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資格證書,是國家給達到職業資格規定必備的學識、技術和能力的勞動者發放的證明。由于國情不同,在中國,職業資格證書由國務院勞動、人事行政部門綜合管理,而英國的職業資格許可制度通過國家和學會兩個層面來實施。
中國于1985年首次提出在中國建立職業證書制度的問題。1996年開展勞動預備制度試點工作,2000年3月,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布了《招用技術工種從業人員規定》,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從事技術工種(職業)的勞動者,必須從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中錄用。2009年國務院法制辦向社會公開發布了《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條例》,提出“國家建立職業分類制度”。2013年按照《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工作方案》,人社部牽頭開展了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工作,分三批取消了149項職業資格。2017年9月,經國務院同意,人社部印發《關于公布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通知》,公布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18年5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正式啟用2018年版證書,并對證書內頁有關內容進行了修改和調整。2021年12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布《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全部退出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涉及人員資格的行政許可事項作為準入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進入《目錄》。
中國的職業資格證書按資格性質分準入類職業資格和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將職業資格分為五個等級,并通過理論知識考試、技能考核及綜合評審的方法進行職業技能鑒定。國家實施職業技能鑒定的主要內容包括:職業知識、操作技能和職業道德三個方面。
21世紀初,英國先后推行國家資格證書框架體系(NQF)和資格與學分框架體系(QCF)。澳大利亞建立了學歷資格框架,職業教育的學生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后可以升入普通大學繼續就讀;美國社區學院可同時提供普通大學的前兩年課程教學和職業技術課程及證書;德國強調職業教育學歷證書與多類職業技能證書并重,強制規定職業資格證書是走上工作崗位的必備條件之一。
歷史沿革
中國
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的勞動人事制度存在矛盾。如在農村,農民由于土地政策,是以身份(戶籍)固著于土地從事農業,并非為現代職業;城市則分為工、干兩大類,無法以職業崗位管理勞動人事。1978年以后,為減輕就業壓力,退休職工子女頂替就業制度擴大到所有退休工人,使一大批沒有受過職業培訓的人員上了技術崗位,造成1981年以后,在青工中進行大規模的雙補(補文化、補技術)。
1985年,中共中央《關于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提出了先培訓、后就業的問題。該決定指出:今后各單位招工,必須首先從各種職業技術學校畢業生中擇優錄取。一切從業人員,首先是專業性、技術性較強行業的從業人員,都要像汽車司機經過考試合格取得駕駛證才許開車那樣,必須取得考試合格證才能走上工作崗位。有關部門應該制定法規,逐步實行這種制度。首次提出在我國建立職業證書制度的問題。
1985年以后,個別行業開始考證工作,如1986年確定律師考試等,但還沒有形成國家制度。為貫徹“先培訓、后就業”的原則,1990年7月,經國務院批準勞動部頒布了《工人考核條例》。《條例》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從社會招收錄用新工人,包括錄用技工學校、職業學校、職業高中的畢業生,以及就業訓練中心和其他各種就業訓練班結業的學生,須經工人考核組織的錄用考核,方能擇優錄用。”學徒(培訓生)學習期滿和工人見習、試用期滿時,須經轉正定級考核。經考核合格發給相應的《技術等級證書》《崗位合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之后,方能上生產工作崗位獨立操作。1994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國家確定職業分類,對規定的職業制度職業技能標準,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由經過政府批準的考核鑒定機構負責對勞動者實施職業技能考核鑒定”。
1996年12月,勞動部下發了《關于進行勞動預備制度試點工作的通知》,并制定了《勞動預備制度實施方案》。《方案》提出了“實行就業準入制度,要求適合參加勞動預備制度的人員,應當掌握必備的學識和技術、能力,在取得相應的培訓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后,方可就業”。同年還頒布實施了《職業教育法》,規定:“實施職業教育應當根據實際需要,同國家制定的職業分類和職業等級標準相適應,實行學歷證書、培訓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
