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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德克族
來源:互聯(lián)網

賽德克族(賽德克語:Seejiq/Sediq/Seediq)是中國臺灣地區(qū)的少數民族群體,隸屬于高山族,在其民族語言中,“賽德克”意為“真正的人”。根據居住地不同,賽德克族分為德克達雅(Tgdaya)和都達(Toda)社群,主要分布于中國臺灣南投縣等地。據統(tǒng)計,2022年賽德克族(不包括已獨立出去的太魯閣族群)人口約10600人,使用賽德克語,屬南島語系印度尼西亞語族臺灣泰雅語組,分德克達雅(霧社)次方言、都達(春陽)次方言、德魯固(太魯閣國家公園)三個次方言。

賽德克族相傳以中央山脈的白石山為發(fā)祥地,數百年前部分族人陸續(xù)遷徙至花蓮縣太魯閣溪、立霧溪及木瓜溪河谷兩岸,形成“東賽德克族”(即太魯閣族);留在南投縣仁愛鄉(xiāng)濁水溪上游一帶的族人則稱為“西賽德克族”。19世紀時賽德克族已在南投、花蓮縣等地拓展出其勢力范圍。20世紀,賽德克族在日據時期受到壓迫,賽德克族被并入泰雅族,其居住地遭到一定程度的侵占。1930年,莫那·魯道率領賽德克族人在南投霧社發(fā)動了武裝抗日行動,被稱為“霧社起義”,此后賽德克族遭到了血腥鎮(zhèn)壓。日據時期日本臺灣總督府實施的“蕃童教育”對賽德克族民族歷史文化造成了破壞。日本投降后,中國國民黨當局統(tǒng)治時期,大批賽德克族人遷出山林,被一定程度的漢化了。21世紀初期,基于德克達雅、都達、德魯固三個族群共同歷史的認同,賽德克族發(fā)起正名運動。2004年東賽德克德魯固群被劃分為獨立的“太魯閣”族群,西賽德克于2008年被正式認定為中國臺灣少數民族之一“賽德克族”。

賽德克族的宗教信仰以祖靈信仰為核心,并依據祖訓行事。其民族語言賽德克語屬南島語系印度尼西亞語族臺灣泰雅語組。賽德克族內部的社會組織包括小社、部落和嘎呀團體,生產以農業(yè)、狩獵和編織為主。其婚姻、生育、喪葬等習俗與禁忌在各支社中有所不同。飲食方面,賽德克族人以其種植的甘薯、芋頭、小米等為主要食物,對肉類會進行腌漬或熏烤,喜好釀酒。其傳統(tǒng)建筑為半穴式家屋和望樓,民族服飾多以苧麻為材料,紅、白、藍色為常見顏色并裝飾有條紋。賽德克族紋面是其傳統(tǒng)文化中成年的標志,具有美觀、辟邪的功能,日據時期后其紋面風俗中斷并消失。

族稱

早期臺灣少數民族并沒有“族”的概念,依據日據時期的文獻,當時根據發(fā)音,稱使用seejiq語的人為“紗績族”,即今所稱“賽德克”。賽德克在其民族語言中的意思是“真正的人”。賽德克族人的自稱在賽德克語的三個方言中僅有語音上的不同,分別為Seejiq/Sediq/Seediq。在近代的族群分類上,賽德克族長期被歸為泰雅族的分支,2004年東賽德克獨立為太魯閣族群,2008年,西賽德克最終被確認為賽德克族。

歷史沿革

族源

賽德克族人認為中國臺灣中央山白石山區(qū)的牡丹巖地區(qū)是賽德克祖先的發(fā)源地。先古時期,賽德克祖先乘流木漂流到臺灣島,最初定居在臺中市臺南市的平原上,因與當地的平埔族不和而遷至埔里鎮(zhèn)南邊的愛蘭,后又繼續(xù)向東遷移,最終遷徙至德鹿灣(南投縣仁愛鄉(xiāng)合作村內)定居與繁衍。

