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眾平臺(Wechat Public Platform),簡稱公眾號,是在微信應用程序(App)內推出的,為個人、企業(yè)和組織提供業(yè)務服務與用戶管理能力的服務平臺,是中文互聯網主流的一種公眾賬號信息服務平臺,受國家網信部門監(jiān)管。曾命名為“官號平臺”、“媒體平臺”、“微信公眾號”,最終定位為“公眾平臺”,無疑讓我們看到一個微信對后續(xù)更大的期望。“自媒體”公眾號大多數屬于媒體資訊發(fā)布類,比如“李叫獸”,通過公眾號發(fā)布最新資訊;同時,利用公眾賬號平臺進行自媒體活動,簡單來說就是進行一對多的媒體性行為活動,如商家通過申請公眾微信服務號通過二次開發(fā)展示商家微官網、微會員、微推送、微支付、微活動、微報名、微分享、微名片等,已經形成了一種主流的線上線下微信互動營銷方式。
2012年8月23日,微信公眾平臺正式上線,曾命名為“官號平臺”“媒體平臺”“微信公眾號”,最終定位為“公眾平臺”。
2018年1月5日,微信公眾平臺公告:擬規(guī)范“非固定收益類投資產品”類信息發(fā)布。即日起微信公眾平臺將配合微信安全中心的打擊行動,針對相關詐騙、騷擾等違法違規(guī)的信息和公眾號進行處理。“非固定收益類投資產品”指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期權、期貨、外匯、大宗商品、電子貨幣等本金或收益存在不確定性的投資產品。
2018年7月19日,微信公眾平臺“轉載可贊賞作者”功能暫時下線。維護期間,不再支持將文章設置為開放轉載;轉載時,不再支持填寫推薦語和贊賞文章作者,其它功能不受影響。
2019年8月26日,微信公眾平臺已經匯聚超2000萬公眾號。不少作者通過原創(chuàng)文章和原創(chuàng)視頻形成了自己的品牌,成為了微信里的創(chuàng)業(yè)者。
發(fā)展沿革
2013年6月,微信公眾平臺新增自定義LBS數據。8月5日,微信從4.5版本升級到5.0版本,同時微信公眾平臺也做大幅調整。微信公眾號分成訂閱號和服務號。運營主體是組織(如企業(yè)、媒體、公益組織)或個人的均可申請訂閱號;運營主體是組織的,還可以申請服務號,但個人不能申請服務號。2013年10月19日,微信LBS圖文回復可設置商家店鋪位置,用戶提交當前所在位置后,就可以找到附近的商家店鋪。
微信公眾平臺主要面向名人、政府、媒體、企業(yè)等機構推出的合作推廣業(yè)務。在這里可以通過渠道將品牌推廣給線上平臺作用。微信公眾平臺于2012年08月23日正式上線,曾命名為“官號平臺”和“媒體平臺”,創(chuàng)造更好的用戶體驗,形成一個不一樣的生態(tài)循環(huán)。
用戶在你的App中看到的某個精彩內容(比如一篇文章、一首歌曲),TA想轉發(fā)給好友,點擊“分享給微信好友”通過微信,完成授權后,內容就可以發(fā)送到微信的服務器,好友收到信息,輕輕一點,可以查看詳情還可以使用你的App來查看內容(沒有安裝你的App的用戶將會被提示去下載安裝)。
把用戶看到的精彩內容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2014年4月15日,群發(fā)策略調整。同月25日,微信團隊發(fā)布系統(tǒng)公告,由于技術升級,公眾平臺的開發(fā)接口的access_token長度將增長,其存儲至少要保留512個字符空間。此修改將在1個月后生效,請開發(fā)者盡快修改兼容。2016年9月28日,微信公眾平臺更新接口屏蔽刷量軟件,大量動輒閱讀量“10萬+”的公眾號實際數據跌至平時的10%,部分公眾號只有寥寥無幾的閱讀量,這是“高度量化”的互聯網生態(tài)的一個縮影。
2017年4月19日17時起,iOS版微信公眾平臺的贊賞功能被關閉。Android等其他版本微信贊賞功能不受影響。
