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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地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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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地區(qū):2002年之前的行政區(qū),位于自治區(qū)西部,伊犁河上游。地區(qū)總面積55325平方千米,總人口211.54萬人(少數(shù)民族142.03萬人)。?

1954年成立伊犁哈薩克自治州而屬于該州的三個地區(qū)之一(州管轄伊犁地區(qū)、塔城地區(qū)阿勒泰地區(qū))。1975年設立伊犁地區(qū),屬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領導。1979年,撤銷伊犁地區(qū);1984年9月14日,國務院批準設立伊犁地區(qū);1985年正式成立。2001年10月6日,國務院批準撤銷伊犁地區(qū),其中單位由州管轄。

2021年,伊犁地區(qū)實現(xiàn)地區(qū)生產(chǎn)總值1470.81億元。

歷史沿革

伊犁道

清代設立伊犁府

辛亥革命后楊增新上臺,民國元年(1912),廢伊犁府,改設道尹。民國5年(1916),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塔城市正式分設,改設為伊犁道、塔城道。1919年又將阿爾泰區(qū)域改為阿山道

第二行政區(qū)

民國17年(1928年),伊犁道改為新疆第二行政區(qū)【這就是伊犁專區(qū)】,設伊犁區(qū)行政長公署。民國32年(1943)1月,改伊犁區(qū)行政長公署為新疆第二區(qū)行政督察專員公署,轄伊寧市、綏定、精河縣博樂市霍爾果斯市鞏留縣特克斯縣尼勒克縣、寧西、溫泉、昭蘇縣等11個縣和新源設治局。

伊犁專區(qū)

1950年設伊犁專區(qū),專署駐伊寧縣。轄伊寧(駐寧遠)、綏定、霍城縣、溫泉、博樂、精河、鞏哈、新源縣、鞏留、特克斯、昭蘇、伊寧等12縣。

1952年由伊寧縣析置伊寧市,屬伊犁專署領導。伊犁專署駐伊寧市。轄1市、12縣。

1953年鞏哈縣改名為倪利克縣。

1954年原倪利克縣改名為尼勒克縣。

1954年3月25日,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改稱察布查爾錫伯族自治區(qū)。將溫泉、博樂市精河縣3縣劃歸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蒙古自治區(qū)。

1954年11月29日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成立后,伊犁專區(qū)屬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領導。——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為什么管轄三區(qū)?因前有三區(qū)革命而為一個整體,而且阿勒泰地區(qū)塔城地區(qū)人口稀少而比較弱,也需要三區(qū)共同管理。

1955年撤銷伊犁專區(qū),原伊犁專區(qū)所屬伊寧、綏定、霍城、新源、鞏留、尼勒克、特克斯、昭蘇等8縣和察布查爾錫伯族自治縣(原察布查爾錫伯族自治區(qū)改設)改由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直轄。1957年伊寧縣駐地遷吉里圩孜。1965年綏定縣改名為水定縣。1966年撤銷水定縣,并入霍城縣。霍城縣遷駐水定鎮(zhèn)。1975年改伊犁專區(qū)為伊犁地區(qū),屬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領導。伊犁地區(qū)駐伊寧市。

原由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直轄的伊寧市和伊寧(駐吉里圩孜)、尼勒克、新源、鞏留、特克斯、昭蘇、霍城(駐水定)等7縣和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劃歸伊犁地區(qū)。伊犁地區(qū)轄1市、7縣、1自治縣。

撤銷地區(qū)、改為州轄縣

1979年,撤銷伊犁地區(qū),所屬的伊寧市伊寧縣尼勒克縣新源縣鞏留縣特克斯縣昭蘇縣、霍城縣、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劃歸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管轄。

恢復地區(qū)

1984年9月14日,國務院批準設立伊犁地區(qū),轄原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直轄的伊寧市、伊寧縣、尼勒克縣、新源縣、鞏留縣、特克斯縣、昭蘇縣、霍城縣、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駐地伊寧市。1985年正式成立。

2000年,據(jù)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數(shù)據(jù):伊犁地區(qū)總人口2082577人。其中:伊寧市357519人、伊寧縣385829人、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161834人、霍城縣333013人、鞏留縣153100人、新源縣269842人、昭蘇縣145027人、特克斯縣133900人、尼勒克縣142513人。

