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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十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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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十三行,又稱“洋行”或“洋貨行”,是清代官方批準的對外貿易機構,其中在1757-1842年間曾是中國唯一的官方對外貿易機構。

廣州十三行的名稱和由來不可考,其前身可以追溯到明代的朝貢貿易體系。康熙二十三年四月(1684年),清政府下令重啟海外貿易,并于當年九月率先在粵、閩設立海關。次年,首任粵海關監督郎中宜爾格圖赴任,標志著粵海關的正式設立。清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廣州城西南江邊開設洋行、外國商館,經營進出口貿易,當時的十三行指洋行及外國商館所處的區域。按照清代禮儀,外國來華商人不能按照官員禮儀接待,只能投身廣州十三行所設“商館”,十三行逐漸成為了“半官半商”的雙重性質。為了避免惡意競爭,廣州十三行的行商于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成立公行。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粵海關成為清政府官方允許的唯一海上對西洋(即今天的歐美地區)貿易的關口,并委托十三行行商全權管理來華外商的住行和貿易行為,廣州十三行成為清朝政府指定專營對外貿易“半官半商”的壟斷機構,壟斷中外貿易長達85年。1840年,新興的資本主義英國對中國發動鴉片戰爭,迫使清政府在1842年開放海上五口通商。1856年,英法又對中國發動第二次鴉片戰爭,廣州十三行毀于戰火。隨后,清政府于1861年簽訂廣州沙面租約,外商進駐沙面,結束了十三行地區的外貿繁華史。

廣州十三行受粵海關管轄,它的運行機制諸如承商制、保商制、總商制、攬商制、公行等,在本質上是清朝確保實現“以商制夷”、確保稅收的方式。十三行的商館集中布置在今廣州文化公園一帶,北抵十三行路,東以西壕(今人民南路)為界,西至聯興街(今康王路),南達珠江邊,四至整然,共計51000平方米左右,其中有同文街(今同文路)、靖遠街(今靖遠北路)、新荳[dòu]欄(今荳欄中)等大小十余條街。廣州市實行一口貿易后,外國商船來中國貿易基本上集中于廣州黃埔口岸,幾乎世界上主要的國家和地區都與廣州有了直接的貿易關系。特別是當時主要的資本主義國家葡萄牙、西班牙、法國荷蘭瑞典、丹麥、英國和美國,都在廣州做生意。

廣州實行一口通商之后,十三行的貿易額迅速增長。據清宮檔案記載,1754年洋船到港27艘,稅銀僅52萬兩;1790年洋船增至83艘,稅銀達到110萬兩;到鴉片戰爭前,洋船多達年200艘,稅銀突破180萬兩,是廣州地方財政收入的60%、清政府年關稅收的40%。在客觀上造就了盛清時期著名的中西貿易中心和廣州十三行繁榮的商貿歷史。

名稱與起源考

形成與起源考

關于廣州十三行起始的年代問題,史料中沒有詳細記載,學者在對這一問題進行考察后,提出了三種意見。

最早提出的意見,是把康熙帝五十九年(1720年)廣州洋貨商人組織公行的這一年,認為是廣東十三行起始建立的年代,主張這一說法的是英國的摩斯、美國的享特等西方學者。

1937年梁嘉彬所著《廣東十三行考》中,指出了上述說法的謬誤,認為“是年無非為十三行商始有共同組織(公行)之一年而已”。他認為“粵海設關之年(康熙二十四年)可確定已有十三行”,歷史學者吳晗在介紹《廣東十三行考》所寫的書評中,也支持梁嘉彬的說法。吳晗還根據《嘯亭雜錄》一文中關于“吳興祚奏通商舶,立十三行”的記載,認為十三行的設立是吳興在任兩廣總督期間出現的,即康熙二十一至二十四年(1682-1685年)這四年間。

日本學者稻葉巖古郎認為在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以后,十三行逐漸變成了公行的代名詞,但未得到公認。