遷移與分化

至18世紀,由于人口增長、土地不足,賽德克人逐漸遷出德鹿灣。因其遷居地不同,而分化出了三個不同的社群:遷至德鹿灣對岸較低的霧社地區(qū),稱為德克達雅(Tgdaya);越過奇萊主山遷至德布閣、古白楊、布落灣等地的稱為德魯固或太魯閣國家公園(Truku)群;還有部分越過合歡山北峰遷至上梅園竹村等地,稱為都達(Toda)群。這三個族群在遷居地形成群體認同,并以賽德克族都達、賽德克族德克達雅、賽德克族德魯固為群體間的識別。至19世紀,賽德克族在中央山脈兩側的南投、花蓮縣都已拓展出其勢力范圍,也有將居于南投的賽德克族都達、德克達雅稱為“西賽德克”,居于花蓮的德魯固稱為“東賽德克”。

日據時期

1895年,日軍侵占臺灣,設置日本臺灣總督府對其進行管理,臺灣地區(qū)進入了日據時期。由于賽德克族的文化習俗與泰雅族相近,自日據時期,賽德克族一直被歸為泰雅的亞族。這一時期,臺灣總督府以武力征伐和頒布法令的方式,將賽德克族的部落領域被認定為國有,引發(fā)了賽德克人的強烈不滿。日本統(tǒng)治者在霧社地區(qū)強行要求賽德克人從事勞役,僅支付極低的工資;還故意到賽德克人部落祖先發(fā)源的“圣地”馬赫坡的獵場砍伐樹木。為加強對賽德克人控制,臺灣總督府鼓勵派駐警察與部落婦女結婚,但常有始亂終棄的現象,甚至有賽德克婦女被騙至日本淪為娼妓。民國三年,日軍發(fā)動近百年臺灣史上規(guī)模最大的“太魯閣蕃討伐之役”后,陸續(xù)強遷立霧溪流域的賽德克族部落,至山下的花蓮秀林、萬榮混居,意外使得德魯固群幾乎躍為東賽德克亞族當中最具優(yōu)勢性的一支。1930年,賽德克德克達雅群系的馬赫坡社統(tǒng)領莫那·魯道率領其族人與周邊部落,在南投霧社發(fā)動了武裝抗日行動,被稱為“霧社起義”。10月27日為日本臺灣總督府所定的“神社祭日”,莫那·魯道在這天率領來1200余名勇士,對12個日本警察所進行了分隊攻擊,共殺死日寇一百余人,傷兩百余人,繳獲了一批槍支彈藥和糧食。臺灣總督府得到消息后調派了超過6000名軍警對人口僅2000左右的仁愛村地區(qū)進行掃蕩,甚至使用毒氣彈攻擊和飛機轟炸。面對日寇,賽德克人進行了英勇的反擊,但也付出了巨大的犧牲,其中有很多婦女兒童不愿落入日寇手中,將年幼的孩子溺亡后上吊自殺,據統(tǒng)計至當年12月,起義部落戰(zhàn)死343人,296人自殺身亡。莫那·魯道因事敗飲彈自盡,其遺體被日本人送往臺北市,直到1973年才被迎回霧社安葬。總督府還在臺灣地區(qū)設立的“蕃童教育所”,對臺灣地區(qū)少數民族兒童進行洗腦教育,以達到消滅部落歷史文化的目的。而接受“蕃童教育”的孩子在長大后又被編入日本“青年團”“壯年團”送上戰(zhàn)場,以解決日本軍隊兵源不足的問題,據統(tǒng)計當時有超過1萬的臺灣地區(qū)少數民族部落青年被送上戰(zhàn)場,至少一半以上陣亡,活下來的大多也重度傷殘。這些經歷了“蕃童教育”后被送上戰(zhàn)場的少數民族后代中,甚至有一部分是霧社起義中抗日起義部落的后裔。