再撤銷地區(qū)、改為州轄縣

2001年3月26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黨委和政府決定撤銷伊犁地區(qū),變動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的管理體制。

2001年10月6日,國務院批準撤銷伊犁地區(qū),其中單位由州管轄。

移民屯田

軍府制時期

1757年清朝清統(tǒng)一準噶爾之戰(zhàn)之后,伊犁周圍千里空虛,荒無人煙,因為不斷的移民屯田,及哈薩克族俄羅斯戰(zhàn)爭時期哈薩克人東進游牧,而形成了近代的居民格局。

《伊犁兩千年民族移民開發(fā)史述略》介紹:

背景

清代軍府制時期(1760—1870)的民族移民

清廷收復伊犁后,經(jīng)短期整肅,社會日趨穩(wěn)定,但經(jīng)長期戰(zhàn)亂,人口銳減,準噶爾汗國部原有人口中,“先痘死者十之四,繼竄入俄羅斯、哈薩克者十之二,卒殲于大兵者十之三……。數(shù)千里間,無瓦刺一氈帳。”針對這一非常情況,清廷決定以“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為新疆總匯之區(qū)”,設官置衙,建立軍府制度,從各地調(diào)遣大量兵民,屯墾戍邊、移民實邊,其遷徒人口之巨大,移民范圍之廣泛,堪稱前所未有,以此僅見。

清代伊犁的移民行動,是和政權機構建設同步進行的。乾隆二十五年(1760),以參贊大臣阿桂為伊犁辦事大臣,總理伊犁屯田事宜。同年四月,清廷命吐魯番郡王額敏和卓之次子茂薩為伊犁阿奇木伯克,筑寧遠城駐扎,專門管理維吾爾族移民的屯田事宜。次年,設伊犁鎮(zhèn)總兵,駐綏定城,調(diào)綠營兵,開設兵屯。乾隆二十七年(1762)十月,設“總統(tǒng)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等處將軍”,駐惠遠古城,隨后又設參贊大臣、領隊大臣,調(diào)各路官兵組建滿、錫伯、索倫鎮(zhèn)察哈爾省、厄魯特八旗兵營。隨后又設撫民同知,理事同知、巡檢等民政官職。與此同時,各地移民以民族遷移為主大規(guī)模地進行。

滿族移民屯戍

滿族移民作為統(tǒng)治民族,滿營兵民分駐惠遠、惠寧兩城。惠遠滿營于乾隆二十九年(1763)至三十一年由熱河、武威郡莊浪縣移駐;惠寧滿營自乾隆三十五年(1769)至三十六年由西安市移駐。兩城官兵共計6574人,占新疆八旗兵的60%。據(jù)《伊江匯覽》載,兩城滿營有6586戶、大小27092名口。按清制,滿州八旗子弟除挑補兵丁缺額外,不得從事其他行業(yè),“八旗皆以國力豢養(yǎng)之。”至愛新覺羅·颙琰朝,滿人“生齒繁庶,倍于往昔”,據(jù)《欽定新疆識略》載,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滿族共計35940口,每丁平均負擔家口為5.87人,“生計日蹙”。嘉慶七年(1802),時任伊犁府松筠興辦滿營旗屯,官拔地畝、籽種、耕畜等生產(chǎn)資料,在惠遠、惠寧兩城附近沃土,開渠引水,墾地12萬余畝,共14個屯點。旗屯之收獲,由各旗集體分配,“分贍”和“添補養(yǎng)贍”寡孤獨及貧乏各戶。滿族移民養(yǎng)尊處優(yōu),人口發(fā)展快,至19世紀六十年代,估計總人口約5萬左右,是人口最多的內(nèi)地移民集團。