名稱由來考

關于“十三行”的命名由來,學界也存在諸多說法。屈大均在其《廣東新語》一書的《廣州竹枝詞》寫道:“洋船爭出是官商,十字門開向二洋。五絲八絲廣緞好,銀錢堆滿十三行”?!稄V州竹枝詞》約成書于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在當時“十三行”已成為一種習稱。日本學者根岸信在其所著《廣東十三洋行》中,認為廣東十三行是以廣東洋行行商有十三個而得名。

另外說法認為,“十三行”這一名稱在明朝時期就已出現,《粵海關志》記載:“國朝(清朝)設關之初,番舶人市者僅二十余柁,至則勞以牛酒,令牙行主之,沿明之習,命曰十三行”。

設立背景

特殊的地理位置

廣州市位于中國的南部,背山面海,北靠五嶺,南瀕南海,遠離中原,河網密布,水陸交通發達,利用商品的運輸。廣州優越的地理位置,使其內可集國內商品于一地,外可散商品于遠洋;且廣州距離封建以中原為主的政治中心較遠,使其更易向外發展經濟。

唐宋以來,廣州逐漸成為人口稠密之地,人多地少,農業用地日日趨緊張。廣州先民開始利用農閑時間,從事商品販賣,經商獲利。于是,廣州的營商隊伍日益壯大,出現了與中原文化明顯不同的“重商輕農”“全民皆商”的現象,為后續廣州成為貿易口岸奠定了必要條件。

海關政策的確立

由于廣州市先天的貿易條件,使其至唐宋時期,就已成為外貿重鎮,宋朝在此設立市舶司,初步奠定了中國商貿從朝貢體系向海關制度轉變的機制。此后歷代,大多沿用這一制度。明朝中葉以后,私人海外貿易頻頻增多,明政府為了打擊這一走私行為,維持其朝貢貿易體系,出臺了“餉稅制度”,開啟了中國海外貿易管理由市舶司制度向海關制度的轉變。與此同時,明政府擔心“夷商”受到市井之民的刁鉆蒙騙,便在廣州成立了“牙行”,用現代漢語解釋即“一批領有政府執照的對外買賣的經紀人”,為“十三行”的成立奠定了基礎。

清朝初期,為了切斷臺灣鄭成功的后援物資力量,清政府下令實施海禁,即“遷沿海三十里于界內,不許商舟漁舟一下海。嚴厲的海禁政策影響了清政府的收入,同時加劇了沿海人民的貧苦,海上走私貿易再度頻繁滋生。

歷史沿革

四口通商時期

至清康熙,清政府收復了臺灣、平定了三藩之亂后,康熙帝考慮到沿海居民走私活動存在隱患,加之清政府對外貿易的需求??滴醵晁脑拢?684年),清政府下令重啟海外貿易,并于當年九月率先在粵、閩設立海關。次年,首任粵海關監督郎中宜爾格圖赴任,標志著粵海關的正式設立。

同一時期,清政府先后設立了浙、江、粵、閩四個海關,浙海關設在寧波市,主管對日貿易;江海關設在松江區,主管對國內沿海各港貿易;閩海關設在廈門市,主管對南洋各國貿易;粵海關設在廣州市,主管對西方各國的貿易,時為“四口通商”。

粵海關下屬七個總口,各總口下轄小口,各口岸主要分為征稅口、掛號口、稽查口三個作用,廣州關口主要是征收國際貿易稅。此外,粵海關也不直接參與對外貿易活動。開海貿易后,原來接待外國貢使的懷遠驛是不能接待外國商人的,按清代禮部貢典,歐洲商人在禮部貢典無名,又無金葉文書,不能用官方形式接待,只能投居洋行商人的行?;蜃庑袟5绒k法來解決。于是,廣州的洋行商人紛紛在廣州城西的珠江邊的“十三行街”建房租屋,供外國商人居停貿易,即“商館”,商館朝南而建,由東至西面江排列。

居停在十三行的“洋商”不得與其他商人發生任何直接買賣關系,其交易對象是清政府官方特許的“行商”,由此十三行的行商在接待外商居住的同時,還擔負了為“洋商”代辦報關手續及交納船鈔稅和管理約束外商的任務,使其具備了不同于一般牙行的“亦官亦商”的雙重性質,十三行的行商開始有了“官商”的稱號。

