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威电竞|足球世界杯竞猜平台

羅馬書
來源:互聯網

羅馬書是《圣經》新約的一卷書,本卷書共16章。記載了使徒保羅寫給羅馬教會的書信內容,包含他對基督信仰、罪及救恩等問題的見解。羅馬書被認為是保羅的杰作,內容豐富,具有深刻的神學和精神視野。

內容介紹

本書前半部講個人得到救恩的基本真理。指出全人類都陷在罪惡的深淵中,需要神的拯救,即借著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救功,而因信得生;后半部是一個稱義之人的生活,原則和處世箴言;中間插入一段猶太民族在神救贖計劃中的地位困局,以及終必會有的美好前景。基本思想是“因信稱義”:因始祖亞當在伊甸園偷吃禁果犯下原罪,后世人類便有了與生俱來之罪,與雅威的關系處于不正常狀態,皆須得到救贖。而只有信奉基督,仰賴其救贖之恩,才能恢復與上帝的正常關系而稱義。保羅以亞伯拉罕為例說明因信稱義的含義,并闡明因信稱義者在基督里的新生命:對上帝虔敬篤信,對他人真誠相愛,對自己凈心除惡。本書以“因信稱義”駁斥猶太人“律法至上”的宗教思想,以世界性宗教原則抵制猶太教的狹隘民族主義觀念,在當時和后代都產生過重大影響。

羅馬書堪稱為基督教希臘文圣經中最雄渾有力的書之一, 書中的論據十分確鑿, 而且大量援引希伯來語圣經的經文作為佐證。 保羅用優雅的言辭討論第一世紀的基督徒會眾由于包括猶太人和希臘人而引起的難題。

猶太人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后裔便可享有優先權嗎? 成熟的基督徒明白人無須再遵守摩西的律法, 但他們有權絆跌那些較軟弱而繼續緊守古代習俗的猶太籍弟兄嗎? 在信中, 保羅肯確地表明猶太人和非猶太人在雅威面前都是平等的, 人不能靠謹守摩西律法, 而是要對耶穌基督懷具信心, 并且藉賴上帝所賜的非配得仁慈, 才能稱義。 同時, 既然基督徒處于各種權威之下, 上帝也要求他們向這些權威表現適當的順服。

創作背景

使徒保羅在小亞細亞半島馬其頓王國希臘布道及建立教會的工作己屆完成(徒20:2-6),這位外邦使徒,雖年近六十為主道迫切,熱誠仍絲毫未減,他決定訪問羅馬帝國的首都。因羅馬乃當時世界最大之城,受希臘文化影響,人民雜居,道路通達,可謂布道好地方,保羅想再從那里去到最西部的高度文化之地西班牙(15:22-24),那時的羅馬己有一個在福音上頗為興旺,但尚未成熟的教會,而大部分信徒都不認識保羅,所以使徒決定寫封信介紹自己,即令將來西行受阻,也可以借書信和他們分享后信之道。

羅馬書可能寫于哥林多或靠近堅革哩的非比(羅馬書16:1),哥林多的該猶接待使徒保羅在此寫作。書信中并未提到寫作的精確時間,但顯然是寫于為耶路撒冷王國已有的聚會收集款項,保羅“往耶路撒冷去供應圣徒”,在他第二次去希臘旅行的末尾,度過冬天,先于他上次(公元58年)訪問該城。《圣經》評論家一致同意這封書信很可能是在希臘的哥林多寫成的。保羅在第三次海外傳道旅行結束前曾探訪該地幾個月。書中的內在證據也顯示寫作地點是哥林多。保羅在當地會眾的成員該猶家中執筆寫成這封信,并在信中推薦非比;她是哥林多附近的港口城市堅革哩的會眾中一位基督徒,可能是她把這封信帶往羅馬的。保羅在羅馬書15:23寫道:“在這里再沒有可傳的地方,”并在接著的經文中表示他打算把海外傳道工作向西擴展到西班牙。第三次海外傳道旅程行將結束之際,即公元56年年初,他大可以這樣說。

收信人是羅馬的基督徒會眾。羅馬的基督徒可能有猶太和外邦背景,教會內部可能存在這兩個群體之間的內部紛爭。保羅作為一個希臘化的猶太人和前法利賽人,調整了他的論點以迎合這兩個群體和整個教會。由于這部作品既包含了針對特定受眾的材料,也包含了針對羅馬的基督徒公眾的材料,學者們很難將其歸類為私人信件還是公開書信。

寫作背景

保羅, 一個以前強暴地迫害猶太籍基督徒的人, 成為基督手下奉派前往非猶太諸國傳道的熱心使徒。 自羅馬書起, 一連14本圣經書都是由雅威這位一度是法利賽人的忠仆在圣靈感示之下寫成的。 在執筆寫羅馬書時, 保羅已完成了兩次漫長的傳道旅程, 并且正在作第三次傳道旅行。 他已經寫了另外五本受上帝感示的書信:帖撒羅尼迦前、 后書, 加拉太書及哥林多前、 后書。