漢族移民屯戍

漢族移民清代軍府制時期,漢族移民以綠營兵(攻打明朝時期歸附于清朝的漢族軍隊)、商賈民人和遣犯這三種類型遷移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漢人軍隊主要是綠營兵,另外在滿族八旗里還有漢人軍群)。最早遷入伊犁的漢族移民,是乾隆二十五年(1760)章佳·阿桂等從阿克蘇市率領的保護維吾爾首批移民的綠營兵100名,安置在清水河屯田,是伊犁兵屯之始。從乾隆二十六年至三十四年,又陸續(xù)從內(nèi)地調(diào)人綠營兵2500名,其中500名差操,2000名屯種,分駐綏定府、瞻德、廣仁、拱宸、熙春、塔爾奇六城及其周圍地方,由伊犁鎮(zhèn)總兵統(tǒng)轄。開始時屯兵都是調(diào)防兵,五年一次換防,各屯兵駐地屯名,仍以原調(diào)防地為其名。據(jù)《伊江匯覽》屯政條載,有“西寧屯五,甘、涼、肅各四、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安西屯各二,西安市、興漢、固原市、延綏屯各一”。各屯的分布是:《綏定城北之喇嘛溝及蘆草溝各設一屯,塔爾奇城安設三屯,其迤西之霍爾果斯市安設三屯,察罕烏蘇設七屯,城西北之清水河安設二屯,獨山子區(qū)安設一屯,城北之大西溝安設二屯,大東溝、小東溝各安一屯,惠寧城之南安設三屯”共計25屯點。乾隆四十三年(1778),綠營兵全部改為攜眷屯兵,定居屯區(qū),履行屯墾戍邊之職責。屯兵每名種地20畝,種地4萬畝,“每歲綠營屯兵交小麥、青棵、糜、谷四色雜糧食品八萬六千四百五十余石,合為細糧六萬九干九百石零”,僅略少于回屯的年租糧額,占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駐軍年消費量的三分之一。

遣屯,即內(nèi)地的罪犯發(fā)配至伊犁屯田者。乾隆三十一年(1766),伊犁開始安置遣犯,至四十八年,“伊犁遣犯;積有三千數(shù)百余名”。按清制,遣犯多數(shù)被解送到兵屯,或給屯兵為奴,或補耕屯缺額,承種份地,每人拔地12畝,帶家眷者,酌給地5畝,自行開墾。遣犯服役年滿無過者,編人民冊,落戶為民,有特殊好表現(xiàn)者,還可充當綠營兵。

漢族移民中,多數(shù)是商賈民人來伊犁經(jīng)商屯田者,歸撫民同知等民政官員管束。《欽定新疆識略》云:“戶屯者,商民之屯,創(chuàng)自乾隆二十八年”,該書還記載了商民張子儀等32戶、戶民莊世福48戶、戶民張成印23戶、戶民五己興等30戶屯田入籍、承種地畝情況。民戶中,還有脫離軍籍的綠營兵和眷屬分戶子弟以及遣犯中的安插戶轉人民戶的。這些漢族移民,帶來內(nèi)地的先進耕作技術,不少人經(jīng)營較高收人的經(jīng)濟作物如喜米、蔬菜等,使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種植業(yè)多樣化,且商民之田賦全部用現(xiàn)金銀兩上交,更為官方所歡迎。“民戶承種稻地五萬三千一十六畝,征銀三干一百九十九兩二錢九分,又續(xù)開三顆樹、阿齊烏蘇、大榆樹等處十七萬人干六百九十畝,歲征小麥二千六百六十八石,征銀七千二百六十七兩。外有為民遣犯,每民種地十二畝,每畝交糧八升,陸續(xù)增減不等”。可見,漢族移民屯田己達到22萬畝以上,成為伊犁農(nóng)業(yè)經(jīng)濟的重要組成部份。

清代軍府制時期的伊犁,是重要流戍之所,史書多有記述。貶人士中有許多是漢族名士碩儒,這些身份特殊的移民,常具備極高的文化素質,常有著述,介紹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其流放時期的著作成為伊犁漢族移民文化的重要內(nèi)容,如祁韻士洪亮吉等的伊犁詩歌、徐松的伊犁史地之作,都是傳世的不朽名篇。我國近代偉大愛國者、民族英雄林則徐在伊犁的詩歌文書,極備史料價值。1844年,他捐資承修喀什河阿齊烏蘇大渠龍口工程,墾地十余萬畝,各族受益,至今有口皆碑,立祠紀念。