20世紀50-80年代

1949年,中國國民黨當局潰逃至中國臺灣,頒布了新的土地政策和經濟舉措,大部分賽德克人因此遷出了世代居住的山林。國民黨當局為了取得臺灣地區(qū)民眾的政治認同,標舉在霧社事件中的賽德克族領袖物莫那·魯道為抗日英雄。但國民黨當局未恢復賽德克族的獨立族稱,通過行政命令賽德克族人改為漢姓、將其部落改為漢化的地理名稱,并推行漢化教育,還派遣官員主持賽德克族傳統(tǒng)祭儀等,對賽德克族進行漢化,此后賽德克人中的一部分轉變?yōu)闈h人。

正名運動

賽德克族自1936年后被并為泰雅人的一個亞群,但20世紀80年代,“少數民族運動”開始興起,賽德克族主張建立獨立族群的正名運動是其重要組成部分。賽德克族人為了重新獲得族群認同和族群獨立,進行了正名運動,要求在中國臺灣的社會體系中恢復賽德克族的名稱、脫離泰雅族、重新構建賽德克族內部幾個不同語群間的族群認同。但由于賽德克族沒有書面語言,其民族記憶依托于族中長輩的記憶、居住的山地環(huán)境和定期舉行的祭祀活動,但經歷了日據時期和中國國民黨當局統(tǒng)治時期,其重構族群認同面臨很多困難。

21世紀初期,賽德克人基于德克達雅、都達、德魯固三個社群的共同歷史的認同,發(fā)起了正名運動。但遷徙至花蓮縣秀林、萬榮的自稱為“太魯閣國家公園族”的東賽德克人更傾向于以太魯閣族作為其族群名稱;而祖居南投仁愛的西賽德克人更傾向于以“賽德克”為名。賽德克族內部對族名問題一直爭論不定。2004年1月4日,這部分自認為是獨立族群的東賽德克人因要求正名為太魯閣族,被臺灣地區(qū)官方承認,正式成為臺灣第十二個原住民族群。太魯閣人并邀請西賽德克人共同登記加入太魯閣族。但西賽德克人認為太魯閣族無法涵蓋所有賽德克族人,為避免族群認同上的迷失,賽德克族的正名運動仍在繼續(xù)。最終,2008年中國臺灣當局發(fā)布公告,認定賽德克族為第十四個臺灣少數民族。

人口與分布

人口

賽德克族由于遷徙分為三個支族(東賽德克德魯固群后來成為獨立的太魯閣族群),在日據時期受到壓迫,霧社起義后人口銳減。2022年統(tǒng)計,賽德克族(不包括太魯閣族群)約有10600人。

分布

賽德克族群根據其居住地的不同分為不同的社群。德克達雅一部分分布于南投縣仁愛鄉(xiāng)霧社與濁水、眉溪流域的互助、南豐、大同等村,一部分分布于花蓮木瓜溪流域;都達主要分布于南投縣仁愛鄉(xiāng)精英、春陽村,以及花蓮縣卓溪鄉(xiāng)立山村、侖山村。

宗教信仰

賽德克族人信奉超自然信仰觀念(Utux),以祖靈信仰為核心。他們認為善神和惡神本質上都是祖先的靈,人死后會前往濁水溪的上游名為Tuhan的神靈聚集之地,善人死后成為善神(Utux malu),可保護人們避開災禍;惡人死后成為惡神(Utux naqix/Utux naqah),會拒絕人們的祈求、發(fā)怒降災。故賽德克族人必須依據祖訓(Gaya)行事,遵從祖靈所留下的風俗和規(guī)范,并將其進化為禮儀、禁忌和道德文化也是其民族身份認同的體現。

