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古稱倭奴國,故中國古代史籍將這些日本海寇以及后來與之勾結的內陸奸民,通稱為倭寇。
自13世紀到16世紀左右,倭寇是侵擾朝鮮、中國沿海各地和南洋的日本海盜集團的泛稱,除沿海劫掠以外主要從事中日走私貿易。
明朝先后任命王抒、李天寵、張經、周琉等抗倭,但都不成功,又派鄭舜功、蔣洲、陳可愿出使日本,希望日本禁倭。之后,浙江省總督胡宗憲誘使倭寇頭領汪直投降,王直最后被殺,盡管倭寇仍在福建月港與潮州市活動,但殘余被戚繼光、俞大猷等人打敗,倭寇不得不又轉向中國臺灣、菲律賓、南洋一帶。隨著隆慶元年(1567年)解除海禁令,殘余的倭寇活動走向結束。
名稱
倭是中國、朝鮮對日本的鄙稱。中國正史中,《舊唐書》以前都稱日本或日本人為“倭”“倭人”或“倭國”,《新唐書》以后則稱日本。不過各種野史及民間口頭仍稱日本為“倭”。在朝鮮王朝王徽元年(1451年)編的《高麗史》中,高宗十年五月有“倭寇金州”一句,“寇”在這里是表示掠奪入侵的動詞,“倭寇”并不是一個名詞。《高麗史》等史料則記有“倭寇之興,始于此”,由此倭寇作為術語被確定下來,是在14世紀中葉以后。中國抗日戰爭時期也稱日本侵略者為倭寇。
產生背景
日本政局
明朝建立之時(1368),日本處于南北朝時期(1336-1392)。14世紀初,北條高時沉迷酒色,不理政務,武士常有不滿之聲。1326年,北條高時隱退,武士們開始叛離北條。1333年武士們發起倒幕運動,攻陷鐮倉市,源賴朝就此滅亡。1336年,武士足利尊氏廢后醍醐天皇,改立豐仁為光明天皇,定都平安(平安京),開創足利幕府,是為北朝;而后醍醐天皇逃往吉野(奈良市),是為南梁。洪武三年(1370),又發生倭寇侵山東省沿海,接著轉掠浙江明、臺、溫諸州,又入福建省沿海郡縣搶掠的嚴重入侵事件,朱元璋派遣萊州府同知趙秩就倭夷問題出使日本。據村井章介研究,“明朝使臣來到了日本的九州島北部的大宰府(主管南朝外交),此時南朝政府的最高統治者為已故后醍醐天皇的皇子懷良親王”明初日本倭夷在明朝沿海時常為寇,引起明廷重視,明朝多次派人與日本政府溝通,未得答復,此次遣臣至南朝懷良親王處,亦想通過政治外交解決日本倭夷騷擾明朝沿海之事。從南朝懷良親王來說,他亦想通過與明朝建立外交關系,與北朝抗衡,故于洪武四年(1371)十月“癸巳,日本國王良懷,遣其臣僧祖來進表箋,貢馬及方物,并僧九人來朝,又送至明州、臺州被擄男女七十余口”。
中國背景
第一次海禁
明初方國珍、張士誠殘部威脅著明朝的統治,方、張殘部以海島為根據地,并與沿海走私商及日本海賊合作,勾引日本人入寇,從遼東至閩,年年劫掠沿海,因此朱元璋在洪武四年(1371)施行了海禁,理由就在于倭寇的活動。明廷將容易被寇掠的沿海居民遷移內地,將丁壯編入軍籍,以絕后患”。
第二次海禁
朱元璋冊封日本南梁懷良親王為日本國王,北朝的統治者足利義滿并未受到朱元璋的承認。足利義滿曾于洪武十三年(1380)來貢,由于“無表,但持其征夷將軍源義滿奉丞相書,書辭又倨”,所以朱元璋“卻其貢”。洪武十四年(1381),“復來貢,帝再卻之,命禮官移書責其王,并責其征夷將軍,示以欲征之意”,但是足利義滿的回書中充滿了挑釁,在足利義滿的回書中,尚有進攻大明的意思。這次禁令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防御可能來襲的日本軍”。
