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是國家主權與主權權利管轄范圍內的地域空間。包括國家的陸地、陸上水域、內水、領海以及它們的底土和上空。它是由各種自然要素和人文要素組成的物質實體,是國家社會經濟發展的物質基礎或資源、國民生存和從事各種活動的場所或環境。
定義
國土是指一個主權國家管轄下的地域空間,包括領陸、領空、領海和根據《國際海洋法公約》規定的專屬經濟區海域的總稱。
狹義國土指主權國家管轄下的領土、領海和領空的政治地域概念。包括一個國家的全部疆域,屬于空間的范疇。領土通常指一個國家的陸地部分(包括河流、湖泊等內陸水域)和它的地下層。領海指沿海國家根據其地理位置特點、經濟發展和國防的需要,自行確定的與其海岸或內水相鄰接的一定范圍的海域。國際上至今對領海的范圍沒有作出統一規定,其寬度自3海里至200海里不等。領空指領土和領海范圍內的全部上空,但對其垂直高度目前國際上尚無明確規定。領水依附于領陸,領空又依附于領陸和領水。如果領陸發生變動,領水和領空也將隨之變動。
文獻記載
漢王充《論衡·謝短》:“古者封侯,各專國土。”《后漢書·梁統傳》:“女立為皇后,妹為貴人,加商位特進,更增國土,賜安車駟馬,其歲拜執金吾。”明李贄《與友人書》:“及抵廣州南海,然后知我大明國土先有堯舜,后有周孔。”蔣光慈《少年飄泊者》二:“說起來,這座亂墳山倒是一塊自由平等的國土,毫無階級貴賤的痕跡。”
國土資源
國土資源是一個國家及其居民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是由自然資源和社會經濟資源組成的物質實體。狹義的國土資源只包括土地、江河湖海、礦藏、生物、氣候等自然資源,廣義的國土資源還包括人口資源和社會經濟資源。
國土開發
分類
一般而言,如果從提供產品的類別來劃分,一國的國土空間,可以分為城市空間、農業空間、生態空間和其他空間四類。
城市空間,是指以提供工業品和服務產品為主體功能的空間,包括城市建設空間和工礦建設空間。城市建設空間包括城市和建制鎮的建成區,工礦建設空間主要是獨立于城市建成區之外的獨立工礦區。城市空間是現代社會人類居住和活動的主體,人口多,居住集中,開發強度較高,產業結構以工業和服務業為主,居民點形態主要是規模較大的城市、城市群、都市圈、都市區等。
農業空間,是指以提供農產品為主體功能的空間,包括農業生產空間和農村生活空間。農業生產空間主要是耕地,也包括園地和其他農用地等:農村生活空間為農村居民點和農村其他建設空間{包括農村公共設施和公共服務用地。耕地、園地等也兼有生態功能,但其主體功能是提供農產品,所以應該定義為農業空間。在現代社會,相對于城市空間,農業空間的人口較少,居住分散,開發強度不大,產業結構以農業為主,居民點形態多為相對密集的分散的小城鎮和村莊。
生態空間,是指以提供生態產品或生態服務為主體功能的空間。從提供生態產品多寡來劃分,生態空間又可以分為綠色生態空間和其他生態空間兩類。綠色生態空間主要是指林地、水面、濕地、內海,其中有些是人工建設的如人工林、水庫等,更多的是自然存在的如河流、湖泊、森林等。其他生態空間主要是指沙地、裸地、鹽堿地等自然存在的自然空間。林地、草地、水面雖然也兼有農業生產功能,可以提供部分林產品、牧產品和水產品,但其主體功能應該是生態,若過于偏重于其農業生產功能,就可能損害其生態功能,因此,林地、草地、水面等應定義為生態空間。相對與農業空間,生態空間的人口稀少,開發強度很小,經濟規模很小,居民點形態為點狀分布的數量很少的村莊。
其他空間,是指縱橫于上述三類空間中的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礎設施,水利設施以及軍事、宗教等特殊用地的空間。
國土空間
我國現狀
