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網絡借貸(Peer-to-Peer Network Lending)是互聯網金融領域的一種業務模式,是“諾貝爾和平獎”獲得者孟加拉國經濟學家穆罕默德·尤努斯(Muhammad Yunus)教授1983年提出的,是一種基于點對點信貸或個人對個人信貸的金融交易形式。
P2P網絡借貸(Peer-to-Peer Network Lending)2005年起源于英國網貸平臺“眾信寶”(Zone Of Possible Agreement、Zopa),于2006年5月引入中國,成立宜信。2013年1月在中國迎來快速發展時期,同一時間,P2P出現倒閉、跑路、提現困難等各種問題,如e租寶暴雷事件,2019年10月中國各地開始取締P2P,P2P在中國的發展迎來消亡。P2P的經營模式有單純平臺中介模式、復合型中介模式、借款與社交平臺結合模式等。具有關系扁平化、收益可觀、突破時空限制、借貸模式靈活的特點。
P2P網絡借貸(Peer-to-Peer Network Lending)具有成本低、效率高、覆蓋廣的優點,但存在征信數據質量不高、缺乏接入征信系統、數據共享機制不完善、數據泄露風險的缺點。如中國最早成立的宜信、上海拍拍貸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等應用都屬于P2P網貸。P2P在推動直接融資市場的發展、規范民間貸款、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困難,促進普惠金融的發展方面起到重要作用。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P2P網貸行業快速成長,平臺數量暴增。P2P平臺迅速涌現,交易額、投資者人數和借款者人數也大幅增加,顯示出巨大的市場潛力。2015年1月至2019年9月進入風險凸顯期,平臺總數量繼續增長,但平臺問題數量也急劇增加,出現了大量的平臺爆雷和跑路現象。2019年10月至2020年11月P2P網貸行業進入了消亡期,各地監管部門相繼宣布取締P2P網貸業務,P2P平臺數量急劇下降,實際運營P2P平臺數量降為零。
P2P的概述
定義
P2P網絡借貸(Peer-to-Peer Network Lending),又稱為P2P網貸或以其他名稱如P2P金融、P2P貸款、P2P網絡貸款、P2P信貸,甚至有人稱之為人人網絡借貸等,是互聯網金融(Internet Finance)領域的一種業務模式,是一種基于點對點(Peer-to-Peer)信貸或個人對個人信貸的金融交易形式。
原理
P2P是不同網絡節點之間進行小額借貸交易,通常涉及個人信貸需求。其核心概念是將個人資金借貸的雙方通過第三方網絡平臺進行連接。在該平臺上,借款人可以發布借款信息,包括借款金額、利息、還款方式和時間等,并自主決定借出的金額,實現自助式借款流程,作為一種與互聯網小額信貸和創新金融模式緊密相關的借貸形式,P2P網絡借貸通過提供便利的在線平臺,促進了個人之間的直接借貸交易。
監管
P2P網絡借貸本質上是連接個人資金借貸雙方的第三方網絡平臺,需要嚴格遵循相關法規,以保護借貸雙方的權益,并防范潛在風險。監管機構在確保市場秩序和投資者保護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以確保P2P網絡借貸能夠健康穩定地運行。
P2P的歷史發展
P2P的起源
P2P 網貸最初是由“微額貸款”發展而來的,是“諾貝爾和平獎”獲得者孟加拉國經濟學家穆罕默德·尤努斯(Muhammad Yunus)教授1983年提出的,雛形起源于一群英國創業者理查德·杜瓦(Richard Duvall)、詹姆斯·亞歷山大薩拉·馬休斯(James Alexander)、和大衛·尼克爾森(David Nicholson)。2005年3月,他們共同創辦了全球第一家P2P網貸平臺“眾信寶”(Zone Of Possible Agreement、Zopa),并在倫敦開始了運營。Zopa的初衷是“摒棄銀行,讓每個人能夠獲得更優質的交易”,Zopa的盈利模式不同于傳統銀行,它通過向借貸雙方收取一定的手續費來獲得收益,而不是賺取利息。在Zopa平臺上,投資者可以列出借款金額、利率以及希望借出的時間,而借款者則可以根據用途和借款金額搜索合適的貸款產品。