每當部落內有重大的活動時都要祭祀祖靈以求庇佑,故祖靈祭是賽德克族人最隆重的祭典。但20世紀60年代后,部分賽德克族人因接受西方宗教觀念而改信基督教,各項傳統(tǒng)祭儀幾乎都被停止了,直到賽德克族得到正名后,賽德克族人文化意識提高,部分部落逐漸恢復祖靈祭。祖靈祭的祭儀一般在小米收割之后舉行,具體時間由部落內的傳統(tǒng)領袖或長老討論后決定。舉行祭儀時要將酒、小米糕、農作物、水果、魚類等祭品綁在竹子上,由長老呼請祖靈來享用祭品。祭祀結束后要在當地食用祭品,沒有食用完的祭品不得帶回家中。離開時要跨過火堆,表示與祖靈分離,回程路上不能回頭看。除祖靈祭外,賽德克族人主要的傳統(tǒng)祭儀還有播種祭、收獲祭、祈雨祭、狩獵祭、捕魚祭及獵首祭等。

語言文字

賽德克語屬南島語系印度尼西亞語族臺灣泰雅語組。2005年12月15日,中國臺灣的“教育部”與“行政院少數民族委員會”公布的少數民族語音書寫系統(tǒng)中,將賽德克語分為三個方言群:德克達雅(霧社)次方言、都達(春陽)次方言、德魯固(太魯閣)次方言。包含輔音19個:p、b、t、d、k、g、q、c、j、s、x、h、m、n、ng、r、l、w、y,其中舌尖塞擦音j僅德魯固次方言中有。元音i、e、a、u、o共5個。此外還有5個雙母音(組合音):ay、aw、ey、ow、uy,但并非每種次方言中都包含有以上5個雙輔音。

民族文化

社會組織

賽德克族的每個社群由若干個小社、部落(Alang)組合而成。支族總頭目負責管理其下轄的各小社,小社內有一位頭目對外代表該社,對內執(zhí)行命令。部落是賽德克族中最基本的自治單位,部落領袖為部落中具有領導能力、正直的人,負責對外的聯(lián)系、協(xié)商,對內部問題進行仲裁、維持部落內部和諧。賽德克族頭目并沒有世襲的傳統(tǒng),若有子承父業(yè)或弟承兄職的頭目,也都要得到族人的認同并具有一定的能力。部落內的大事由長老舉行會議進行決策。賽德克族的部落是以Gaya/Waya為主、部落意識為輔之生活系統(tǒng),所建構的傳統(tǒng)農獵社會型態(tài)。Gaya/Waya是賽德克族的律法、是賽德克族的社會規(guī)范,該律法與規(guī)范是由祖先代代相傳而下的,故亦稱之為祖訓,部落意識則建立在Gaya/Waya的基礎上。賽德克族內部存在兼有宗教和互助性質的團體,即祭祀團體,賽德克語中稱為“嘎呀(Gaya)”。嘎呀一般為一個或兩個近親群為核心,也會加上其他較遠的親族或姻親,無親屬關系的朋友也可以加入。賽德克族因地域團體明確,故其嘎呀、親族關系也十分明晰。身處嘎呀中的賽德克族人都會謹慎遵守這些祖訓,以免危及群體。

生產

農業(yè)

賽德克族人居住的地區(qū)多為山地,平地稀少,所以多在陽光充足、坡度較緩的地方開墾。通常開墾后的土地第一年播種粟,第二年播種稻;第三年播種黍;第四年種植番薯、木豆。如果土地肥沃,則連續(xù)播種兩年粟或稻,或同時種植地瓜木豆等作物。賽德克族人不喜水田,認為在水田耕作容易使人生病。賽德克族人種植的作物還有花生、薏仁、柑橘香蕉樹等作物,但不施肥,土地貧瘠后則改種榛樹并休耕五六年甚至十年。此外賽德克族人還會在山中放養(yǎng)水牛和黃牛,其產出的牛肉口感柔嫩,豬和雞則在社內放養(yǎng)。