國土空間是人們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家園。近年來,隨著中國城市化進程的加速,城市發展對空間的需求增大,尤其是許多大中城市面臨著城市空間的外向快速擴展以及城市內部空間的頻繁重組。中國國土空間遼闊,但適宜開發的面積并不寬裕,人均面積就更少。中國約60%的國土空間為山地和高原且空氣稀薄。適宜城市化開發的面積中扣除必須保護的耕地和己建設空間,今后可用于城市化開發的面積只占全國陸地國土空間的3倍。適宜城市化開發的國土面積狹小,決定了我國的城市化可供選擇的地域空間極為有限。如何協調城市化的加速發展帶來的城市空間需求壓力與有限的國土資源之間的矛盾,保障社會經濟的健康和可持續發展,創造宜居的城市環境,是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從許多工業化國家的實踐來看,城市化的空間布局經歷了一個“集中—分散—再集中”的過程,表明了當前的國土規劃在仍然追求均衡發展的公平訴求的同時,加大了對效率的追求。城市化的空間布局體現了一個國家對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效率、公平性和可持續性的基本導向。在不同的歷史階段,這種導向亦有所差異。在20世紀五六十年代,許多工業化國家為了避免人口在大都市的過度集中以及平衡地區和城鄉發展差距,在國土規劃和城市規劃中往往強調區域均衡性。譬如,1954年法國開始“領土整治”,限制大城市發展,鼓勵發展中小城市,以建設大都市衛星城和地區“平衡大城市”作為協調國土均衡發展的重要方式。1960年,日本也制定了第一個國土開發綜合計劃,以避免人口和經濟活動在三大都市圈的過度集中,縮小三大都市圈與地方圈的發展差距。伴隨著經濟全球化的進程,提高國家競爭力日益成為國土和城市規劃的重點。如日本為適應全球化以及日本步人國際化發展階段的新形勢,就在不斷強化東京世界城市的功能,同時支持地方具有個性的、自立型的發展,形成以地方為中心的大范圍的廣域國際交流圈,其國土規劃理念從最初一定程度限制大城市過度集中、追求區域均衡逐步發展到強調都市群和世界城市建設。
國情決定了中國在快速城市化時期,需要強化國土空間規劃宏觀調控的職能,在促進國土均。衡發展的同時,也需要通過合理的城市化空間格局來追求效率。根據當前的發展階段,應盡快制定合理清晰的城市化戰略格局以及相應的農業化戰略格局和生態安全戰略格局的規劃。
各國領陸
單位為萬平方公里
1俄羅斯1,707.5
2加拿大997.1
3中國960.1
4美國936.4(其中陸地面積915.8960萬平方公里,內陸水域面積約20萬平方公里),如果加上五大湖中美國主權部分約17萬平方公里,河口、港灣、內海等沿海水域面積約10萬平方公里,面積為962.9
5巴西854.7
6澳大利亞774.1
7印度328.8
8阿根廷278.0
9哈薩克斯坦271.7
10蘇丹250.6
11阿爾及利亞238.2
12剛果234.5
13沙特阿拉伯215.0
14墨西哥195.8
15印度尼西亞190.5
16利比亞176.0
17伊朗163.3
18蒙古156.7
19秘魯128.5
20乍得128.4
21尼日爾126.7
22安哥拉124.7
23馬里124.0
24南非122.1
25哥倫比亞113.9
26埃塞俄比亞110.4
27玻利維亞109.9
28毛里塔尼亞102.6
29埃及100.1
30坦桑尼亞94.5
31尼日利亞92.4
32委內瑞拉91.2
33納米比亞82.4
34莫桑比克80.2
35巴基斯坦79.6
36土耳其77.5
37智利75.7
38贊比亞75.3
39緬甸67.7
40阿富汗65.2
41索馬里63.8
42中非62.3
43烏克蘭60.4
44馬達加斯加58.7
45博茨瓦納58.2
46肯尼亞58.0
47法國55.2
48也門52.8
49泰國51.3
50西班牙50.6
51土庫曼斯坦48.8
52喀隆47.5
53巴布亞新幾內亞46.3
54瑞典45.0
55烏茲別克斯坦44.7
56摩洛哥44.7
57伊拉克43.8
58巴拉圭40.7
59津巴布韋39.1
60日本37.8
61德國35.7
62剛果34.2
63芬蘭33.8
64越南33.2
65馬來西亞33.0
66挪威32.4
67波蘭32.3
68科特迪瓦32.2
69意大利30.1
70菲律賓30.0
71厄瓜多爾28.4
72布基納法索27.4
73新西蘭27.1
74加蓬26.8
75幾內亞24.6
76英國24.5
77烏干達24.1
78加納23.9
79羅馬尼亞23.8
80老撾23.7
81圭亞那合作共和國21.5
82阿曼21.2
83白俄羅斯20.8
84吉爾吉斯斯坦19.9
85塞內加爾19.7
86敘利亞18.5
87柬埔寨18.1
88烏拉圭17.7
89突尼斯16.4