P2P的發展
歐洲
歐洲的 P2P 網貸行業發展迅速,許多貸款機構已在東歐市場站穩腳跟,那里銀行的信任和貸款的可獲得性可能低于其他市場。除英國外,歐洲 P2P 發展較領先的有法國、德國荷蘭、意大利、拉脫維亞、愛沙尼亞、西班牙、荷蘭和波蘭。隨著大型平臺向較小市場擴張,歐洲的網貸平臺有望獲得泛歐洲牌照。作為歐盟委員會23 步“金融科技行動計劃”的一部分,泛歐牌照允許在一個國家獲得牌照的平臺在整個歐盟運營。
英國
英國作為P2P的發源地,自2013年以來,貸款增速逐年放緩,從2013年增長率183%逐漸下降至2018年的20%。英國累計貸款總額約為157.4億英鎊,未償貸款總額約為63億英鎊。2018年新增貸款額為60.55億英鎊,其中企業貸款占21億英鎊,房貸占10億英鎊,消費貸款占19億英鎊,發票貸款占11億英鎊。這些數字反映了英國P2P市場的規模和發展情況。以“眾信寶”(Zone Of Possible Agreement、Zopa)為例,2005年3月在英國倫敦成立的 P2P 網絡借貸機構 Zopa 是世界上第一家 P2P借貸平臺,也是英國三大借貸平臺之一,占有英國約 25%的 P2P 市場份額。自成立至2019年12月,Zopa 向近50 萬借款人提供了超過40 億英鎊的貸款,為投資者帶來了2.5 億英鎊的利息。2018 年12 月Zopa成功獲得了銀行牌照,推出了一家以客戶需求為導向的互聯網銀行。在擁有銀行牌照后,Zopa 客戶借款產品共有四種:汽車貸款 (Car Loans)、債務合并貸款( Debt Consolidation Loans)、房屋裝修貸款(Home Improvement Loans) 和婚慶貸款( Wedding Loans)。
中國
P2P網貸在中國的發展可以追溯到2006年5月,當時成立了中國首家線下與線上結合的小額信貸模式綜合體——宜信。2007年,中國迎來了純P2P平臺——上海拍拍貸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2006年-2012年屬于發展的萌芽期,這個時期平臺數量較少,正常運營平臺數量不足200家。到了2013年1月,平臺數量暴增,成交額、 投資者人數、借款者人數大幅增加,2013年倒閉、跑路、提現困難等各種問題相繼暴雷,2015年1月,平臺總數量依舊增長,平臺“爆雷”、跑路等現象屢見不鮮,成為社會關注焦點,投資者權益受到嚴重侵害, 監管部門對P2P的態度由“納入有效監管”轉向“清理整頓” ,2019年10月,中國各省開始取締P2P業務,P2P在中國的發展迎來結局。
P2P的特點
關系扁平化
收益可觀
與傳統金融機構相比,網絡貸款平臺的年利率通常在8%~18%之間,高于傳統金融機構的貸款利率范圍(3%~5%)。這樣的高利率吸引了廣大出借人的關注。網絡貸款平臺的借款過程便捷,還款可靠,許多人最終選擇在網絡貸款平臺上進行借貸交易。傳統金融機構貸款利率較低,但限制較多,辦理流程相對繁瑣。網絡貸款平臺為借款人提供了更靈活、便利的借款途徑,使借款過程更加高效和便捷。網絡貸款平臺借款人的還款可靠性較高,吸引大部分人選擇在網絡貸款平臺進行交易。
突破時空限制
傳統銀行籌資方式的嚴格審核、繁瑣手續以及需要提供抵押物等限制,及公益信貸機構籌資過程中執行困難和繁瑣的審核程序,使中小企業或個人在籌集資金過程中面臨地域和時間的限制,導致融資時機可能會延誤。有了互聯網作為支撐,P2P網貸借貸平臺通過在線達成借款協議,賦予借款人隨時隨地進行交易的能力。借款人可以通過網絡提交和審核資料,不再受到時間和空間的限制,降低了時間和空間對借貸雙方的影響。平臺將分散在全國各地的貸款人和借款人聯系在一起,突破了地域的限制。這種聯系的擴展極大提高了貸款人的收益率,節省了中小企業或個人融資所需的時間。
P2P網貸借貸平臺的出現,為借款人和貸款人提供了更加靈活和便捷的融資渠道。借款人不再局限于本地市場或朋友之間的小圈子,而是能夠擴大到全國范圍。這種創新模式大大提升了融資效率,促進了中小企業及個人的發展。
借貸模式靈活
