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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
來源:互聯網

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英文全稱:Organization for 證券 and Co-operation in Europe),簡稱“歐安組織”,在北美、歐洲和亞洲共有57個參加國(截至2023年5月),是世界上最大的區域安全組織。

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源自美蘇冷戰時期的歐洲安全與合作會議(簡稱:歐安會),是當時東西方維護歐洲安全重要的對話渠道。冷戰結束后,歐安會成為了常設機構,1995年1月1日歐安會更名為歐安組織,成為大國處理歐洲和后蘇聯國家政治與外交事務重要的對話及合作平臺。

歐安組織旨在通過預防沖突、管理危機和沖突后重建方面達成合作的方式,幫助彌合各國之間的分歧并相互建立信任。歐安組織主要解決影響成員國共同安全的問題,包括軍備控制恐怖主義能源安全、人口販運、媒體自由等方面。歐安組織對維護穩定的國際關系發揮了重要作用。

歷史沿革

組織起源

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前身是1975年成立的歐洲安全與合作會議,簡稱歐安會。歐安會是一種國際會議機制和進程,蘇聯和東歐國家最早建議召開,目的是從法律上確認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后歐洲邊界,排擠美國在西歐的勢力,同時引進西方的資金和技術。1964年華沙條約組織華沙 Treaty Organization)成員國提出召開歐安會的建議,但美國表示反對。隨著形勢的變化特別是美蘇緩和的到來,美蘇于1972年達成同時召開歐安會和中歐裁軍會議(Conference on Reduction of Forces in Central Europe)的協議。

歐安會在赫爾辛基和日內瓦舉行為期兩年的會議,就1975年8月1日簽署的《赫爾辛基協定》(Helsinki Final Act)達成協議。協定明確了歐安會議的主旨,包括政治軍事安全,經濟合作和環境方面的科技合作以及人權保護問題。

赫爾辛基首腦會議后,歐安會又于1977年10月至1978年3月召開了貝爾格萊德續會及會后召開的三次專家會議,1980年12月至1983年9月的馬德里續會及會后的六個專家委員會會議。由于美蘇兩大集團嚴重對立,第一次和第二次續會均未取得實質進展。后來,美蘇關系有所改善,歐安會進程也相應取得了一些進展。

1984年1月至1986年11月,斯德哥爾摩“歐洲建立信任與安全措旋和裁軍會議”最終通過了《斯德哥爾摩文件》。1986年到1989年的第三次續會期間,就歐洲常規武裝力量談判的目標、形式和范圍達成協議,決定開始歐洲常規武裝力量談判。

冷戰結束

直到1990年,歐安會主要通過一系列會議和大會發揮作用。隨著冷戰的結束,1990年11月的巴黎首腦會議使歐安會走上了新的道路。《新歐洲巴黎憲章》(特許狀 of 巴黎 for a New Europe)要求歐安會發揮作用,應對歐洲正在發生的歷史性變化——冷戰后時期的新挑戰,歐安會開始擁有常設機構并獲得處理業務的能力。在《巴黎憲章》中,歐安會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也特別呼吁設立歐安會議會大會。

1991年4月,應西班牙議會的邀請,歐安會所有參加國的高級議會領導人聚集在馬德里建立歐安會議會大會。1992年7月,議會第一次正式會議在布達佩斯舉行。大會決定接受丹麥議會的邀請,在哥本哈根設立一個國際秘書處。在同年的布拉格會議上,歐安會宣布輪值主席準備向大會報告歐安會的工作,回答議員們在這方面的問題,并收集議員的意見以便隨后轉交歐盟理事會。自那時以來,輪值主席在議會上發言并回答議員們的直接問題已成為一種傳統。

1994年12月,歐安會布達佩斯首腦會議決定,從1995年1月1日起歐安會更名為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同時,歐安會理事會改名為部長理事會,高官委員會改名為高級理事會,常設委員會改名為常設理事會。

發展現狀

1994年12月15日,歐安組織第一次召開常設理事會。1995年3月30-31日,歐安組織高級理事會在布拉格舉行第一次會議。

1995年3月,歐安組織53個成員國在巴黎召開的歐洲穩定會議上,簽署了由法國提出的、受到歐盟支持的《歐洲穩定公約》和100多個與此相關的睦鄰友好、保證承認邊界和少數民族權利的雙邊和多邊協定與計劃,條約的監督實施作由歐安組織負責。