2018年2月8日,微信公眾平臺新增修改文章錯別字功能。微信公眾平臺發(fā)布消息表示,為了給運營者、讀者提供更友好的編輯、閱讀體驗,公眾平臺新增修改文章錯別字功能,支持運營者對已群發(fā)文章進行小范圍修改。每篇文章允許被修改一次,修改范圍僅限正文內五個字。
2018年6月20日,訂閱號正式改版上線。
2018年6月26日,微信公眾平臺正式上線開放轉載功能,文章可以直接被轉載,不需要人工再次確認,此外轉載文章也可以贊賞作者。
2018年7月19日,微信公眾平臺“轉載可贊賞作者”暫時下線。微信公眾平臺表示,維護期間,不再支持將文章設置為開放轉載;轉載時,不再支持填寫推薦語和贊賞文章作者,其它功能不受影響。用戶仍可通過白名單轉載和分享功能進行轉載授權,已經發(fā)出的文章不會受到影響。
2018年11月16日,微信公眾平臺發(fā)布公告稱,即日起,公眾號注冊將做調整:個人主體注冊公眾號數量上限由2個調整為1個;企業(yè)類主體注冊公眾號數量上限由5個調整為2個。
2022年7月13日消息,微信公眾平臺運營中心發(fā)布《關于金融類違規(guī)營銷內容的規(guī)范》,提出禁止進行金融類欺詐營銷宣傳、禁止進行金融類不實營銷宣傳、禁止進行金融類誤導營銷宣傳、禁止進行金融類無資質營銷宣傳。
2022年8月12日,據微信公眾平臺運營中心消息,平臺發(fā)現公眾號中出現較多的通過頭像仿冒官方消息提醒,誘導用戶點擊的行為。為避免誤導和騷擾用戶,平臺現對公眾號頭像設置作進一步規(guī)范。
微信公眾號對圖片消息功能進行升級,采用了全新的排版方式,用戶可橫滑瀏覽所有圖片。
2023年,微信公眾平臺運營中心宣布取消支付場景下開發(fā)者的客服消息下發(fā)額度,同時在用戶回復消息場景下,開發(fā)者在收到事件通知后48h內可向用戶下發(fā)客服消息額度由20條回收至5條;點擊自定義菜單、關注公眾號、掃描二維碼三個場景中規(guī)則不變。2023年10月,微信分階段引導50萬以上粉絲的“自媒體”賬號展示實名信息;同年新增圖片修改功能支持最多3張圖片修改,并上線標題修改功能允許標題最多修改3個字。2024年12月,微信公眾號上線“作者朗讀音色”功能。2025年4月,手機端支持個人賬號一鍵注冊發(fā)布功能上線;9月平臺推出由騰訊混元大模型支持的“智能回復”功能。12月,微信公眾號文章可修改機會已從1次增加到3次。
主要功能
不同賬號功能區(qū)別
平臺賬號分為包括服務號,小程序,訂閱號
服務號功能
公眾平臺服務號,是公眾平臺的一種帳號類型,旨在為用戶提供服務。
1、1個月(自然月)內僅可以發(fā)送4條群發(fā)消息。
2、發(fā)給訂閱用戶(粉絲)的消息,會顯示在對方的聊天列表中,相對應微信的首頁。
3、服務號會在訂閱用戶(粉絲)的通訊錄中。通訊錄中有一個公眾號的文件夾,點開可以查看所有服務號。
4、服務號可申請自定義菜單。
訂閱號功能
公眾平臺訂閱號,是公眾平臺的一種帳號類型,旨在為用戶提供信息。
1、每天(24小時內)可以發(fā)送1條群發(fā)消息。
2、發(fā)給訂閱用戶(粉絲)的消息,將會顯示在對方的“訂閱號”文件夾中。點擊兩次才可以打開。
3、在訂閱用戶(粉絲)的通訊錄中,訂閱號將被放入訂閱號文件夾中。
備注:在微信4.5版本之前申請的訂閱號可以有一次機會升級到服務號,新注冊的微信公眾平臺帳號在注冊到第四步的時候有一個選擇類型讓你選擇訂閱號或者服務號,這個一旦選擇就不可以改變了,一定要確定好,作為企業(yè)推薦選擇服務號,因為后期對服務號騰訊控股會有一些高級接口開放,企業(yè)可以更好的利用公眾平臺服務你的客戶。
個人申請,只能申請訂閱號。
企業(yè)號功能
公眾平臺企業(yè)號,是公眾平臺的一種帳號類型,旨在幫助企業(yè)、政府機關、學校、醫(yī)院等事業(yè)單位和非政府組織建立與員工、上下游合作伙伴及內部IT系統(tǒng)間的連接,并能有效地簡化管理流程、提高信息的溝通和協同效率、提升對一線員工的服務及管理能力。
人性設置
群發(fā)助手
由于公共帳號不能在手持設備上登錄,因此,個人公眾號可以綁定一個私人微信帳號,并可以在私人帳號上通過公眾號助手,向所有公眾號的粉絲群發(fā)消息。每次發(fā)送消息的時候都會被詢問“是否確認發(fā)送”,消息提交過程比一般微信號的發(fā)送過程稍慢。
