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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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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咸爵士,Bt,KCB(Sir Samuel George Bonham,1803年9月7日-1863年10月8日),又譯般咸、般含、文翰或亨,英國東印度公司及殖民地官員,1836年至1843年出任第四任海峽殖民地總督,后于1848年至1854年出任第三任香港總督,并兼任駐華全權(quán)公使及駐華商務(wù)總監(jiān)等職。

家庭背景

文咸在1803年9月7日出生于英國根德郡法弗舍姆(Faversham),是父親喬治·般咸上校(Captain George Bonham)與第二任妻子依莎貝拉·拜恩斯·伍德蓋特(Isabella Baines Woodgate,?-1852年6月18日)所生的長子,夫婦兩人在1802年10月28日結(jié)婚。在此以前,喬治·般咸上校曾在1797年3月18日與寶麗娜·勒欣頓(Paulina Lushington)結(jié)婚,但二人不久在1802年6月離婚。

文咸有一同父異母的兄長,名叫喬治·威廉·般咸少校(Major George William Bonham),在英國東印度公司工作。另外,文咸另有胞妹叫依莎貝拉·夏洛特·般咸(Isabella Charlotte Bonham,1808年4月16日-1872年2月5日),她在1825年2月19日下嫁比利時的約瑟夫·費迪南·都儲蒙伯爵(Comte Joseph Ferdinand d'Oultremont,1797年2月27日-1869年4月11日)。

早年事跡

文咸一家乃英格蘭雅息士歷史悠久的地方望族,祖上塞繆爾·般咸上校(Captain Samuel Bonham,1677年-1745年2月28日)靠奴隸貿(mào)易發(fā)跡,1740年在雅息士建成家族宅第奧實府(Orsett House)。至于文咸的父親也同樣從事出海貿(mào)易,是英國東印度公司的員工,可是他在1810年于南中國海指揮東印度公司船只“真英國人號”時遇上臺風(fēng),船只遇險,而他的父親因失蹤而被判定遇險身亡,當時文咸只有7歲。

盡管文咸年幼喪父,但這沒有影響他跟從亡父與及同父異母的兄長,選擇加入東印度公司工作。文咸早年參加過東印度公司提供的法律課程,學(xué)成后即于1818年獲公司指派工作。

殖民地生涯

文咸最先在1818年被派往英國位于印尼蘇門答臘島的殖民地,明古連(今明古魯省)馬爾博羅堡擔任抄寫員,至1823年獲升調(diào)到新加坡(今新加坡)出任駐留官(Resident)助理。至1833年12月,文咸獲委任為新加坡參政司(Resident Councillor),任內(nèi)曾在1834年至1835年署任海峽殖民地總督,為期數(shù)月。

在1836年11月,文咸進一步獲委任為海峽殖民地總督,當時年僅33歲。在任三洲府總督期間,他同時主管了馬六甲及新加坡地區(qū),1837年至1843年時還兼任威爾士太子島(今檳城檳島)總督。在任內(nèi),為了削減開支,他致力于精簡當?shù)氐乃痉軜?gòu),除了限制執(zhí)業(yè)律師的人數(shù)外,更親自負責審理案件,以提升法庭的審案效率。此外,文咸任內(nèi)選擇以新加坡為辦公地點,自他以后,歷任海峽殖民地總督都在當?shù)剞k公。文咸后于1843年1月卸任總督,返回英國

過了一段日子后,文咸再被起用,于1848年被委為第三任香港總督。在此以前,文咸的前任戴維斯爵士曾因為大肆征稅以致大失民心,相反,文咸在任海峽殖民地總督期間,當?shù)卣ㄈ撕停H受愛戴,再加上文咸向以為人務(wù)實敦厚著稱,又具管治華人的經(jīng)驗,因此在得到時任外相亨利·帕麥斯頓勛爵的力薦下,女王陛下政府選擇以文咸為港督,試圖挽回香港居民對政府的信心。

