力量。
(三)建立和完善首都互聯網行業自律機制,制訂并實施行業規范和自律公約,舉辦行業評議,對會員違反行業規范及自律公約的行為進行批評、譴責、媒體曝光等處罰,并監督改正。指導會員依法辦網、文明辦網;推動社會各方參與網絡社會治理,舉報違法及不良信息,凈化網絡環境。
(四)推動媒體融合發展。做大做強優秀網絡文化品牌。創新網絡公益模式,以互聯網助力精準扶貧。
(五)組織行業調研、學術交流,提供信息服務,鼓勵技術研發,推動大眾創新,助力行業整體發展戰略。
(六)建立調解機制,協調解決行業糾紛,保障各方合法權益。
(七)建立和完善行業從業人員準入機制,開展行業培訓,建立健全人才引進及激勵機制,為行業發展提供人才支撐。
(八)加強會員之間的交流與合作,促進民間交往和國際交流, 發揮協會作為樞紐型社會組織的作用。
(九)建立和完善工作機制,鼓勵會員創新發展,促進互聯網業界多出成果、多出精品。
(十)利用好官方網站、新浪微博、微信公眾平臺等新媒體平臺,出版并發行專業刊物。
(十一)監督、指導、協調協會分支機構開展工作。
(十二)承擔會員單位或政府有關部門委托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會由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組成。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愿;
(三)在行業及其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放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活動權;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要求本會維護其合法權益;
(六)對會員違反本會章程和公約的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舉報、投訴,要求本會采取相應措施;
(七)要求本會協調政府主管部門及其他相關單位之間的關系;
(八)參加對其他會員的評議;
(九)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和聲譽;
(三)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簽訂《首都互聯網行業自律公約》及本會制定的其他自律公約,并遵守其約定;
(七)接受會員評議,遵守評議章程,執行評議結果;
(八)維護團結、增進協作,抵制有損于行業共同利益和信譽的行為。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并交回會員證。會員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四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其主要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監事;
(三)審議理事會、監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重大變更和終止事宜;
(五)制定和修改會費標準;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五條 會員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會員大會需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需經到會會員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每屆四年。召開會員大會30日前,應將換屆準備材料送至業務主管單位和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審查,確認符合換屆條件后方可召開。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責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的設立和辦公住所的變更;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接受監事會提出的對本會違紀問題的處理意見,提出解決辦法并接受其監督;
(十一)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
第二十一條 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從理事中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常務理事會與理事會任期相同,與理事會同時換屆。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
第二十四條 本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本會的法定代表人由會長擔任,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因特殊情況,經會長授權,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后,可以由秘書長或副會長擔任法定代表人。
天津市重慶商會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不超過兩屆,不得同時擔任其他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條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主持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二十七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二十八條 本會設監事會,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向會員大會負責。其主要職責是:
(一)選舉產生監事長;
(二)出席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
(三)監督本會及領導成員依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開展活動;
(四)督促本會及領導成員依照核定的章程、業務范圍及內部管理制度開展活動;
(五)對本會成員違反本會紀律,損害本會聲譽的行為進行監督;
(六)對本會的財務狀況進行監督;
(七)對本會的違法違紀行為提出處理意見,提交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并監督其執行。
第五章 資產管理
第二十九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購買服務;