自動回復
由于是一對多的點對點方式,微信公眾平臺后臺設置了自動回復選項,用戶可以通過添加關鍵詞(可以添加多個關鍵詞)以便自動處理一些常用的查詢和疑問。
你可以試試和我們的官方帳號互動,看看它是怎么自動回復的。不過,自動回復其實對于非明星類的小媒體或者品牌來說,不是一個特別好的選擇,我們都喜歡真正交流的樂趣和溫暖。
認證類型
認證的媒體,在微信的詳細資料頁面上面會有一些品牌的認證細節(jié)和官方鏈接。
數據統(tǒng)計
2013年8月29日,微信公眾平臺數據統(tǒng)計功能正式上線,至此公眾平臺的用戶、發(fā)布數據等終于可以量化。
數據統(tǒng)計功能大致分為用戶分析、圖文分析、消息分析三類:
用戶分析查看任意時間段內用戶數的增長、取消關注和用戶屬性等統(tǒng)計;群發(fā)圖文消息分析,查看任意時間段內圖文消息群發(fā)效果的統(tǒng)計,包括送達人數,閱讀人數和轉發(fā)人數等分析;消息分析可查看針對用戶發(fā)送的消息的統(tǒng)計,包括消息發(fā)送人數,次數等分析;成為開發(fā)者的公眾號,可以查看接口調用的相關統(tǒng)計。
版本介紹
2013年10月29日微信公眾平臺更新:
2.開放高級接口,新的微信認證完成后,可獲得高級接口。服務號微信認證后,可立即獲得包括客服接口、網頁授權等更多接口能力。
3.新增開發(fā)者問答系統(tǒng),給開發(fā)者提供一個互動交流平臺。公眾平臺開發(fā)者問答系統(tǒng)主要用于開發(fā)者之間交流互助,開發(fā)者問答系統(tǒng)可以從高級功能的開發(fā)模式頁進入
4.公眾平臺界面進行了改版,以提供更加易用的體驗。公眾平臺導航欄改為了豎向,各類細節(jié)總共調整了381項目,以提供更加易用的細節(jié)。
微信公眾平臺2013.12.02更新說明
1.視頻消息改造,增加標題和描述
在素材管理中新建視頻素材時,需增加標題和描述。開發(fā)者在使用接口發(fā)送視頻消息時,也可選填標題和描述參數。
2.開發(fā)者可使用手機號來申請接口測試帳號,體驗高級接口。
開發(fā)者可使用手機號申請測試帳號,測試帳號僅可用于開發(fā)者接口體驗。
3.其他
請開發(fā)者注意,上傳多媒體文件接口的路徑已被修改,請使用新路徑調用接口(一個月后將禁用舊接口路徑)。
微信公眾平臺2014.02.28更新說明
微信公眾平臺2014.03.04更新說明
微信公眾平臺2014.03.04做出了兩個更新,內容分別為下:
1.公眾平臺開發(fā)接口PHP SDK更新,解決有時無法接收用戶消息的問題
由于舊版公眾平臺開發(fā)接口的PHP SDK中,對于排序算法處理不規(guī)范,易導致開發(fā)模式下用戶推送過來的消息簽名有誤,我們對PHP SDK進行了更新,更新代碼如有圖所示:
如果開發(fā)者之前使用公眾平臺提供的PHP SDK時,遇到用戶推送消息偶爾無法接收問題,請重新下載sdk。感謝你的理解與支持,對于給你帶來的麻煩,我們深表歉意。
2.微信支付申請指引
微信公眾號運營者:
微信支付已正式開放申請。
已通過微信認證的服務號可登錄微信公眾平臺,點擊“服務”—“服務中心”—“商戶功能”提交資料(詳細指引請參考商戶服務中心),申請公眾號支付或App支付功能。
2014年04月15日微信公眾平臺更新
為了增強公眾帳號的服務能力,所有服務號的群發(fā)次數由原來的每月1次改為每月(自然月)4次。
此外對已微信認證的服務號,開放公眾平臺高級群發(fā)接口,開發(fā)者可以通過高級群發(fā)接口實現更靈活的群發(fā),查看詳情。
2015年07月08日微信公眾平臺更新
微信公眾平臺推出運營中心
為構建健康良好生態(tài)環(huán)境,微信公眾平臺一直在開展對于各類違規(guī)、擾亂生態(tài)行為的整治工作,為了讓公眾號運營者更清晰地了解微信公眾平臺的運營規(guī)則,我們推出了微信公眾平臺運營中心(手機版本),也請運營者們收藏并隨時覽閱,查看詳情。