網絡借貸平臺采用了多種類型,包括擔保貸款和企業融資加擔保等模式。不同的網絡借貸平臺公司根據自身技術優勢,靈活選擇適合的貸款模式進行放款。這些模式不僅保障了貸款人的利益,也為平臺自身的風險控制提供了保障,擔保貸款是一種常見的網絡借貸模式,平臺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物或第三方擔保機構提供擔保,增加資金安全性。這種模式減輕了出借人的風險,增加了借款人獲得貸款的機會。一些網絡借貸平臺還采用企業融資加擔保的模式,在這種模式下,平臺會與企業達成融資協議,并要求企業提供擔保物或第三方擔保機構提供擔保,以保證資金的安全性。這種模式有利于支持企業的發展和融資需求。通過靈活選擇不同的貸款模式,網絡借貸平臺在滿足借貸需求的同時,能更好地管理和控制資金風險,促進平臺的可持續發展。
P2P操作流程
P2P網貸的基本運作流程:
實名注冊和信息審核
借款人和投資者首先在P2P網貸平臺進行實名注冊,并提供必要的個人身份證明和資產收入證明等信息。平臺對借款人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確保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實性。
借款信息發布和展示
借款人提交借款金額、期限、利率等借款信息,P2P網貸平臺將這些信息進行發布和展示,供投資者瀏覽和選擇。
投資者投標
投資者根據平臺發布的借款信息判斷是否投標以及投標金額的多少。如果投資者決定投標,他們將資金轉入平臺指定的第三方資金托管賬戶。
借款成立或流標
如果借款人所需的借款金額得到足夠的投資者投標,借款成立,按照約定的利率進行借貸。如果借款金額未能得到足夠的投資者投標,借款流標,借款人需要重新發布借款信息。
借款發放
借款成立后,P2P網貸平臺生成相應的電子債權債務合同,并將投資者的資金轉給借款人。
還款和服務費
借貸到期時,借款人按照約定將借款本息和信息服務費等資金總額轉給平臺指定的第三方資金托管賬戶。平臺在扣除相應的信息服務費用后,將借貸本息轉給投資者。
P2P經營模式
P2P網絡貸款是一種通過互聯網平臺連接借款人和投資者的借貸模式。以下是幾種常見的P2P網絡貸款模式:
單純平臺中介模式
以繁盛(Prosper Marketplace Inc.、Prosper)為代表,通過出售平臺服務并收取服務費來盈利。Prosper平臺采用競拍的方式促成交易。借款人創建借款項目并設定一定的借款利率,出借人通過競拍降低利率,最終Prosper將競拍成功的出借人組合成一個貸款項目交給借款人。Prosper負責處理交易過程的各個環節,包括借貸雙方的身份驗證和貸款支付等。Prosper通過審核借款人的家庭背景、職業經歷、社交評價等方面來進行評估。
復合型中介模式
以眾安貸款(Zopa Limited、Zopa)為代表,在風險控制方面相對成熟和穩定。該模式的特點包括信用等級劃分、強制按月還款和雇傭代理機構進行追債。Zopa首先根據借款人的特點將其歸類到不同的信用等級,然后出借人可以根據借款人的信用等級、借款金額和還款期限等信息進行貸款。Zopa負責處理交易過程的各個環節和事務,包括信用認證、利率制定、借貸匹配以及雇傭代理機構追討欠款和處理法律文件等。
借貸與社交平臺結合的模式
以“借貸俱樂部”(LendingClub Corporation、Lending Club)為代表,利用社交平臺等平臺聚集借款人和出借人。該模式依托社交平臺的高傳播性和人際信任,同時Lending Club進行信用等級劃分,并對借款人進行嚴格的信用認證。Lending Club模式通過網絡平臺接受借款客戶的借款請求,并在獲得用戶授權后從Experian、Trans Union和Equifax等征信機構獲取用戶的信用評分。高于一定分數的借款人請求將在平臺上進行籌資,一旦籌資成功,WebBank將向借款人發放貸款。同時,WebBank將債權出售給Lending Club,而Lending Club則以收益權憑證的形式將其賣給出借人,完成借貸交易。
此外,中國的P2P網絡借貸平臺有多種模式,包括保機構保交易模式、P2P平臺下的債權合同轉讓模式、金融機構聯網服務臺模式等。具體如下:
出借人自擔風險模式
出借人自擔風險模式是借款人將個人信息和借款金額等發布在平臺上,出借人登錄平臺后根據自己的實際要求考察借款人的綜合信用狀況、欲借款金額等數據,最終選擇出借對象以及可出借金額。平臺始終堅持信息中介性質,不參與任何的資金運動,也不介入借貸活動,更不承擔任何的貸款違約責任(貸款信用風險由出借人自行承擔)。