乾、嘉年間,漢族移民中,以單身商民戶民多見。據(jù)《總統(tǒng)伊犁事宜》記載近8千人,流動性較大,誠如《伊江匯覽》云:“民戶按年增減,曾無定額焉”,《欽定新疆識略》亦云“戶民之來往無常與輿焉”。道光朝以后,漢族移民定居者眾,其農(nóng)商經(jīng)營形成規(guī)模,他們?nèi)思吞铮蟹N地畝達22萬余畝。照清代通例每戶撥地30畝估算,則漢族民戶至少有7400余戶,再按當時平均每戶5人計,總人口約有4萬左右。

維吾爾族移民屯田

維吾爾族移民1755年清廷初定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時,尚有4400余戶約1.6萬余維吾爾族農(nóng)民。在阿睦爾撒納撤納和從伊犁釋放返回南疆的大、霍集占叛亂后,伊犁維吾爾農(nóng)民己悉數(shù)返回南疆原籍。因此,清廷發(fā)動移民屯田時,首先“循準噶爾汗國舊制”,從天山南路回部招募回子(清代對維吾爾人的稱呼)來伊犁屯田,史稱回屯。乾隆二十五年(1760)二月,首批從阿克蘇市烏什縣賽里木鎮(zhèn)等地揀選維吾爾人300名,在清軍護送下,攜帶官給的耕畜、農(nóng)具、籽種和口糧,抵達海努克(今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境),安設村堡,整修水渠,屯田播種。次年正月,第二批維吾爾移民500戶來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其中,阿克蘇160戶、烏什120戶、賽里木13戶、拜城縣13戶、庫車市30戶、沙雅爾13戶、多倫人150戶。六月,又有200戶到達伊犁。當年,又有“葉爾羌汗國等城回人,續(xù)請移居伊犁者……共250戶”共計1250戶。1763年,又從阿克蘇市烏什縣、喀什噶爾、葉爾羌、和、賽里木鎮(zhèn)、拜城、庫車、沙雅爾、哈喇沙爾、多倫等處移民1500戶來伊犁。1764年“遷來伊犁回人3020戶”。1765年初,“各城遷移屯田回人共1796戶俱陸續(xù)到齊”伊犁哈薩克自治州。至乾隆三十三年(1768),伊犁維吾爾移民“共有六千三百八十三戶,內(nèi)除彥齊回子(彥齊者隨伯克品級給與服壑?三百二十三戶……,奏定種地回子六千戶”。另據(jù)《西域圖志》卷32屯政條載:“伊犁回戶六千四百零六戶,二萬三百五十六口”。至此,維吾爾族移民活動基本結束。

伊犁維吾爾族移民最初分別居住在伊犁河南北兩岸水源便利、適宜農(nóng)耕的九個屯點,即海努克600戶,引用山泉;哈什500戶,引用河水;博羅布爾噶蘇1100戶,引用河水;濟爾格郎900戶,引用山泉水;塔什鄂斯坦400戶,引用山泉;鄂羅斯坦600戶,引用山泉水;巴爾托海600戶,引用山泉水;霍諾海800戶,引用山泉水;達爾達木圖500戶,引山泉水。以上九屯6000戶,是租種交賦的核定戶口數(shù)字,按清制,伊犁回屯實行全員集團定編定額承租制,即以回屯六千戶為承包集體,每戶每年納糧16石,年交租糧9萬6千石,一定不變,后有分戶,亦不加租,由阿奇木伯克總負責匯總上交官倉。愛新覺羅·颙琰九年(1804),清廷允許回屯墾種厄魯特游特閑地,故增租四千石,納稅糧總額共計10萬石;同年,還增加烏蘭庫圖勒、泥勒哈、烏里雅蘇圖、春稽4個回屯點,維吾爾人口總數(shù)己達到34300余口。史料記載,“于愛新覺羅·旻寧二十年,在塔什土比地方開挖水渠,安插新增回戶一千戶,每年納糧一萬六千石。于道光二十一年,在三道灣地方開挖水渠,安置新增回子五百戶,每年納糧八千石。二十三年,在阿爾布孜地方開挖水渠,安置新增回子五百戶,每年納糧八千石,共計回子八千戶。每年共納糧十二萬八千石”。可見,這些移民后裔的新增人口還是按每戶每年16石上交定租的。這時的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維吾爾族人口,肯定己超過4萬以上,共計移民屯點約17處,是伊犁地方最大的農(nóng)業(yè)移民集團。回屯歲交租糧,約為伊犁官兵用糧的百分之六十,是伊犁農(nóng)業(yè)經(jīng)濟的主要支柱之一。

