吠舍(Vaishya),舊譯“吠舍、吠奢、毗舍、毗奢”,新譯“外夏”,意譯作居士、田家、商賈。在印度教四種種姓系統中,排在第三位,傳統上被描述為平民。傳說中,吠舍源自創造神(Prajapati)的大腿,代表了南方。《摩奴法典》規定吠舍職業是經商、畜牧、耕耘,應照料家畜,布施,學習經典,放貸,耕田。他們主要控制商業和農業,沒有政治特權,屬于低種姓,再生種姓。
公元前1500年,雅利安人侵入印度,雅利安游牧民族的信仰逐漸演化形成了吠陀教。吠陀教的特點之一是主張社會分階層,也就是種姓分立,把社會劃分為四個不同的階層: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四個種姓,吠舍是印度種姓制度中的第三等級。種姓制度在剛剛出現的時候主要是為了區分社會分工,而在其他方面并沒有具體的限制。到了公元前4世紀以后,不同種姓間社會地位的差距擴大。隨著社會分工更加細致,在吠舍和首陀羅這樣的低級種姓中出現了“迦提”團體。1931年英國殖民當局曾對印度人口做過調查統計,發現全印有多達3500個種姓。1947年印度獨立后,政府立法廢除種姓制度。后來憲法和各邦法律也都做出相應規定,保護低級種姓利益。政府還在教育、就業、福利等方面對低級種姓者提供大量幫助。
吠舍主要是雅利安人,分布于印度,具有血緣傳承,職業世襲及內婚制等鮮明特征,吠舍在公共領域發揮著重要作用,為工匠提供技術教育,其負有繳納租稅和服徭役的義務,通過祭祀、贈送禮物、通過農業提供食物以及通過稅收提供金錢來支持剎帝利和婆羅門,但他們作為低種姓的人即便遭到犯罪行為的侵害,也經常被警方置之不理,還經常被政治利用。吠舍在歷史上被認為支持佛教和耆那教的改革主義宗教信仰的興起。
歷史沿革
種姓制度由來
約公元前1500年,雅利安人越過阿富汗北部的興都庫什山脈,從印度的西北部侵入印度。之后,雅利安游牧民族的信仰逐漸演化形成了吠陀教。吠陀教的特點之一是主張社會分階層,也就是種姓分立,把社會劃分為四個不同的階層: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四個種姓。吠陀時代把社會劃分為四個階層,最初是因為入侵的雅利安人要把“高貴的”自己與當地的土著區別開來。后來,雅利安人內部出現了地位分化:從事祭祀的僧侶(婆羅門)、部落貴族、武士以及普通階層的民眾。之后,社會上的這四個階層逐漸被固定下來:僧人、貴族與武士、普通民眾、印度土著。
吠舍在印度教四種種姓系統中,排在第三位,傳統上被描述為普通民眾。傳說中,四種種姓源自“眾生之主”(Prajapati),按地位排序,吠舍來自“眾生之主”的大腿,。根據一種理論,與吠舍相關的黃色代表了南方。他們的角色在于從事生產勞動,包括農業、牧畜以及貿易。他們的生活方式要求學習、獻身和施舍。早期經文顯示,吠舍可以甚至能夠晉升至婆羅門的地位,例如在神圣經典《哈利瓦姆沙》中提到的那伽迦利什塔(Nabhagarishta)的兩個兒子就是一個例子。
延續發展
公元前4世紀以后,種姓制度開始由社會分工演化為更多更深的層次,吠舍作為低級種姓的人不可以冒犯高貴種姓的人,如果低級種姓的人辱罵高貴種姓的人,就會被人將鐵水、滾油灌入口中活活燙死;而高貴種姓則可以隨意辱罵吠舍等低級種姓的人。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社會分工更加細致,在吠舍和首陀羅這樣的低級種姓中出現了許多職業團體,并演化成獨立的社會群體,又被稱為“迦提”。可以說迦提的形成標志著種姓制度的復雜化和社會階層壓迫對立的嚴重性。
種姓制度廢除
1947年印度獨立后,政府立法廢除種姓制度。1948年11月,印度制憲會議曾決定廢除賤民制。1949年11月26日通過,于1950年1月26日生效的印度憲法在第17條明文規定:“廢除賤民制并禁止以任何方式實行賤民制,任何由于賤民制而產生剝奪人之能力的事情均為罪行,應依法處罰”,“國家應特別注意增進人民中較弱階層之教育與經濟利益,而尤以表列種姓與表列部落為甚,并應保護彼等不受社會之不公待遇與一切方式之剝削”。并規定在人民院中和各邦區議會中為表列種姓保留席位。后來憲法和各邦法律也都做出相應規定,保護吠舍等低級種姓利益。政府還在教育、就業、福利等方面對低級種姓者提供大量幫助。
種族分布