在上任之前,英廷特別向文咸授予CB勛銜,他未幾在1848年3月21日抵港履新,除了港督職務(wù)外,他還同時兼任英國駐華全權(quán)公使、英國駐華商務(wù)總監(jiān)和香港島海軍中將,全面主理對華的外交及貿(mào)易事務(wù),在同年4月8日,文咸復(fù)以威妥瑪出任港督私人秘書。文咸曾于其他殖民地任職,富有殖民地行政管理經(jīng)驗,這亦使他成為首位在殖民地政府出身的港督。

香港總督

1837年起,先后被委任為新加坡馬六甲及威爾斯王子島的總督。1848年3月,又被委任為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第三任總督。文咸上任后,基于香港面臨的大量財政赤字,決定節(jié)省政府開支,放棄一切公共建筑計劃。在行政官員與駐軍中,實行裁減人員與薪金的措施,獲得一定成效,政府財政支出從1848年的62658鎊,減至1853年的36418鎊,削減幾乎一半。為了取得香港英商對政府的支持,他向英政府建議,任命兩名本地居民為議政局和定例局議員。女王陛下政府同意定例局增設(shè)非官守議員,而不同意議政局增設(shè)。這—措施獲得了市民的支持和擁護。1850年,太平天國運動興起,廣東省一帶居民為避戰(zhàn)火,紛紛來港,其中不少殷實富戶,他們帶來資金,在港從事各種經(jīng)營,發(fā)展了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的工商業(yè),還有美國西部發(fā)現(xiàn)金礦,大批華工經(jīng)香港赴美淘金,促進了香港的繁榮。人口由1848年的23998人增至1854年的55715人。市政建設(shè)也有成效,香港俱樂部、圣約翰大教堂、輔政司署、劇場、跑馬場及新總督府相繼破土動工,并制定了一套早期城市發(fā)展計劃。衛(wèi)生方面,在其任內(nèi)也有顯著改進,居民傳染病死亡率較前大大減低。故歷史學(xué)家稱其為香港開埠初期一位成功的總督。1853年,太平天國奠都南京,他親自趕到南京,希望太平天國接受《南京條約》,遭洪秀全拒絕,1854年4月卸任回國,后封為“從男爵”。

挽回民心

前任港督戴維斯爵士的施政因深受非議而黯然下臺。文咸上任港督以后,立即著手于挽回民心。一方面,他宣布取消前任總督設(shè)立的不合理稅收,使華人不再罷市離埠;另一方面,為了討好不滿的英商,在得到時任陸軍及殖民地大臣格雷勛爵的準許下,文咸在1849年11月邀請十五名非官守太平紳士,表示打算委任其中兩人為定例局非官守議員。十五名太平紳士隨后在同年12月推舉出怡和洋行大班大衛(wèi)·渣甸及威廉·渣甸的外甥約瑟·艾德格出任議員,其中又以大衛(wèi)·渣甸出任首任首席非官守議員,兩人其后于1850年6月正式履新。自此以后,歷年定例局內(nèi)皆置有非官守議席,而渣甸洋行在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以前在定例局(后稱立法局)更必定占有席位。

雖然文咸曾認為“學(xué)習(xí)中文會使人頭腦糊涂”,他本人亦對于在政府晉升懂中文的人士顯得十分抗拒,但文咸其實也十分關(guān)注華人社區(qū)的利益。在任內(nèi),他準許華人領(lǐng)袖負責解決發(fā)生于華人社區(qū)的民事糾紛,而對于法院出現(xiàn)對華人不公的審訊,他亦會運用總督特權(quán)加以介入;此外,文咸又引入不少措施,防范對英國法律欠缺認識的華人遭人蒙騙。

文咸在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的政策成功地挽回民心,使政府重拾英商、英籍與華籍居民的支持,這使得其功績深受女王陛下政府肯定,并決定在1850年向他授予KCB勛銜,成為爵士。

