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幻仙子,也稱警幻仙姑,出自清代曹雪芹著、高鶚續(有爭議)的長篇章回體小說《全本昆曲《紅樓夢》》。在書中,警幻仙子居離恨天之上、灌愁海之中,是太虛幻境司主。
警幻仙子在《紅樓夢》第一回中由一僧一道中的道人口中輕輕帶出,她的真正出場是在《紅樓夢》第五回“寶玉夢游太虛幻境”,她作為榮寧二公的代言人,叮囑寶玉不要“獨為我閨閣增光而見棄于世道”,勸導他“改悟前情,留戀于孔孟之間,委身于經濟之道。”其后,警幻仙子在第6回、在高鶚續作第116回、120回中再分別從寶玉、看管絳珠仙草的仙女和甄士隱的口中帶出。
警幻仙姑在《紅樓夢》中的作用有兩個:一是示以《金陵十二釵冊》,演繹十二支《紅樓夢曲》,寧、榮二公希望警幻仙子對唯一可能光大家業的嫡孫“以情欲聲色等事警其癡頑”,引導寶玉走正路;二是向寶玉及其世人釋解“意淫”。“意淫”是作者曹雪芹對“情”的一種闡釋,他塑造警幻仙姑這一形象,更多的是從精神層面與寶玉的靈魂對話,闡發出作者創作的目的而詮釋“情”的主旨。有研究認為,警幻仙子的原型是自于瑤姬的傳說。除《紅樓夢》原書外,警幻仙子的形象也在電視劇《紅樓夢》《黛玉傳》等影視作品中出現。
形象設定
警幻仙姑形象出自清曹雪芹、高鶚長篇小說《紅樓夢》,是作者虛構的太虛幻境的主人。也稱警幻仙子,她居離恨天之上、灌愁海之中,是放春山遣香洞太虛幻境內的仙姑。警幻仙姑蹁躚裊娜,與凡人大不相同,司人間之風情月債,掌塵世之女怨男癡。
在書中警幻仙子自述:“吾居離恨天之上,灌愁海之中,乃放春山遣香洞太虛幻境警幻仙姑是也:司人間之風情月債,掌塵世之女怨男癡。”
主要經歷
警幻仙子是在第一回中由一僧一道口中輕輕帶出,
警幻仙子的真正出場是在《紅樓夢》第五回寶玉夢游太虛幻境,她作為榮寧二公的代言人,囑咐寶玉不要“獨為我閨閣增光而見棄于世道”,勸導他“改悟前情,留戀于孔孟之間,委身于經濟之道。”
其后,在第6回中,寶玉與向襲人提及太虛幻境時提到過;在116回中,寶玉再入太虛幻境,遇到看管絳珠仙草的仙女,仙女說警幻仙子令他看管衛紫草;第120回中,甄士隱與警幻仙子對冊。
警幻仙子讓賈寶玉來到“孽海情天”,目睹“薄命司”十二女子的悲劇性判詞,聞“群芳髓”,品“千紅一窟(哭)”,喝“萬艷同杯(悲)”,聽《紅樓十二曲》,讓賈寶玉與兼美共度愛河,領略性愛的歡樂,其目的在于讓賈寶玉在風月場上頓悟出世。領賈寶玉進太虛幻境,也由于受了寧榮二公之靈的囑托,目的是“先從情欲聲色等事警其癡頑,或能使彼跳出迷人圈子,然后入于正路”“而今后萬萬解釋,改悟前情,留意于孔孟之間,委身于經濟之道”。用警幻仙子自己的話來說,便是因為“今既遇令祖寧榮二公剖腹深囑,吾不忍君獨為我閨閣增光,見棄于世道”也。這一目的是讓賈寶玉從風月場上改邪歸正從而躋身仕途。
形象分析
地位和作用
警幻仙姑在《紅樓夢》中的作用有兩個:一是示以《金陵十二釵冊》,演繹十二支《紅樓夢曲》,寧、榮二公希望警幻仙子對唯一可能光大家業的嫡孫“以情欲聲色等事警其癡頑”,引導寶玉走正路。二是向寶玉及其世人釋解“性幻想”。“意淫”是作者曹雪芹對“情”的一種闡釋,他塑造警幻仙姑這一形象,更多的是從精神層面與寶玉的靈魂對話,闡發出作者創作的目的而詮釋“情”的主旨。
《紅樓夢》寫警幻仙姑有以下地位與特點:
(1)她是天上神盼中專“司人間之風情月債,掌塵世之女怨男癡”的女神,《紅樓夢》世界冥冥中的主宰;
(2)她是神瑛侍者(石頭)-賈寶玉與絳珠仙草(子)-林黛玉“木石姻緣”的具體撮合者,尤其于“石頭”即寶玉關懷最多,始終其事;她既是一書人物命運的預言家,又為人物“掛號”、“銷號”,是發起、監管并結束全部故事的提線人;
(3)她作為寶、釵、黛等“一干風流孽鬼”歷劫與回歸之“通部情案”(第四十六回夾評)導演者,以第五回寫其受榮、寧二公之托“警其(寶玉)癡頑”為標志,對“一干風流孽鬼”特別是賈寶玉起有實際如“教母”的作用;
(4)她是全部故事中浮于“石頭”與“一僧一道”之上貫穿始終的重要線索性人物。
脂硯齋說:“警幻自是個多情種子。”具體反映為:她不只向寶玉指點了兩性之道,還讓寶玉品嘗了性的禁果。一方面,她反對“淫濫”,說:“如世之好淫者,不過悅容貌,喜歌舞,調笑無厭,云雨無時,恨不能盡天下之美女供我片時之趣興,此皆皮膚淫濫之蠢物耳。”另方面,她褒揚“意淫”,說:“如爾則天分中生成一段癡情,吾輩推之為‘意淫’。‘意淫’二字,惟心會而不可口傳,可神通而不可語達。
太虛幻境
太虛幻境,兼具幾種功能與特點;一是作為“孽海情天”存在,是布散相思的愛神警幻仙姑生活的地方,也是她與其他女仙平等相處的所在,警幻仙姑雖然是女仙之首,但和其他女仙以“姐姐”、“妹妹”相稱,儼然不過是人間世界;一是儲存普天之下所有女子過去未來的冊子,其中最突出的是“薄命司”里的冊子,預示著悲劇女性的命運。
相關辭賦
《警幻仙子賦》
方離柳塢,乍出花房。但行處,鳥驚庭樹;將到時,影度回廊。仙快乍飄兮,聞麝蘭之馥郁;荷衣欲動兮,聽環佩之鏗鏘。靨笑春桃兮,云堆翠髻;唇綻櫻顆兮,榴齒含香。纖腰之楚楚兮,回風舞雪;珠翠之輝輝兮,滿額鵝黃。出沒花間兮,宜嗔宜喜;徘徊池上兮,若飛若揚。蛾眉顰笑兮,將言而未語;蓮步乍移兮,待止而欲行。羨彼之良質兮,冰清玉潤,慕彼之漢服兮,閃灼文章。愛彼之貌容兮,香培玉琢;美彼之態度兮,鳳翥龍翔。其素若何,春梅綻雪。其潔若何,秋菊被霜。其靜若何,松生空谷。其艷若何,霞映澄塘。其文若何,龍游曲沼。其神若何,月射寒江。應慚西施,實愧王昭君。奇矣哉,生于孰地,來自何方;信矣乎,瑤池不二,紫府無雙。果何人哉?如斯之美也。
解析
這首賦在第五回中,寫的是寶玉眼中的警幻仙子非凡綽約的形象。在中國古代小說中,一個重要人物出場,作者總要對她的容貌濃墨重彩地描寫一番。曹雪芹的這一篇賦,反反復復地鋪陳、不厭其煩地贊嘆她的“美姿”,卻不是為了迎合當時讀者的習慣,而是自有其匠心所在。《紅樓夢》最大的藝術魅力在于它的亦真亦幻。警幻仙子作為太虛幻境中的一個虛構的人物形象,她雖掌管“孽海情天”,但她并不是小說矛盾沖突中的一個人物,所以沒有必要將她寫得那么富有個性色彩,而只要寫出她的奇異非凡也就夠了,即讓讀者覺得,這個超凡脫俗的人物形象,只能屬于“人跡罕逢,飛塵不到”的仙境。這樣,作者自然達到了追求“幻”的藝術目的。
警幻仙姑歌辭
春夢隨云散,飛花逐水流。
寄言眾兒女,何必覓閑愁。
解析