蒙古族移民牧戍

蒙古族移民軍府制時期,其兵民分別隸屬厄魯特營和察哈爾省營。

厄魯特蒙古營分左、右兩翼。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清廷己招收流散各地和外逃的準噶爾汗國人,編為右派厄魯特昂吉,有兵396名,六佐領,1767年又增二佐領,共八佐領、五旗,稱“下五旗”;1770年又有大批準噶爾人自哈薩克族歸來,再擴編為十佐領。1771年,隨土爾扈特東歸的衛(wèi)拉特沙畢納爾計867余戶,編四佐領,亦屬“下五旗”管轄。同時,清廷又將早期投附內(nèi)地的承德原伊犁達什達瓦厄魯特兵500戶和一些原居北京的厄魯特兵,編為左派。1767年后,分六佐領、三旗、稱“上三旗”。上三旗牧地主要分布在特克斯河上游、察林塔瑪哈一帶;下五旗游牧于霍諾海、吉斯河、喀什河流域。厄魯特營除牧耕和少量屯田外,還負責駐守20余處卡倫、巡防哨等。乾隆四十年(1775年),厄魯持營共3516戶、l0373名口。察哈爾省營官兵是在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自張家口市外攜眷移駐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的,官兵計1800戶,也分左、右兩翼,左翼游牧今溫泉縣右派游牧今博樂縣境。至1775年,“察哈爾營共1836戶、5548名口”。察哈爾營除牧屯和少量屯田外。還負責駐守卡倫、巡防哨等21處。“因該營閉散幼丁甚少,不能挑補甲缺,于(乾隆)三十八、四十四、四十五年,具奏,由厄魯特閑散內(nèi)三次撥入察哈爾營四百二十戶”。至嘉慶年間,察哈爾營有兵民11700余口,厄魯特營兵民26300余口,沙畢納爾營9300余口。

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土爾扈特部伏爾加河東歸,至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境內(nèi)時,總計15633戶、66234丁口。這批移民后分駐各地,伊犁境內(nèi)除沙畢納爾營編人厄魯特營下五旗外,還有土爾扈特四路一旗約400戶,近3000人,大部安置在精河游牧。

總上,清代軍府制時期,伊犁蒙古族移民約計51000丁口,其中除少數(shù)系伊犁內(nèi)部移民外,外區(qū)移民占多數(shù),是最大的游牧移民集團,牧耕戍邊的一交基本力量。

錫伯族移民屯戍

錫伯族移民兵民隸屬于錫伯營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四月,東北盛京等十三城的錫伯族官兵千人攜眷屬3275人,經(jīng)蒙古西行于次年七月到達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實際移民總數(shù)為4030余人,約占當時錫伯族總人口的10%。1767年,錫伯族兵民奉命到伊犁河南岸的巴特蒙柯巴格、綽豁羅拜興以西霍吉格爾巴格一帶居住,先疏浚了準噶爾汗國時期開鑿的綽霍爾舊渠,墾耕地一萬畝,年產(chǎn)糧2.2萬余石,初步自給。乾隆五十八年(1793),錫伯營兵民人口已發(fā)展到8千余人,增長近一倍。嘉慶七年(1802年),“有部人圖默特創(chuàng)議于察布察爾山口引水,自崖上鑿渠,亦東西長二百余里,工費繁巨,部人嗟怨。圖默特卒排眾議,數(shù)年乃成,既浚新渠,辟田千頃,遂大豐殖,雄視諸部,鄭白之沃,不足云也”。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大渠修浚后,錫伯營共墾地78704畝,每牛錄分得耕地9700余畝,以后又逐年增多。錫伯營八旗再次進行調(diào)整,先后分七批,沿渠筑堡,“按牛錄占有土地”,墾區(qū)基本定型。《西睡總統(tǒng)事略》云:“錫伯營在伊犁河南岸,八旗八堡,屯耕而食,其地寬十數(shù)里至三四十里,東西長二百余里。”除農(nóng)耕外,錫伯營還負責駐守卡倫19處,駐守臺站包括到塔城市、喀什噶爾等地換防,參加過平定“清平張格爾叛亂”等戰(zhàn)斗。錫伯營是清代外來移民中最具活力,發(fā)展最為成功的移民集團。

