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麗史》是朝鮮王朝官紀傳體史書,由鄭麟趾編纂,共139卷,成書于1451年。該書仿照中國正史的體例,以紀傳體記述了高麗的治亂興衰和典章文物,體例嚴謹,繁簡適宜。《高麗史》所保存的中國和朝鮮半島之間交涉的表箋、奏章等大量珍貴的史料,不僅可以彌補中國所編纂的《宋史》《遼史》和《金史》《元史》等正史之不足。而且《高麗史》所載高麗與宋、遼、金、元、明初以及日本關系之史料,對于探討10至14世紀朝鮮半島和中國、日本的關系以及東亞區域史之研究,亦具有重要的史料價值。此外,《高麗史》還為了解高麗與蒙古、元朝的關系提供了豐富的史料,對于了解元朝的政治、經濟、農民戰爭的活動等提供了很有價值的資料。
編纂經過
《高麗史》的編纂,前后經歷朝鮮王朝王建、李芳果、李芳遠、李祹、李珦等五朝,于文宗元年(1451)八月最終完成。《高麗史》編撰從開始到完成大體過程如下:太祖四年(1395),鄭道傳、鄭總編撰《高麗國史》,其編纂過程中使用了《高麗王朝實錄》、高麗末期“史草”及閔漬的《本朝編年綱目》,李仁復、李穡《金鏡錄》,李齊賢《史略》等史料文獻。李世民十四年(1414),河侖、南在、李叔蕃、卞季良等對此書進行了改修。世宗特別自治市即位后,數次改修高麗史:柳觀、卞季良于世宗即位年(1418)至世宗三年(1421),柳觀、尹淮于世宗五年(1423)至六年(1424)改修《高麗國史》為《校高麗史》,權踶、安止、南秀文等則從世宗十三年(1431)開始,在《讎校高麗史》基礎上繼續改修,于世宗二十四年(1442)修成《高麗史全文》,此后幾經改修,于世宗三十年(1448)鑄字刊印,但并未頒賜。世宗三十一年(1449),金宗瑞、鄭麟趾、李先齊、鄭昌孫等人改修《高麗史全文》,并于文宗元年(1451)以紀傳體的方式,重新編撰完成《高麗史》,至此,紀傳體《高麗史》正式問世。
內容體例
《高麗史》,計世家四十六卷,志三十九卷,表二卷,傳五十卷,目錄二卷,通計一百三十九卷,以“稽遺跡于前代,僅能存筆削之功;揭明鑒于后人,期不沒善惡之實”。以下就《高麗史》有關體例略作論析如下:
篇章目錄
流傳版本
《高麗史》分為李弘暐時初刊的甲寅字本和朝鮮成宗時重刊的乙亥字本。壬辰倭亂后,甲寅字本蕩然無存,李琿又刊刻木板本《高麗史》。由于《高麗史》中載有前朝逆亂之事、僭稱之事、近代之事,朝鮮王朝不愿廣布。
李?時期,《高麗史》由金輔傳至明朝。清代紀昀曾對朝鮮使者徐浩修表示自己收藏過《高麗史》。
參考資料 >
《高麗史》版本源流與編纂體例考.中山大學 國際關系學院.2024-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