1999年6月,勞動保障部、教育部、人事部、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國家工商總局聯合下發《關于積極推進勞動預備制度加快提高勞動者素質的意見》(簡稱《意見》)提出從1999年起,在全國城鎮普遍推行勞動預備制度,嚴格實行就業準入控制。《意見》提出:“勞動預備制人員培訓或學習期滿,取得相應證書后,方可就業。從事一般職業(工種)的,必須取得相應的鄭州高端職業學校畢業證書或職業培訓合格證書。從事國家和地方政府以及行業有特殊規定職業(工種)的,在取得職業學校畢業證書或職業培訓合格證書的同時,還必須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從事工商經營的,也應接受必要的職業培訓,其中從事國家規定實行準人控制職業(工種)的,必須在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后方可辦理開業手續。”這可為中國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起始。
2000年3月,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布了《招用技術工種從業人員規定》,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從事技術工種(職業)的勞動者,必須從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中錄用。其《須持職業資格證書就業工種(職業)目錄》中共列出生產、運輸設備操作人員、農林牧漁水利業生產人員、商業服務業人員及辦事人員和有關人員等90個工種(職業)須持職業資格證書就業。同年4月,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制定了《勞動預備制度培訓實施辦法》。在此同時,人事部門和一些行業也開展了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專業技術執業(職業)資格考核和專項能力的考核等。
2007年《就業促進法》規定:“國家對從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等特殊工種的勞動者,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2009年國務院法制辦向社會公開發布了《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條例》,提出“國家建立職業分類制度”。《條例》要求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有關部門、行業組織對職業進行分類,制定、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明確職業技能標準,并向社會發布”,同時還規定“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全國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的指導、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有關工作”。
2013年按照《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工作方案》,人社部牽頭開展了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工作,分三批取消了149項職業資格。
2016年1月20日,國務院印發《關于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證和認定事項的決定》,公布了第五批取消的汽車營銷師、咖啡師、注冊人力資源管理師等61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6月13日,國務院印發《關于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證和認定事項的決定》,公布了再取消招標師、物業管理師、市場管理員、插花員、珠寶玉石質量檢驗師等47項職業資格認定。12月8日,國務院印發《關于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決定》,再次公布取消114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這意味著,該領域已實現“七連消”:此前國務院已從2014年開始分六批取消了319項職業資格,本次再取消114項。2016年又取消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222項,國務院部門設置的職業資格已取消70%以上。
2017年9月,經國務院同意,人社部印發《關于公布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通知》,公布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共計140項職業資格。其中,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59項,含準入類36項,水平評價類23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81項,含準入類5項,水平評價類76項。這些職業資格基本涵蓋了經濟、教育、衛生、司法、環保、建設、交通等國家重要的行業領域,符合國家職業資格設置的條件和要求。準入類職業資格關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均有法律法規或國務院決定作為依據;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具有較強的專業性和社會通用性,技術技能要求較高,行業管理和人才隊伍建設確實需要。職業資格目錄明確了國家職業資格范圍、實施機構和設定依據,有利于從源頭上解決職業資格過多過濫的問題。目錄之外一律不得許可和認定職業資格,目錄之內除準入類職業資格外一律不得與就業創業掛鉤。
