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社會學家卡爾·馬克思的這部著作系統地分析了17世紀中葉以來經濟學家關于剩余價值的理論。馬克思的分析是從評論18世紀中葉英國的J.斯圖亞特的觀點開始的。馬克思認為重商主義者最早在利潤形式上考察了“剩余價值”,而“斯圖亞特是貨幣主義和重商主義體系的合理的表達者”(《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Ⅰ,第13頁)。馬克思在后來又補充研究了在古典政治經濟學形成過程中起重大作用的W.威廉·配第、J.約翰·洛克(1632~1704)、D.諾思(1641~1691)、J.馬西(?~1784)和D.休謨(1711~1776)的觀點。
內容簡介
理論結構
在寫作1861~1863年經濟學手稿過程中,卡爾·馬克思重新研究了自己的經濟學著作的理論結構,決定以《資本論》為總標題,把全書分為四冊:
①資本的生產過程;
②資本的流通過程;
③總過程的各種形式;
④理論史。
按這個計劃,1862~1863年上半年間寫的《剩余價值理論》就成為《資本論》第四冊(卷)的草稿。
理論經歷
馬克思生前沒有來得及修訂和出版《剩余價值理論》,所以,這部草稿就成了《資本論》第四卷的唯一草稿。馬克思逝世后,他的朋友德國哲學家F.恩格斯編輯出版了《資本論》的第二卷和第三卷,但恩格斯沒有實現出版《剩余價值理論》的宿愿就與世長辭了。
愛琳娜
恩格斯臨終前將馬克思的全部經濟學手稿都交給了馬克思的幼女愛琳娜(全名正譯:艾琳娜·馬克思)。后來,《剩余價值理論》草稿轉交給K.考茨基。經考茨基編輯整理,于1905~1910年間分三卷出版。考茨基在出版此書時,沒有按照馬克思的計劃,把它作為《資本論》的第四卷,而是把它作為與《資本論》并立的獨立著作。
俄羅斯中央
這部著作的第二個版本是俄羅斯中央馬克思列寧主義研究院編輯的《剩余價值理論》。這個版本以馬克思的原稿為依據譯成俄文,基本上按原稿的順序把全書編為三冊,先后于1954、1957、1961年出版。此后,又于1962~1964年作為《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26卷Ⅰ、Ⅱ、Ⅲ出版。
兩國合編
俄羅斯和德國合編的《馬克思恩格斯全集》新國際版第二部分第三卷,分6冊全文發表了馬克思的《經濟學手稿(1861~1863)》,其中,第2~4冊就是《剩余價值理論》,是完全按照馬克思的原稿發表的。
學說史
這部著作的第一個中譯本《剩余價值學說史》是郭大力依據卡爾·考茨基整理的版本翻譯的,于1949年分三卷由實踐出版社出版。
中共中央馬克思恩格斯列寧中共中央編譯局依據《馬克思恩格斯全集》俄文第2版第26卷翻譯了《剩余價值理論》,于1972~1974年出版。
重農學派
卡爾·馬克思考察了18世紀中期以F.弗朗索瓦·魁奈為代表的法國重農學派對剩余價值的來源問題的論述。重農學派認為社會財富不是在流通領域,而是在農業生產部門中創造的。這樣,他們在政治經濟學史上就第一次把關于剩余價值起源的研究從流通領域轉到了直接生產領域,為分析資本主義生產奠定了基礎。重農學派還研究了資本在勞動過程中借以存在的物質要素及其構成,研究了資本在流通過程中所采取的形式以及資本流通過程同社會再生產過程之間的聯系。卡爾·馬克思高度評價重農學派的這些重大貢獻,稱他們為“現代政治經濟學的真正鼻祖”,把弗朗索瓦·魁奈在《經濟表》中對社會再生產過程的分析,譽為當時政治經濟學“所提出的一切思想中最有天才的思想”(同前,第26卷Ⅰ,第15、366頁)。但是,重農學派混淆了價值和使用價值,并在使用價值形態上研究“純產品”來源及生產,因此認為只有農業才是唯一的生產部門,而地租則是剩余價值的真正形式。法國重農學派的另一個重要代表A.-R.-J.安·羅伯特·雅克·杜閣一方面把地租(剩余價值)解釋為對別人勞動的占有,另一方面又把它說成是“自然的賜予”。
重要作用
卡爾·馬克思指出,18世紀英國經濟學家A.亞當·斯密對古典經濟學的形成和發展起了重要作用。在他那里,“政治經濟學已發展為某種整體,它所包括的范圍在一定程度上已經形成”(同前,第26卷Ⅱ,第181頁)。斯密第一次把價值歸結為一般社會勞動,并從這一觀點出發,把利潤和地租看成是對工人所創造出來的價值的扣除,被資本家和土地所有者無償地占有。這說明他已認識到了剩余價值的真正起源。不過,在斯密的價值論和剩余價值論中有正確見解。由于斯密不能區分“勞動和勞動力”,因而無法在價值規律的基礎上說明“利潤如何從勞動與資本的交換中產生出來”,他又提出了價值由收入決定,即工資、利潤、地租三種收入是價值的源泉,把利潤和地租解釋為對資本和土地的自然報酬。他還提出了社會年總產品的價值是由工資、利潤、地租構成的錯誤教條。此外,卡爾·馬克思還研究了亞當·斯密的生產勞動和非生產勞動的理論。斯密指出,同資本相交換的勞動是生產勞動,同收入相交換的勞動是非生產勞動。斯密又用是否生產物質產品來區分生產勞動與非生產勞動。