90蘇里南16.3
91尼泊爾14.7
92孟加拉14.4
93塔吉克斯坦14.3
94希臘13.2
95尼加拉瓜13.0
96朝鮮12.1
97馬拉維11.8
98貝寧11.3
99洪都拉斯國家男子足球隊11.2
100利比里亞11.1
101古巴11.1
102保加利亞11.1
103危地馬拉10.9
104冰島10.3
105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10.2
106韓國9.9
107匈牙利9.3
108葡萄牙9.2
109約旦8.9
110阿塞拜疆8.7
111阿拉伯聯合酋長國8.4
112奧地利8.4
113捷克7.9
114巴拿馬共和國7.6
115塞拉里昂7.2
116愛爾蘭7.0
117格魯吉亞6.9
118斯里蘭卡6.6
119拉脫維亞6.5
120立陶宛6.5
121多哥5.7
122克羅地亞5.7
123哥斯達黎加5.1
124斯洛伐克4.9
125多米尼加共和國4.9
126不丹4.7
127愛沙尼亞4.5
128丹麥4.3
129荷蘭4.1
130瑞士4.1
131幾內亞比紹3.6
133亞美尼亞3.0
134萊索托3.0
135阿爾巴尼亞2.9
136所羅門群島2.9
137布隆迪2.8
138赤道幾內亞2.8
139海地2.8
140盧旺達2.6
141吉布提2.3
142伯利茲2.3
143以色列2.1
144薩爾瓦多2.1
145斯洛文尼亞2.0
146新喀里多尼亞1.9
147科威特1.8
148斐濟1.8
149斯威士蘭1.7
150東帝汶1.5
151巴哈馬1.4
152瓦努阿圖1.2
153卡塔爾1.1
154岡比亞1.1
155牙買加1.1
156黎巴嫩1.0
157塞浦路斯0.9
158波多黎各0.9
159文萊0.6
160佛得角0.4
161薩摩亞0.3
162科摩羅0.2
163毛里求斯0.2
165新加坡0.1
166塞舌爾0.1
167關島0.1
168巴林0.1
169湯加0.1
170安提瓜和巴布達0.04
171巴巴多斯0.04
172格林納達0.03
173馬爾他0.03
中國的陸地面積(包括分布于陸地上的水體面積)約960萬平方公里,僅次于俄羅斯和加拿大,是世界上第三大國。根據中俄雙方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關于中俄國界東段的補充協定》,俄羅斯將把占領的銀龍島的全部、黑瞎子島的一部分領土,以及額爾古納市河上靠近內蒙古自治區滿洲里市的博利紹伊島,歸還給中國。根據中塔2010年4月27日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國政府關于中塔國界線的勘界議定書》,塔方實際控制下的1158平方公里土地劃歸中方。中國大陸的東部與南部瀕臨渤海、黃海、東海和南海。海域面積473萬平方公里。
因為中國現在與部分國家的邊界線并未正式劃定,而且有爭議的地方相當大。如果官方現在給出精確數據,只怕以后在邊界談判中,對外對內,都會處于一個被動的境地。只要中國邊界不最后敲定,中國領土面積到底有多大永遠也不會有準確的說法。
領土主權
國土主權具有不可分割的整體性,不能容忍別國的侵犯。國土作為一個國家和人民的立足點、生活場所和生產基地,是主權國家賴以存在和發展的物質基礎。廣義的“國土”概念還包括國家所擁有的一切資源,主要指自然資源(如土地、水、生物、礦產、海洋、氣候和風景資源等),也包括人口、勞動力等社會資源。國土資源的開發利用不僅受自然規律制約,而且受一定社會制度下的經濟規律支配。合理開發利用國土資源,在于謀求最佳的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使社會經濟與人口、資源、環境之間得到協調發展,從而建立起一個生產發展、生態平衡和生活舒適的國土環境。
可見,“國土”是人和自然環境之間密切聯系的綜合體現;是以地理環境為基礎,以人為主體的矛盾統一體,具有自然和社會的雙重屬性。
國土是圣神不可侵犯的。國土是中國國家的主要組成部分,不容分割。
參考資料 >
自然資源部地圖技術審查中心.自然資源部地圖技術審查中心.2021-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