2018年5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正式啟用2018年版證書,分為“準入”和“水平”兩類。2018年版證書沿用2015年版證書的顏色、基本樣式和防偽技術指標,對證書內頁有關內容進行了修改和調整。將“職業(工種)及等級”項調整為“職業資格”項并在其下增加一空行,用于填寫《目錄》中的職業資格名稱;增加“職業方向”項,用于填寫相應職業技能標準中確定的工種或模塊名稱(或填寫“——”,不能空項)。證書編碼、驗印等,繼續按照人社部原有關規定執行。2015年版證書從2019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此前按規定核發的證書繼續有效。《目錄》中由原環境保護部、國家鐵路局、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相關機構等具體實施的職業資格,仍使用其原證書,證書發放管理按原規定執行。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于2019年12月30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分步取消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推行社會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2020年1月2日,國新辦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指出國家將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全部退出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是形成以市場為導向的技能人才培養使用機制的一場革命。同年7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發布公告,擬分批將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目錄,其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的14項職業資格(涉及29個職業)擬于9月30日前第一批退出;其他部門(單位)組織實施的66項職業資格(涉及156個職業)擬于12月31日前第二批退出;與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等密切相關的職業(工種)擬依法調整為準入類職業資格。
2021年12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布《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以下簡稱《目錄》)。與2017年版的《目錄》相比,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呈現出“兩退一進”的新格局:一是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全部退出國家職業資格目錄;二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退出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的具體實施工作;三是涉及人員資格的行政許可事項作為準入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進入《目錄》,新增“危險貨物、化學品運輸從業人員”“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等準入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
2023年6月,司法部推出一批公證便民服務新舉措,“最多跑一次”公證事項其中包括職業資格證書。
其它國家
英國
英國在16世紀中葉以前,學徒制度是技術傳承的主要形式,隨著英國資本主義開始萌芽,女王陛下政府先后頒布了《工匠、徒弟法》和《伊麗莎白濟貧法》,這一時期英國的技術人才培養主要依靠學徒制和濟貧性質的職業學校兩種模式,該時期的學徒制可以視為英國職業教育制度的萌芽。1889年,英國頒布了《技術教育法》,以法律形式將職業教育納入學制,為此后英國職業教育的發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于1890年和1891年的《地方稅收法》《技術教育法》都強調利用稅收為技術教育的發展提供資助。
1921年,英國教育署與專業機構合作建立了一套較為系統的技術人員資格證書,并制定了統一標準,參加國家統一考試合格者將獲得國家證書或國家文憑。國家級技術文憑制度解決了長期以來存在的“證出多門”的問題,促進了英國職業教育的規范發展,提升了職業教育的地位。該制度對英國職業教育的發展起到了重要的引導和規約作用,促使英國職業教育向更高層次邁進。1944年8月,英國頒布了《1944年教育法》,該法將英國普通教育體系分為相互銜接的三個階段,由地方教育當局維持的中等學校一律免收學費。
1964年,女王陛下政府頒布《產業訓練法》,強調工業部門、就業者和教育工作者的義務和責任,政府酌情補助企業分擔的培訓費用。這在法律上解決了產業訓練發展的費用問題,激發了企業參與的熱情和積極性。此外,《產業訓練法》還授權成立產業訓練委員會。
1973年,英國政府又頒布了《就業與訓練法》,將各行業培訓管理由勞工部轉歸就業部。就業部下設人力事業委員會,統管全國人力發展和勞動力培訓的政策及重要事宜。1986年,英國政府發布《教育與培訓并重》白皮書,進一步擴大了人力事業委員會的職權范圍,從而確立了由政府統管全國職業教育的體制。
1986年10月,女王陛下政府成立了國家職業資格委員會,改革英國職業資格制度。決定將所有職業資格納入全國性的職業資格體系中,統稱為國家職業資格,并開始在全國范圍內推行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1991年頒布《21世紀的教育和訓練》白皮書,規定各類證書在國家資格框架內可以相互融通。英國政府于1992年9月開始試行普通國家職業資格制度。