2017年3月1日,微信公眾平臺“賬號遷移”流程開始公測,符合要求的微信公眾號,可將粉絲、文章素材、違規(guī)記錄等遷移到另一個公眾號。遷移完成后,原公眾號隨即注銷。不過,賬號遷移暫時不適用于個人賬號。
2017年4月19日17:00起,iOS版微信公眾平臺贊賞功能將被關閉,Android等其他版本微信贊賞功能不受影響。
2018年6月6日,微信公眾平臺發(fā)布消息,公眾號贊賞功能升級為“喜歡作者”,開啟了贊賞的文章在原創(chuàng)文章底部有“喜歡作者”的入口。在iOS版和Android版微信上都可以使用。
2018年9月25日,增加了“可以拍一個自己的表情”和“聊天輸入文字時可以長按換行”兩個功能,改版了微信公眾號列表頁。
操作指南
平臺使用
功能定位
微信主要價值:在于讓企業(yè)的服務意識提升,在微信公眾平臺上,企業(yè)可以更好的提供服務,運營方案上面有很多方式,可以是第三方開發(fā)者模式;也可以是簡單的編輯模式;不管哪種模式,微信公眾平臺這里建議大家以內容取勝,不要隨意去刷粉絲,很容易封號;
群發(fā)推送:公眾號主動向用戶推送重要通知或趣味內容;
自動回復:用戶根據指定關鍵字,主動向公號獲取常規(guī)消息;
1對1交流:公號針對用戶的特殊疑問,為用戶提供1對1的對話解答服務。
帳號申請
可以登錄微信公眾平臺,進行注冊公眾微信賬號,確認成為公共帳號用戶。申請的中文名稱是可以重復的,你不需要擔心上面有人搶注了你的微信公眾號,但是微信號是唯一的,且不可以修改。
確認公共帳號后,就會進入微信公眾平臺的后臺。
后臺很簡潔。主要有實時交流、消息發(fā)送和素材管理。用戶對自己的粉絲分組管理,實時交流都可以在這個界面完成。
平臺類型
2013年8月5日,微信公眾平臺進行升級,將微信公眾平臺分成訂閱號和服務號兩種類型。
服務號是公眾平臺的一種帳號類型,旨在為用戶提供服務。服務號一個月內僅可以發(fā)送四條群發(fā)消息。服務號發(fā)給用戶的消息,會顯示在用戶的聊天列表中。并且,在發(fā)送消息給用戶時,用戶將收到即時的消息提醒。
訂閱號是公眾平臺的一種帳號類型,為用戶提供信息和資訊。訂閱號每天可以發(fā)送一條群發(fā)消息。訂閱號發(fā)給用戶的消息,將會顯示在用戶的訂閱號文件夾中。在發(fā)送消息給用戶時,用戶不會收到即時消息提醒。在用戶的通訊錄中,訂閱號將被放入訂閱號文件夾中。
但是兩種類型可以進行開發(fā),可以將訂閱號開發(fā)菜單,服務號直接使用菜單。
除此之外還更新了:
運營主體為組織,可在新注冊的時候選擇成為服務號或者訂閱號。之前注冊的公眾號,默認為訂閱號,可升級為服務號。
發(fā)布方式
它的最重要的發(fā)布和訂閱方式,都在設置中會找到一個如下格式的二維碼,品牌ID放到二維碼的中部。
你也可以有其他方式來訂閱微信公眾帳號。比如,通過微信號進行訂閱,在微信上直接點按“添加朋友”——“按號碼查找”,輸入“帳號(字母,數字,下劃數組合且必須以字母開頭)”就可以查找并關注您感興趣的內容。但是對于開放申請的微信公眾號,大部分微信號格式這樣的英文數字結合組成的微信號,并不利于記憶和查找(此外,微信上面還可以通過發(fā)送名片的方式把你喜歡的微信公眾帳號ID發(fā)送給朋友)。
消息推送
普通的公眾帳號,可以群發(fā)文字、圖片、語音、視頻等類別的內容。
而認證的帳號,有更高的權限,能推送更漂亮的圖文信息。這類圖文信息也許是單條的,也許還是一個專題。
分類訂閱
在推送的打擾方面,用戶訂閱增加可能也會增加這方面的困擾。但是據我所知,下一版本的推送將全部取消聲音提醒,以便把私人信息和內容消息區(qū)分。而最重要的,恐怕還是內容和品牌的選擇問題——人們會喜歡少量而精致的資訊,而且隨時可以離開。
門店小程序
在公眾平臺里可以快速創(chuàng)建門店小程序。運營者只需要簡單填寫自己企業(yè)或者門店的名稱、簡介、營業(yè)時間、聯系方式、地理位置和圖片等信息,不需要復雜的開發(fā),就可以快速生成一個類似店鋪名片的小程序,并支持放在公眾號的自定義菜單、圖文消息和模版消息等場景中使用。