1999年1 1月,歐安組織在伊斯坦布爾市召開首腦會議,是組織在世紀之交的一次重要會議,簽署了《歐洲常規武裝力量條約修改協議》,放棄了保持武裝力量平衡的集團對集團的兩極概念,引入了新的軍備控制機制。

2000年11月,歐安組織在維也納召開第八屆歐盟理事會,發表了關于歐安組織在東南歐作用的《維也納宣言》,通過了《關于小武器和輕武器文件》。這一文件具有政治約束力,包括了締約國一系列義務。

以2001年“9·lI”事件為轉折,歐洲安全的關注重心開始轉向恐怖主義等非傳統安全威脅。此時北大西洋公約組織歐盟相繼實現新一輪大東擴,歐洲大陸的地緣戰略和安全格局發生根本性轉變。2001年12月,歐安組織在布加勒斯特召開第九屆部長理事會,發表了政治宣言,譴責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并通過了一份《打擊恐怖主義行動計劃》。同年布加勒斯特部長理事會還決定發展歐安組織政治對話功能,常設理事會成為歐安組織政治磋商與決策的主要機構,同時也將成為成員國開展政治對話的常設論壇。

2003年12月,馬斯特里赫特第十一屆歐盟理事會在美、俄于2002年秋提出的一份非文件的基礎上通過了《歐安組織應對21世紀穩定與安全威脅的戰略》。

“9·11”事件后,中亞成為國際社會關注的一個焦點地區。2001年,歐安組織首次任命了負責中亞事務的主席國特別代表。

歐安組織在獨立國家聯合體地區的選舉監督活動尤為活躍。在2004年烏克蘭大選時,歐安組織派出了1000人以上的選舉監督團,選舉一結束,歐安組織即宣布大選舞弊,隨即引發大規模抗議。烏克蘭、吉爾吉斯斯坦發生社會動蕩后,歐安組織不斷發表聲明,要求談判解決沖突,其當值主席、秘書長、駐中亞地區代表等頻繁往訪。俄羅斯對獨立國家聯合體地區的形勢發展感到不安,不斷對歐安組織提出批評。2004年12月,在索非亞第十二屆歐安組織部長理事會上,俄羅斯強烈批評歐安組織干預烏克蘭內部事務,堅決反對就烏克蘭問題發表最后聲明,會議未能達成政治宣言。

從2000年開始,歐安組織有意識地向亞洲地區積極推廣建立信任與安全措施經驗。2000和2003年,歐安組織先后給予泰國和阿富汗兩國合作伙伴國地位。2004年12月,歐安組織接納蒙古為合作伙伴國。

2000年以后,歐安組織內部問題和矛盾繼續發展。隨著2001年后非傳統安全威脅上升和歐洲地緣戰略安全格局的劇烈變化,歐安組織對現實形勢變化調適不順,逐步陷于“雙重適應性危機”。

2015年2月,新明斯克協議由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俄羅斯烏克蘭以及自稱的“頓涅茨克人民共和國”和“盧甘斯克人民共和國”代表共同簽署。該協議規定了一系列政治和軍事步驟,以結束烏克蘭政府軍和分裂分子在烏東部的戰斗。

2022年2月24日,2022俄烏沖突爆發。歐安組織譴責俄羅斯的行為,并于3月3日啟動其莫斯科機制,成立一個獨立專家小組,調查據報在烏克蘭敵對行動中違反人道主義法的行為。

2023年11月27日,俄羅斯外長謝爾蓋·拉夫羅夫表示,應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輪值主席國北馬其頓邀請,他計劃于30日出席在該國首都斯科普里舉行的歐安組織外長會議,這將是他自莫斯科出兵烏克蘭以來首次訪問北大西洋公約組織成員國

主要工作

歐安組織的活動涵蓋三個領域:政治軍事層面、經濟與環境層面、人權層面,從預防沖突等“硬”安全問題到促進經濟發展、確保自然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以及促進對人權和基本自由的充分尊重。