21世紀初,英國先后推行國家資格證書框架體系(NQF)和資格與學分框架體系(QCF),這些“普職融合”資格證書框架體系的實施,不僅推動了英國的教育與培訓改革,而且為歐盟乃至全世界的資格證書制度及體系建設提供了十分重要的思路和模板。全球有100余個國家和地區學習借鑒、推廣應用資格證書框架體系,這豐富和發展了資格證書框架體系的內容與形式。
日本
日本的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始于20世紀50年代后期。1958年日本頒布了《職業培訓法》,1969年又頒布了《日本職業能力開發促進法》,規定依照一定的標準對勞動者掌握的技能進行公正的國家職業技能鑒定,合格者頒發全國統一的資格證書。
分類和樣式
中國
分類
職業資格證書可分為執業資格證、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和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
執業資格證是國家對特殊行業規定資格準入的憑證,即無此證書不能從事這一行業。執業資格歸行業主管部門管理,如注冊會計師(CPA)資格歸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管理,醫師執業資格歸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管理。
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是與職稱對應的證書,兩者的對應關系是:國家一級職業資格證對應高級職稱,國家二級職業資格證對應中級職稱,國家三級職業資格證對應初級職稱。政策上,專業技術人員需要先取得資格證,單位才會聘任。
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與職稱沒有關系,主要針對的是技能工人,包括國家四級職業資格證和國家五級職業資格證。
職業資格證書按資格性質分準入類職業資格和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
準入類職業資格依法依規納入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依據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在政府部門嚴格監管下開展評價,目錄之外一律不得許可和認定職業資格。
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所涉職業(工種)具有較強的專業性和社會通用性,技術技能要求較高,行業管理和人才隊伍建設確實需要,勞動者可自愿參加評價。
樣式
2018年版證書沿用2015年版證書的顏色、基本樣式和防偽技術指標,對證書內頁有關內容進行了修改和調整。將“職業(工種)及等級”項調整為“職業資格”項并在其下增加一空行,用于填寫《目錄》中的職業資格名稱;增加“職業方向”項,用于填寫相應職業技能標準中確定的工種或模塊名稱(或填寫“——”,不能空項)。取消了編號、持證人簽名、簽發單位和簽發日期、除資格名稱外的英文翻譯。保留了批準日期、管理號,新增了證件號碼和二維碼。通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眾號“人社服務”菜單“證書驗證”功能掃描二維碼就可以驗證證書信息。
新版準入類證書封面封底頁是栗色,水平類證書封面封底頁是墨綠色。
英國
分類
職業資格證書英國不分類,實行行業自律管理。
用途
職業資格證書是勞動者求職、任職的資格憑證,是用人單位招聘錄用勞動者的主要依據,也是赴國際就業辦理技術技能公證的有效證件。
證件管理
中國
主管部門
職業資格證書實行政府指導下的管理體制,由國務院勞動、人事行政部門綜合管理。若干專業技術資格和職業技能鑒定(技師、高級技師考評和技術等級考核)納入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國務院勞動、人事行政部門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研究和確定職業資格的范圍、職業(專業、工種)分類、職業資格標準以及學歷認定、資格考試、專家評定和技能鑒定的辦法。勞動部負責以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鑒定和證書的核發與管理(證書的名稱、種類按現行規定執行)。人事部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職業資格評價和證書的核發與管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人事行政部門負責本地區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組織實施。
證書獲取
通過政府認定的考核鑒定機構,對勞動者的技能水平或職業資格進行客觀公正、科學規范的評價和鑒定之后,對合格者授予證書。報考條件、報名等信息可查詢中國人事考試網和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網站。
組織報名
考試報名工作由部考試中心統一部署,由省級人事考試機構按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實施。報考人員原則上應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報名參加考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由政府部門統一組織或委托有關行業協會組織實施,以筆試為主。符合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都可以報名。報考條件、報名信息可查詢中國人事考試網和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網站。
考試內容
國家實施職業技能鑒定的主要內容包括:職業知識、操作技能和職業道德三個方面。這些內容是依據國家職業(技能)標準、職業技能鑒定規范(即考試大綱)和相應教材來確定的,并通過編制試卷來進行鑒定考核。
職業技能鑒定分為知識要求考試和操作技能考核兩部分。知識要求考試一般采用筆試,技能要求考核一般采用現場操作加工典型工件、生產作業項目、模擬操作等方式進行。計分一般采用百分制,兩部分成績都在60分以上為合格,80分以上為良好,95分以上為優秀。