平臺認證
微信公眾號主要面向名人、政府、媒體、企業(yè)等機構推出的合作推廣業(yè)務。在這里可以通過微信渠道將品牌推廣給上億的微信用戶,減少宣傳成本,提高品牌知名度,打造更具影響力的品牌形象。微信公眾號的口號是“再小的個體,也有自己品牌”,足以見得其的作用。
公眾號認證
微信認證,也稱微信公眾號認證。可以通過微博、網站等途徑,推廣自己的微信公眾號的二維碼,獲取更多訂閱用戶,擴大影響力。在2013年10月29日微信對公眾平臺進行了升級,升級后的服務號可申請微信認證,提交資料審核通過后,即可獲得認證標識、并同時開通高級接口權限。訂閱號仍然可以申請微博認證。
最新的公眾號認證是300元/每次,注意這個認證是每次收費300元,如果這次申請沒有通過300元是不退的,還得繼續(xù)花錢認證(所以提醒需要認證的組織一定要將所需要的資料和各方面信息提交正確)。如果通過有效期是一年,第二年年審繼續(xù)收費。
微信團隊于2014年1月24日做出了微信公眾平臺認證更新通知,具體內容是:微信公眾平臺已開放訂閱號的企業(yè)類型認證,流程與服務號完全一致。所有認證成功的帳號(包括微信認證和已獲得關聯微博認證的帳號)都可以自動獲得自定義菜單。企業(yè)組織類型的微博認證入口已關閉,同時由于微信認證不支持個人認證。
通過認證的微信公眾平臺在現有基礎上增加了9種新的開發(fā)接口,通過這些接口企業(yè)和媒體、機構的公眾平臺可以開發(fā)出更多的微信應用,打造更強大的微信公眾平臺。
公眾號用途
微信公眾賬號的用途非常廣泛,政府,媒體,企業(yè),明星等都開始紛紛建立獨立的微信公眾賬號平臺。在上面進行個人企業(yè)等文化活動的宣傳營銷。
可以在設置里面綁定一個私人微信號,利用微信公眾號助手群發(fā)消息,隨時查看消息群發(fā)狀態(tài)。利用公眾賬號平臺進行自媒體活動,簡單來說就是進行一對多的媒體性行為活動,如商家通過基于微信公眾平臺對接的微信會員云營銷系統(tǒng)展示商家微官網、微會員、微推送、微支付、微活動,已經形成了一種主流的線上線下微信互動營銷方式。
手機紀檢平臺
2013年11月21日,“廉潔廣州”微信公眾平臺進入試運行階段,這標志著民眾監(jiān)督權力運行又多了一條便捷新途徑。據悉,這是中國首個“手機紀檢”平臺。
“廉潔廣州”微信公眾平臺一期主要包括兩項功能:農村黨務村務財務“三公開”信息查詢服務模塊以及建設行政執(zhí)法結果查詢模塊。如,通過該微信公眾平臺,村民可以了解所在村(居)財務收支明細、村民分紅明細表、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家庭公布表、農村合作醫(yī)療情況公示等;行政相對人可實時查詢執(zhí)法案件處理結果并反饋評價意見。
運營要點
加友方法
被動添加
微信公眾平臺無法主動去添加好友,只能被他人添加為好友,通過認證的用戶可以在微信公眾平臺被搜索。在微信中點擊朋友們→添加朋友→掃描二維碼→把需要關注用戶的二維碼圖案置于取景框內→添加關注的人。添加關注成為粉絲后,關注的用戶即可通過微信公眾平臺發(fā)送消息與您互動。
個人也可以通過搜索微信號的方法,來添加關注公眾平臺。但是公眾賬號平臺不能搜索和添加任何人。
實名認證
微信4.5新版本2013年2月6日登錄Appstore,與多種新功能同時來到的,還有微信公眾平臺全面開啟微信實名認證,粉絲超過500的公眾賬號,企業(yè)個人均按負責人身份認證。因為微信實名認證過程較為復雜,很多公共賬號無法正常登陸并及時更新。
認證時,需要填寫公眾賬號持有人的身份證號碼,手持身份證照片,手機號,單位名稱,職務和住址等信息進行嚴格審核,以加大賬號可信任度。
此外,微信公眾平臺還進行了如下調整:
1、增加高級功能選項,用戶可以在編輯模式和開發(fā)模式中選擇一個使用。
2、設置選項里只保留賬號信息、公眾號手機助手2項,被添加消息自動回復、自定義規(guī)則回復2個重要功能選項被刪除。
服務協議
首部及導言
歡迎你使用微信公眾平臺!