平臺擔保模式
該種模式是在堅持“信息交互”原則的基礎上,平臺以其自有資金為面臨嚴重貸款違約風險(一般30 天以上)的出借人預先付本息,與此同時,保人(即平臺)經過合法轉讓擁有該債權的所有權。這種模式是在上述“出借人自擔風險模式”的基礎上的升級P2P平臺既是中介機構又是擔保機構。
風險備用金模式
風險備用金模式通過將借貸實現后借款人上交的一定比例的費用放入“風險準備金”賬戶以此向出借人提供本息或本金擔保,而不是直接以平臺自有資金賠償出借人的損失。這種模式是在上述“出借人自擔風險模式”的基礎上的升級,當借款出現嚴重逾期時(即逾期超過30 天),根據規則,平臺向出借人賠付剩余的本金和利息以彌補貸款信用風險帶來的不利影響。在這種模式下P2P平臺的擔保金雖然不是來源于平臺自身,但平臺依舊提供本息擔保,所以和平臺擔保模式類似,只是減少了平臺的資金壓力,更好地保證了投資人的資金。
債權轉讓+ 風險準備金模式
該種模式是以債券轉讓模式為主,輔以風險準備金模式,以減少客戶的損失債權轉讓模式下,借貸雙方并不直接產生借貸關系,而是貸方先與平臺緊密相關的第三方簽訂債務合同,再由第三方將將債權轉移給投資人。
擔保機構擔保模式
擔保機構擔保模式的運作方式和平臺擔保模式類似,區別在于,前者引進中介公司進行擔保,而后者是平臺自身出資為投資人承擔貸款違約風險這種模式下,借貸雙方交易過程和平臺擔保模式相同,平臺仍是信息中介,不參與任何資金活動,當出現嚴重逾期時,由擔保機構代償或向投資人收購債權。
金融機構信用 + 擔保機構擔保模式
該模式下,P2P 平臺本身為擔保機構或金融機構,或者 P2P平臺和其他金融機構合作,將原本不流通的金融資產轉化為可流通的資本市場證券,也就是信貸資產證券化的過程。
抵押 +風險準備金模式
該模式與其他模式的區別在于,平臺為出借人提供了借款人的信用程度、借款金額和借款利息這些信息之外,還提供了抵押物這一參考實物除此之外,風險備用金的設置也進一步降低了因貸款逾期而造成的資金風險,保證了資金和賬戶安全。
P2P的優缺點
優點
P2P擁有簡單、操作靈活、覆蓋范圖廣、無抵押等優點,尤其適合對短期小額資金有需求的借款人。有效地彌補了金融市場上的不足,使金融服務的范圍越來越廣泛,有效地解決了中小企業和個體的資金短缺難題。
成本低
P2P 網貸模式,資金的供求雙方可以通過網絡平臺自行完成信息獲取與交易,沒有傳統中介、交易成本和壟斷利潤等中間差價。對于 P2P 平臺,他們可以省去開設營業網點的資金投入和運營成本。對于資金借貸雙方,他們可以在網絡平臺上迅速找到合適的對象,信息公開透明,省時省力。
效率高
P2P 網貸辦理業務在網絡上進行,操作流程有一系列的標準程序,客戶無需排隊等候,業務處理速度和用戶體驗都好于線下。借貸雙方足不出戶就能實現借貸目的,而且因為額度不高,無需抵押,效率快。
覆蓋廣
P2P 網貸,客戶能夠沖破時間和地域的束縛,在平臺上尋找滿足自身需要的資源,金融服務更加直接,客戶基礎更加廣泛。此外,P2P 網貨的客戶以個人為主,部分傳統金融業的金融服務盲區得以覆蓋,有利于提升資源配置效率,促進金融服務覆蓋更廣。
缺點
征信數據質量不高
P2P網貸平臺主要面向中小型企業和個人,這些客戶往往缺乏充分的信用信息。由于缺乏中國人民銀行征信數據和其他高質量的信用信息來源,P2P平臺在評估借款人信用風險時面臨困難。這可能導致一些借款人提供虛假信息來騙取貸款,給P2P平臺帶來損失。
缺乏接入央行征信系統
許多P2P平臺尚未接入央行征信系統。由于法律和其他因素的限制,大多數平臺無法與央行征信數據庫對接,無法獲取全面和準確的借款人信用信息。這使得平臺在風險評估和風控方面存在困難。
數據共享機制不完善
征信系統涉及企業之間的競爭和核心競爭力保護,導致缺乏有效的數據共享機制。企業不愿意共享自己的核心客戶資源,這導致信用信息在行業間傳遞不暢。要實現P2P行業的信息共享,需要建立有效的數據共享機制,但仍面臨挑戰。
數據泄露風險
P2P征信行業需要收集大量借款人的個人和財務信息。然而,缺乏相關的監管機制和保障措施,存在信息泄露的風險。一旦發生信息泄露,借款人可能面臨詐騙等問題,同時征信平臺的信譽也會受到嚴重影響。確保客戶數據的安全性是一個重要的問題,需要相關機構和平臺采取措施來保護客戶的信息安全。