但不同背景下的官商各自爭奪對外貿易的壟斷,這種相互爭斗給了外國商人從中獲利的機會,造成中國商人自身利益受損。為此,廣州十三行的行商于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決定聯合起來,建立公行組織來改變這種狀況。他們舉行了隆重的儀典,在祖壇前殺雞血盟誓,共同締結十三條行規。

一口通商時期

清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英屬商船“荷特奈斯號”開往寧波市,船上攜帶有二十門火炮,四十桿鳥銃,四擔發射藥,二十把刀,二百粒鐵彈等武器。寧波海關海防薄弱,清政府對外商來寧波頗為警惕和憂慮?;浐jP戰船羅列、炮臺村林立、防御堅固,基本上可以保證廣東省海域平安無事。次年,愛新覺羅·弘歷下令關閉閩、浙、江三個海關,僅留粵海關對外通商,即“一口通商”政策,此后歐美等國家的“洋船”必須在廣州市進行貿易。

考慮到語言不通,以及“一口通商”的禁令會給外商來粵貿易帶來諸多不便,楊應據上奏乾隆,建議“選擇身家殷實通曉番語之人充當行商,為之經理,又慮行商壟斷居奇,多設行口,聽其自擇”。此后,廣州十三行在“一口通商”的政策下正式確立了清政府在對外貿易活動中的權力和地位,成為清朝政府指定專營對外貿易“半官半商”的壟斷機構,壟斷中外貿易長達85年。

清代廣州一口貿易之后,廣州外貿迅速發展,商貨俱集,海舶輻,商賈、使節往來不絕,廣州成為清代對外貿易中心。從廣州市向海外貿易的航線也愈加豐富,除沿用明朝時期的印度洋航線、南洋航線、日本航線、歐洲航線和拉丁美洲航線外,還開辟出廣州-好望角-北美航線、廣州-大洋洲航線、廣州-俄羅斯航線。

乾隆末年開始,廣州外貿的流動資金便出現了匱乏。清廷視粵海關為各種公私事務的財源,十三行商人也就成了廣東省官吏和北京朝廷榨取的對象。數額龐大并構成清朝稅收重要部分分的中西貿易稅由行商承擔。稅收之外,鋪張盛行、國用無度的清政府,又以皇帝壽辰、國家戰事、河工水利等名目,向行商勒索攤派銀兩,再加上貪婪的宮廷和官府的索取,行商出現了資金周轉不靈。許多貧困行商不得不大舉借貸,導致商欠而倒行,后來逐漸演化成行商團體的危機。

走向沒落

在長期的貿易壟斷中,以英國為首的資本主義國家為了扭轉巨大的貿易逆差,開始向中國走私罌粟,廣州十三行作為唯一的貿易口成為鴉片集中的走私地。隨著鴉片在中國的泛濫,禁煙問題成為清政府的焦點。愛新覺羅·旻寧十九年(1839年),道光皇帝任命林則徐為欽察大臣,在廣州市開展禁煙運動,引發第一次鴉片戰爭。

封閉落后的清政府在鴉片戰爭中不堪一擊,最終于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與英國簽訂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不平等條約中英《南京條約》。中英《南京條約》廢除了一口通商制度,廣州十三行的外貿地位逐漸被上海市香港特別行政區等其他通商口岸或殖民地所替代。

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1856年,具有170年歷史的商館被一場大火化為灰燼,廣州十三行從此消失于商業舞臺。

位置與布局

大致位置

十三行的商館多為“竹筒式”排列格局,集中布置在今廣州文化公園一帶,位于荔灣區沙面與文化公園的北面。北抵十三行路,東以西壕(今人民南路)為界,西至聯興街(今康王路),南達珠江邊,四至整然,共計51000平方米左右,其中有同文街(今同文路)、靖遠街(今靖遠北路)、新荳欄(今荳欄中)等大小十余條街?!度A事夷言》記載其“計有七百忽地,內住英吉利、彌利堅、佛蘭西、領脈(丹麥)、綏林(瑞士)耳、荷蘭、巴西、歐色特厘阿、俄羅斯、普魯社、大昌宋、布路牙等國之人”。商館總進深130米,面闊28米,南向有運動場及花園,河邊為各館小碼頭序列,總長300多米,其間珠江岸線不斷南移。

