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商務局,是廣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加掛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牌子。主要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商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并組織實施等工作。現任黨組書記、局長是魏敏。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商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并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市商務發展戰略、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擬訂內外貿易發展、市場體系建設、投資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加快推進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推動商貿服務平臺建設;推進內外貿融合發展,優化商貿流通產業布局和結構。
(三)負責監測分析全市進出口、商貿流通、外商投資狀況,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研究國內外貿易、現代流通方式和全市商務工作發展趨勢,組織實施調控措施;統籌協調商務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
(四)組織擬訂有關健全和規范市場發展的政策;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臺,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促進商貿流通體制改革,推進流通標準化。
(五)負責協調本市整頓和規范商貿流通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研究提出規范市場秩序的政策措施建議。參與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臺,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負責商業特許經營、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等行政管理。對商務領域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管理。牽頭負責肉類、蔬菜等重要商品追溯體系建設。
(六)擬訂并組織實施會展、電子商務、商貿服務等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促進貿易增長方式轉變,指導和協調貿易促進體系建設,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和平臺建設;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指導商品貿易結構調整,推進國際品牌建設。
(七)負責流通行業發展工作,依法對舊貨流通、汽車流通業等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推動藥品流通行業發展;制定和實施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規劃和促進政策,指導和管理再生資源回收工作。
(八)擬訂并組織實施優化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結構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科技興貿戰略;負責機電產品自動進口許可、國家機電辦管理的產品的核報工作;負責監督協調機電產品國際招投標。
(九)負責全市口岸規劃和政策編制、調整和協調落實,統籌全市優化口岸營商環境、提升跨境貿易便利化水平工作。負責管理和協調處理陸空、港口口岸工作。負責開展粵港澳大灣區及跨區域陸空、港口口岸通關合作。負責聯系和協調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推動保稅物流體系建設。負責廣州市共建文明口岸活動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廣州口岸工作聯席會議日常工作。
(十)組織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服務貿易進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計劃、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服務貿易領域的對外開放;負責技術、知識產權進出口工作,推動服務外包平臺建設,承擔國際服務貿易統計工作。
(十一)指導外商投資工作,擬訂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依法管理外商投資企業和項目有關事項,參與重大外資項目的落戶和服務等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情況并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二)負責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有關對外投資、經濟合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辦法;依法管理、監督和服務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指導境外市場開拓,規范境外投資企業經營秩序;依照權限承辦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權益保護相關工作。
(十三)擬訂全市商務交流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性商務重要外事活動;指導本系統外事和對外交流工作;聯絡各國駐穗總領事館及其他駐穗機構對外經濟事務;依照授權審批和管理外國和臺港澳地區非企業經濟組織在穗設立常駐代表機構。
(十四)承擔組織協調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協調我市有關世界貿易組織事務的具體工作;組織產業損害調查及其他貿易救濟措施。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資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接待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政務公開、督辦、資產管理、機關后勤服務等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對口聯系民主黨派等部門;綜合協調機關各處室工作;負責本部門信息化建設工作。