海禁加碼
兩次海禁,福建省人民為了維持自己的生活,不得不犯禁下海,時有勾引外的情況。這就使得朱元璋在洪武二十七年(1394)重申海禁:“緣海之人,往往私下諸番,貿易番貨,因誘蠻夷為盜。命禮部嚴禁絕之”中國作為一個農業國,其自產自足的性質也為統治者施行海禁創造了客觀條件。成化年間出生海南島的大儒邱濬就曾說:“臣惟國家富有萬國,故無待于海島之利也。然中國之物自足,其用固無待于外夷”。可見當時的明朝士人認為,海洋和島嶼的利潤和中國的富有比起來不過是蠅頭小利,而且中國物產豐富,無需借助外國貨物以通有無。而私自下海者,在朱元璋所敕撰的《大明律》“私出外境及違禁下海”條中就有懲處措施:將馬、軍需段匹出外境貨及下海者百,挑擔馱之人等,車并官;以十付告。若將人及下海者;因走泄情者,可見明朝對于違反海禁的人采取的懲罰措施是非常嚴厲的。而朱元璋所規定的海禁,在嘉靖依舊存在,根據當時兵部尚書胡宗憲的幕僚鄭若曾所記,“國朝明禁,寸板不許下海,法固嚴矣”
歷史演變
元代
忽必烈東征日本失敗后,日本禁止本國人與中國交通。可是私人經商,依然進行。日本商船往來中國及朝鮮海岸,兼做海盜事業,大肆殺掠。日本南北朝時代(1333—1392年)私商漸盛,等到南梁衰亡,南朝的遺民武士結合那些商人海盜,組成一個強大的力量,向大陸沿海侵擾。他們起先多在朝鮮海岸活動,后來轉入中國海面,占據小島嶼居住。
盡管直到近代仍有倭寇的記載,但倭寇活動最活躍的時期,是14-15世紀以及16世紀兩個時期。但這兩個時期的倭寇并不相同。14-15世紀的倭寇主要在朝鮮半島活動,多是日本人,也有不少朝鮮賤民參加,其原因既有日朝關系的演變、蒙古興起、朝鮮內亂,又有日本發生南北朝內亂,北九州市的幕府武士“御家人”和農民的貧困等原因。這一時期倭寇的活動主要是掠奪人口與糧食。16世紀的倭寇活動范圍在東南沿海,主要是中國人。
1350年是倭寇歷史上具有重要意義的一年。據《高麗史》等書記載,這一年日本人入侵朝鮮多地,此為倭寇之始。以后又有多次倭寇入侵,以搶糧食為目的。11世紀以來日本就與朝鮮有貿易活動,但朝鮮對此進行了嚴格限制。到13世紀時,高麗在與蒙古的交戰中耗盡了力量,國力衰落,貿易中斷,導致倭寇活動加劇。蒙古征服朝鮮,元朝建立后,雙方聯合征服日本。之后,元朝又與高麗發生戰爭,高麗國陷入疲憊狀態。到高麗王朝倒臺的1392年,倭寇對朝鮮的騷擾持續了約40年。1352~1374年是倭寇活動大規模化的時期。這時倭寇的特點是:目標在于掠奪糧食等生活必需品,主要掠奪運糧的漕船與儲糧的官庫;不僅騷擾朝鮮南部沿海,還多次進攻首都開城(開城)附近;倭寇船只從20余艘發展到400余艘,人數達3000人。抗倭將領李成桂之后創立了朝鮮王朝。以后有許多朝鮮賤民與倭寇聯合。高麗與李氏朝鮮都曾力圖通過外交途徑禁止倭寇。倭寇進入朝鮮內地后受打擊更多。這時朝鮮對倭寇實行懷柔政策,使之歸順,他們不僅有了土地,還娶妻生子,個別甚至還在朝鮮當官。朝鮮還許可日本人通商,接受日本移民,尋求通商的日本人被稱為“使送倭人”,經商的被稱為“興利倭人”。這時倭寇轉化為“投化倭人”。余下的海盜停止在朝鮮的掠奪活動,轉向中國大陸。
明代初期