政治軍事

包括軍備控制、邊境管理、預防和解決沖突、打擊恐怖主義、警務合作、安全部門的改革與合作等方面的所有政治軍事活動。

歐安組織在軍備控制領域有許多的外勤行動,具體包括:加強小武器和輕武器及常規彈藥儲存管理及銷毀工作;協助受爆炸物污染地區的恢復;協助處置儲存在軍事場所的危險化學品;支持減少非法擁有武器等等。

歐安組織在預防和解決沖突領域的外勤活動包括:實時監控歐安組織各成員國的安全局勢;促進政府與民間的政治交流,以盡早解決沖突風險;協助促進受沖突影響的社會和社區之間的交流、協助調解和建立信任;幫助制定國家危機應對計劃等等。

歐安組織反恐活動的戰略重點領域包括:促進執行國際反恐法律框架,加強與恐怖主義有關的刑事事項的國際法律合作;采取多種方法,打擊暴力極端主義和激進化;防止和制止資助恐怖主義;打擊為恐怖主義目的使用互聯網行為;促進關于反恐問題的對話與合作;在反恐措施范圍內促進和保護人權和基本自由等等。

歐安組織警務相關的活動是組織預防沖突、危機管理和沖突后恢復努力的組成部分。組織的警務活動包括:就立法改革和機構建設提供咨詢;促進以情報為主導的警務工作;監督警察工作是否符合國際人權標準;支持區域和國際警察合作等等。

安全合作論壇是歐安組織就政治軍事問題進行對話的主要平臺,除其他議題外,論壇的議題還包括安全部門的合作和改革。安全部門改革與合作領域的活動包括立法改革、軍隊縮編及改編、對人員進行軍人權利以及人道主義法方面的培訓。

經濟和環境

包括環保活動、經濟活動、促進善治(即協助歐安組織參加國打擊腐敗和建立民主、負責任的國家機構)等方面。

歐安組織認識到環境與安全之間的密切聯系,旨在加強在環境問題上的合作,包括:促進應對環境挑戰的跨界合作;支持國家當局執行多邊環境協定;加強國家和地區應對可能對安全產生影響的環境挑戰的能力;支持制定和修訂環境立法、戰略和計劃;促進自然資源的可持續管理,尤其是水資源;促進危險廢物和物質的可持續管理等等。

歐安組織側重于與安全有關的經濟問題,并促進國際經濟合作。它協助成員國改善其商業和投資環境,簡化監管框架,打擊腐敗、洗錢和對恐怖主義的資助。它還積極促進有效的勞工移徙管理、婦女創業、綜合國際運輸網絡以及鼓勵建立公私伙伴關系的統一過境程序。

促進善政是歐安組織的主要活動之一,歐安組織參與加強政府、私營部門和民間之間的多方合作;提供有針對性的技術和能力建設支持,包括培訓等;促進機構間合作與協調;支持當局打擊腐敗、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開展有針對性的利益沖突預防培訓等等。

人權

包括歐洲地區保護羅姆人和辛提人的權利、法治、保護少數民族權利、民主化運動、保護媒體自由與發展、反種族主義等方面。

歐安組織幫助成員國建立和鞏固民主體制,具體活動包括:開展公共信息、提高認識和外聯運動;與政府機構和民間社會組織合作進行能力建設;與政府機構和民間團體合作,鼓勵公民參與;支持議會機構監督安全部門;為政府、政黨和選民提供一個非正式和無黨派的論壇;支持媒體改革;幫助推進符合國際標準的選舉和政治進程。

歐安組織的一些外勤行動在選舉領域開展工作,包括:為選舉委員會提供咨詢;應用國際標準和良好做法;改善選舉管理;選舉技術審查;改革選舉法;加強婦女對選舉的參與等等。

歐安組織監控成員國媒體的發展,以發現侵犯言論自由的行為。包括對謀殺、攻擊和騷擾記者行為以及起訴從事本職專業活動媒體的行為進行監督和追責;審查可能影響言論自由的立法和媒體規范的立法;通過培訓和支持媒體從業者來促進媒體發展等等。

歐安組織少數民族事務高級專員致力于解決族裔緊張關系,防止在民族少數民族問題上發生敵對行動。歐安組織的一些外勤行動也在少數民族問題領域開展工作,活動側重于:更好地將少數民族和族裔融入公共生活;少數民族保護;改革教育制度;加強少數民族語言的使用;遏制歧視;為少數群體社區建立可持續的機構并保護他們的權利等等。