為使用微信公眾平臺服務,你應當閱讀并遵守《微信公眾平臺服務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騰訊服務協議》、《QQ號碼規(guī)則》、《騰訊微信軟件許可及服務協議》以及專項規(guī)則等。請你務必審慎閱讀、充分理解各條款內容,特別是免除或限制責任的相應條款,以及開通或使用某項服務的單獨協議,并選擇接受或不接受。
除非你已閱讀并接受本協議所有條款,否則你無權使用微信公眾平臺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你對本服務的登錄、查看、發(fā)布信息等行為即視為你已閱讀并同意本協議的約束。
如果你未滿18周歲,請在法定監(jiān)護人的陪同下閱讀本協議,并特別注意未成年人使用條款。
范圍
1本協議是你與騰訊控股之間關于你使用微信公眾平臺服務所訂立的協議。“騰訊”是指騰訊公司及其相關服務可能存在的運營關聯單位。“用戶”是指注冊、登錄、使用微信公眾帳號的個人或組織,在本協議中更多地稱為“你”。“其他用戶”是指包括訂閱用戶、其他微信公眾帳號用戶和微信用戶等除用戶本人外與微信公眾平臺服務相關的用戶。
2本服務是微信針對個人或企業(yè)用戶推出的合作推廣業(yè)務,用戶注冊微信公眾帳號后可以通過微信公眾平臺進行品牌推廣。微信用戶關注微信公眾帳號后將成為該帳號訂閱用戶,微信公眾帳號可以通過微信公眾平臺發(fā)送消息與訂閱用戶進行互動。
3本協議內容同時包括《騰訊服務協議》、《QQ號碼規(guī)則》、《騰訊微信軟件許可及服務協議》,且你在使用微信公眾平臺某一特定服務時,該服務可能會另有專項的服務聲明,相關業(yè)務規(guī)則及公告指引等(以下統(tǒng)稱為“專項規(guī)則”)。上述內容一經正式發(fā)布,即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你同樣應當遵守。你對前述任何專項規(guī)則的接受,即視為你對本協議全部的接受。
帳號注冊認證
1你在使用本服務前需要注冊一個微信公眾帳號。微信公眾帳號可通過QQ號碼或電子郵箱帳號進行綁定注冊,請你使用未與微信帳號已綁定的QQ號碼或電子郵箱帳號注冊微信公眾帳號。騰訊有權根據用戶需求或產品需要對帳號注冊和綁定的方式進行變更,關于你使用帳號的具體規(guī)則,請遵守《QQ號碼規(guī)則》、相關帳號使用協議以及騰訊為此發(fā)布的專項規(guī)則。
2用戶符合一定條件后可以對微信公眾帳號申請微信認證。認證帳號資料信息來源于微博認證等渠道,微信公眾平臺不再對認證帳號信息進行獨立審查,認證流程由認證系統(tǒng)自動驗證完成。用戶應當對所認證帳號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和有效性獨立承擔責任,與微信公眾平臺無關。如因此給騰訊控股或第三方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予以賠償。
3微信認證支持什么類型?
服務號:企業(yè)、媒體
訂閱號:媒體、政府及事業(yè)單位、其他組織、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yè)組織、其他營利組織、藝人。
注:個人類型僅支持微博認證。
溫馨提示:
微信認證選擇微信公眾帳號認證類型時,請您根據“組織機構代碼證”上顯示的機構類型進行選擇。
信息保護
1、你在申請本服務過程中,需要填寫一些必要的信息,請保持這些信息的真實、準確、合法、有效并注意及時更新,以便騰訊控股向你提供及時有效的幫助,或更好地為你提供服務。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請你填寫真實的身份信息。若你填寫的信息不完整或不準確,則可能無法使用本服務或在使用過程中受到限制。
2、騰訊與用戶一同致力于個人信息的保護,保護用戶個人信息是騰訊的一項基本原則。未經你的同意,騰訊不會向騰訊以外的任何公司、組織或個人披露你的個人信息,但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3、你應對通過本服務了解、接收或可接觸到的包括但不限于其他用戶在內的任何人的個人信息予以充分尊重,你不應以搜集、復制、存儲、傳播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其他用戶的個人信息,否則,由此產生的后果由你自行承擔。
內容規(guī)范
1本條所述平臺內容是指用戶使用本服務過程中所制作、復制、發(fā)布、傳播的任何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眾帳號頭像、名稱、用戶說明等注冊信息及認證資料,或文字、語音、圖片、視頻、圖文等發(fā)送、回復或自動回復消息和相關鏈接頁面,以及其他使用微信公眾帳號或微信公眾平臺服務所產生的內容。
2你不得利用微信公眾帳號或微信公眾平臺服務制作、復制、發(fā)布、傳播如下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禁止的內容:
(1)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tǒng)一的;
(3)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wěn)定的;
(7)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9)含有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禁止的其他內容的信息。
4.3你理解并同意,微信公眾平臺一直致力于為用戶提供文明健康、規(guī)范有序的網絡環(huán)境,你不得利用微信公眾帳號或微信公眾平臺服務制作、復制、發(fā)布、傳播如下干擾微信公眾平臺正常運營,以及侵犯其他用戶或第三方合法權益的內容:
(1)含有任何性或性暗示的;
(2)騷擾、垃圾廣告或信息的;
(3)涉及他人隱私、個人信息或資料的;