狩獵

賽德克族人以狩獵為生,其肉食也多來源于狩獵所得,一般于十月初到次年的五月農閑時進行。獵人狩獵時要先決定好外出天數,準備好糧食并進行占夢,若夢吉或聽到祖靈鳥的啼叫即可出發(fā)。賽德克獵人會在獵場搭建小屋,并在小屋附近狩獵。若狩獵時間較長,會在小屋附近搭設棚架放置獵物,并生火將其制成熏肉。毛皮獸角分給狩獵者,頭顱分給同行那個燈老者;獸肉均分,但價值較高的部分要分給獵犬的飼養(yǎng)者。

編織

賽德克族的織布技藝,在臺灣各原住民族群中自有其殊勝之處,若說占有一席之地亦不為過。賽德克族婦女大多善于織布縫紉,但也有男性會進行一些縫補工作。Tminun為賽德克族傳統(tǒng)編織藝術,可分為“編”和“織”兩類。“編”屬于賽德克族男性傳統(tǒng)編藝技能,主要以臺灣黃鱔藤、竹皮、麻線等材料,依生活用具之所需進行藤編、竹編、繩編,編織生活用具,如女性用背籃bruru、男性用網袋tokan、置衣物用的衣籃、漁網、魚簍、魚籠kobu、圓箕btuku等,“織”是屬于賽德克族女性的傳統(tǒng)織布技術,在賽德克族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其以苧麻纖維的麻絲為材料,經繁瑣費時的制程后織造出各色交織的布匹,再以此為素材制作衣服、衣飾及縫制被褥,主要顏色有紅、綠、黃、白、黑等。

習俗

婚姻

賽德克族的婚姻制度為一夫一妻制,在祖訓中禁止同居、婚外情、未婚生子等行為。賽德克族男女若情投意合,要由男方找媒人向女方提親,但女方父母不會輕易答應,快則兩三個月,慢則兩年,在此期間男方父母、親戚可以前往女方家中勸說。賽德克族的婚姻有專門的季節(jié)要求,大約在粟田第三次除草(五月)開始后的五六個月內,此外的時間無人愿意做媒,如果在這期間有男女想要締結婚約,則要順延到第二年。女方父母答應婚事后,雙方共同決定婚期并通知親朋好友。吉日來臨時男方父母親戚要攜帶牛、衣服、飾品等聘禮到女方家中,將聘禮陳列好接受女方父母親戚的檢閱,要女方父母認為聘禮價值與其女兒相配時才會正式允諾婚約。定親儀式上男方父親要捧一瓢水至女方父親面前,女方父親將右手食指伸入水中宣誓婚約成立。女方的親戚們無論貧富,都要各送一只活雞給男方父母,婚禮的第二天男方要將所獲得的雞拿出來宴客,將雞頭做成串分給所有親戚。

賽德克族人結婚后三至四年沒有子嗣則可離婚,但也有無子卻不離婚者。離婚時雙方要將結婚時交換的禮物退還,但可留下其中一兩件。雙方還要宰豬向同社的人謝罪,主動提出離婚的一方要宰殺較大的豬。離婚后的婦女要前往耕地暫住一個月。

生育

賽德克族各支族的生育習俗不同。德克達雅孕婦在生產前就要讓其母親姐妹燒水,以供新生兒出生后為其洗澡;新生兒的臍帶要用麻線扎緊兩處再用剪刀或小刀割斷,胎盤要埋在家屋內的墻角。都達認為孕婦要食用營養(yǎng)豐富無刺激性的食物,以免影響乳汁分泌;用剪刀或小刀割下新生兒的臍帶后不綁緊,只用在根部涂抹少許榛樹的樹皮灰;產婦預備生產時要把屋內男子全都趕到屋外并關上門。新生兒出生后第二天其父親要送一些食物給兄弟姐妹,一個月后再釀酒殺雞宴請客人。新生兒出生十到十五日就可以命名,通常由母親為孩子取名,名字后面要附加父名,若由母親一手撫養(yǎng)長大則附加母名。

