剎帝利(梵語術語:k?atriya?,印地語:????????)(源自梵文k?atra,意為"統治、權威";也稱為Rajanya,意譯為土田主,也稱"王種"),是印度教四大種姓中的第二種姓、武士種姓和統治種姓的成員,階級僅次于婆羅門,其主要職責是世代守護婆羅門,其權勢頗大。其先祖為來自中亞地區的雅利安人。《百喻經·二子分財喻》記載:昔摩羅國有一剎利,得病極重,必知定死。剎帝利是雅利安人的軍事貴族,包括國王以下的各級官吏,掌握國家的除神權之外的一切權力。此剎帝利種可諷誦吠陀,行祭祀,但不可以教授他人、為他人祭祀,亦不可接受他人的布施。佛教創始人釋迦牟尼即屬該種姓。在現代印度,剎帝利表示職業、統治和軍事階層。
在印度傳統法律文書之中,印度種姓可以分為婆羅門(Brahmins)、剎帝利(Kshatriyas)、吠舍(Vaishyas)和首陀羅(Shudras),除此之外還有被稱之為"不可接觸者"的賤民。各個種姓職業世襲,互不通婚,以保持嚴格的界限。
歷史沿革
起源
印度的種姓制度是世界上現存最古老的社會分層模式之一,這一制度根據“業”(Karma,指職業)和“法”(Dharma,印地語中指信仰,但此處指義務)將印度教分級,劃入森嚴的等級體系。人們普遍認為這一制度已有三千多年的歷史。
公元前二千年代中葉,雅利安人抵達印度,征服了當地的大部分達羅毗荼人。雅利安人來自南歐和北亞地區,其皮膚白皙等特征與皮膚黝黑的達羅毗荼人形成鮮明對比。經過幾個世紀的武力擴張,雅利安人逐步征服整個北印度。
雅利安人入侵印度后,吸收了達羅毗荼人的先進文化,由游牧轉為定居的農業生活,并逐漸向奴隸社會過渡。為了使他們的統治合法化,雅利安人制定了社會和宗教規則,在雅利安社會中逐漸形成一個森嚴的等級制度,這就是種姓制度。“種姓”一詞在印度的梵文中叫“瓦爾那”,就是顏色或品質的意思。因此種姓制度又叫瓦爾那制度。基于社會功能的四個等級劃分:宗教和教育功能、軍事和政治功能、經濟功能和卑賤功能。
現代對種姓的理解最直接地來自印度教最神圣的古代文本《梨俱吠陀》。它作為一個創造的故事,描述了原始存在普魯沙( Purusha ?,也稱為?梵天)的分裂。)分為四個種姓,如上圖所示。婆羅門從口生,剎帝利從臂生,吠舍從大腿生,首陀羅從腳生。這些種姓中的每一個從一開始就被分配了特定的人生目標和地位。婆羅門(祭司)負責背誦和教授吠陀(宗教經典)、獻祭和主持祭祀、接受和贈送禮物,而剎帝利(武士)主要負責保護他人,吠舍(商人)則從事貿易、放貸和農業。與每個種姓相關的身體部位和他們在社會中的個人角色之間存在著明顯的聯系(頭部代表智慧,手臂代表力量等)。在由“達利特”或“首陀羅”組成的等級制度上還有一個額外的級別即賤民。
史載記錄
《摩奴法典》(Manusmriti)被普遍視作最重要也是最具權威性的印度教法典籍,其成書時間可追溯到至少一千年前耶穌尚未誕生之時。該法典“認可并維護了種姓制度,將其作為社會秩序和規則的基礎”。
種姓制度將印度教分為四大等級——婆羅門(Brahmins)、剎帝利(Kshatriyas)、吠舍(Vaishyas)和首陀羅(Shudras)。許多人認為,種姓出自印度教的創造之神梵天(Brahma)。在種姓制度下,古代印度人被分為四個種姓: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婆羅門是祭司貴族。它主要掌握神權,占卜禍福,壟斷文化和報道農時季節,在社會中地位是最高的。
剎帝利是雅利安人的軍事貴族,包括國王以下的各級官吏,掌握國家的除神權之外的一切權力。此剎帝利種可諷誦吠陀,行祭祀,但不可以教授他人、為他人祭祀,亦不可接受他人的布施。
波羅門和剎帝利這兩個高級種姓,占有了古代印度社會中的大部分財富,依靠剝削為生,是社會中的統治階級。吠舍是古代印度社會中的普通勞動者,也就是雅利安人的中下階層,包括農民、手工業者和商人,他們必須向國家繳納賦稅。
首陀羅是指那些失去土地的自由民和被征服的達羅毗荼人,實際上處于奴隸的地位。
各個種姓職業世襲,互不通婚,以保持嚴格的界限。不同種姓的男女所生的子女被看成是賤民,或叫不可接觸者,賤民不包括在四個種姓之內,最受鄙視。
為了維護種姓制度,婆羅門僧侶宣揚,把人分為四個種姓完全是神的意志,是天經地義的。在婆羅門的經典《吠陀》中,波羅門把種姓制度的出現用神話來解釋,說原始巨人普魯沙死后,天神梵天用他的嘴造出了婆羅門,用雙手制成了剎帝利,用雙腿制成了吠舍,用雙腳制成了首陀羅。婆羅門僧侶還宣揚:出身于高級種姓的人是前生行善者,出身于低級種姓的人是前生作惡者;凡是循規蹈矩,安分守己的人,來世才能升為較高種姓,否則,即降為較低種姓。因此,對于廣大勞動者和奴隸來說,應該逆來順受,放棄斗爭,遵守奴隸主階級制定的“達磨”,即所謂的“法”,以免加重來生的災難。