英國
英國的職業資格許可制度通過國家和學會兩個層面來實施。國家通過立法,制定統一的職業資格標準,并授權委托學會這一社會團體承辦具體業務。英國的這種對專業技術人才的社會評價和市場準入制度,是以其市場經濟體制為基礎的。政府不直接進行行業管理,而是依靠學會制定科學、嚴格的執業標準并引導企業和專業技術人才貫徹落實,吸收符合標準的專業技術人才作為其會員。通過學會管理其會員的方式實現國家對有關的技術人員的執業管理會員資格與國家職業資格標準(NVQs:NationalVocational Qualifications)的關系。英國的國家職業資格標準(NVQs)是女王陛下政府1981年頒布的、由各行業的從業者們制定的職業資格標準,是人才培訓、選拔、任用的基礎標準,分為五級,最高級為第五級。各類學會會員資格標準都遵守英國國家職業資格標準,并依此制定自己的會員標準。
美國
美國是實行職業資格許可制度較早的國家之一,而且形成了完整的法律體系和管理體系。美國的執業資格并不是由聯邦政府進行統一管理,而是以州政府為單位實行區域管理。對一些執業資格,州與州之間存在互認,如果一個州的執業者符合另一個州的執業資格要求,那么也可以在另一個州執業。美國職業資格許可制度從總體來講,是與其行業管理、教育密切相關的。美國職業資格許可制度實行分類管理,包括法律管理類執業資格和行業管理類執業資格
職業資格證書等級
中國
根據人社部制定的《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編制技術規程(2018年版)》的規定,職業技能等級一般分為五個等級,由低到高可分為:五級/初級工、四級/中級工、三級/高級工、二級/技師、一級/高級技師。
英國
英國職業資格證書(NVQ)共分五級:
影響和價值
在中國,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為人才培養開辟了廣闊道路。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不但能改變和克服教育培訓工作中脫離生產、脫離實際的偏向和缺陷,更重要的是,對于解決技能型人才嚴重短缺的問題有重要作用。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有利于政府加強對勞動力市場的監控管理,為提高全社會勞動者的素質提供服務。職業技能鑒定是加強政府管理和服務職能的一個有效手段。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對企業產生直接的影響和巨大的作用。它能夠加強企業勞動人事管理,為建立科學合理的分配制度提供技術基礎,帶來企業勞動效率和經濟效益的提高。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與減少生產事故、加強勞動安全工作有十分密切的關系。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有利于提高勞動者的能力和地位。職業資格證書是勞動者知識和技能的證明。職業資格證書對勞動者的效用是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直接動力。
相關依據
參考資料 >
職業資格證書丟失怎么辦?別慌!這樣補辦→.光明網.2024-07-15
又一批職業資格證書將被取消 將制定國家目錄清單.新華網.2024-08-05
人社部公布一百四十項國家職業資格.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24-08-05
人社部:5月起啟用2018年版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百家號.2024-07-31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發放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24-07-31
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長什么樣?.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24-07-31
專家談2021年版《國家職業資格目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24-08-05
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如何查詢.中國勞動保障新聞網.2024-08-05
中共中央關于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上街區人民政府 .2024-08-05
少跑腿、好辦事、不添堵,簡政放權的政策紅利你get到了么?.中國政府網.2024-08-05
建立以市場為導向的技能人才培養使用機制是我國技能人才工作的一場革命.百家號.2024-08-05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對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目錄有關安排進行公示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24-08-05
司法部刪減116項公證證明材料.微信公眾號.2024-08-05
變“政府認定”為“社會化等級認定”——技能人員水平評價有了新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2024-08-05
國家職業資格有哪些?怎么考?一篇說清楚.中國政府網.2024-08-08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程》的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24-08-05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24-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