組織機構

決策機構

首腦會議(Summits)

首腦會議是歐安組織參加國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的定期會議,以最高政治級別確定本組織的優先事項并為組織接下來的工作提供指導。 首腦會議的召開時間沒有硬性要求,任何與會國都可以提議召開首腦會議,但舉行會議的決定必須以協商一致方式作出。

在首腦會議之前應先舉行審查會議,審查本組織內的所有活動,并編寫一份面向決策的文件,在首腦會議上決策是否通過。

部長理事會(Ministerial Councils)

部長理事會是歐安組織的中央決策和理事機構,由歐安組織參加國的外交部長組成,每年在主席國召開一次會議。 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一級所參加的首腦會議是歐安組織的最高決策機構,部長級會議通常每年舉行一次,而額外會議包括非正式會議可隨時召開。

常設理事會(Permanent Council)

常設理事會是管理歐安組織日常業務工作的主要決策機構,它在其職權范圍內執行歐安組織首腦會議和歐盟理事會所確定的任務和作出的決定。常設理事會由57個參加國的代表組成,輪值主席或其代表召集和主持,每周在維也納舉行一次。歐安組織11個合作伙伴、歐安組織議會大會和歐安組織執行機構的代表可出席會議并參與決策。

在常設理事會全體會議上,與會國定期舉行政治磋商,各代表團也可提出任何其他問題供討論。歐安組織的決定必須以協商一致方式作出,只有所有代表都同意,該決定方對所有與會國都具有政治約束力。

常設理事會設有多個非正式附屬機構,包括安全、經濟與環境以及人權三個委員會。各委員會討論各自層面的問題,以及參與國承諾的執行情況,個別情況下也可以參與協商、審議與其各自層面特別相關的跨層面問題。

安全合作論壇(Forum for Security Co-operation)

安全合作論壇(FSC)是歐安組織的主要決策機構之一,每周在維也納舉行會議,為參與國提供一個討論軍事安全問題與加強合作的平臺。主席每四個月由參加國按字母順序輪流擔任。安全合作論壇是歐安組織處理安全的政治軍事方面的決策機構,它通過制定相關互信文件,包括管制常規武器轉讓的文件等達成維護安全的目的。

議會大會(Parliamentary Dimension of the OSCE)

議會大會最初由1990年巴黎首腦會議設立,目的是促進成員國各國議會更多地參與歐安組織,議會大會的目標包括:評估成員國執行歐安組織目標的情況;討論歐盟理事會會議和首腦會議期間討論的議題;建立和促進預防和解決沖突的機制;支持加強和鞏固歐安組織成員國的民主體制;促進歐安組織體制結構的發展以及歐安組織現有機構之間的關系與合作。

明斯克小組(Minsk Group)

1992年在赫爾辛基舉行的歐安會理事會上,召開一次涉及亞美尼亞阿塞拜疆的納戈爾諾-卡拉巴赫沖突會議的呼聲強烈。于是1994年,歐安組織布達佩斯首腦會議設立了所謂的明斯克小組,為和平解決的談判提供一個論壇。明斯克小組共同主席來自俄羅斯法國美國三國。小組領導歐安組織努力尋求和平解決納戈爾諾-卡拉巴赫沖突的方式,共同主席定期訪問沖突地區,與沖突各方舉行高級別會談,并與歐安組織輪值主席舉行會議通報進程。

輪值主席(OSCE Chairperson-in-Office)

歐安組織的輪值主席每年由不同的成員國的外交部長擔任。輪值主席在歐安組織區域的預防、解決和恢復沖突方面發揮領導作用,與有關各方直接接觸。為了處理危機以及更好地調動參加國在特定領域的積極性,主席可任命個人代表或特別代表。

北馬其頓外交部長布賈爾·奧斯馬尼(Bujar Osmani)當任2023年歐安組織的輪值主席。

執行機構

秘書處(OSCE Secretariat)

秘書處在秘書長的指導下,向歐安組織提供業務協助。德國人黑爾加·瑪麗亞·施密德(Helga Maria Schmid)于 2020 年12 月被任命為歐安組織秘書長,任期三年。