P2P的作用及風險
P2P的作用
推動直接融資市場的發展和多層次融資體系的形成
P2P網貸是傳統融資模式在互聯網環境下的創新形態,實質上是一種金融"脫媒"現象。通過P2P網貸平臺,資金借貸雙方可以直接完成資金融通,不再依賴傳統金融中介機構。這種互聯網融資模式的發展既對以商業銀行為主導的間接融資模式形成了挑戰,也增加了直接融資渠道,推動了直接融資市場的發展。同時,P2P網貸主要服務于中小微企業和低收入人群,較好地滿足了這部分長尾群體的資金需求。P2P網貸對融資體系起到了有益的補充作用,有利于多層次融資體系的形成。它為那些傳統金融機構難以覆蓋的小微企業和個人提供了融資機會,促進了經濟的多元化發展。
有利于規范民間借貸發展和提高金融資源配置效率
傳統的民間借貸是以某個固定收益向身邊的親戚朋友或不特定人群募集資金,然后以更高的利息放貸,長期處于融資灰色地帶,其融資活動基本在地下操作。P2P 網貸模式為借貸雙方提供了一個直接對接的平臺,資金借貸雙方可以實現信息共享,從而直接開展資金融通業務,有利于降低傳統民間借貸存在的信息不對稱問題,而且網貸平臺不吸儲也不放貸,規避了民間借貸的法律風險,為民間借貸的透明化、規范化提供了較為穩妥的新模式。同時,P2P 網貸依托網絡的信息和技術優勢,打破了傳統民間借貸的地域局限,使身處不同地域范圍、不同資產背景的借貸雙方能夠方便快捷地完成資金融通,這顯然有利于提高社會閑散資金利用率和資源配置效率。
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困難,促進普惠金融發展
中小微企業融資難是世界各國面臨的共同問題。在中國經濟轉型和高質量發展過程中,中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特別突出。從企業方面看,主要是企業規模小,經營不穩定,難以形成對信貸資金的吸引力:企業管理水平較低抗風險能力弱;可供抵押的資產少,融資擔保難。從根源上看,金融供給側存在缺陷,導致中小微企業融資需求與金融系統的資金供給無法有效匹配對接。另一方面,中小微企業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地位舉足輕重,在嚴格的金融準入制度下P2P 網貸憑借著互聯網優勢,開辟了民間資本涉足金融領域的新途徑,給廣大中小微企業創造了融資機會,使長期被抑制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個人等弱勢群體的融資需求得到一定滿足,既有效緩解了中小微企業的融資困境,也促進了普惠金融的發展。
P2P的風險
P2P網絡借貸的主體主要是借款人、投資人和網絡平臺,業務的支撐平臺是擔保公司、平臺軟件、第三方支付和第三方信用評級機構等,存在一定的風險
征信風險
因為缺乏平臺和借貸雙方信用的認證,P2P網絡信貸行業的監管不夠嚴格,各個平臺無法獲得足夠的中國人民銀行征信數據,只能依靠分散的征信信息來進行風險控制,這嚴重制約了行業的發展。P2P網絡信貸平臺在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時,會對借款人的身份證信息、收入情況、工作資料、央行征信報告等信息進行審核和校驗。然而,除了身份證信息可以得到官方校驗外,其他資料并沒有辨別真偽的途徑,這使得借款人可以通過偽造信息來騙取信貸平臺的貸款。
借款人違約風險
P2P網絡信貸通常適用于個人,所有債務由個人承擔,相比企業,個人的抵抗風險能力較差。個人的道德觀念、生活習慣、購買能力、身體健康狀況和生產經營狀況等因素都可能導致借貸風險。許多借款人的個人主觀因素也可能引發信貸風險,例如缺乏合理的借貸還款規劃、借款動機不純、自我約束能力差、資金使用方向不明確、信用程度較低等。
P2P風險管理
P2P 網貸風險管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風險評估與監管兩個領域。
P2P風險評估