奴隸主階級還制定了許多法律以維護種姓制度,其中最典型的是《摩奴法典》。相傳,摩奴是大神梵天的兒子,為了確定人間各種人在社會上的應有次序,確定婆羅門和其他種姓的義務,便制定了這部法典。其實,這只不過是奴隸主用來欺騙勞動人民的謊言。
《摩奴法典》首先確認婆羅門是人世間一切的主宰,而首陀羅只能溫順地為其他種姓服勞役。首陀羅不能積累私人財產,不能對高級種姓有任何不敬的言行。婆羅門和剎帝利則有權奪取首陀羅的一切。
為了鎮壓低級種姓吠舍、首陀羅的反抗,《摩奴法典》還規定了許多殘酷的刑罰。比如,低級種姓的人如果用身體的某一部分傷害了高級種姓的人,就必須將那一部分肢體斬斷。比如,動手的要斬斷手,動腳的要斬斷腳。
四個等級在法律面前是不平等的。《摩奴法典》規定,剎帝利辱罵了婆羅門,要罰款100帕那(銀錢單位)。如果是吠舍罵了,就要罰款150到200帕那。要是首陀羅罵了,就要用滾燙的油灌入他的口中和耳中。相反,如果婆羅門侮辱剎帝利,只罰款50帕那;侮辱吠舍,罰款25帕那;侮辱首陀羅罰款12帕那。高級種姓的人如果殺死了一個首陀羅,僅用牲畜抵償,或者簡單地凈一次身就行了。
《摩奴法典》還對各個種姓的衣食住行都作了煩瑣的規定。比如規定不同種姓的人不能在呆在同一個房間里,不能同桌吃飯,不能同飲一口井里的水。不同種姓的人嚴格禁止通婚,以便使種姓的劃分永久化。
每個種姓都有自己的機構,處理有關種姓內部的事務,并監督本種姓的人嚴格遵守《摩奴法典》及傳統習慣。倘有觸犯者,輕則由婆羅門祭司給予處罰,重則被開除出種姓之外。
被開除出種姓的人也成為賤民。賤民只能居住村外,不可與婆羅門接觸,只能從事被認為是最低賤的職業,如抬陰尸,清除糞便等。走在路上,賤民要佩帶特殊的標記,口中要不斷發出特殊的聲音,或敲擊某種器物,以提示高級種姓的人及時躲避。婆羅門如果接觸了賤民,則認為是一件倒霉的事,回去之后要舉行凈身儀式。
總的說來,印度的種姓制度實質上是一種階級制度。但是,由于鮮明的階級關系被掩蓋在等級的劃分之中,因此它容易模糊階級界限,在勞動人民之間制造隔閡和對立,不利于他們團結對敵。此外,種姓制度實行職業世襲,把生產限制在一個狹小的范圍內,從而阻礙了社會經濟的發展。因此,種姓制度的存在,是造成印度社會發展遲緩的重要原因之一。印度自古代至近代,經歷了幾種社會形態,但是種姓制度一直延續下來,成為歷代剝削階級的統治工具。種姓制度經過長期演變,越來越復雜,在四個種姓之外,又出現了數以千計的亞種姓。今天,在印度仍然保留著種姓制度的殘跡,受壓迫受剝削最深的賤民達幾千萬人。
神話傳說
根據印度教神話,剎帝利階級的起源可以用幾種不同的理論來解釋。首先,據說當印度教神梵天由于辛勞和流汗而從事繁衍的工作,他身上散發出負能量。這種負能量以羅剎(惡魔)Madhu 和 Kaitabha 的形式出現,他們是邪惡和非人的靈魂。他們開始折磨梵天。梵天向毗濕奴神求助,毗濕奴神立即出現并殺死了他們兩人。他向梵天解釋說,當正能量被利用時,負能量也會散發出來,應該創造一個特殊的人類種族來保護整個人類。梵天按照這個建議坐下來冥想。最終,梵天的身體中形成了人類四種不同形式的能量。婆羅門在黎明誕生,剎帝利在中午誕生,吠舍在黃昏誕生,首陀羅在夜晚誕生。請注意,這些是瓦爾納(Varnas)(顏色),而不是現在所認為的“種姓”(Jati)。通常,這被認為是婆羅門從梵天的頭部誕生,最后是首陀羅從腳誕生。在《梨俱吠陀》中,瓦爾那并不是嚴格的,而是與一個人的行為有關。
婆羅門瓦爾納是黎明前天空的紅色,剎帝利瓦爾納是中午的日球,吠舍是傍晚的天空,首陀羅是夜空的顏色。漸漸地,瓦爾納系統控制了印度次大陸,每個瓦爾納系統都按照梵天的指導完成了自己的工作。婆羅門和剎帝利是上層種姓,吠舍和首陀羅是下層種姓。婆羅門和剎帝利都被允許學習吠陀經。剎帝利(發音為 shatria)也研究了古代武術,這些武術最終被菩提達摩等佛教僧侶所傳承(剎帝利)到中國和日本。婆羅門、剎帝利以及后來的吠舍必須舉行一種稱為 Upanayanam(圣線儀式)的儀式,這象征著他們進入雅利安社會結構,并被認為是重生,即 dvijas(兩次出生)。這意味著其接受吠陀經作為神的話語,并愿意在您的精神導師婆羅門祭司的指導下執行概述的儀式和職責。而首陀羅因沒有公社成員身份,不能參加宗教禮儀,無法得到第二次生命(宗教生命),故是非再生族,因此失去了在政治、法律、宗教等方面受保護的權利。