賦稅原理
在本書中,馬克思詳細地分析了D.大衛·李嘉圖的主要經濟學著作《政治經濟學及賦稅原理》,對李嘉圖的地租理論、費用價格理論、剩余價值理論、利潤理論,以及積累理論進行了深入的研究。李嘉圖拋棄了斯密價值理論中自相矛盾的解釋,對價值決定于勞動時間這一規定作了透徹的表述和發揮,并在勞動價值理論的基礎上論述了工資和利潤的關系以及利潤和地租的對立,“揭示并說明了社會階層之間的經濟對立,……這樣一來,在政治經濟學中,歷史斗爭和歷史發展過程的根源被抓住了,并且被揭示出來了”(同前,第26卷Ⅱ,第183頁)。大衛·李嘉圖十分重視對地租問題的研究,并正確地把地租理論同勞動價值理論聯系起來。但是,他錯誤地把級差地租的產生同所謂“土地收益遞減規律”聯系在一起,而且還認為不存在絕對地租。李嘉圖否認絕對地租的存在,其根本原因是把生產價格與價值混同起來。他沒有對利潤向平均利潤的轉化、價值向生產價格的轉化做出正確的說明,也沒有在價值規律基礎上說明等量資本獲得等量利潤這個事實。卡爾·馬克思在詳細地分析了李嘉圖地租理論上的錯誤觀點的同時,還批評了德國經濟學家J.K.洛貝爾圖斯-亞格措夫(1805~1875)的新地租理論,并且批評了李嘉圖用土地收益遞減規律來說明平均利潤率趨向下降的規律的錯誤,以及否認市場經濟必然發生普遍生產過剩危機的錯誤。
馬克思考察了19世紀30~50年代實證主義經濟學的出現、古典經濟學瓦解的歷史過程,揭示了實證主義經濟學的科學性。
馬克思首先批判了英國經濟學家T.R.托馬斯·馬爾薩斯的經濟學理論。馬爾薩斯認識到大衛·李嘉圖由于無法正確說明勞動與資本的交換與價值規律的矛盾、等量資本獲得等量利潤與價值規律的矛盾所造成的混亂,抨擊并推翻李嘉圖的勞動價值理論。商品的價值由商品所能支配或交換到的勞動量決定,而利潤則來自于商品交換。為了實現利潤,必須有不是賣者的買者,也就是必須有土地所有者、年金領取者、牧師以及他們的家仆、侍從等一切非生產的消費者。卡爾·馬克思認為,馬爾薩斯的價值理論,是“公開為土地所有者及貴族的利益辯護的”。
馬克思還分析了R.托倫斯(1780~1864)、J.密爾、J.R.麥克庫洛赫、S.貝利(1791~1870)、J.S.密爾等人的理論,深刻地揭示了古典經濟學派瓦解和實證主義經濟學派形成、發展的過程。馬克思認為,李嘉圖學派的解體“是在這樣兩點上:(1)資本和勞動之間按照價值規律交換。 (2)一般利潤率的形成。把剩余價值和利潤等同起來。不理解價值和費用價格的關系”(同前,第26卷Ⅲ,第259頁)。
在古典經濟學瓦解和實證主義經濟學形成的歷史時期內,還出現了一些從左派立場出發,以大衛·李嘉圖學說作為依據,批判現代化生產的空想社會主義者,如英國經濟學家P.雷文斯通(?~1830)、T.霍吉斯金(1787~1869)等人。他們利用李嘉圖的價值理論和剩余價值理論論證企業經營者對勞工階層的“剝削”,論證現代化生產的不合理。卡爾·馬克思肯定了他們理論中的基本論點,同時也認為,他們并沒有克服李嘉圖學說中的混亂。這個時期,雖然古典經濟學已處在瓦解過程中,但仍有幾位經濟學家在某些論點上發展了古典經濟學。馬克思分析了英國經濟學家G.拉姆賽(1800~1871)和R.瓊斯(1790~1855)、瑞士經濟學家 A.-E.舍爾比利埃(1797~1869)的著作,認為他們在區分不變資本和可變資本問題上、在分析資本有機構成作用問題上做出了一定貢獻。
重要意義
卡爾·馬克思圍繞經濟學市場經濟部分的核心問題即剩余價值理論,系統地研究了17世紀中葉至19世紀50年代資產階級政治經濟學的發展史,詳細地分析了經濟學各派的理論觀點,肯定了他們在科學理論上的貢獻,批評了他們的謬誤,評價了他們在經濟學說史上的地位,闡明了經濟學的科學化過程,揭示了實證主義經濟學產生的歷史條件和理論基礎。《剩余價值理論》是《資本論》所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也是有關經濟學史的經典著作。馬克思分析經濟學說史所運用的方法論,以及評價各個學派、各個代表人物的原則和依據,至今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剩余價值理論》是研究馬克思主義經濟學說史的重要文獻。對經濟學家的剩余價值理論的分析,促進了卡爾·馬克思自己的經濟理論的發展。馬克思在研究亞當·斯密和弗朗索瓦·魁奈的理論時,建立了社會資本再生產理論的基本原理和關于生產勞動的理論;在研究大衛·李嘉圖學說的過程中,建立和發展了平均利潤和生產價格理論、絕對地租理論和生產過剩危機理論。