吠舍主要是雅利安人,分布于印度,梨俱吠陀時期,“雅利安”各部落主要分布在旁遮普,(如著名的五部落,東方最遠達古代陳拉斯無提河和德里沙德無提河(在印度河和恒河支流之間,流入沙漠)之周,梨俱陀中的布哈拉塔各部落即在于此。至后期吠陀及梵書時代,“雅利安”各部落已東淮分布于恒河流域,而且逐漸由部落聯盟形成各個家。印度人的姓名一般是名在前,姓在后,吠舍常用姓氏:古普塔(Gupta)、默迪(Modi)、色斯(Seth)、莫罕達斯·卡拉姆昌德·甘地(Gandhi)、沙(Shah)嘎加爾(Ghaggar)、高爾(Goal)等。
種族特點
外貌
通常,印度人可以通過外貌、職業、口音與生活習慣來分辨對方的種姓。而外貌則是最為直觀的一種分辨方式。許多人認為,高種姓的人都是白皮膚高鼻梁,而包括吠舍在內的低種姓的人大多皮膚黝黑、身材矮小癥。大多數情況是這樣,但在南印度地區,則不能用外貌分辨種姓。
職責
吠舍代表農民、手工業者和商業階層,其負有繳納租稅和服徭役的義務,通過祭祀、贈送禮物、通過農業提供食物以及通過稅收提供金錢來支持剎帝利和婆羅門。
權利
吠舍主要控制商業和農業職業。他們沒有政治特權,但由于與商業的密切關系,他們在經濟上變得強大,許多人成為商人、商人、地主和放債人。此外,吠舍和婆羅門、剎帝利這兩個種姓一樣,除了父母賦予的生理生命即第一生命之外,還可以通過宗教修行獲得精神生命即第二生命,被稱作“再生種姓”。獲得第二次生命,意味著達到了信仰年齡可以成為吠陀信仰的成員,可以開始學習梵語和吠陀經,履行吠陀行為準則。作為男孩,有固定的“再生”年齡,吠舍是十三歲,在儀式上,他們的手腕被纏繞一條絲線,作為再生標志,女孩沒有固定的年齡,第二次生命就是他們結婚的時候,給新娘纏繞絲線是三個高種姓婚禮儀式的一部分。
地位
吠舍在公共領域發揮著重要作用,為工匠提供技術教育,但他們仍然被認為是低種姓。種姓制度是一種高度固化的等級制度,它具有血緣傳承,職業世襲及內婚制等鮮明特征,而其最大的特征則是種姓間的極端不平等。《摩奴法典》規定,婆羅門辱罵吠舍,罰25個銀幣,而吠舍罵了婆羅門,就要罰150~200帕那。每個種姓都有處理自己種姓內部事務的機構,以監督本種姓的人是否嚴格遵守規定和傳統習慣。如果有人觸犯了,輕者由婆羅門處罰,重則開除出本種姓,淪為賤民。被開除出種姓的人成為賤民后,只能居住在村外,遠離其他種姓,和其他賤民生活在一起。賤民只能和賤民通婚,他們不僅要從事低賤的工作,而且他們的后代子孫也要從事低賤的工作。
婚姻
各種姓間原則上是不能通婚的,人們只能在自己的種姓內部尋找通婚對象。不過《摩奴法典》允許“順婚”,即較高種姓的男子娶較低種姓的女子。與此相反、較低種姓的男子娶較高種姓的女子,叫做“逆婚”,是絕對不行的,他們連同他們的后代,與罪犯一起,被完全開除出種姓,淪為賤民。高等種姓一夫多妻,低等種姓一夫一妻。婆羅門男子可以依種姓順序娶四個妻子,剎帝利可以在同種姓和吠舍、首陀羅中娶三個妻子,吠舍可以在同種姓和首陀羅中娶兩個妻子,而首陀羅男子只能以一個首陀羅女子為妻。
1995年,印度法律就允許包括吠舍在內的不同種姓間通婚。有一些低種姓女性嫁入高種姓男子家中,根據傳統,他們的孩子的出身將隨父親的出身而定。但絕大多數印度人仍堅持“門當戶對”,堅持同種姓或等級之內通婚。2006年9月14日,印度政府出臺了一項新政:凡出身三個高種姓的印度人與出身三個最低等級的印度人通婚者,都可得到政府5萬印度盧比(相當于580英鎊)的獎賞。印度政府希望通過這項措施促進不同種姓等級間的通婚,從而瓦解根深蒂固的印度種姓制度。
教育
吠舍等低等種姓出身的子女往往由于家境貧寒和社會地位較低,受教育的權利不容易實現。出于社會公正的目的,政府為他們的入學和畢業分配提供了比較優惠的政策,例如發放助學金,免交各種費用,以及為他們規定保留名額等。這對于打破種姓制度的束縛起了一些作用,但是因此而引起的種姓間的沖突也時有發生。1990年因擴大保留名額的數量引起的學生自焚、罷課事件,造成了嚴重的社會動蕩和深刻的政治危機。
信仰