P2P 平臺的資產質量普遍偏低,并且風控水平嚴重不足 ,據 2016 年行業發展報告,中國 P2P平臺整體壞賬率保守在 10%至 15%,行業規范化程度待提高,大多數情況下,平臺和投資人無法根據所掌握的借款人信息做出準確客觀的評價。因此,通過構建合理的個人信用評估系統來應對該行業存在的信息不對稱問題,無論對于監管機構、投資者,還是對 P2P 平臺本身來說,都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風險評估在P2P網貸行業中起著重要作用,可以采用統計計量方法和人工智能方法進行分析。統計計量方法包括Logistic、Probit和Cox比例風險模型等,通過分析借款人的個人特征信息和宏觀經濟環境等因素,來評估借款人的信用風險和違約概率。人工智能方法則利用神經網絡、支持向量機和遺傳算法等技術,構建預測模型來評估借款人的風險。這些方法在實際應用中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能夠提高風險評估的準確性和效率。
例如,通過Probit模型、Logistic模型和Cox比例風險模型等統計計量方法,可以分析借款人的特征信息、違約記錄、財務狀況等因素,來評估其信用風險和違約概率。而人工智慧方法如卷積神經網絡、支持向量機和遺傳算法等,則可以通過對大量數據的學習和分析,構建預測模型來預測借款人的信用風險。
綜合運用這些方法,可以提高P2P網貸平臺對借款人風險的評估能力,從而更好地保護投資者的利益,促進行業的健康發展。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風險評估仍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需要結合其他監管措施和風險管理措施來全面應對風險。
P2P的監管
美國
在2008年,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認定P2P交易的性質為證券發行與投資,要求每筆業務都需要進行注冊。“借貸俱樂部”(LendingClub Corporation、Lending Club)積極采取措施以應對SEC的監管,主動關閉相關業務并準備注冊。由于P2P巨頭“繁盛貸”(Prosper Marketplace, Inc.、Prosper)沒有采取行動,導致在通知期限到期時,SEC以“繁盛貸”(Prosper Marketplace, Inc.、Prosper)違反1933年證券法案為由,責令“繁盛貸”(Prosper Marketplace, Inc.、Prosper)限期關閉。經過一段時間的關閉,“繁盛貸”(Prosper Marketplace, Inc.、Prosper)受到了重創,盡管它成立得比“借貸俱樂部”(LendingClub Corporation、Lending Club)早,但在這場戰斗中失去了之前占據的市場份額。2010年,美國總統簽署并頒布了《多德-弗蘭克法案》,旨在改善金融系統的責任和透明度。由于美國政府將P2P網貸平臺和網貸公司視為與普通銀行、證券機構等相同的金融機構,因此并未對其實施特殊監管,而是將其歸屬于SEC的監管范圍。由于SEC的監管,P2P市場中的其他中小競爭對手紛紛倒閉,只有“借貸俱樂部”(LendingClub Corporation、Lending Club)和“繁盛貸”(Prosper Marketplace, Inc.、Prosper)這兩家巨頭幸存了下來,實質上對美國P2P行業市場進行了整頓。
英國
英國的P2P借貸型眾籌平臺受到金融監管局(FCA)的監管。以下是對借貸型眾籌進行監管的主要要點:
中國
P2P網貸行業是指通過互聯網平臺連接出借人和借款人,進行個人對個人的借貸活動。為了推動P2P網貸平臺的合法規范發展,中國出臺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規。
3.2005年10月實施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 商業銀行辦理下列業務,可以向個人信用數據庫查詢個人信用報告: (一)審核個人貸款申請的;(二)審核個人貸記卡、準貸記卡申請的;(三)審核個人作為擔保人的;(四)對已發放的個人信貸進行貸后風險管理的:(五)受理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貸款申請或其作為擔保人,需要查詢其法定代表人及股東信用狀況的。第十五條 征信服務中心可以根據個人申請有償提供其本人信用報告。征信服務中心應當制定相應的處理程序,核實申請人身份。