到了明代,朱元璋為應對海盜,充實了沿海防御,同時通過外交使日本臣服,成為朝貢國家。但由于與胡惟庸事件相關的林賢被認為勾結日本人奪明之權,明與日本斷交,并實行海禁政策。日本足利義滿成為室町幕府將軍后,朱棣與足利義滿交涉,實現了日本加入以中國為中心的國際秩序和日本禁止倭寇的目的。由于朝鮮、明朝和日本室町幕府采取的政策,倭寇走向沒落。永樂十七年(1419年),倭寇入侵遼東望海堝,被明軍全殲,此后海防較為平靜。同時朝鮮軍隊攻擊日本對馬島的應永外寇。之后,朝鮮與對馬之間建立了友好關系。此后,明朝、朝鮮和日本之間和平交往,倭寇停止了活動。
明代中后期
浙江寧波的雙嶼港成為走私貿易的基地。最初是福建人鄧獐以此地作為走私基地,吸引各國商人來貿易。之后被徽州歙縣的許棟兄弟占據,其同黨還有李七、汪直等人。這些走私商人來往日本,與倭寇有所接觸。嘉靖二年(1523年)爆發了爭貢之役,此后沿海治安多次陷入危機。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由于浙江巡撫朱紈的鎮壓,雙嶼港被毀。但由于鄉紳以及官員從走私中獲利,朱紈因此被削官而自殺,海禁又放松。雙嶼港被毀后,貿易地下化,商業糾紛無從解決,遂轉成武力報復,倭寇之亂不減反增。走私者加強了武裝,越來越兇暴。這時走私者的頭目是汪直,他在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來到日本。歸國時帶了助才門等3個日本人。此后,日本走私貿易者到雙嶼與中國人、葡萄牙商人貿易,開始了被稱為倭寇的一系列活動。雙嶼被毀滅后,王直到日本稱王,設立了根據地,他與從子王汝賢、養子王激成為最大的倭寇首領。他們作為走私貿易的調停者,也為走私商人提供服務與保護。他還與博多區與薩摩的日本人建立了密切的關系。汪直引日本人到舟山群島進行貿易,對抗其他海盜,勾結中國官員、鄉紳、富豪,把瀝港變成走私基地。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俞大猷等掃蕩了瀝港,王直等人逃回日本平戶港。在汪直以瀝港為基地時,倭寇活動在中國沿海已極為猖獗[jué]。其中主要還有徐海、陳東和麻葉(麻葉)等。這時的倭寇以王直、徐海為中心,與中國海上商團和當地居民,以及日本人、葡萄牙人合作,從嘉靖三十年持續到嘉靖三十五年。
明朝先后任命王抒、李天寵、張經、周琉等抗倭,但都不成功,倭寇曾在浙江省、安徽省騷擾,并入侵南京市。明朝又派鄭舜功、蔣洲、陳可愿出使日本,希望日本禁倭。之后,浙江總督胡宗憲誘使汪直投降,王直被殺。此后,葉宗滿、王汝賢、王洪等均告失敗。盡管倭寇仍在福建月港與潮州市活動,但殘余被戚繼光等人打敗,倭寇不得不又轉向中國臺灣、菲律賓、南洋一帶。隨著隆慶元年(1567年)解除海禁令,殘余的倭寇活動走向結束。
活動地區
倭寇初期主要活動在朝鮮,后主要在中國安徽、江蘇省、山東省、南直隸、浙江省、福建省、廣東省沿海等地區。在日本列島、琉球群島、中國臺灣、菲律賓、南洋各地區也留下了深刻的痕跡和罪行。
影響
倭寇燒殺擄劫,江浙一帶民眾被殺者達數十萬人,嚴重破壞了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威脅東南沿海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激起中國朝野上下各階級、各階層人民的憤怒反抗。
倭寇之禍不僅是軍事侵略,更是政治事件,嚴重損害了明朝國威,同時倭寇沿途的燒殺劫掠,也給人民造成極大傷害。
相關爭議