商館最初由行商按照中國傳統建筑風格修筑,隨著外商的增多及對商館要求的提高,外商對商館進行改造或者增建。故行商興建自己行館不僅會重點考慮外商需求還非常注重擇地的地理條件:承前朝的行館建筑,集中在一起,以利管理;臨近江岸,以利蕃舶上落貨物;近行商地段;近江岸易興建碼頭地點。

商館布局

商館的布局為包括相連的幾進房屋,中間隔以窄狹的天井,從南往北。前面的稱為第一進,后面的則稱二進、三進等,每進幾乎都是三層樓。到商館的后進,須循穿過前進的拱形長廊。各館的最下一層設有賬房、倉庫、儲藏室以及買辦和他的伙計、仆役、苦力等的房間,還有用花崗石筑得很堅固的、帶有鐵門的銀庫。第二層樓為飯廳、客廳,第三層樓為臥室。這些房子幾乎全都有寬闊的游廊,建筑得非常結實,故頗為舒適。在商館區有放哨館,駐扎有十一二個巡兵,主要是保護外商的安全。

運行機制

廣州十三行受粵海關管轄,它的運行機制諸如承商制、保商制、總商制、攬商制、公行等,在本質上是清政府確保實現“以商制夷”、確保稅收的方式。

承商制

承商制是指十三行商“承攬夷貨”制度。十三行商“承攬夷貨”。“動輒數十萬兩,承保稅餉,自數萬兩至十余萬兩不等”,所需資金數額之大,“非實在殷實誠信之人,不克勝任”。行商有老、病、殘、廢等,不能夠申請退出,由其子或侄接任。接辦行務的新行商承擔前任行商的債務。行商想移交行務給子侄或退出公行,須向朝廷支付巨額贖金,清政府通過這種制度控制行商。

保商制

保商制規定行商首先要負責外商在華所有行為,并且要對外商、他們的船和他們的水手的一切行為負完全責任。清乾隆時期還規定:洋船稅、貢銀、各種手續費等,統一由行商負責。兩廣總督召集廣州市各國外商宣布:由十三行行商總攬一切對外貿易;行商向清政府承擔洋船進出口貨稅的責任;行商統一負責購買外商需要的其他用品;外商違法,洋行要負連帶責任。保商一般由官府在現有的行商中指定,或者由外商自主選擇,或者行商輪保。保商責任重大,經常因所保的外商觸犯清朝律令而受到懲罰,輕者罰款,重者則發配邊疆充軍。

保商制其次要求行商之間相互作保:一是新行商承充時,必須由原有的行商作保;二是在平時的貿易活動中,行商之間要相互監督負責;三是若有行商破產,其他行商要共同承擔破產行商的債務。

總商制

總商是指總理洋行事務,率領眾商與外商交易,一般是一到三名由行商中資本最雄厚的行商擔任。貨物務照時價,一律公平辦理,不得任意高下,私向爭攬,倘有陽奉陰違,總商據實稟究??偵逃袡嗬加休^大的市場份額。

攬商制

攬商制是指行商包攬一筆交易的所有環節。行商負責物出口和繳稅、代為銷售外商帶來的貨物、代為采購外商需要購買的貨物、代為疏通粵海關的關系。行商攬承對外貿易的所有權利,“外人只能與公行行商交易只有一些小手工業品,才允許外商和中國散商自由交易”。但該制度自乾隆至嘉慶年間開始逐漸松散,除少數重要商品外,其他貨物外商可以與內地商販自由交易。

公行制度

公行的設立是為了規范對外貿易市場,把握議價權,實現行商利益最大化。公行制度始設于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廣州十三行商獻血盟誓,成立公行,締結十三條行規。行商有一公平嚴密之組織,商人彼此間不致再互相排擠而使外人獨享其利,亦不使行商肆行欺詐而使外人獨受其害。