索倫族移民屯戍

索倫族移民兵民隸屬于索倫營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清廷從黑龍江省遷移索倫鎮(zhèn)達斡爾族官兵1080名,攜眷共大小3263人,移駐伊犁霍爾果斯河東西兩岸地區(qū)。索倫營左派四旗為索倫(即鄂溫克)駐西岸,右派四旗達呼爾駐東岸。除牧耕和少量屯田外,還負責駐守卡倫10余處。這些移民原本是狩獵游牧民族,來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開荒種地,實在勉乎其難。該營屯田地畝僅2600畝,是“伊犁四營”中最少的。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索倫、達呼爾兵丁“耕種地畝被蝗”,生活非常拮據(jù),清政府不得不推遲索還所借籽種和接濟糧,到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來伊犁定居30年后,“生活亦屬艱窘”。乾、嘉之際,索倫營又遭天災人禍,

天花流行“損該部閑散、西丹將近四百”,人口銳減,兵源枯竭。愛新覺羅·颙琰三年(1797年)清政府只好從錫伯營移補“一百六十戶、大口五百五十二,小口一百零六,共六百五十八人”。愛新覺羅·旻寧年間,南疆先后發(fā)生張格爾玉素甫之叛亂,索倫營官兵不避艱險,履行為國守邊之職責,前后有數(shù)百名官兵犧牲,再次發(fā)生兵源枯竭危機,清廷“于道光十四年四月,調(diào)撥索倫營補充兵額之錫伯一百戶,人數(shù)為大口四百三十八口,小口一百八十三口,共計六百二十一口”。索倫營移民是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外區(qū)民族移民在文化轉型中屢遭挫折的最孱弱、坎坷的一群。

回族移民屯戍

回族移民回族遷人伊犁的情況,史料闕如。但從寧遠城寧固回族大寺(今伊寧市陜西回族大寺)早在乾隆年間就已建成這一事實來看,回族移民來伊時間早、人數(shù)不少是實實在在的事。綏定一帶歷來是回族聚居地之一。《霍城縣志》云:“清乾隆年間就有回民遷入縣境的記載,此后有大批回民到縣境定居”“愛新覺羅·弘歷四十四年(1779年),穆斯林哲合忍耶創(chuàng)始人馬明心甘肅省派遣蘇阿訇來惠遠古城,秘密傳教。這是哲合忍耶派在霍城(即清代綏定——引者)傳教的開始。乾隆四十七年(1782),馬明心的妻女被發(fā)配來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為奴,張夫人被刑殺后葬在惠遠城西,二女兒亡故后,葬拱宸城(霍爾果斯城)南郊,三女兒亡故后葬在綏定城(水定鎮(zhèn))東北郊”。同治二年(1863),綏定三道河地回族楊三星、飛刀馬二起來,“勾結塔爾奇營回人,扭鎖開城,搶劫庫存軍械,殺死兵丁……該處回民聚處甚多”翌年九月,伊犁寧遠、綏定回族與維吾爾族農(nóng)民聯(lián)手起義,居然摧毀了伊犁府統(tǒng)治機構,由此可見伊犁有相當數(shù)量的回族移民存在。據(jù)俄國人拉德洛夫稱:“在伊犁地區(qū)有綠營3000人,由漢族東干人組成,住在綏定、塔爾奇、Tschimpansi(城盤子、熙春城)、Dalosichun(大蘆草溝泉?)、清水河、霍爾果斯城盤子(拱宸城)六城,其中1500人從事農(nóng)業(yè),和塔蘭奇一樣繳納農(nóng)業(yè)稅,另1500人在軍隊,服兵役或從事勞動”,又稱:“在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地區(qū)有5000名漢人、東干人從事農(nóng)業(yè)……另外有8000名漢人和東干人在漢城和山上耕作”1882年從西伯利亞地區(qū)到伊犁旅行的H·蘭斯代爾對伊犁回族曾說:“1862年,伊犁河谷的東干人有6萬人,平定后的1877年東干人口為男2100、女900、主要住在綏定、清水河鎮(zhèn)和塔爾奇”。筆者認為,蘭斯代爾可能把伊犁的漢族人、回族人都作為東干人口混同計算了。