緊縮開支

盡管撤銷了前任港督立下的種種苛稅,但政府的財政問題卻更形嚴重。為了解決港府的財政問題,文咸曾經(jīng)一度不支取薪金,而且還擱置不少已計劃好的大型工程,當中擬建的香港動植物公園更被無限期押后,到1864年方才建成。此外,文咸任內(nèi)又削減警隊規(guī)模,合并政府職位,甚至將部份政府工作外判,以求大幅削減政府開支。

另一方面,為了鼓勵土地買賣,以及增加土地拍賣的收入,文咸仿效新加坡,在1849年3月3日刊憲宣布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地契有效期將由原先的75年大幅延長至999年,意味土地擁有權(quán)之穩(wěn)定性將獲得大幅度的保障;同時間,政府又撤銷拍賣土地所收取的拍賣稅,但改為向拍賣商收取牌照費。文咸的賣地政策除了得到商人歡迎,也大大助長了香港的土地買賣,為政府庫房帶來可觀的收益。

文咸的開源節(jié)流政策使港府財政狀況得以大大改善,港府開支由1846年的49,000英鎊減至1847年的36,900英鎊,到1851年更進一步減至15,500英鎊。英國殖民地原本計劃每年向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撥款不多于25,000鎊,但至1850年時,香港提出的撥款要求已自行減至少于20,000鎊,到1854年時更減至少于9,000鎊。大抵上,文減卸任以后,撇除軍費開支,港府基本上已做到財政自給。

社會建設(shè)

香港圣約翰大教堂雖說文咸任內(nèi)減少基建工程,但他仍在1851年動用14,940鎊,命令總測量官急庇利興建港督府。港督府在1855年正式竣工,其時文咸已經(jīng)卸任,因此他沒有機會搬進港督府。終文咸一任,他一直租借怡和洋行位于灣仔面海的樓房,作為辦公和起居的地方。而除了港督府外,1847年奠建興建的圣約翰教堂亦在1849年3月11日落成啟用,教堂前后共銀8,736鎊,后于1852年獲晉升為座堂,至于香港圣公會的首任會督施美夫則獲文咸委為教育委員會主席,主管教育事務(wù)。

此外,在1851年12月28日,上環(huán)(今蘇杭街一帶)發(fā)生大火,燒毀房屋四百多座,造成三十多人死亡,并留下大堆瓦礫。很多人對本來對瓦礫的處理甚感苦惱,但文咸想到把瓦礫推到附近岸頭,填海造地,既可增加土地供應(yīng),又可輕易處理瓦礫,一舉兩得。文咸填海計劃在1852年展開,是為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第一個正式的填海工程,計劃使維多利亞港上環(huán)及中環(huán)西部一帶開辟不少土地,自此以后,港府接續(xù)對維港進行大小的填海。

文咸任內(nèi)亦于1848年11月建成了香港第一所的公立醫(yī)院,但大抵而言,當時香港的醫(yī)療設(shè)備及衛(wèi)生環(huán)境仍十分落后,而且疫病更經(jīng)常在香港肆虐。僅就1850年而言,在流行性疾病橫行下,香港一年有百分之十的外籍居民染病死亡,其中軍隊更占上外籍死亡人數(shù)的百分之二十。

海盜為患

在文咸任內(nèi),香港的海盜活動非常猖,屢有沿海居民及商船遇劫,當中以徐亞保及赤柱黃麻角人士“十五仔”的兩股海盜最為活躍。在1849年,文咸下令派海軍聯(lián)同清廷北洋水師剿盜,使徐亞保一方重創(chuàng)敗逃;英軍同年又擊潰“十五仔”的勢力,最后向清廷投誠。翌年,英軍所發(fā)現(xiàn)徐亞保蹤跡,并在大鵬灣再度重創(chuàng)徐亞保及其余部,徐亞保后于前赴清廷投誠途中被部眾出賣,最后被英軍所拘捕,并于獄中自縊身亡。