《梨俱吠陀》還包含另一個印度教故事來解釋印度教四個階層的起源。據說,宇宙始于宇宙存在普魯沙的偉大犧牲。從它的頭(口)出的是婆羅門階級,從它的臂膀出的是剎帝利(武士/統治)階級。其他類別來自其腿(Vaishyas)和腳(Shudras)。作為戰士,剎帝利保護印度教社會,而吠舍則追求貿易,而首陀羅從事農耕、勞動、工匠等卑微的家務,以及社會所需的所有工作。
關于佛教
值得注意的是,佛教、耆那教、印度教的幾個關鍵人物都是剎帝利,可見這個群體曾經在古印度社會中享有的權力和威望。事實上,宗教領袖釋迦牟尼和馬哈維亞(以及羅摩勛爵和克里希納勛爵)都屬于這個階級。除了宗教影響外,剎帝利階級在印度政治思想的發展中也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撰寫了《藝術史》等政治戰略的關鍵文本。
加強種姓制度
幾個世紀以來,在復雜的等級制度中,每個種姓都有著特定的分工,種姓制度幾乎涉及印度宗教和社會的方方面面。
長久以來,印度的農村社區都建立在種姓劃分的基礎上——高種姓和低種姓幾乎都隔離而居,也不共用水井。婆羅門不會從首陀羅手中接過食物和酒水,各種姓也只能實行內部通婚。在早期吠陀時代,一家人可以從事不同的職業,人的身份也還沒有嚴格地固定下來。后期吠陀時代瓦爾那制度形成以后,每一個人的社會地位都由其家庭出身來決定,各個瓦爾那的人都世代地從事規定的職業,不能任意改變。不同瓦爾那的人在法律上是不平等的。高瓦爾那的人傷害了低瓦爾那的人,處罰甚輕;在相反的情況下,處罰就會非常嚴重。高瓦爾那的男子娶低瓦爾那的女子為妾是被允許的,但嚴禁低瓦爾那的男子娶高瓦爾那的女子為妻。
印度的種姓制度是世界上現存最古老的社會分層模式之一,按照傳統,種姓制度賦予高種姓諸多特權,也認可他們壓迫低種姓群體的行為。
盡管有批評指出,種姓制度是社會的不公與歷史的倒退,但數百年以來,這種情況依舊無所改觀。人們不得不遵守固有的社會秩序,終其一生都無法逃離枷鎖。不過,雖然達利特和其他低種姓群體飽受桎[zhì]梏,但他們中也出現了一些享譽全國、聲名顯赫之輩,例如印度憲法的起草者BR?安貝德卡爾(BR Ambedkar),以及印度總統KR?納拉亞南(KR Narayanan)。
影響
種姓制度是經濟和知識進步的制約因素,也是社會改革的一大絆腳石,因為它將經濟和知識機會限制在人口的某一部分;
它破壞了勞動效率,阻礙了勞動力、資本和生產力的流動;
它使經濟上較弱和社會上處于劣等種姓的剝削永久化,尤其是賤民;
它堅持童婚、禁止寡婦再婚、隔離婦女等做法,給婦女帶來了難以言喻的苦難;
它反對真正的民主,過去給予剎帝利政治壟斷,而在當前的政治格局中充當選票庫。有些政黨只代表一個種姓;
它阻礙了民族和集體意識,并被證明是一個瓦解因素,而不是一個整合因素。種姓沖突在政治、工作和教育保留、種姓間婚姻等方面廣泛存在;
它為宗教皈依提供了空間;
種姓制度強迫個人嚴格按照種姓規范行事,它阻礙了現代化,反對變革。
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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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hatriya definition and meaning | Collins English Dictionary.Collins English Dictionary.202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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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種姓制度:起源和歷史| 印度種姓制度 海灣.covecollective.2023-08-02
(16) 吳哥國王剎帝利| 博士。 烏代·多克拉斯 - Academia.edu.academia.2023-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