地位作用
剩余價值在社會生活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勞動者創造的剩余價值的多少是衡量社會生產力水平高低,人生價值大小及國家財力強弱的重要標尺。
第一、勞動者創造的剩余價值的多少是衡量社會生產力水平高低的重要標尺
勞動者創造的剩余價值的多少與社會生產力水平的高低成正比。社會生產力水平越低,勞動者創造的剩余價值便越少;而社會生產力水平越高,則勞動者創造的剩余 價值便越多。故勞動者創造的剩余價值的多少是衡量社會生產力水平高低的重要標尺。
以農業生產為例,一個勞動力一年的產出,原始社會,養活自己及家人尚感吃 力;奴隸社會、封建社會,產出雖有所提高,也不過除養活自己及家人外還能多養活幾個而已;而到了資本主義社會,因生產力的巨大發展,其產出養活幾十、幾百 人也不成問題,現代發達國家,百分之幾的農業人口便能滿足全國人口的糧食供應,便是明證。在這里,農業勞動者創造的剩余價值的不斷增長便標志著農業生產力 的不斷發展,由其數量的多少便可判明農業生產力發展到什么水平。
第二、為社會創造的剩余價值的多少是衡量人生價值大小的重要標尺
什么是人生價值?對其具體解釋雖紛紜不一,但人的貢獻大、影響顯,則人生價值便大,卻是人人都同意的觀點。而人為社會創造的剩余價值越多,則貢獻便越大,影響便越顯著,故人生價值便也越大;相反,如人為社會創造的剩余價值越少,則貢獻便越小,影響便越輕微,故人生價值也越小,如不能為社會創造任何剩余價值,則人生便毫無價值。這樣,為社會創造的剩余價值的多少便成了衡量人生價值大小的重要標尺。
各類人中,正常人都能創造價值,但癡呆人、植物人卻不能,故其不但不能創造剩余價值,反而需要靠他人供養而生活,因而其人生不僅可以說毫無價值,甚至可以說是“負價值”。正常人雖都能創造價值,但某些人,如歷史上 的一些貴族、奴隸主、土地使用者及現代社會的一些純粹“食利者”卻不去創造,自己卻過著奢侈豪華的生活,因其不但沒為社會創造剩余價值,反而消耗社會的剩余價 值,故其人生也不僅毫無價值,而且為“負價值”,與癡呆人、植物人一樣,純粹為社會的附贅懸疣。
創造價值的正常人,其創造的總價值包括自用價值和剩余價值兩部分,人創造的總價值多,剩余價值自然也多,在價值總量一定的情況下,自用價值多則剩余價值少,自用價值少則剩余價值多,二者成反比關系,人生價值的大 小便也隨剩余價值的多少一同變化。如,魏徵、包拯、海瑞等歷史上的仁人志士及焦裕祿、孔繁森、周總理等大批人員,公而忘私,先人后己,為社會作出巨大貢獻,自己及家人生活卻非常儉約,其自用價值非常少而剩余價值非常多,故其人生便很有價值,倍受人稱頌、敬仰;而和珅、胡長清、成克杰等貪官污吏,損公肥私,雖說自己也創造價值,但因其通過貪污受賄罪把其創造的價值變為自用價值,剩余價值的量便很小,甚至成為負數,故其人生便毫無價值,被永遠釘在了歷史的恥辱柱上,被人唾罵。
有的國家機關、文教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因擺脫不了傳統教條的束縛,認為只有物質生產部門的勞動者才創造剩余價值,非物質生產部門的勞 動者并不創造剩余價值。故強烈反對筆者的這一觀點,認為他們自己沒有創造剩余價值,按筆者的觀點,他們的人生便沒有價值,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其實他們沒有理解,價值不過是表示有用性,即客體滿足主體需要的關系的范疇。任何人創造了社會需要的東西就都創造了價值,創造的價值不光能滿足自己及家庭的需要,還能滿足其他人的需要,就都創造了價值,絕非因你不是物質生產部門的勞動者,就沒有創造價值、剩余價值。國家機關、文教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其工作具有重大的社會效益,其效益遠大于自己所需,遠多于社會為自己支付的各類工資總額,怎么能說自己沒有創造剩余價值?