除了中國海盜以外,文咸任內(nèi)的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水域也有外籍海盜出沒。在1851年6月,英籍海盜芬頓登上葡萄牙船只劫掠,并殺害兩名葡籍軍官。芬頓后于同年12月再度作案時被捕,翌年1月被法庭宣告無罪,結(jié)果引起了澳門的葡國殖民地政府大為不滿。文咸本身與澳葡政府保持了良好關(guān)系,在文咸的介入下,芬頓被改判三年有期徒刑,事件才得以平息。

終文咸一任,最初香港雖然海盜為患,但經(jīng)他加以大舉掃蕩以后,香港水域的海盜問題在他任內(nèi)終于得以大幅度改善。

踐約入城

自從《南京條約》在1842年簽訂后,英方一直要求履行進入廣州城的條款,幾經(jīng)爭論,前任港督戴維斯爵士才于1847年與時任兩廣總督愛新覺羅·耆英達成協(xié)議,答應(yīng)兩年后讓外國人入城。

文咸對清廷能否履約十分關(guān)注,在上任后不久,文咸在1848年4月29日登上停泊于虎門的英艦,會見新任兩廣總督徐廣縉,商討有關(guān)踐約入城的事宜。雖然徐廣特意登上英艦以示坦白,但兩人在有關(guān)議題上卻毫無進展。未幾,文咸在同年6月7日致函徐廣縉,正式表示應(yīng)就明年4月開城前的細節(jié)準備展開磋商,惟徐廣縉此時以入城激起民怨,做成困擾為由而加以拒絕。此后,雙方多次進行書信來往,仍未能將問題解決。

時任英國外相巴麥尊勛爵一度建議只讓文咸及駐廣州市領(lǐng)事寶靈博士兩人入城。當時的英國外相巴麥尊勛爵曾建議英方作出讓步,將入城的權(quán)利縮減至僅限于文咸及英國駐廣州領(lǐng)事寶靈博士兩人,但巴麥尊勛爵隨后改變立場,認為硬要進入一個充滿敵對態(tài)度的城市,實屬無謂,故此打消了讓步的念頭。在同年12月,巴麥尊勛爵復(fù)致函文咸,表示可將有關(guān)議題暫擱。

在1849年1月,中、英雙方再就入城議題展開討論,文咸與徐廣縉二人復(fù)于2月17日至2月18日在虎門舉行兩日會談,惟雙方始終沒有進展,徐廣縉指入城將致“民情憤激,眾怒難犯,非官所能禁止”,而文咸則堅持踐約,并表示福州、上海都可以入城,如果廣州繼續(xù)拒絕入城要求,將會率艦到天津“伸冤”。徐廣縉隨后向文咸表示,入城決定須進一步上請京師,故未能立即答復(fù),而文咸為了盡早得到回復(fù),曾表示愿意提供洛杉磯快船隊代為傳遞信息,但被徐廣縉婉拒。

未幾,京師在同年3月下詔,表示為了踐約,容許英國人入城一次,但下不為例,惟而有關(guān)建議仍為徐廣縉所反對。徐廣縉認為,英國人一旦入城,將會導(dǎo)致人心瓦解,內(nèi)外交訌,不可一試。同時間,文咸為了展示英方實力,特地將三艘軍艦調(diào)到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并以小艇測水探路,以示恫嚇,但這樣卻進一步激起廣州市民情。在得到徐廣縉支持下,廣州十三行在3月開始停止通商,而民間更組織團練十萬,防范英國人入城,形勢十分危急。貿(mào)易中斷后,各國外商損失慘重,為了重開貿(mào)易,英商士紳遂向文咸發(fā)聯(lián)署信,要求擱置入城要求。