(四)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條 本會按照會員大會制定或修改的會費標準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一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于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二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三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四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于政府購買服務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并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五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六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七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終止程序
第三十八條 本會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三十九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并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一條 本會經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后即為終止。
第四十二條 本會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于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三條 本章程經2019年5月7日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自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
組織結構
理事會名單
會長
韓 昱 中共北京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名譽會長(10人 按姓氏筆畫排序)
丁磊 網易董事局主席、CEO
劉爽 鳳凰網CEO
龔宇 愛奇藝創始人、CEO
副會長(17人 按姓氏筆畫排序)
王淳 第一視頻集團執行董事
龍寶正 京東集團副總裁
劉 健 千橡集團COO
劉 鶴 北京青年報副總編輯、北青網董事長
劉曉紅 中共北京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網絡社會工作處副調研員
陳 彤 一點資訊總裁
楊 蘇 首都互聯網協會(專職)
張一鳴 今日頭條CEO
高 文 網易總編輯
唐巖 陌陌CEO
曾 搜狐副總裁
常務理事名單(34人 按姓氏筆畫排序)
丁亞韜 北京日報社網絡新聞部主任、新媒體中心主任
馬春玲 中共北京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副巡視員
王松 北京藍汛通信技術有限責任公司CEO
王兆楠 愛奇藝副總編輯、政府事務總經理
鄧春富 《支部生活》 雜志社總編輯
劉巖 六間房CEO
朱海藝 騰訊控股大燕網總裁
楊 星 中共北京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機關紀委書記
宋建武 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張曉家 中共北京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網絡應急管理和網絡輿情處處長
張越今 中共北京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網絡安全協調處處長
陳 祥 中共北京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
陳昌鳳 清華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常務副院長、教授
金 鵬 北京新媒體(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
宗春山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與心理咨詢服務中心名譽理事長
鄭金詩 北京人民廣播電臺網絡媒體中心主任
鄭加強 中華網CEO
趙志偉 金融界CEO
胡春錚 中共北京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綜合處處長
費學剛 中共北京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互聯網企業黨建辦公室主任
賀勁松 奇虎360集團副總裁
莫天全 房天下董事長、CEO
夏日紅 中共北京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
彭永東 貝殼找房CEO
蔣磊 鐵血網總裁
程維 滴滴創始人、董事長兼CEO
雷 鳴 中共北京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網絡評論工作處副處長
戴威 ofo小黃車創始人兼CEO
秘書長
劉曉紅 中共北京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網絡社會工作處副調研員
副秘書長
吳兆雙 首都互聯網協會
理事名單(97人 按姓氏筆畫排序)
丁 鈞 簡網CEO
于 丹 花椒直播聯席創始人兼副總裁
馬振松 簡網CEO
馬野銘 ofo小黃車高級副總裁
王航 好大夫在線創始人、董事長兼總經理
王文杰 第一視頻集團副總裁
王兆軍 中共北京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互聯網企業黨建辦公室副主任
王海巖 北京商報社社長助理、北京商網總經理
王霆霆 空中網總經理
方興東 博客網董事長
尹 珩 中共北京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網絡數據與技術處副處長
鄧炘炘 中國傳媒大學新聞學院教授、傳播系主任
田范江 百合網CEO
叢曉潔 網易黨委副書記副總編輯
仲麗筠 古德ADEL(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劉 日 暴風集團總裁辦主任
劉 林 北青網總編輯
劉 敏 百度集團執行總編輯
劉 新 中共北京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財務處副調研員
