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構(?—716年),字隆擇,河南偃師人。父親畢憬,武則天時為司衛少卿。畢構年少時便中進士。神龍元年(705年)升任中書舍人。李旦時任吏部尚書、廣州市都督。景云元年(710年)歷任陜州刺史、益州大都督府長史兼充劍南道按察使,所任均有治績,曾受睿宗璽書嘉獎,后任御史大夫、封魏縣男。李隆基時官至河南郡、戶部尚書。去世后追贈黃門監,謚曰景。
與陸余慶、趙貞固、盧藏用、陳子昂、杜審言、宋之問、郭襲微(又作郭襲徵)、司馬承禎、釋懷一,于光宅元年(684年)至垂拱元年(685年)常郊游于嵩山、洛陽等地,被時人稱為“方外十友”。五代十國末宋初石恪又將其與司馬承禎、李白、陳子昂、王維、宋之問、孟浩然、王適、盧藏用、賀知章并成為“仙宗十友”。
所作文章皆已散佚,今無作品傳世。
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畢構六歲就能作文章,到弱冠時舉進士及第,歷任金水縣尉、九隴主簿。恰逢親人去世,心里十分痛苦,除服后,仍屏居丘園。武則天召他做左拾遺。
中宗時期
神龍元年(705年)升任中書舍人。當時敬暉等人奏請降削武氏諸王,畢構當庭宣布詔書,聲音明亮誦讀流暢,并且逐句解析,在一旁聽的人都聽的明明白白。因此招致武三思的厭惡,外放為潤州刺史,在任時惠政愛民。此后多次升遷任益州大都督府長史。
睿宗時期
景云元年(710年)召回京任左御史大夫,處理唐隆政變中的韋氏黨羽,皆得其情。與當時的河南郡李杰,號稱“畢李”。轉任陜州區刺史,加銀青光祿大夫,封魏縣男。不久,復任益州大都督府長史,兼充劍南道按察使。由于政績卓著,被睿宗下詔褒揚,并賜璽書、袍帶。之后召回京拜戶部尚書,轉吏部尚書,并遙領益州大都督府長史,徙廣州市都督。
玄宗時期
唐玄宗即位,任河南尹,遷戶部尚書。開元四年(716年),得病,皇帝親自手寫醫方賜予他,當時認為戶部尚書為兇官,玄宗立刻改任他為太子詹事,希望能夠使病好起來。但畢構還是病逝,追贈黃門監,謚曰景。
畢構的繼母去世時,有兩個妹妹還在襁褓中,他親加撫養,最終長大成人。等到畢構去世,兩個妹妹哭號不絕,以撫育之恩,為他守孝三年。其弟畢栩當時在洛陽市任太府寺主簿,聞喪疾奔回京,哀毀如大喪,以守喪有禮,并為當時所稱。
主要成就
政治
①請停斜封官
唐朝的非制度性賣官現象十分嚴重。大理少卿李元恭,為長寧、安樂二公主所引用,任吏部侍郎時掌東都選,同樣因贓污聞名天下,當時有人作了一首歌謠諷刺之:“長寧安樂并狂顛,既教翻地亦翻天。賣弄大家猶未足,便使元恭來取錢。”景云元年(710年)八月:姚元之、宋璟及御史大夫畢構上言:“先朝斜封官悉宜停廢。”李旦同意了。睿宗是靠兒子李隆基與妹妹太平公主的聯合支持而上臺的。上臺之初,為穩定政局,頗有革新之舉。因此被罷免的斜封官有數千人千人。
②改革流外官制度
畢構改革前,官員可以“非次”遷轉。但畢構以為不妥,他認為,流外官只能按品秩高低順序遷轉而不能超越,并且同樣品秩,也要先人后行閑司,再遷轉到前行要望。尚書省低級流外官和九寺、五監府、史通過努力,逐步遷轉為令史、書令史,可以有效的鼓勵其努力工作,減少失誤,從而提高所在部門的行政效率。他的提議被接納,后來成了定例。
③處理韋氏黨羽
李隆基平滅韋皇后、武氏之后,大肆逮捕審訊其黨徒,朝臣多所連坐。畢構被召回京處理此事,以大局為重,詳比輕重,以法處置,未曾冤枉一人好人。
文化
畢構首先使用了“五行相生法”給子孫命名,其名畢構為“木”字旁,畢構之子名為畢炕,父子之名構成木生火的關系,畢炕之子名為畢和畢增,又構成火生土的關系。這種命名法影響甚廣,后世如宋代朱熹、秦檜家族,乃至明朝皇室均有使用。
人物評價
史書評價
《舊唐書》:“有唐之興,綿歷年所,骨鯁清廉之士,懷忠抱義之臣,臺省之間,駕肩接武。但時有夷險,道有污隆,用與不用而已。睿、玄之世,若李曄、畢構、蘇珦、鄭惟忠、王志愔、盧從愿、裴漼、王丘并位歷亞臺,名德兼著。如尹思貞、李朝隱折李承嘉、竇懷貞,辱閭興貴、趙常奴,詩人所謂不畏強御者也。解琬總兵朔野,料敵如神,功遂身退,深知止足,茲亦有足多也?!?/p>
《野客叢書》:“畢構,李顯景龍初為潤州,政有惠愛,景龍末,召為御史大夫,謂政事為景龍間第一,可也?!?/p>
歷代評價
李旦李旦:卿孤潔獨行,有古人之風,自臨蜀川,弊化頓易。覽卿前后執奏,何異破柱求奸?諸使之中,在卿為最。并能盡節似卿如此,百郡何憂乎不理,萬人何慮乎不安?卿當益堅,勿為后顧。朕嘉卿直道,今賜袍帶并衣一副。
親屬成員
家世
弟弟
畢栩:唐荊州司馬。
畢椅
兒子
畢炕:天寶任廣平知府,抵御安祿山,城被陷,家人遭受屠殺。追贈戶部尚書。
孫子
畢坰:畢炕之子,父親被殺時年僅4歲,與弟弟畢增因為年幼沒有被殺,但被沒為奴隸。河北省平定后,同宗畢宏拿錢替他們贖了身,后中明經科,任臨渙尉。徐州市節度使張建封敬仰畢炕的告節,招他到幕下任符離縣令。后調任王屋尉,因嚴謹清廉而聞名。喜好太子賓客,死后家貧無法辦喪事。
畢增:畢炕之子,父親被殺時與弟弟畢坰因為年幼沒有被殺,但被沒為奴隸。河北平定后,同宗畢宏拿錢替他們贖了身。
史書記載
《舊唐書·卷一百·列傳第五十》
《新唐書·卷一百二十八·列傳第五十三》
《資治通鑒·卷二百一十·唐紀二十六》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