除了上述法律法規,行業自律和監管部門的合作也是確保P2P行業健康發展的重要因素。中國小額信貸聯盟于2012年成立了P2P行業委員會,并發布了《個人對個人(P2P)小額信貸信息咨詢服務機構行業自律公約》,對P2P機構服務出資人、借款人、行業管理要求等方面提出了相關自律要求。
P2P相關事件
中國北京P2P高管跑路
2014年8月中旬,位于中國北京通州區天時名北苑小區的北京隆尊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高管集體失聯,該公司以高收益誘惑籠絡客戶投資,推出的產品年化收益高達300%,隆尊資產跑路案涉及數千位投資人、總金額達30億元以上。
中國浙江錦融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事件
錦融通成立于2011年,注冊資本為200萬人民幣,總部位于中國浙江。平臺于2013年7月上線運營,員工19人,主要從事技術、財務、運營和客服工作。2014年8月12日發生了重大事件,導致上百名投資者無法提現。此后,關于錦融通的負面新聞不斷出現,投資者的提現需求遠遠超過繼續投標的人數。在事件發生后,錦融通出現了提現困難和大面積的逾期情況。8月24日,平臺的負責人蔣某失聯,投資者紛紛報案。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區分局受理案件,并展開調查。
e租寶暴雷
在 2014 年2 月,北京金易融(北京) 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注冊成立,鈺誠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收購金易融。在此基礎上,鈺誠集團于 2014 年7月上線e 租寶平臺,并在之后的一年中發行各類產品。e 租寶通過包括主流媒體在內的電視廣播、網絡媒體、地面廣告等進行廣泛宣傳,推廣產品的同時樹立了良好的形象。2015 年5月,“e租寶號”高鐵列車首發。同年 12 月,e租寶被經偵突查,公安部對“鈺誠系”主要高管實施抓捕。2016 年1月,e租寶平臺的21名涉案人員被北京檢察機關批準逮捕,涉及資金達 500 億元。2017 年9月,e租寶案公開宣判:涉事公司集資詐騙被重罰 18.03 億元,集團首腦被判無期徒刑,另有24人獲刑3年至15年不等
P2P在中國的的消亡
P2P網貸平臺十余年的發展,存在著許多問題,得不到有效解決,導致其逐漸消亡。網貸平臺的亂象問題源于低門檻、無準入資質要求以及監管滯后等因素。此外,一些自媒體通過各種形式宣傳網貸平臺,成為一種促銷手段,從中獲取一定的收益也是導致這一結果的原因。
監管干預
2016年4月,國務院在全國范圍內部署為期一年的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中國P2P監管進入“整治期”。在2015年,中國開始了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其中"去杠桿"成為政策的一個重點。在這一時期,中國的P2P行業治理進入了"運動式"整治期,對存在違法犯罪行為的平臺進行了嚴厲打擊。同時,確定了P2P的信息中介定位,清理整頓不合規業務,并制定了"1+3"制度體系,包括一個辦法和三個指引,以及其他相關細則,引導P2P行業走向合規化和正常化的發展軌道。在金融整治過程中,許多平臺因違法犯罪或不合規經營而倒閉,這導致投資者的損失繼續擴大。與此同時,中國的民營資本逐步進軍銀行業的試點也在擴大,其他類型的網貸產品逐漸增多,普惠金融事業也取得了進步。P2P行業的可替代性增加。
P2P中國現狀
在2019年10月中國湖南省率先宣布取締轄區內P2P網貨業務,此后,其他省份紛紛效仿,至2020年11月中旬,中國實際運營的P2P平臺數量降為零。
參考資料 >
北京再現P2P高管跑路 通州警方懸賞通緝.央視網經濟頻道.2023-08-30
P2P終于走向全面清退:十年,黃粱一夢.人民網.2023-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