作者背景

使徒保羅生于基利家省的大數城,是敬虔的猶太人,屬便雅憫支派。他的學問淵博,曾受教與當日名重士林的拉比迦瑪列門下,也加入了生活嚴謹的法利賽教(徒22:3;加1:14)。蒙召后曾足跡歐洲建立教會,晚年仍念念不忘,要把福音傳到當時的“地極”,(士班牙今西班牙)這位有“外邦使徒”之稱的忠心門徒曾兩次被囚入監,雖在捆鎖中,仍寫出書箋教導安慰信徒,與主后66-68年初,為羅馬當局處死,而壯烈殉道。

作品影響

(一)本書在新約中的地位。如“以賽亞書”在舊約中的地位一樣,是涌現救恩的河流,此時正流入萬國萬民之人的口中。

(二)或謂全部圣經為人所帶的戒指,羅馬書正如戒指上的寶石。

(三)是基督徒的信仰章程,也是福音的根基,讓誦讀的人不但能使自己的信仰堅定不移,又能獲得更豐盛的救恩,故之為“世界上最深奧的作品”。

羅馬書跟保羅的另外八封書信一并在稱為切斯特·貝蒂紙莎草紙抄本第2號第46頁中被人發現。凱尼恩爵士論及這份早期抄本說:“我們在此擁有一部近乎完整的保羅書信的手抄本,這部抄本看來寫成于第三世紀初左右。”切斯特·貝蒂希臘文圣經莎草紙抄本的年代比著名的西奈半島抄本及梵蒂岡抄本第1209號更早,這兩部抄本都是公元第四世紀的制品。這些抄本也含有羅馬書。

它在381年的第一次伊斯坦布爾市公會議被列入圣經新約正典,是屬于《新約圣經》里保羅書信,且是七封完全沒有爭議保羅是作者的其中一封。唯獨信仰和羅馬天主教關于信仰和行為的必要性的支持者都在《羅馬書》中找到了支持。馬丁·路德在他的圣經翻譯中在《羅馬書》3:28中引起了爭議,他加上了“獨”(德語中的allein),使其讀作:“因此,我們認為,人不是因著遵行律法而稱義,而是單單因著信心。”

學者們一直在爭論《羅馬書》的作者和日期。學術共識是保羅寫了《羅馬書》。這封信很可能是保羅在哥林多寫的,可能是在蓋烏斯的家中,由他的書記忒提阿抄寫。有許多理由支持哥林多是最有可能的地點。保羅在寫這封信時準備前往耶路撒冷王國,這與使徒行傳中保羅在希臘逗留了三個月的記載相符。這可能意味著這封信是在哥林多寫的,因為哥林多是保羅在希臘取得最大傳教成功的地方。此外,腓比亞是哥林多教會的執事,她可以通過哥林多經過羅馬并從哥林多的西港乘船將這封信帶到羅馬。《羅馬書》的確切寫作時間沒有在書信中提到,但顯然是在為耶路撒冷的捐款集會后寫的,保羅正準備“前往耶路撒冷,服事圣徒”,也就是在他最后一次訪問那個城市之前。大多數學者認為,這封信是在55年末/56年初或56年末/57年初寫的。早期的55年和58年初都有一些支持,而德國新約學者格爾德·呂德曼則主張更早的日期,比如51/52年(或54/55年),這是繼諾克斯之后的提議。呂德曼是對50年代中期到晚期的共識提出的唯一嚴肅挑戰。

有強有力的間接證據表明,直到公元4世紀中葉,羅馬帝國西部地區廣泛使用了一種缺少第15和第16章的《羅馬書》版本。這個結論部分基于這樣一個事實,即許多教父,如奧利根和特土利安,直接或間接地提到了《羅馬書》的14章版本。保羅的頌贊詩在不同手稿中的不同位置進一步加強了這一觀點。盡管存在一些不確定性,哈里·加姆布爾得出的結論是,經典的16章版本很可能是文本的早期版本。《波爾涅手稿》缺少《羅馬書》1:7和1:15中明確提到羅馬教會為受眾的內容。有來自教父評論的證據表明,波爾涅手稿在這方面并不是唯一的;許多早期的手稿也缺少在第1章中明確提到羅馬受眾的內容。值得注意的是,當這種文本變體與省略第15和第16章相結合時,整封書信中就再也沒有明確提到羅馬教會的內容了。哈里·加姆布爾推測,1:7、1:15和第15和第16章可能被抄寫員刪除,以使這封書信更適合“一般”受眾。

很可能在早期存在一種省略第16章的15章版本的《羅馬書》。一些學者根據內部證據主張,第16章代表了保羅的另一封書信,可能是寫給以弗所的,后來被附加到了《羅馬書》中。有幾個不同的論點支持了這一結論。首先,15:33中有一個結尾的祝福,讀起來像其他保羅書信結尾的祝福。其次,保羅在第16章中向許多人和家庭問候,這表明他已經熟悉他們,而第1-15章的內容則假定保羅從未見過羅馬教會的任何人。《第46號帕普魯斯》將保羅的頌贊詩放在第15章的結尾,也可以解釋為證明了《羅馬書》存在15章的版本。