(4)含有其他干擾微信公眾平臺正常運營和侵犯其他用戶或第三方合法權益內容的信息。
使用規(guī)則
1.本條所述平臺使用是指用戶使用本服務所進行的任何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注冊登錄、申請認證、帳號運營推廣以及其他使用微信公眾帳號或微信公眾平臺服務所進行的行為。
2.你不得利用微信公眾帳號或微信公眾平臺服務進行如下行為:
(1)提交、發(fā)布虛假信息,或冒充、利用他人名義的;
(2)強制、誘導其他用戶關注、點擊鏈接頁面或分享信息的;
(3)虛構事實、隱瞞真相以誤導、欺騙他人的;
(4)侵害他人名譽權、肖像權、知識產權、商業(yè)秘密等合法權利的;
(5)申請微信認證資料與注冊信息內容不一致的,或者推廣內容與注冊信息所公示身份無關的;
(6)未經騰訊控股書面許可利用其他微信公眾帳號、微信帳號和任何功能,以及第三方運營平臺進行推廣或互相推廣的;
(7)未經騰訊書面許可使用插件、外掛或其他第三方工具、服務接入本服務和相關系統(tǒng);
(8)利用微信公眾帳號或微信公眾平臺服務從事任何違法犯罪活動的;
(9)制作、發(fā)布與以上行為相關的方法、工具,或對此類方法、工具進行運營或傳播,無論這些行為是否為商業(yè)目的;
(10)其他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侵犯其他用戶合法權益、干擾產品正常運營或騰訊控股未明示授權的行為。
帳號管理
1.微信公眾帳號的所有權歸騰訊公司所有,用戶完成申請注冊手續(xù)后,獲得微信公眾帳號的使用權,該使用權僅屬于初始申請注冊人,禁止贈與、借用、租用、轉讓或售賣。騰訊公司因經營需要,有權回收用戶的微信公眾帳號。
2.用戶有責任妥善保管注冊帳戶信息及帳戶密碼的安全,用戶需要對注冊帳戶以及密碼下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用戶同意在任何情況下不向他人透露帳戶或密碼信息。在你懷疑他人在使用你的帳戶或密碼時,你同意立即通知騰訊控股。
3.用戶應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正確、適當地使用本服務,如用戶違反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騰訊公司有權依據本協議終止對違約用戶微信公眾帳號提供服務。同時,騰訊保留在任何時候收回微信公眾帳號、用戶名的權利。
4.用戶在注冊微信公眾帳號時,系統(tǒng)將為你自動匹配微信號,你可以對微信號進行設置,但僅可設置一次,設置微信號后將無法修改。
5.用戶注冊微信公眾帳號后如果長期不登錄該帳號,騰訊有權回收該帳號,以免造成資源浪費,由此帶來問題均由用戶自行承擔。
數據的儲存
1.騰訊控股不對你在本服務中相關數據的刪除或儲存失敗負責。
2.騰訊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單個用戶在本服務中數據的最長儲存期限,并在服務器上為其分配數據最大存儲空間等。你可根據自己的需要自行備份本服務中的相關數據。
3.如果你停止使用本服務或服務被終止或取消,騰訊可以從服務器上永久地刪除你的數據。服務停止、終止或取消后,騰訊沒有義務向你返還任何數據。
風險及免責
1.你理解并同意,微信公眾平臺僅為用戶提供信息分享、傳播及獲取的平臺,用戶必須為自己注冊帳戶下的一切行為負責,包括你所發(fā)表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有效性,以及承擔因平臺使用行為產生的結果。用戶應對微信公眾平臺中的內容自行加以判斷,并承擔因使用內容而引起的所有風險,包括因對內容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有效性的依賴而產生的風險。騰訊控股無法且不會對因用戶行為而導致的損失或損害承擔責任。
如果你發(fā)現任何人違反本協議規(guī)定或以其他不當的方式使用微信公眾平臺服務,請立即向微信公眾平臺舉報或投訴,我們將依法進行處理。
2.你理解并同意,因業(yè)務發(fā)展需要,騰訊保留單方面對本服務的全部或部分服務內容在任何時候不經任何通知的情況下變更、暫停、限制、終止或撤銷的權利,用戶需承擔此風險。
知識產權聲明
1、騰訊在本服務中提供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網頁、文字、圖片、音頻、視頻、圖表等)的知識產權歸騰訊所有,用戶在使用本服務中所產生的內容的知識產權歸用戶或相關權利人所有。
2、除另有特別聲明外,騰訊控股提供本服務時所依托軟件的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知識產權均歸騰訊所有。
3、騰訊在本服務中所使用的“QQ”、“騰訊”、“TENCENT”及企鵝形象等商業(yè)標識,其著作權或商標權歸騰訊所有。
4、上述及其他任何本服務包含的內容的知識產權均受到法律保護,未經騰訊、用戶或相關權利人書面許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使用或創(chuàng)造相關衍生作品。
法律責任
1.如果騰訊發(fā)現或收到他人舉報或投訴用戶違反本協議約定的,騰訊有權不經通知隨時對相關內容進行刪除,并視行為情節(jié)對違規(guī)帳號處以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刪除部分或全部訂閱用戶、限制或禁止使用全部或部分功能、帳號封禁直至注銷的處罰,并公告處理結果。微信認證帳號除上述處罰措施外,騰訊控股有權取消其帳號認證身份,并視情節(jié)決定臨時或永久封禁相關帳號認證資質。
2.你理解并同意,騰訊有權依合理判斷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guī)或本協議規(guī)定的行為進行處罰,對違法違規(guī)的任何人士采取適當的法律行動,并依據法律法規(guī)保存有關信息向有關部門報告等,用戶應獨自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3.你理解并同意,因你違反本協議或相關的服務條款的規(guī)定,導致或產生的任何第三方主張的任何索賠、要求或損失,包括合理的律師費,你應當賠償騰訊控股與合作公司、關聯公司,并使之免受損害。