第三、勞動者為社會創造的剩余價值總量是衡量國家財力強弱的重要標尺
如何衡量國家財力(注意:這里指國家財力,而非指綜合國力)的強弱?目前,往往是用國民生產總值或人均國民收人來衡量,這遠不如用勞動者為社會創造的剩余價值總量衡量準確。這是因為:
國民生產總值雖確實與國家財力強弱密切相關,但在很大程度上又取決于國家的大小,國家很大(如舊中國),即使經濟落后,國民生產總值也會相當多,但因國民消費量也大,國家財力實際十分弱小,根本辦不成什么大事。
人均國民收入雖可準確反映國民的富裕程度,但如國家太小,即使人均國民收入很高,國家財力也不可能太強,辦不成什么大事,仍會受制于人。如1990年海灣戰爭時,科威特雖人均國民收入很高,十分富有,但因是個彈丸小國,故國家財力并不強,無力抵擋人均國民收入比自己低得多的伊拉克的侵略而一度亡國。
而剩余價值總量實為國民生產總值減去國民消費總量所得之差,可準確反映國家掌握及可以調度的財富數量,可準確衡量國家財力的強弱。
綜上所述,通過對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剩余價值”概念的準確解釋,便可使這一概念的理論價值大大提高,不僅適用于資本主義社會,而且適用于其他社會,可解釋、解決經濟問題,而且可解釋、解決人生、社會等一系列問題。
《馬克思主義關于經濟學說史的經典著作·剩余價值理論(縮編典藏圖本)》內容簡介:《剩余價值理論》是馬克思閱讀前人著述留下的讀書筆記和思考提綱。其中必有卡爾·馬克思寫作《資本論》的整體思考和邏輯架構。可以想見,在第四卷尚未問世抑或人們根本不知道還有第四卷的一個世紀之前,單憑第一卷所形成的解釋框絮,怎么能夠解釋清楚或真正理解馬克思的勞動價值學說呢?
《剩余價值理論》是《資本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研究馬克思主義經濟學說史的重要文獻。
剩余價值理論被認為是馬克思的“最偉大的”兩個發現之一,是馬克思主義社會學經濟理論的基石和核心。是“科學社會主義”學說的基本理論根據,是人們“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思想”。馬克思的剩余價值理論是在批判地繼承古典經濟學的研究成果和他所創立的勞動價值理論的基礎上,經過長期的考察和研究逐步建立起來的。馬克思的“剩余價值理論”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19世紀40年代的萌芽階段;19世紀50年代至60年代的基本形成階段;19世紀60年代后期至80年代的全面確立階段。俄羅斯的列寧高度評價說:“剩余價值學說是馬克思經濟理論的基石。”
作品目錄
創作背景
手稿
德國社會學家K.卡爾·馬克思1861~1863年所寫社會學手稿的一部分,《資本論》第4卷。馬克思主義社會學關于經濟學說史的經典著作。
出版經過
19世紀50年代,馬克思計劃把他的社會學巨著《政治經濟學批判》分作六個分冊。
第一分冊資本包括四篇,第一篇研究資本一般。1859年出版的《政治經濟學批判》第一分冊只包括這一篇的前兩章。
從1861年8月到1863年7月,馬克思寫了這一篇第三章草稿,現稱為《經濟學手稿(1861~1863)》。這部草稿的第一部分《資本的生產過程》共分五節,前四節闡述了卡爾·馬克思自己的剩余價值理論,第五節即《剩余價值理論》,“批判地”分析了剩余價值理論的歷史。
作者簡介
李善明,經濟思想歷史學教授。1933年8月生,四川大邑人。先后在四川大學和西南財經大學從教40年。主要講授中外經濟思想史。曾兼任全國馬克思主義經濟學說史學會副會長,中華外國經濟學說研究會副會長,中國《資本論》研究會理事。四川省外國經濟學說研究會會長等職。已發表個人論著200余萬字,主要有:《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的產生》、《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的創立》、《<剩余價值理論>概說》(第1-3冊)、《馬克思恩格斯經濟學創建紀略》,以及《論政治經濟學史的方法》、《論<剩余價值理論>手稿的研究起點》,《后期墨者關于價值與貨幣的思想》等等。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