喪葬

賽德克族人去世后要在家屋里的地上鋪一塊蕃布,把尸體放在上面為其更衣。白天死亡的人要立即埋葬,夜晚死亡的人則在第二天早晨下葬。埋葬時要在谷倉下挖穴,父母死則由子挖掘,子死則由父母兄弟挖掘。下葬時要將陪葬品放置在蕃布上與尸體一起包裹下葬,一般采用屈膝式葬法。葬禮結束后掘墓者要用水清洗身體和衣服。

禁忌

賽德克族的禁忌在各支族中各有不同:德克達雅在開始收割時禁止觸碰魚類和雞絲菇;開始播種時禁止用熱水洗手腳、禁止熄滅爐火;播種期間禁止吃烤雞和烤蜜薯;外出狩獵時家人禁止吃柑橘、柚子蔥、冶金局等;有人出草時家中不可斷火和紡織;社中有人死亡時整日禁止外出;壯年人不能吃母雞,只有老人可以食用等。都達在作物尚未成熟時禁止外出狩獵,不然會引起強風傷害農作物;有人死亡則當晚和次日要停止工作呆在家中,并禁止拿取谷倉中的谷物也不能下田耕作;家中有新生兒時一個月內不可外出狩獵,若有違反要在社眾面前宰豬謝罪并分食豬肉串;禁止社內男女私通,否則會引起狩獵者無獵而歸,并引起旱災影響農作物等。

飲食

賽德克族人以農業(yè)與狩獵為生,故其食物多為其種植或狩獵所得。番薯、芋頭、小米為賽德克族人的主要食物,還會搭配地瓜、豆類食用野菜等食用。東方蝙蝠、山豬、水鹿等動物為其主要肉類食物,賽德克族人會將這些肉類進行腌漬或熏烤,便于長久保存。賽德克人的副食品種類眾多,如烤蚱蜢和蟋蟀科、生吃蠶蛹,但并不食用蛙類和蛇類。賽德克人喜好釀酒和飲酒,但由于粟、稻產量不足,故也有用地瓜造酒的方法,但其酒酸而不甘。

建筑

賽德克族傳統(tǒng)住宅家屋有兩種形式:半穴式的木造住屋為其民族傳統(tǒng)住屋的源氏形式,以南投地區(qū)為多;一般竹屋是經過遷徙發(fā)展后的便利型住屋,以花蓮為多。傳統(tǒng)的半穴式家屋為在方形或長方形的基地上向下挖掘出坑,在坑中立柱建屋,柱子的數量根據住屋大小進行增減,形成一半在地面之下一半在地上的建筑。家屋中設置有兩個火爐區(qū),一個位于家屋中央多為三腳式爐灶,用于取暖;一個位于室內側面墻壁邊緣,用于平時烹煮食物。望樓也是賽德克族傳統(tǒng)建筑之一,是專門給未婚男子居住的地方,望樓內部一般能容納四五個人,柱子多為兩丈高,直柱用百日紅,斜柱多為木,梯子由樹木刻出凹槽制成,設有扶手。望樓十分涼爽,賽德克族人認為睡久了能使人身強體壯,但只有參與搭建的人才能夠爬望樓,未婚男子如果不睡在望樓上,在家屋中也得睡在架設得很高的床上。舊時各社中都有很多望樓,但現今每社中僅存二三所。此外,賽德克族的家屋還配有谷倉、豬舍、雞舍等。賽德克族人建造房屋前要先釀酒,酒釀好后再邀請同社族人幫忙挖地、收集木材,完成準各項工作后都要飲酒慶祝。