第五回寫寶玉在可卿房里睡著后,夢見自己在可卿引導下來到了一個“人跡稀逢,飛塵不到”的仙境,就是第一回書中提到的“太虛幻境”,忽然聽到山后有人(即警幻仙姑)唱出了這首歌辭。所謂“太虛幻境”,完全是作者依據表述某種思想意圖的需要憑空虛擬的。夢里的故事當然是假的,但作者借此表現的思想卻不是文章游戲,而是寓進了很深的涵義,特別是十二釵的判詞及《紅樓夢》曲是全書的綱領。這首歌辭以虛無觀念對男女間愛情進行了否定。《孟子》里說:“食、色,性也。”《禮記》里說:“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這些都是關于男女情愛的唯物論的說法。但佛教認為,一切苦惱都起源于情欲,要擺脫煩惱就要斬斷一切情思,包括愛的情欲。警幻仙子讓寶玉聽見這首歌,是要啟發他“醒悟”,不要陷入情愛的糾葛中不能自拔。
《警幻仙子賦》
方離柳塢,乍出花房。但行處,鳥驚庭樹;將到時,影度回廊。仙袂乍飄兮,聞麝蘭之馥郁;荷衣欲動兮,聽環環環環之鏗鏘。靨笑春桃兮,云髻堆翠;唇綻櫻顆兮,榴齒含香。盼纖腰之楚楚兮,風回雪舞;耀珠翠之的的兮,鴨綠鵝黃。出沒花間兮,宜嗔宜喜;徘徊池上兮;若飛若揚。蛾眉欲顰兮,將言而未語;蓮步乍移兮,欲止而仍行。羨美人之良質兮,冰清玉潤;慕美人之華服兮,閃爍文章。愛美人之容貌兮,香培玉篆;比美人之態度兮,鳳翥龍翔。其素若何;春梅綻露;其潔若何:秋蕙披霜。其靜若何:松生空谷;其艷若何:霞映澄塘。其文若何:龍游曲沼;其神若何:月射寒江。遠慚西施,近愧王昭君。生于孰地?降自何方?若非宴罷歸來,瑤池不二;定應吹簫引去,紫府無雙者也。
《太虛幻境宮門聯》
厚地高天,堪嘆古今情不盡;
癡男怨女,可憐風月債難酬。
橫額:孽海情天
此聯出自《紅樓夢》第五回"賈寶玉神游太虛境,警幻仙曲演紅樓夢"。寶玉在秦可卿臥房恍恍惚惚睡去,夢幻中隨警幻仙姑游到一處,忽見前面有一座石牌坊,上書"太虛幻境",轉過牌坊,便是一座宮門,上面橫書四個大字"孽海情天"。兩邊大書此聯。
佛教稱罪惡及其根源為"孽"。罪惡極大,故曰"孽海";自古及今,男女之情,永無完了,故曰"情天"。出聯止點出"情不盡",未涉及"孽"字,"情不盡"則生"孽",故"孽"字之意亦在其中。對聯指出,男則"癡",女則"怨",故此種愛情糾葛的"風月債",難以償還,仍將不斷演出。此聯在一定程度上表達了作者對社會摧殘男女間的真情實愛的激憤之情。但它把男女間的真情和假戲,一樣稱為"孽",稱為"風月債",實是不分青紅皂白。或許,是為小說中人物的愛情悲劇,而特地如此說的。
形象起源
根據《紅樓夢》描述,警幻仙子是太虛幻境的主人,如她自己所言,她是司人間之風情月債,掌塵世之女怨男癡”,很顯然,仙子是一位情愛之神,警幻仙子在俗界的化身秦秦可卿引寶玉入夢前,帶寶玉來至自己房中,房內春睡圖、枕頭等一切事物都是與性愛緊密相關的。而寶玉進入太虛幻境后,警幻仙子更是大發了一通有關性幻想”的高論,將其妹可卿許配與他”,說畢,便授以云雨之事,推寶玉入房,將門掩上自去”。在這里,警幻仙子扮演的是指點性愛的角色。有研究認為,警幻仙子的形象出自于瑤姬的傳說,巫山神女“實質上也是一位情愛性愛女神,她的風流韻事因宋玉的《高唐賦》《神女賦》而流傳后世。《高唐賦》寫的是楚頃襄王之父楚懷王夢游高唐,巫山神女自薦枕席交歡的白日夢,巫山云雨也因此成為一個約定俗成的性隱語。
相關作品
參考資料 >
黛玉傳.豆瓣電影.2024-07-07
紅樓夢.豆瓣電影.2024-07-07
紅樓夢 (2010).豆瓣電影.2024-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