劉 纓 中共北京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信息化發展處副處長
劉小東 中關村在線總裁
劉心放 國家電網對外聯絡部社會責任處處長
劉懷宇 悠視網CEO
劉春明 卓望信息技術(北京)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劉張亞莉 北京藍汛通信技術有限責任公司副總裁
齊 珊 搜狗政府事務部總監
許 博 千橡互動集團總編輯
許呈光 微軟移動聯新互聯網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
許澤瑋 91金融董事長兼CEO
孫克剛 小米集團公共事務部總監
巫云峰 金融界總編輯
李 丹 新京報網總經理
李 陽 房天下政府事務部副總監
李 楠 北京市科學技術協會執行主編
李 熹 鐵血軍事網副總編輯
李亞飛 豆瓣網總經理
李志東 中共北京市市委講師團副團長
李承平 中共北京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綜合處副處長
李欣玉 去哪網副總裁
李愛玲 《前線》雜志社信息中心副主任
林凡 脈脈創始人兼CEO
楊 柳 中華網總編室主任
楊 潔 中共北京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網絡社會工作處副處長
楊小榆 搜狐政府事務部高級經理
楊偉光 阿里巴巴文化娛樂集團大優酷事業群政府合作事務部高級總監
楊海峰 世紀互聯數據中心有限公司副總裁
楊理光 千龍網副總編輯、總編室主任
蘇 軼 中共北京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人事處副處長
蘇舒 名醫主刀CEO
吳海鵬 鳳凰網副總編輯
吳晨光 一點資訊副總裁、總編輯
汪 雷 和訊網總編輯
沈喬治 財界網CEO
宋黎明 首都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宣教信息中心主任
余亞仕 騰訊控股大燕網總編輯
張 帥 請出價創始人、CEO
張巍 樂視網CEO
張洪忠 北京師范大學新聞傳播學院副院長
張輔評 今日頭條總編輯
張愛國 中共北京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網絡新聞信息傳播處副處長
張凌云 掌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創始人、總裁
陳 明 便利蜂商貿有限公司總裁
陳榮凱 美團點評副總裁
陳斯華 視友網創始人、CEO
陳湘安 天天在線董事長
奉佑生 映客CEO
范鋒 速途網董事長、CEO
周斌 開心網CEO
周源 知乎CEO
趙 偉 北京知道創宇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總裁
趙鵬 BOSS直聘法人
賀宏震 陌陌副總裁
徐 磊 中共北京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網絡應急管理和網絡輿情處副處長
高沁民 蠻蠻云計算CEO
郭玉松 北京市網絡新聞監管中心副主任
奚 偉 36副總裁
黃 婧 京東集團公共事務部綜合管理負責人
曹小 北晚新視覺傳媒運營總監
宿 華 快手總裁
韓瑋璽 中民投執行董事
韓坤 秒拍CEO
蔣廣學 北京大學青年研究中心主任
程建國 財經網CEO
焦 旸 中共北京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網絡信息服務管理處副處長
蔡 楠 滴滴政府事務部副總裁
鮑全勝 搜狐焦點總經理
潘海東 互動百科董事長
霍濤 北京白山耘科技有限公司創始人、CEO
瞿 濤 六間房副總編輯
監事會名單
監事長
周科進 原千龍網總裁、千龍研究院院長
監事(14人,按姓氏筆畫排序)
王 強 北京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網絡新聞信息傳播處副調研員
王泱泱 北京市網絡新聞評論中心副主任
王春亮 第一視頻執行總編輯
邊 婧 網易政府事務總監
白 潔 北京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機關黨委副書記
吳 杰 北京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機關黨委副調研員
汪梓 奇虎360公共事務部副總監
張國偉 阿里巴巴文化娛樂集團大優酷事業群總編室高級總監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節臨 搜狐副總編輯
鄭文彬 百度集團副總編輯
袁 霞 千龍網總裁辦機要室副主任、黨委紀檢委員
蔣 蕭 新浪網互動中心總監
焦 陽 北京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網絡應急管理和網絡輿情處副處長
會員單位
名譽會長單位(12家 排名不分先后)
新 浪
百 度
搜 狐
鳳凰網
360集團
第一視頻
愛奇藝
阿里巴巴文化娛樂集團大優酷事業群
副會長單位(6家 排名不分先后)
今日頭條
一點資訊
北青網
陌 陌
快 手
常務理事單位(20家 排名不分先后)
ofo小黃車
房天下
六間房
鐵血網
金融界
中華網
滴滴出行
騰訊控股大燕網
貝殼找房
北京廣播網
《支部生活》雜志社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與心理咨詢服務中心
理事單位(67家 排名不分先后)
樂視網
中搜網
和訊網
悠視網
開心網
財經網
財界網
百合佳緣
天天在線
搜狐焦點
知行銳景
互動百科
知 乎
簡 網
速途網
視友網
請出價
秒 拍
映 客
名醫主刀
蝌蚪五線譜網
新京報網
首都文明網
北晚新視覺
北京商報網
北京商網
《前線》雜志社
《大學生》雜志社
《網絡傳播》雜志社
中共北京市委講師團
北京市禁毒教育基地
中國政法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
中國傳媒大學新聞學院
北京體育大學社會體育系
北京大學青年研究中心
北京郵電大學互聯網治理與法律研究中心
北京發行集團
中國聯通北京分公司
中國電信集團北京分公司
微軟移動聯新互聯網服務有限公司
北京白山云科技
古德ADEL(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掌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蠻蠻天下(北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夢想蜂連鎖商業有限公司
中國民生投資有限公司
北京協力筑成金融信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91金融
脈 脈
北京藍汛通信技術有限責任公司
會員單位(18家 排名不分先后)
PP視頻
西陸網
米爾網
唱 吧
在 行
好大夫在線
禹宏信安
時光譜Skype
北發圖書網
所獲獎項
2017年11月17日,獲得全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先進單位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