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實(又名崔)(約103年—約170年),字子真,小字元始,冀州安平縣(今河北省安平縣)人。東漢后期政論家、農學家,著有《四民月令》、《政論》等,系東漢著名文學家崔瑗之后,與蔡邕(yong,一聲)齊名,號稱"崔蔡"。
元嘉元年(151年),起家郎官,上呈《政論》,歷任議郎、大將軍(梁冀)司馬。出任五原知府、遼東太守,治理邊疆,頗有惠政,累遷尚書。建寧三年(170年),去世,后世尊為“博陵崔氏”先祖。
著有《四民月令》,反映了東漢晚期世族地主莊園全年的家庭事務計劃,對后世進行農事活動有著重要的指導意義。
人物生平
崔寔少時沉靜,愛好典籍。父親崔瑗去世,減賣田產,修起冢塋,建立碑頌。葬后,隱居在墓旁,資產用盡,因窮困,以販酒為業。當時人多因此嘲笑他,但崔寔始終不改。但也就是夠家用而已,不致力于盈余。服喪完后,三公都來征召,他都沒有應召。
元嘉元年(151年)十一月,朝廷召命公卿郡國舉薦至孝有操行之士。崔寔受到郡里的推舉,被征到公車,因病不能對策,除為郎。他明曉政體,做吏的才能很有富余,談論當世便利之事數十條,名為《政論》。論點切中要害,言論動聽且確切。
此后崔寔被太尉袁湯、大將軍梁冀征召,他全不應召。大司農羊傅、少府何豹上書推薦崔寔才能美好高妙,宜在朝廷任職。朝廷召拜他為議郎,升遷為大將軍梁冀司馬,與邊韶、延篤等在東觀著文作書。又出京任五原知府,有惠政。
人到中年,閱歷和知識更加豐富。崔寔就帶著一腔憂國憂民的心和積累了半生的農業知識來到了五原郡(今內蒙古自治區河套北部和達爾罕茂明安聯合旗西部地區),任太守職。那時的五原郡,經歷了新朝、南北匈奴激戰以及漢匈交戰,百姓貧苦不堪。崔寔四處走訪,探視民情,發現五原郡地處邊陲,冬天寒冷而漫長,老百姓沒有足夠御寒的衣服穿,就睡于草窩之中,見地方官吏時則“衣草而出”;雖然那里的土壤適宜種植麻等纖維作物,但民間卻不紡織……環境的惡劣不可怕,可怕的是隨遇而安的生活態度。崔寔決心帶領五原郡的人民戰勝惡劣的自然環境,過上豐衣足食的日子。他先是變賣了自己所有的財產,然后用得來的20余萬兩銀子買來紡織機器,并邀請中原紡織名師教百姓紡織技法,同時下令郡內廣泛種麻。
崔寔教授百姓制作工具以避免遭受寒冷之苦。當時胡虜侵入云中、朔方郡,殺害搶掠吏民,崔寔整頓兵馬,注重烽候,使胡虜不敢侵犯,常常成為邊境最強的隊伍。后來崔寔以病被征召,拜為議郎,又與各位儒學博士共同榷定《五經》。
延熹二年(159年),劉志借宦官之力殺死梁冀,崔寔因是故吏而被免官,禁錮多年。
當時鮮卑多次侵犯邊境,朝廷召命三公推舉威武有謀略之士,司空黃瓊推薦崔寔,拜為遼東知府。在赴任的路上,崔寔母親劉姓病故,他上疏精求蹄歸葬行喪。服喪之后,朝廷召拜他為尚書。崔寔以當時動亂不安,稱病不理事,數月后被免官歸家。
約建寧三年(170年)病故,家徒四壁立,沒有殯斂費用,光祿勛楊賜、太仆袁逢、少府段颎為他準備棺槨[guǒ]葬具,大鴻臚袁隗樹碑頌德。
主要成就
政治理論
崔寔的政治理論主要體現在《政論》中。《政論》具體的內容有提倡節儉,禁止奢僭,反對貪污壓榨,主張地方官要久任,提高官吏待遇以養廉,以及實行徙民實邊來調整人口與耕地的比例等。
崔寔在法制問題上,主要有以下觀點:⑴認為“刑罰者,治亂之藥石也;德教者,興平市之粱肉也”,“德”、“刑”的用途,因時而異。當時是“承百王之敝,值厄運之會”的亂世,應當用重刑治理。他贊揚漢宣帝采取嚴刑峻法,使社會安定;批評劉奭奉行儒術,“多行寬政”,成為西漢“基禍之主”。⑵反對赦免。東漢時,特別是后期,統治者頻繁頒布赦令,赦免罪犯,以緩和階級矛盾。崔寔對此做法表示反對,認為“赦以趣奸,奸以趣赦”。頻繁赦免罪犯,不僅不能制止犯罪,反而使人“輕為奸非”,“犯惡尤多”。如此相互促使,“兩不得息”。主張不要輕易頒布赦令,最好相隔十年以上,才大赦一次。
農業成就
農本思想
崔寔在《政論》中談到“上家”有“鉅億之資”,“封君之土”;而“下戶”則“無所滿足”;又說“農桑勤而利薄,工商逸而入厚”,“一谷不登,則饑餒流死”;“國以民為根,民以谷為命,命盡則根拔,根拔則本顛,此最為國家之毒憂”。這些言論說明他具有濃重的農本思想。
農業理論
崔寔的農業理論體現在《四民月令》中。《四民月令》實為莊園地主的經營手冊,但它每月的農業生產安排,如耕地、催芽、播種、分栽、耘鋤、收獲、儲藏以及果樹林木的經營等,則確屬農業生產知識。全書按月安排計劃,其中起決定作用的仍是農業措施與農業操作,一切都是按耕、桑等事項需要來籌劃的,與一般月令書專言時令者不同,因而歷來都把它視為農書,而且是中國古農書中“農家月令書”這一系統最早的代表作。它代表了西漢《氾勝之書》以后農學和農業技術的最新發展。
個人作品
崔寔一生所著碑、論、箴、銘、答、七言、祠文、表、記、書各類著作凡十類十五篇,其中以《政論》和《四民月令》為代表。
史籍記載
劉宋范曄《后漢書卷五十二·崔列傳第四十二》
后世紀念
崔寔墓位于河北省省安平縣東黃城村東南500米處,也稱崔公墓,是河北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安平崔氏墓群的一部分。
人物評價
北宋司馬光《資治通鑒》:漢家之法已嚴矣,而崔寔猶病其寬,何哉?蓋衰世之君,率多柔懦,凡愚之佐,唯知姑息,是以權幸之臣有罪不坐,豪猾之民犯法不誅;仁恩所施,止于目前;奸宄得志,紀綱不立。故崔寔之論,以矯一時之枉,非百世之通義也。孔子曰:“政寬則民慢,慢則糾之以猛;猛則民殘,殘則施之以寬。寬以濟猛,猛以濟寬,政是以和。”斯不易之常道矣。
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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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寔(東漢后期政論家、農學家)-安平縣三國人物專題.安平縣三國人物專題.202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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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二 崔骃列傳第四十二-后漢書(唐)李賢等注_國學導航.國學導航.2021-08-29
卷五十四_資治通鑒(宋)司馬光_國學導航.國學導航.2021-08-29
河北安平崔氏墓群10余座古墓被盜 尸骨散落一地_新聞_騰訊網.騰訊網.2021-08-29
資治通鑒-漢紀·漢紀四十五.淵源國學網.2022-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