公行的職能在十三行行商的職能基礎上進一步延伸:仍為外商代繳關稅,承擔保商的責任;行商具有議價的權力,不允許其他散商或外商自行定價,規定行商如何承擔生意的份額;代售外商貨物,代為采購外商需要的貨物,外商欲購人茶絲及其他商品,亦不能不委托行商代辦,外商不須自行收買貨物,應俱由公行代為辦理;代為組織安排管理外商在廣州市的居留、飲食、出游、會見、訴訟等。由于外商和散商們抵制公行,公行實行的次年便被廢止。清代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洋商潘振成等九家向粵海關請求成立公行,該行具有亦官亦商的職能。1770年公行裁撤,眾商皆分行各辦。直到1782年公行制度才最后確立下來。

公行下設外洋行、本港行、福潮行。外洋行“專辦外洋各國夷人載貨來粵發賣輸課諸務”;本港行“專管泰國貢使及夷客貿易納餉之事”;福潮行“系報輸本省潮州市福建省民人往來買賣諸稅”。

公行制度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將與西方國家的貿易活動獨立出來,19世紀中期以后,隨著商欠、行欠等各種危機出現,公行議價功能漸漸消失,失去壟斷地位。

行商數量

1720年至1839年期間所記載的十三行行商數量最少的僅4家(1781年),最多的有26家(1757年)。十三行有過開業記錄的商家共有46家,存在的時間有長有短。于1760年前開始營業的10家商行,商業壽命最長的同文行存續48年。維持到1843年的商行有10家,其中商業壽命最長的是存續60年的怡和洋行行。其他26家營業時間最長的是37年,最短的是1年,平均每家營業時間為9.5年。

歷年開業的行商姓名及商行號,由于史籍沒有具體記載,難以詳述,其中有名可考的有:

乾隆三十年(1765年)有潘同文、顏泰和、陳廣順、邱義平、蔡聚豐、陳源泉、蔡逢源、張裕源、陳遠來、葉廣源共十家(“潘”、“顏”等為行商姓,“同文”、“泰和”等為商行號)。

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有豐進(倪宏文)、泰和(顏時英)、同文(潘文巖)、而益(石中和)、逢源(蔡世文)、源泉、廣順、裕源(張天球)共八家。

乾隆六十年(1795年)有萬和(蔡世文)、同文(潘文巖)、而益(石中和)、源順、廣利(盧觀恒)、怡和(伍秉鈞)、義成(葉上林)、達成(倪秉發)、東生(劉德章)、會?。ㄠ嵆缰t)共10家。

嘉慶十六年(1811年)有廣利、怡和、麗泉、東生、而成、福隆、同泰、東裕(謝家梧)、萬源(李應桂)、天寶共10家。

道光十七年(1837年)有恰和(伍紹榮)、廣利(盧繼光)、同孚(潘紹光)、東興(謝有仁)、天寶(梁承禧)、興泰(嚴啟昌)、中和(潘文濤)、順泰(馬佐良)、仁和(潘文海)、同順(吳天宣)、孚泰(易元昌)、東昌(羅福泰)、安昌(容有光)共13家。

道光十八年(1838年)有怡和、廣利、同孚、東興、天寶、中和、順泰、仁和、同順、孚泰、安昌共11家。

這些商行原系官商,故后來還分別封他一個“官"、”字稱號,例如伍崇曜稱為“伍秉鑒”,潘紹光稱為“潘庭官”等?!肮佟弊?,外人往往將之誤為姓名的一部分,其實只是一種尊稱,意為管理。

貿易情況

貿易國家

廣州市實行一口貿易后,外國商船來中國貿易基本上集中于廣州黃埔口岸。據不完全統計,當時經常來廣州貿易的國家和地區有:亞洲越南柬埔寨、緬甸、泰國、新加坡、馬來西亞蘇門答臘島、爪哇、菲律賓蘇祿蘇丹國、西加里曼丹、印度、孟加拉、伊朗、日本、朝鮮等;歐洲葡萄牙、西班牙荷蘭、奧地利、瑞典丹麥、英國、法國、普魯士、意大利、俄羅斯等;南北美洲的智利秘魯、墨西哥、美國等;非洲的古埃及;大洋洲的澳大利亞等。