生效與變更
1.你使用本服務即視為你已閱讀并同意受本協議的約束。
2.騰訊有權在必要時修改本協議條款。你可以在相關服務頁面查閱最新版本的協議條款。
3.本協議條款變更后,如果你繼續(xù)使用微信公眾平臺服務,即視為你已接受修改后的協議。如果你不接受修改后的協議,應當停止使用微信公眾平臺服務。
其他
1.本協議內容同時包括《騰訊服務協議》、《QQ號碼規(guī)則》、《騰訊微信軟件許可及服務協議》以及專項規(guī)則等,上述內容與本協議存在沖突的,以本協議為準。
2.本協議簽訂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qū)。
3.本協議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釋及糾紛解決,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qū)法律(不包括沖突法)。
4.若你和騰訊控股之間發(fā)生任何糾紛或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你同意將糾紛或爭議提交本協議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管轄。
5.本協議所有條款的標題僅為閱讀方便,本身并無實際涵義,不能作為本協議涵義解釋的依據。
6.本協議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部分無效或不可執(zhí)行,其余條款仍有效,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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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止公眾號
為提升用戶體驗,充分利用帳號資源,針對微信公眾平臺部分申請后沒有完成注冊的帳號,或長期未登錄和使用的帳號進行規(guī)范:
1、自申請后80日未完成注冊的帳號。此類帳號的申請注冊流程將被終止,終止后,原注冊所使用的郵箱信息可用于申請注冊新的微信公眾帳號。
2、完成注冊后,連續(xù)210日未登錄的微信公眾帳號。此類帳號被終止使用,終止后,原注冊所使用的電子郵箱、身份證號碼、微信號等信息可用于申請注冊新的微信公眾帳號。
3、在使用過程中,違反了法律法規(guī)、《微信公眾平臺服務協議》等相關協議、規(guī)則的微信公眾帳號。此類帳號將被終止使用,終止后,原注冊所使用電子郵箱、身份證號碼、微信號等信息不可用于申請注冊新的微信公眾帳號。
4、關于首批上述類型帳號終止注冊及使用的執(zhí)行方式,分列如下:
(1)未完成注冊的帳號,應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二十日內完成注冊,否則,按《規(guī)則》執(zhí)行;
(2)長時間未登錄的微信公眾帳號,應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三十日內進行登錄,否則,按《規(guī)則》執(zhí)行;
(3)違法、違規(guī)或違約使用的微信公眾帳號,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按《規(guī)則》執(zhí)行。
發(fā)布公告
2022年9月16日,微信公眾平臺運營中心發(fā)布關于加強珠寶玉石類小程序把控的公告:平臺禁止小程序發(fā)布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平臺規(guī)則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經營國家禁售生物制品、帶有賭博性質或存在高欺詐風險的玉石原石等業(yè)務;提供隨形加工的原石、擺件需具備相關資質。
2022年12月1日,據界面快訊消息,微信公眾平臺運營中心發(fā)布公告:為進一步規(guī)范小程序交易生態(tài)、提升用戶購物體驗、滿足用戶在有交易的小程序中便捷查看訂單信息的訴求,自2022年12月31日起,對于有“選擇商品/服務-下單-支付”功能的小程序,需按照平臺制定的規(guī)范,在小程序內設置訂單中心頁。2024年7月26日,微信公眾平臺運營中心發(fā)布關于治理盜版微短劇內容的公告。平臺依法依規(guī)將對違規(guī)搬運、盜版內容進行排查與處置,為創(chuàng)作者的網絡視聽內容創(chuàng)作提供更好的保障。
參考資料 >
新發(fā)現:微信公眾號后臺“微信公眾平臺”正式更名“公眾號”,圖標也改版了!.騰訊云.2025-07-30
微信暫時下線“轉載文章可贊賞作者”和“開放轉載”功能.網易手機網.2025-11-04
服務號群發(fā)策略調整.微信公眾平臺.2025-04-16
微信公眾平臺運營中心發(fā)布金融類違規(guī)營銷內容治理規(guī)則.新浪網.2022-07-13
有公眾號頭像仿冒官方消息提醒誘導用戶點擊,微信對公眾號頭像設置作進一步規(guī)范.界面新聞.2022-08-12
微信公眾號升級圖片消息功能.今日頭條-環(huán)球Tech.2023-02-18
微信公眾號調整:取消支付場景下開發(fā)者的客服消息下發(fā)額度.今日頭條-IT之家.2023-05-31
微信公眾平臺.官網.2020-10-14
微信公眾平臺.微信公眾平臺新版公測更新說明.2020-10-14
微信公眾平臺:9月23日起將對珠寶玉石類小程序加強把控.界面新聞.2022-09-16
微信:12月31日起涉線上支付小程序需設置訂單中心頁.今日頭條.2022-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