受到各方壓力下,文咸終在1849年4月9日致函徐廣縉,信中表示“所爭論的問題沒有進展,只得暫時擱置”,根據(jù)文咸與及英方的信中原意,入城議題只因為沒有進展而暫時擱置,但有關(guān)信件被英方的德籍翻譯郭士立翻譯后,卻變成“所議之款,今如前未定,必須存候也”,結(jié)果根據(jù)徐廣縉的解讀,就以為英方已經(jīng)永遠放棄進入廣州城的要求,并且向愛新覺羅·旻寧加以稟報。

有關(guān)入城踐約之爭后隨著貿(mào)易重開而被擱置下來,但數(shù)個月以后,文咸復(fù)提出入城之議,惟徐廣縉以貿(mào)易已經(jīng)恢復(fù)而加以拒絕。在1850年,文咸曾遣人到上海市天津市大學(xué)士郭佳·穆彰阿愛新覺羅·耆英遞信蔣光慈,但都沒有下文,此后入城踐約一事就慢慢被擱置下來。終文咸一任,外國人始終不能進入廣州市城,一直到第二次鴉片戰(zhàn)爭以后,廣州門禁才得以打破。

太平天國

在1851年1月,拜上帝會創(chuàng)辦人洪秀全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發(fā)動金田起義,聚眾建立太平天國,實行揭竿起義,試圖推翻積弱的清廷。太平天國的起義很快席卷整個江南地區(qū),及至1853年,太平軍人數(shù)已暴增至五十萬人,大軍更在同年3月攻陷南京市,并將之定為“天京”,一時之間,聲勢十分浩大。

當時外國對于清廷及太平天國誰勝誰負,沒有把握,因此初時多表示保持中立。由于太平天國主張信奉上帝和基督,而領(lǐng)袖洪秀全更自命“天王”,與基督以“天兄”相稱,因此引起不少外國人的興趣。其中,為了清楚了解太平天國的對外態(tài)度,文咸在1853年4月27日乘坐“HMS赫爾梅斯號”(HMS Hermes),親自抵達“天京”訪問洪秀全

文咸曾試圖與太平天國“天王”洪秀全會面,但不成功。文咸抵達不久,就因?qū)m廷儀規(guī)而未能直接與洪秀全見面,但他的翻譯密迪樂(Mr. Meadows)就成功拜會“北王”韋昌輝和“翼王”石達開。然而,在與太平天國交涉期間,文咸對之大感失望,盡管他得知洪秀全承諾讓外國人在太平天國內(nèi)自由通商,但他卻拒絕承認清廷與英國簽訂的《南京條約》。文咸曾言如果太平天國拒絕承認外國在華通商權(quán)益,將使英國協(xié)助清廷一方,但太平天國一方卻不為所動。另一方面,文咸發(fā)現(xiàn)太平天國的人生活十分腐敗糜爛,窮奢極侈,而且對外國人不表歡迎,與想像中的基督徒社會有很大出入,這使文咸對洪秀全及太平天國留下不佳印象。

文咸返港后對英國提交報告,報告內(nèi)對太平天國的描述,促使英方?jīng)Q定繼續(xù)保持對兩方中立的態(tài)度。與此同時,內(nèi)地的大規(guī)模起義使局勢十分動蕩,更因此觸發(fā)了自香港特別行政區(qū)開埠以來首次的大規(guī)模難民潮。為了逃避戰(zhàn)火,大批難民自太平軍后紛紛涌入香港,在1848年,香港島人口僅21,514人,但及至1853年,人口已增至39,107人。有關(guān)的人口增長持續(xù)至后來起義軍實力減弱而相應(yīng)回落。有鑒于有太平天國成員紛紛隨難民入境活動,影響香港治安,文咸又在1854年立例遞解太平天國及洪門成員出境,至同年12月21日,被遞解的人數(shù)多達一百多人。

返英休假

文咸在任港督期間,由于身兼全權(quán)公使及商務(wù)總監(jiān),因此經(jīng)常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文咸不在香港期間,香港事務(wù)皆由香港副總督所負責。文咸任內(nèi)共有兩位副督,第一位是士他花利少將,他在1851年2月25日卸任后,副督一職由乍畏少將(Major General Willaim Jervois)接任。