一些手稿在書信結尾有一個小標題:“給羅馬人”。這些手稿包括:西奈半島手稿、亞歷山大手稿、梵蒂岡手稿、以弗所手稿、克拉羅蒙塔努斯手稿;還有一些手稿寫著:“給羅馬人,是從哥林多寫的”;還有一些手稿寫著:“給羅馬人,是由哥林多的腓比亞執事帶來的”;還有一些手稿寫著:“給羅馬人的書信是由特提阿抄寫的,由腓比亞從基格利亞的教會帶來的”;還有一些手稿寫著:“給羅馬人,是由哥林多的腓比亞執事帶來的”。

在寫這封書信之前的十年(公元47-57年),保羅在愛琴海周邊地區傳教。在加拉太、馬其頓、亞該亞和亞西亞的羅馬省建立了教會。保羅認為他的任務已經完成,希望在西班牙傳福音,這樣他就不會“在別人的根基上建造”。這使他有機會在路上拜訪羅馬,這是他長久以來的愿望。《羅馬書》在一定程度上為他的到訪做了準備,并說明了他的到訪原因。

除了保羅的地理位置,他的宗教觀點也很重要。首先,保羅是一個希臘化的猶太人,具有法利賽派的背景,這是他身份的一部分。他對自己的民族有關心,并貫穿整封書信。其次,對話的另一方是保羅在30年代早期的對耶穌的歸信和跟隨的呼召。

關于羅馬的基督教起源的最可能的古代記載是由一位名叫安布羅斯特的4世紀作家提供的:

“可以確定,使徒時代羅馬有猶太人居住,那些相信基督的猶太人把他們應該信仰基督但要遵守律法(托拉)的傳統傳給了羅馬人……我們不應該譴責羅馬人,而應該贊揚他們的信仰,因為他們雖然沒有看到任何神跡或奇跡,也沒有見到任何使徒,但他們仍然接受了對基督的信仰,盡管按照猶太儀式。”

根據亞當·克拉克的說法:

寫這封書信的原因:……保羅了解了羅馬的基督徒的所有情況……發現這個教會部分是由信仰基督的外邦人組成的,部分是由猶太人組成的,他們對耶穌作為真彌賽亞的信仰還帶有許多偏見,而且許多爭論是由外邦人要求與猶太人享有平等權利,以及猶太人絕對拒絕接受這些要求,除非外邦人信徒接受割禮;他寫這封書信是為了解決和解決這些分歧。

當時,羅馬的猶太人占了相當大的比例,他們的會堂吸引了許多人,使外邦人能夠了解拿撒勒的耶穌的故事。因此,在羅馬形成了由猶太人和外邦人組成的教會。根據2世紀的教父艾琳納烏斯的說法,羅馬教會是由使徒彼得和保羅直接建立的。然而,許多現代學者不同意艾琳納烏斯的說法,他們認為雖然我們對教會的建立情況知之甚少,但它并不是由保羅建立的:

許多弟兄出去迎接保羅。有證據表明當時羅馬有相當多的基督徒,可能有不止一個聚會地點。——伊斯頓圣經詞典

在羅馬書16:3-15中提到的許多名字表明當時羅馬有不止一個教會集會或信徒團體。第5節提到了一個在阿居拉和百基拉家中聚會的教會。第14和15節分別提到了信徒和圣徒的團體。

由于公元49年克勞狄的法令,猶太人被驅逐出羅馬。菲茨邁爾聲稱,由于他們的內訌,猶太人和猶太基督徒都被驅逐了。克勞狄烏斯大約在公元54年去世,他的繼任者尼祿·克勞狄烏斯·德魯蘇斯·日耳曼尼庫斯允許猶太人回到羅馬,但在公元64年的大火后,基督徒受到了迫害。菲茨邁爾認為,隨著猶太人在54年回到羅馬,新的沖突在外邦基督徒和之前被驅逐的猶太基督徒之間產生了。他還認為,這可能是保羅在《羅馬書》15章中提到“強壯者”和“軟弱者”時所指的。這個理論最初是由W·馬克森在《新約導論:對其問題的一種方法》(1968年)提出的,但被菲茨邁爾批評和修改。菲茨邁爾的主要觀點是,保羅似乎是故意模糊不清的。如果保羅想要專門解決這個問題,他本來可以更具體。凱克認為,外邦基督徒可能對猶太人產生了厭惡或鄙視(見反猶太主義和對耶穌之死的責任),因為他們在神學上理性化認為猶太人不再是雅威的子民。

學者們經常很難評估《羅馬書》是一封私人信件還是一封公開書信,這在形式批評分析中是一個相關的區別。約瑟夫·菲茨邁爾從斯蒂爾沃特提出的證據中認為,《羅馬書》的風格是一種“散文書信”。在改革時期的作家菲利普·梅蘭希通認為,《羅馬書》是“整個基督教教義的總結”。雖然一些學者認為,像梅蘭希通一樣,這是一種神學論著,但這種觀點大多數學者不接受。盡管有時被認為是一部(系統的)神學論著,《羅馬書》在許多保羅在其他地方討論的問題上保持沉默,但仍然被普遍認為是重要的,特別是在稱義和救贖方面。

參考資料 >

生活家百科家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