(二)綜合處
負責編報商務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指導性計劃,監測分析商務宏觀運行狀況,負責外貿及商貿流通業統計分析,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提出外貿及商貿流通業近期主要經濟預測指標以及經濟運行調控;編報商務發展戰略;組織研究商務發展趨勢和重大問題,擬訂相關政策建議;起草綜合性文件;負責新聞宣傳工作;組織編寫商務發展報告、年鑒和地方志。
(三)政策法規和公平貿易處(審批管理處)
負責起草商務工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承擔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承辦有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落實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涉外貿易糾紛。承擔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進出口公平貿易與產業損害調查相關工作,應對國外貿易救濟調查以及涉外知識產權糾紛和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調我市有關世界貿易組織事務的具體工作。組織實施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行政審批監督管理等工作。組織辦理本部門的行政審批和備案事項。
(四)財務處
負責機關財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涉及商務領域的外匯、財稅、金融、價格、保險等政策和規章;負責制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組織實施;指導直屬單位財務及內部審計工作。
(五)市場體系建設處
負責編制全市商業網點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協調推進商貿集聚區、特色商業銜、大型購物中心等規劃建設;組織編制全市專業批發市場發展規劃,制定相關政策措施,協調推進專業批發市場轉型升級;協調推進商貿流通領域重點項目建設;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指導商貿流通領域物流產業發展,負責商貿物流標準化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發展城市配送物流和冷鏈物流;指導協調社區商業改革和發展;負責內外資直銷企業服務網點方案確認和核查工作。
(六)流通業發展處
負責擬訂并組織實施現代流通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推動流通標準化和現代流通方式發展,促進連鎖經營、舊貨流通、藥品流通行業發展;指導中小商貿流通企業發展;擬訂汽車流通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行業管理,負責老舊汽車更新工作;推進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指導和管理再生資源回收工作;負責內貿運行指標綜合協調及分析。
(七)商貿服務處
負責擬訂并組織實施餐飲業、家庭服務業、住宿業、美容美發業、洗染業、家電維修等商貿服務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參與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臺,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負責商業特許經營、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等行政管理;負責設立拍賣企業初審工作;監測分析商品供求情況,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相關工作;對商務領域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八)消費促進處
負責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培育建設,推動消費市場高質量、可持續發展;統籌推進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促進消費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推動流通品牌建設,加強消費品牌傳播推廣;指導和促進“老字號”發展;負責推動首發經濟、夜間消費發展。
(九)對外貿易發展處
負責國家、省促進進口政策實施,研究擬訂市促進進口政策;擬訂促進外貿發展的管理辦法、措施和開拓國(境)外市場規劃;建設、完善國際貿易促進體系,推動各類外貿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為企業提供對外貿易各類公共服務;研究和推廣新型貿易方式;推動跨境電子商務發展,負責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工作;指導外貿轉型升級示范基地工作。
(十)對外貿易管理處
組織實施科技興貿戰略工作;擬訂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發展規劃;負責機電產品自動進口許可的核發和轉報;協調大型和成套設備出口工作;負責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監督、協調和管理;指導各類機電及高新技術出口基地建設;推動加工貿易轉型升級,負責加工貿易業務管理和協調;協調管理出口商品質量和技術標準;負責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在權限范圍內負責涉政非機電類商品進出口管理工作。
(十一)服務貿易處
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服務貿易和服務外包政策;擬訂和執行本市相關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全市服務貿易和服務外包統計及運行分析;開展服務貿易自由化工作;指導服務貿易和服務外包促進體系、示范園區、相關出口基地建設;負責“中國服務外包示范城市”建設;推動服務貿易出口品牌、服務外包人才培訓和公共平臺建設;負責管理國際貨運代理業務;負責管理技術進出口業務。
(十二)電子商務處
負責編制全市電子商務發展規劃,制定相關政策措施,促進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負責電子商務產業集聚區、平臺、支撐服務體系建設;承擔電子商務推廣與應用工作。
(十三)會展促進處