婆羅門教和婆羅門種姓制度以《吠陀》為天書,奉之為神圣的經典,尊奉梵天、毗濕奴和濕婆為三大主神,以婆羅門至上、吠陀天啟和祭祀萬能為三大綱領。隨著印度政治經濟學的發展,剎帝利、吠舍對于自己的社會地位越來越感到不滿,各種要求更多權益的力量匯合到一起,婆羅門教的統治地位及種姓制度受到了社會各方面的激烈沖擊與質疑,逐漸在思想領域形成一種反婆羅門的思潮,稱為“沙門思潮”。“沙門思潮”是非婆羅門的自由思想派別,即順世論、耆那教、七元素說、偶然論、宿命論、不可知論等。佛教在反對當時婆羅門教的沙門思潮中,占有重要地位,最終成為取代婆羅門教統治地位的一種嶄新的文化模式。因為,佛教產生時起就提出種姓平等的思想,順應了社會歷史發展的潮流,不分貴賤廣泛吸收信徒使教團迅速擴展開來,形成社會信仰的主流。
著名人物
甘地
甘地全名莫漢達斯·卡拉姆昌德·甘地,也被稱為圣雄甘地,“圣雄”是拉賓德拉納特·泰戈爾對他的稱謂,意為“偉大的精神”。甘地1869年10月2日出生在印度西海岸的波爾班達(現印度古吉拉特邦),其家族信奉印度教,屬毗濕奴教派,是吠舍種姓的一支。甘地成功領導了印度的民族解放運動,被尊稱為印度的國父。甘地的一生可以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從出生到1893年,是甘地的成長期,期間甘地赴英國留學,開始從事律師職業;第二階段從1893年到1915年,莫罕達斯·卡拉姆昌德·甘地在南非為爭取南非印度人的合法權益同殖民當局做斗爭;第三階段從1915年至1948年,甘地領導印度人民反抗英國殖民統治的斗爭,是其一生的主要階段。甘地成功領導“非暴力不合作運動”等方面的功績已為世人熟知并被廣泛傳頌。
納倫德拉·莫迪
納倫德拉·莫迪于1950年9月17日出生在印度古吉拉特邦邦的一個吠舍家庭,是一位印度教,小時候他幫父親賣過紅茶,在古吉拉特大學取得政治學碩士學位。20世紀70年代初他加入印度教志愿者組織國民志愿團,1985年加入印度人民黨,1988年當選該黨古吉拉特邦分部組織秘書進入主流政壇。1995年他推動印度人民黨贏得古吉拉特邦議會選舉,同年出任印度人民黨全國秘書長,1998年擔任全國總書記。2001年開始擔任古吉拉特邦首席部長且一直連任,是該邦任職時間最長的首席部長。2013年9月,他成為印度人民黨2014年總理競選候選人。在2014年4月7日至5月12日舉行的印度人民院選舉中,印度人民黨贏得大選。納倫德拉·莫迪領導的印度人民黨組建新一屆印度聯邦政府,而作為該黨領袖,他出任總理。
穆克什·安巴尼
穆克什·安巴尼為印度信實工業集團董事長,2021年的《2021胡潤全球富豪榜》上,他以830億美元凈資產第13次登頂印度首富,名列全球第八。在印度種姓制度中,安巴尼家族屬于第三等級的吠舍。2024年7月,穆克什·安巴尼為小兒子的婚禮花費約43.5億人民幣,占其個人財富的0.5%。婚禮吸引了商界名流參加,引發印度民眾不滿。
相關事件
通婚獎賞
2006年9月14日,印度政府出臺了一項新政:凡出身三個高種姓的印度人(婆羅門、剎帝利和吠舍)與出身三個最低等級的印度人通婚者,都可得到政府5萬印度盧比(相當于580英鎊)的獎賞。印度政府希望通過這項措施促進不同種姓等級間的通婚,從而瓦解根深蒂固的印度種姓制度。
參考資料 >
Vaishya.britannica.2024-09-01
印度的種姓制度.asiahighlights.2024-09-01
在印度,種姓制度依舊使人分為4個社會階層.微信公眾平臺.2024-04-09
聯合早報:印度高等種姓騷亂吊詭的“落后”訴求.中國新聞網.2024-04-09
印度的種姓制度 (CASTE).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印度共和國大使館.2024-09-01
印度人為什么不試著“冒充”高種姓?.微信公眾平臺.2024-04-09
印度種姓制度為什么難以改變?看完這些你就明白了.澎湃新聞.2024-09-01
印度婆羅門娶賤民獎五萬盧比.中國日報網.2024-06-12
甘地軼事.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印度共和國大使館.2024-09-10
新聞人物:印度新總理莫迪.新華網.2024-09-10
莫迪為何冒天下之大不韙?.新民周刊.2024-09-10
逃跑的印度首富:兄弟反目,炫富成癮,一場婚禮花掉45億.微信公眾平臺.2024-09-10
亞洲首富之子婚禮花費43.5億元惹爭議!每張請柬就價值5萬.百家號.2024-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