可以說,幾乎世界上主要的國家和地區都與廣州市有了直接的貿易關系。特別是當時主要的資本主義國家葡萄牙、西班牙、法國、荷蘭、瑞典、丹麥、英國和美國,都在廣州做生意。

貿易方式

清代前期廣州外貿經營方式有官方經營與私人經營兩種方式。

官方經營

廣州實行一口貿易政策以后,清政府委托具有官商性質的廣州十三行商管理一切的進出口業務,即是完全由行商包攬經營。諸如,外商購銷貨物;外番各國載貨來廣,各投各行貿易;惟帶貨物,令各行商公同照時價銷售,所置回國貨物,亦令各行商公同照時定價代買。

凡中外商品交易都交與行商辦理,即是外商一到廣州,第一件事就是選擇行商作保,一俟外商投行后,住在行商設置的商館內,一切活動包括貿易都在商館內進行。這種行商經營方式,對當時廣州市外貿有著積極的作用。

私人經營

買賣雖然交由行商統管,但仍有一些私人經營的貿易,如一些實力雄厚的富商獨自修造船舶,招募海員出海貿易;或是由中小或小商販合資排船出海貿易的經營。

貿易商品

在廣州十三行最為盛行的往來貿易階段,中國對外貿易的主要商品包括茶葉、絲綢、瓷器三種,另外還有一些工藝品。國外輸入的貿易大多集中于機械、金屬、羽紗等。

《粵海關志》詳細記述了有檔案記載的粵海關每年的正常關稅收入:乾隆十四年至四十六年間(1749~1781年),每年大關各口共征銀30萬~60萬兩;乾隆四十七年至五十一年間(1782~1786年),每年大關各口共征銀70萬~100萬兩;乾隆五十二年至愛新覺羅·旻寧十七年間(1787~1837年),每年大關各口共征銀85萬~185萬兩。其中道光六年八月二十七日至七年七月二十五日(1826年9月29日至1827年9月15日),大關各口共征銀185萬兩。

歷史影響

天子南庫

廣州實行一口通商之后,十三行的貿易額迅速增長,至十九世紀中期洋船多達年200艘,稅銀突破180萬兩,是廣州地方財政收人的60%、清政府年關稅收人的40%。在客觀上造就了盛清時期著名的中西貿易中心和廣州市十三行繁榮的商貿歷史。

中西文化交流的橋梁

廣州十三行的外貿活動,通商貿易使最初的貿易貨棧發展成為中外文化交流的窗口,開啟了國人認識世界,吸納西方科技文化的門戶。同時,也成為西方人進入清朝,了解中國,傳播古老中國文化和悠久民族傳統的橋梁。

十三行行商作為清政府與西方人聯系的紐帶,在長期的涉外活動中,成為了認識和吸納西方科技文化的先行者。而在封建閉塞的中國,亟需近代文化的沖擊,十三行成為了近代文化進入中國的前沿陣地。

海防建設體系

廣州作為與外交往的前沿陣地,修筑炮臺、趕造戰船、增強軍備,成為當時海防首務。為固海防,十三行商人們積極捐資捐款籌防籌餉,此外行商們還積極捐購仿制西方戰船,研制攻船水雷,以增強廣州海防之防御能力。

文化遺產

“十三行”遺址

“十三洋行”舊址,在今文化公園、十三行路、人民南路和仁濟路一帶。后世在此建立了“廣州市十三行博物館”,占地3060平方米,總建筑面積6090平方米,現館藏文物超5000件(套)。常設展覽有“清代廣州十三行歷史展”和“王恒、馮杰伉儷捐贈文物專室陳列展”。館藏全部由中外熱心人士無償捐贈。

“十三行路”商業街

如今的十三行路仍是廣州城西一條熱鬧的商業街,一個大型服裝批發中心。這里每天進出貨物高達數千噸,服裝遠銷海內外。

參考資料 >

廣州地名有段古|風起十三行 云聚天下客.百家號.2025-04-15

風起十三行 云聚天下客.廣州市人民政府.2025-04-19

廣州十三行博物館.廣州十三行博物館.2024-01-21

“廣州十三行”的前世今生.文史廣東.2024-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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