負責會展業的統籌協調、宏觀規劃和引導促進;擬訂并組織實施會展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統籌推介全市會展營商環境;指導本市展覽會和境外出展,組織策劃境內外重要展覽會、洽談會等會展活動;負責在本市舉辦、由國務院及國家有關部門審批的對外經濟技術展覽會的轉報工作。
(十四)經濟功能區處
聯系和協調經濟技術開發區、自由貿易試驗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等經濟功能區工作。組織開展經濟技術開發區評價工作,審核或申報經濟技術開發區的設立和變更。指導和協調自由貿易試驗區發展,做好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創新經驗的復制推廣。負責保稅物流體系建設相關工作。
(十五)外資管理處
參與擬訂外商投資政策措施;擬訂利用外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指導性計劃;按權限辦理外商投資審批或備案事項;對外商投資者及外商投資企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利用外資的統計、分析和發布;負責外資總部企業的認定及管理;組織開展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報工作。
(十六)對外投資與經濟合作處
指導管理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業務,組織實施“走出去”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的相關政策,擬訂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的發展規劃;負責各類非金融境外投資企業(機構)設立、對外經濟合作(包括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的備案或核報工作,辦理本市駐港澳企業工作人員手續;依照權限承辦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權益保護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境外勞務重大事件;負責區域經貿合作相關工作;組織協調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交流有關活動。
(十七)國際交流處
負責對國(境)外的經濟事務交流工作,組織協調重要的商務外事交流活動;負責外國和臺港澳非企業經濟組織在穗設立常駐代表機構的審批;依照授權為來穗工作或從事商務活動的境外人員核發被授權單位邀請函;聯絡對各國駐穗總領事館及駐穗機構對外經濟事務,承辦相關外事活動和重要的外賓接待工作。
(十八)陸空口岸處
負責全市口岸規劃和政策編制、調整和協調落實工作。負責全市口岸通關安全管理和宣傳推介工作。負責管理和協調處理陸空口岸工作。負責優化陸空口岸營商環境、提升跨境貿易便利化水平工作。負責開展粵港澳大灣區及跨區域陸空口岸通關合作工作。負責廣州市共建文明口岸活動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廣州口岸工作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十九)港口口岸處
負責統籌全市優化口岸營商環境、提升跨境貿易便利化水平工作。負責全市口岸運行數據綜合統計分析、報送和發布工作。負責推進電子口岸和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推廣工作。負責管理和協調處理港口口岸工作。負責開展粵港澳大灣區及跨區域港口口岸通關合作工作。
(二十)人事處(離退休人員服務處)
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資福利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
(二十一)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并指導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參考資料:
領導信息
直屬單位
(一)廣州市商貿發展服務中心
承擔廣州商貿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措施擬定的前期調研、論證、起草等工作;承擔涉及商務領域的“數字政府”建設任務,負責全市商貿領域信息化服務體系建設的整體規劃和組織實施;負責廣州商貿發展數據的收集、整理和運行分析;組織、指導全市商貿領域的網絡信息安全管理;為全市商貿發展提供咨詢及培訓服務;負責口岸物業和現場配套設施的管理、維護和開發利用;負責開展電子口岸服務保障工作。
(二)廣州商務會展促進服務中心
廣州市商務會展促進服務中心是直屬廣州市商務局正處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成立于2001年,主要任務是承擔廣州會展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措施擬定的前期調研、論證、起草等工作,并配合組織實施;承擔廣州會展業宣傳推介活動的計劃制定、方案實施等事務性工作;承擔廣州會展業對外合作交流事務性工作,為引進國內外品牌會展項目提供服務;承擔廣州會展數據統計、信息搜集和建立會展數據庫、專家庫等工作,為政府決策提供依據;承辦市政府重點培育的主要品牌展會和市政府重點扶持產業專業展會以及公益性會展等具體事務性工作;承辦拓展廣貨市場等經貿會展活動的事務性工作。廣州商務會展促進服務中心以市場為導向、以服務為宗旨,一如既往為社會各界提供優質服務,共同推動廣州市會展業健康有序的發展。
獲得榮譽
2023年6月,廣州市商務局商貿服務業處被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授予第六屆廣東省“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稱號。
相關事件
2025年9月,超強臺風“樺加沙”來襲,廣州、深圳市部分商超出現蔬菜等物資被“搶空”現象。針對臺風前出現的“搶菜”現象,同月22日晚,廣州市商務局官方賬號發布消息稱,全市主要生活必需品商業庫存充足,價格總體平穩,供應渠道暢通,完全能夠滿足臺風期間市民日常生活需求,請廣大市民朋友根據實際需要合理采購和儲備物資,無需過度囤貨。
參考資料 >
廣州市商務局主要職責.廣州市商務局.2025-09-23
局領導.廣州市商務局.2025-09-23
廣州市商務局內設機構.廣州市商務局.2025-09-23
廣州市商貿發展服務中心.廣州市商務局.2025-09-23
廣州商務會展促進服務中心.廣州市商務局.2025-09-23
中共廣東省委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第六屆廣東省“人民滿意的公務員”和“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的決定 .南方網.2025-09-23
廣州、深圳回應臺風前蔬菜被“搶空”:儲備充足,“別擔心!菜管夠!” .澎湃新聞.2025-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