秘書處總部設在維也納,還包括設在布拉格的歐安組織文件中心。秘書處的工作重點是沖突預防、經濟和環境活動、與伙伴國家和組織的合作、人口販賣打等等,還包括反恐、邊境管理和警務改革。秘書處實時關注國際趨勢,為成員國提供專家分析及實際幫助。協助歐安組織的輪值主席展開工作,支持歐安組織的實踐活動,與國際組織和非政府組織保持聯系,并為組織提供會議、語言、行政、財務、人事和信息技術服務。

民主制度和人權辦公室(OSCE Office for Democratic Institutions and Human Rights)

歐安組織民主制度和人權辦公室為參與國和民間團體提供專業援助,以促進民主、法治、人權以及反歧視。它監督選舉,審查立法,并就如何維持和發展民主體制為政府提供咨詢幫助,為政府、執法官員以及非政府組織舉辦關于保護人權的培訓。

新聞自由代表(Representative on Freedom of the Media)

媒體自由代表的活動可分為兩類:關注媒體發展作為預警職能的一部分,并幫助參與國遵守其對言論自由和媒體自由的承諾。代表還舉行年度區域媒體會議,使記者、民間社會和政府代表以及學術界人士聚集一堂,討論當前的媒體自由問題。

少數民族問題高級專員署(High Commissioner on National Minorities)

當少數民族事務高級專員認為涉及少數民族的緊張局勢可能發展成沖突,就會介入這種情況。高級官員的日常工作是查明和處理族裔緊張和沖突的根源,若參與國沒有履行其政治承諾或國際準則,高級專員將通過提供分析和建議來提供協助。

相關機構

聯合協商小組(英文名稱:Joint Consultative Group)設于維也納,處理與遵守《歐洲常規武裝力量條約》(Treaty on Conventional Armed Forces in Europe)規定有關的問題。該小組成立于1990年,旨在:解決解釋中的歧義和差異;研究能夠提高《條約》可行性和有效性的措施;解決技術問題;研究在執行《條約》過程中可能產生的爭端。

開放天空咨詢委員會(英文名稱:Open Skies Consultative Commission)是《開放天空條約》的執行機構。它由《開放天空條約》33個締約國的代表組成,在維也納的歐安組織總部舉行會議。委員會每月召開一次全體會議,主要職能是審議與遵守《條約》有關的問題;尋求解決條約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歧義問題;審議并對加入條約的申請作出決定,以及每年審查航班配額的分配情況。

調解和仲裁法院(英文名稱:法院 of Conciliation and Arbitration)設于日內瓦,為和平解決國家間爭端提供了一套可行機制。主席團由各自締約國任命的調解人和仲裁員選舉產生,由院長、副院長和三名其他法官以及四名候補法官組成。法院的任務是通過調解或仲裁的方式解決提交給它的國家間爭端,包括領土完整、海洋劃界或環境和經濟問題方面的沖突。該法院是一個非常設機構,需要時即臨時設立調解委員會和仲裁法庭。

外勤行動

歐安組織的大部分工作人員和資源都部署在歐安組織位于東南歐、東歐和中亞的基地中。外勤行動有特定的任務,由參與國協商一致商定,且只有在東道國同意的情況下才能開展外勤行動。除總部外,一些外勤行動還在東道國設有外地辦事處、區域中心和(或)培訓中心。

歐安組織預防沖突中心負責規劃外地行動的建立、改組和結束。預防沖突中心在支持和協調歐安組織在實地的活動、提供分析和政策咨詢以及充當外地行動、秘書處和歐安組織主席之間的聯絡方面發揮著關鍵作用。

成員國

截至2023年5月,歐安組織共有57個成員國,成員國來自北美、歐洲和亞洲三大洲。

歷任領導

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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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期待歐安組織為維護歐洲和平穩定發揮積極作用.新華網.202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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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弘:俄歐安全對話,誰都不該“使絆子”.環球網.202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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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秘書長:解決烏克蘭沖突需要“可執行的”和平.聯合國新聞.2023-06-11

新聞背景:俄烏局勢發展時間線.中國新聞網.2023-06-11

烏克蘭戰爭:歐安組織面臨的“最嚴峻”考驗.UnitedNations.2023-06-11

俄烏沖突后,俄外長將首次出訪北約國家.參考消息-騰訊網.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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