服飾

賽德克族民族服飾多以苧麻為材料,紅色是其民族服飾中最常運用的顏色,白色、藍色也很常見。賽德克族男女的傳統(tǒng)服裝都有苧麻之稱的披肩,喜愛佩戴額飾、頸飾。賽德克族男子以白色長袖長衣為主要民族服裝,長衣上裝飾有紅色帶狀條紋;女子多為紅色多條紋長袖短上衣和單片長裙。二十世紀經過日本殖民統(tǒng)治后,賽德克族傳統(tǒng)紡織技藝被破壞,民族紡織文化逐漸沒落。而隨著印花棉布逐漸普及,賽德克族的傳統(tǒng)服飾也變?yōu)橐约t色棉布為底的立領長袖上衣,在其袖、肩部縫合有藍色印花布,下擺墜有小銅鈴。

紋面

紋面(Patasan)是賽德克族傳統(tǒng)文化中成年的標志,具有美觀、辟邪的功能。但并非所有人都可以進行紋面,賽德克族男子必須獵得敵人首級或通過狩獵考驗,女子則需要有高超的織布技巧和耕作技術得到了長老的肯定后,才能在面部進行紋面,紋面后方可談婚論嫁。賽德克族人相信當其離開人間到達祖靈居住之地時,祖先會根據其紋面來判定是否為賽德克族子孫,故紋面還具有宗教、民族認同的意義。紋面的位置以臉部最為重要,但也包括胸部、腹部、手部和腳部。男性通常在下巴處紋直條紋路,女性通常在臉頰兩側紋左右對稱的斜線平行紋、交叉紋。額頭紋面在男女都有,男性一般為一條約一指寬的橫線條,女性則多為五條或七條。日據時期對賽德克族人的紋面進行了禁止,此后賽德克紋面風俗中斷并消失。

神話傳說

在賽德克族傳說中,彩虹橋也被稱為鬼魂橋,本是指通向祖靈之家的必經之路。據說不會狩獵或不曾狩獵的人是無法通過彩虹橋的,而女孩要有高超的織布技藝并在臉上紋上兩條標記才可通過彩虹橋,要達到彩虹橋的源頭得花上好幾個月。

在賽德克文化中,祖靈鳥是賽德克人與祖先溝通的媒介。傳說賽德克祖先在旱災時難以存活,便求助于飛禽走獸。飛禽走獸認為賽德克族人遭到劫難是因為他們沒有統(tǒng)一的信仰,因此便商議誰能搬動布拉尤對岸山頂的巖石,誰就將成為賽德克族規(guī)、社會規(guī)范的根源。飛禽走獸一一嘗試卻都失敗了,最終只剩下烏鴉、紅嘴黑鶴和眼畫眉,其中繍眼畫眉因為體型太小而不被看好,但繍眼畫眉叫來了無數伙伴合作搬動了巖石。此后,繍眼畫眉就成為了賽德克族人的祖靈鳥。

發(fā)展現狀

2008年包括德克達雅、都達在內的西賽德克被正式認定為中國臺灣少數民族“賽德克族”后,其部落歷史展開新的篇章。賽德克族名稱恢復協(xié)會執(zhí)行董事萬坦·迪羅開展了賽德克人戶籍登記運動,以增強賽德克族人的身份認同。賽德克族內部組織部落大會展開自治,積極引進新技術以復興、保護和改革賽德克語言、習俗等民族文化遺產

相關影視

2012年5月4日上映的電影《賽德克·巴萊》,讓中國乃至世界重新認識了賽德克族。電影講述了賽德克族人在日本侵占時期被壓迫的歷史,后在莫那·魯道的帶領下進行了武裝反抗的民族故事。

參考資料 >

賽德克族.少數民族委員會.2024-01-31

賽德克人.中國大百科全書.2023-12-13

寶島抗日記憶:臺灣世居少數民族的苦難與反抗.新華網.2023-12-12

賽德克 Sediq/Sejiq/Seediq.華夏經緯.2023-12-12

高山上的“吶喊” ———臺灣少數民族抗日紀事.人民政協(xié)網.2023-12-12

Sediq recognized as 14th tribe.TAIPEI TIMES.2023-12-13

賽德克·巴萊 賽德克·巴萊 (2012).豆瓣電影.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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