在1852年3月,文咸因為健康理由而返英休養(yǎng),至1853年2月才返港繼續(xù)職務(wù),期間港督一職皆由乍畏少將署理。此外,文咸返英休假期間,駐廣州市領(lǐng)事寶寧博士在1852年4月14日起暫代商務(wù)總監(jiān)職務(wù),期間于港督官邸辦公,至1853年2月16日為止。在英國期間,為表嘉許其對大英帝國的服務(wù),文咸在1852年11月27日獲維多利亞女王晉封為從男爵,封號為威爾特郡馬姆斯伯里的文咸從男爵(Bonham Baronets, of Malmesbury, Wiltshire)。

晚年

文咸在1854年4月12日卸任港督職務(wù),并由寶靈博士接任,他從此退出了殖民地服務(wù),1857年3月獲委任為北孟加拉鐵路公司(Northern Bengal Railway Company)主席。文咸后于1863年10月8日在英國倫敦帕丁頓病逝,終年60歲。死后與亡妻一同安葬于倫敦肯薩爾園公墓(Kensal Green Cemetery)。

家庭

文咸在1846年6月16日在倫敦漢諾威廣場的圣喬治教堂舉行婚禮,迎娶埃倫·埃米拉·巴納德(Ellen Emelia Barnard)為妻。埃倫的父親為托馬斯·巴納德(Thomas Bernard),曾任職于英國東印度公司,于孟買當公務(wù)員。埃倫與丈夫同以善于交際著稱,她后于1859年4月3日逝世,夫婦兩人育有一獨子:

喬治·法蘭西斯·般咸(George Francis Bonham,在父親死后世襲為從男爵,1847年8月28日—1927年7月31日)

評價

不如前兩任港督,文咸在任時聲望良好,亦平息了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居民對政府的不滿。文咸在任港督期間為定例局首次引入非官守議員的議席,又成功緊縮開支,以及爭取使香港地契由75年延長至999年。另一方面,文咸任內(nèi)亦曾多番與清廷兩廣總督徐廣縉交涉,要求準許英商踐約進入廣州城,但最后沒有下文。文咸曾于1853年訪問南京與太平天國領(lǐng)袖展開會談,會談的不快促使英國對太平天國采取中立的態(tài)度。

文咸在歷史上獲得了良好的評價,這或多或少與他的個人性格有關(guān)。文咸為人以公正、敦厚、大方隨和以及富有活力著稱,這使得他深受殖民地的英籍居民愛戴;而他往往有考慮英商的利益,亦使他不像香港特別行政區(qū)首任總督甸乍爵士和次任港督戴維斯爵士那樣,遭到英商杯葛和向倫敦告狀。在他的治下,不論是海峽殖民地還是香港,局勢都相對平靜,殖民地各方面平穩(wěn)發(fā)展,而時任外相巴麥尊勛爵亦曾贊揚,指文咸擁有“實事求是的常識”(practical common sense)去將殖民地治理好。

著名香港史專家安德葛(G.B. Endacott)曾評價認為文咸具“親和力、思想細密,以及明白有什么事最好不要理會”,本身亦沒有“刻意顯露自我或表現(xiàn)自己的領(lǐng)導(dǎo)才能”,他的種種處事作風(fēng),使安德葛同意文咸是香港開埠以來的“首位模范港督”(the first model governor of Hong Kong)。

勛銜

C.B. (1848年)

圓錐角膜B. (1850年)

Bt. (1852年11月27日)

以他命名的事物

文咸東街及文咸西街:位于香港上環(huán),自文咸填海計劃所開辟。

般咸道:位于香港半山區(qū)。

般咸道官立小學(xué):位于般咸道

文咸山:位于新加坡,現(xiàn)稱“福康寧”(Fort Canning)。

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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