小結

伊犁各民族移民經(jīng)過百年(1760—1860年)的開發(fā),人丁興旺,百業(yè)繁盛,社會進步。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口總數(shù)將近20萬,為歷史最高水平;農(nóng)業(yè)經(jīng)濟飛速發(fā)展,伊犁屯田“通共計地七十二萬三千二百余畝”,不僅在新疆而且在我國西北都算是農(nóng)屯最發(fā)達的地方,從根本上改變了伊犁游牧經(jīng)濟單一的落后狀態(tài),歷史上首次形農(nóng)業(yè)為主、農(nóng)牧并舉的發(fā)展態(tài)勢;同時,還第一次出現(xiàn)城市文化,形成了以惠遠古城為中心的“伊犁九城”;伊犁農(nóng)業(yè)民族人口約占總人口的70%,大大超過了游牧民族人口,沖破了歷史上長期單一游牧民族為主的結構。這樣,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地區(qū)就基本上完成了草原游牧社會向農(nóng)耕社會的轉型,為近現(xiàn)代伊犁世居民族的形成莫定了基礎。

然而,百年盛世,終有競期。愛新覺羅·旻寧二十年(1840年)第一次鴉片戰(zhàn)爭后,清代內(nèi)憂外患,紛至沓來。同治三年(1864年),《中俄勘分西北界約記》簽訂,俄羅斯帝國將我國西北邊疆割占40多萬平方公里土地;其中伊犁轄區(qū)面積六分之五的伊犁西路大部淪為異域。同年九月,伊犁寧遠城維吾爾族、回族農(nóng)民起義,占領寧遠城;四年正月,起義軍攻占惠寧城,“闔城死難二萬人”;五年正月,起義軍又攻占惠遠古城伊犁府明緒闔門殉,兵民死者數(shù)萬”,伊犁清朝軍府制統(tǒng)治被摧毀,成立伊犁蘇丹地方割據(jù)政權。同治十年(1871年)5月,沙俄乘伊犁蘇丹地方割據(jù)政權長期內(nèi)亂之機,以所謂“代守代收”之名,發(fā)動戰(zhàn)爭,侵占伊犁,進行殖民統(tǒng)治達11年之久。

經(jīng)過慘烈的內(nèi)亂外侵,伊犁居民人口死亡、散失近半數(shù),從近20萬人口降至1O萬左右,其中滿族人口下降90%,漢族次之,回族人口下降50%以上。據(jù)沙俄占領軍的估計,“在暴動者的打擊下,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居民死亡近17萬5千人”(見《征服中亞史》第二卷)這個數(shù)字顯然夸大了。另據(jù)俄占領軍的統(tǒng)計,俄占領初期,伊犁“男女居民有102910人,其中,塔蘭奇(即維吾爾族)38211人,漢人3373人,蒙古族17954人,吉爾吉斯斯坦(指哈薩克族等游牧民族)22344人,東干(即回族)5130人,滿人450人,錫伯族15484人”。伊犁內(nèi)亂初,伊犁索倫營兵民3400人已全部離開伊犁,多方輾轉遷至塔城住扎。

清季

民國時期伊犁哈薩克自治州諸族的形成

清季、民國時期(1882—1949年)伊犁近現(xiàn)代世居民族的形成:

內(nèi)容很多,待補。

地理環(huán)境

位置境域

為2002年之前的舊區(qū)劃名,位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境內(nèi)伊犁州(包括三區(qū))之內(nèi)。

經(jīng)濟

2021年,伊犁地區(qū)實現(xiàn)地區(qū)生產(chǎn)總值1470.81億元。

參考資料 >

【方志新疆】你知道伊犁州的歷史嗎?.微信公眾平臺.2025-08-15

國務院關于同意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撤銷伊犁地區(qū)的批復.中央人民政府.2025-10-12

新疆伊犁州地名介紹.博雅地名網(wǎng).2021-06-09

2021年地(州、市)經(jīng)濟增長情況分析.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人民政府網(wǎng).2022-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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