倭寇是日本人
80年代以后,倭寇的性質問題成為研究的主題。在較早的1930年代,中國史學界因抗戰而對倭寇的研究激增。到了戰后,中國史學界認為倭寇就是日本侵略者的觀點依然是主流。1990年出版的歷史大詞典中對“倭寇”的定義是“明時騷擾中國沿海一帶的日本海盜”。
倭寇以中國人為主
1980年代以來,學術氣息漸趨輕松,史學界重新審視倭寇問題,提出了一些新論。一大批學者從史籍出發,確實認識到前期倭寇與后期倭寇(即中國史書中所稱的“嘉靖大倭寇”)不能籠統一概而論。是歷史學界對倭寇問題進行更加細致深入研究的成果,具有一定的進步性。林仁川在《明代私人海上貿易商人與“倭寇”》中指出:“倭寇的首領及基本成員大部分是中國人,即海上走私貿易商人,嘉靖時期的御倭戰爭是一場中國內部海禁與反海禁的斗爭。”樊樹志在《“倭寇”新論——以“嘉靖大倭寇”為中心》一文中指出:“'倭寇即日本海盜’這種似是而非的表述值得商。嘉靖年間東南沿海所謂倭患的根源,在于明朝嚴厲的海禁政策與日趨增長的海上貿易之間不可調和的矛盾。被人們稱為'倭寇王'的汪直,是徽州海商出身,把他放在當時國際貿易大潮中審視,許多問題便可迎刃而解。”
中國人通倭
梁小民在《書山尋寶中》摘錄明史記載:倭寇中有不少是中國人,日本人有十分之三,中國人有十分之七。“真倭十之三,從倭者十之七”
《明代倭寇事件性質的探討》(陳牧野,《江海學刊》1958年7期)、《嘉靖“倭寇”探實》(陳杭生,《江漢學報》1980年3期)認為,嘉靖的“倭寇”是中國人,是為了反對明朝的“海禁”政策而拿起武器的,他們的斗爭對中國的發展具有進步意義,應該對這個問題給予重新的評價。持此觀點的有《明代私人海上貿易商人與“倭寇”》(林仁川,《中國史研究》1980年4期)、《明代嘉隆年間的倭寇海盜與中國資本主義的萌芽》(戴逸煊著,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2年版)等。
中國人不通倭
持相反意見的有《明代的海禁與倭寇》(陳學文,《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1983年1期)等。《論徽商的抗倭斗爭》(王世華,《安徽師大學報》1986年1期)一文從倭寇研究的新視角出發,對徽商通倭的觀點進行反駁,認為徽商不但不通倭,而且以出錢、出謀或從戎等方式積極抗倭。
評價
林仁川在《明末清初私人海上貿易》中評:“倭寇”的首領及基本成員大部分是中國人,故明代征倭士兵往往因與“倭寇”是同鄉鄰里關系而互相勾結,通風報信。
明萬歷二年進士謝杰在《虔臺倭》中評:“倭寇”產生的根本原因,是海禁過嚴。
2023年6月27日,“中國出版集團有限公司營銷周報”微信公眾號刊文評:網傳新版《新華字典》中將“倭寇”一詞刪除,據中國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商報社第一時間調查了解,此報道不實。
參考資料 >
倭寇.大百科.2023-12-17
俞大猷:抗倭名將 邊海軍魂.微信公眾號.2025-11-18
網傳“新版《新華字典》刪‘倭寇’一詞”?媒體調查:假消息.澎湃新聞.2023-12-27
《新華字典》刪除“倭寇”?調查結果來了.武漢市網信辦.2023-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