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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傷后應激障礙
來源:互聯網

創傷后應激障礙(post 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PTSD)是由異乎尋常的威脅性或災難性心理創傷,導致延遲出現和長期持續出現的精神障礙綜合征,又稱精神創傷后應激障礙,常見于集中營幸存者、自然災害受災者、退伍軍人等高風險人群。

重大創傷性事件是PTSD發生的基本條件,其中包括:戰爭、重大自然災害、交通和安全生產事故、暴力犯罪事件、親人喪失、嚴重軀體疾病等。PTSD的發生機制主要與遺傳、神經生物學、神經影像學相關因素有關。PTSD的臨床表現主要包括創傷再體驗、警覺性增高以及回避或麻木,部分患者還會出現伴隨癥狀如睡眠障礙、抑郁、藥物濫用等問題。。國際上通用的PTSD診斷標準主要有ICD-11和DSM-5。

據統計,美國PTSD的人群總體患病率為1%~14%,平均為8%,個體終生患病危險性達3%~58%。德國研究人群總體患病危險性為1.3%,而阿爾及利亞研究結果顯示人群總體患病危險性高達37.4%,同時PTSD患者的自殺危險性亦高于普通人群,高達19%。

PTSD的治療主要包括藥物治療、心理治療和物理治療。循證醫學證據表明,多種治療方法聯合應用的效果更佳。PTSD的預防主要包括開展健康教育、心理危機干預、建立心理社會康復系統等。

定義

創傷后應激障礙(post 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PTSD)是一種嚴重的應激障礙,由異乎尋常的威脅性或災難性心理創傷引起,可導致延遲出現和長期持續的精神障礙綜合征。其主要癥狀包括創傷再體驗、警覺性增高以及回避或麻木,常見于集中營幸存者、自然災害受災者、退伍軍人等高風險人群。它是指個體經歷、目睹或遭遇到一個或多個涉及自身或他人的實際死亡,或受到死亡的威脅,或嚴重的受傷,或軀體完整性受到威脅后,所導致的個體延遲出現和持續存在的精神障礙。

病因及流行病學

重大創傷性事件是PTSD發生的基本條件,其中包括:戰爭、重大自然災害、交通和安全生產事故、暴力犯罪事件、親人喪失、嚴重軀體疾病等。一般認為,“創傷性體驗”應當包括:一是對未來的情緒體驗具有顯著創傷性影響;二是對軀體或生命產生極大的威脅或傷害。

PTSD的終生發病率估計在9%~15%,而PTSD的終生患病率估計在一般人群中約為8%,有5%~15%的人可能有這種疾病的亞臨床癥狀。女性的終生患病率為10%,男性為4%。這種疾病在年輕人中最為普遍,兒童也可能患有這種疾病。該疾病最可能發生在那些單身、離異、喪偶、孤僻或社會經濟水平低的人身上,但任何人都可能受到影響。據統計,美國PTSD的人群總體患病率為1%~14%,平均為8%,個體終生患病危險性達3%~58%。德國研究人群總體患病危險性為1.3%,而阿爾及利亞研究結果顯示人群總體患病危險性高達37.4%,同時PTSD患者的自殺危險性亦高于普通人群,高達19%。

戰爭

早期PTSD的研究主要以退伍軍人、戰俘和集中營受害者為對象。種族因素(如黑人患病率高于白人,部分特定族群如美國拉丁裔、原住民患病率相對較高)、兒童期易感性、社會文化背景、不同軍隊任職(陸軍患病率高于海軍)及軍隊訓練情況等,均會對患病比例產生影響。戰爭老兵、火山爆發和犯罪暴力旁觀者的PTSD患病率為3%~58%。美國老兵中戰爭相關PTSD的患病率為2%~17%,終身患病率約為6%~31%。其中,越南戰爭老兵的患病率在2.2%~15.2%,海灣戰爭老兵的患病率在1.9%~13.2%,而阿富汗戰爭為 4%~17.1%。其他西方國家的戰爭相關PTSD患病率與美國略有差異,英國經歷海灣戰爭退伍軍PTSD患病率為12%,經歷伊拉克和阿富汗戰爭的退伍軍人PTSD患病率為3.4%~6%,加拿大常規武裝軍人終身患病率為7.2%,澳大利亞越戰防衛軍人PTSD現患率為12%,終身患病率為21%。

重大自然災害

全世界有2.25億人經歷過不同程度的自然災害,其中1350萬在1~2年內發展為PTSD。參與撲救1983年澳大利亞東北部叢林大火的消防員PTSD患病率高達50%,海嘯幸存青少年PTSD2年患病率為7.6%,5年患病率為2.7%。臺灣大地震兒童幸存者PTSD患病率為20%,海地大地震30個月后PTSD患病率為36.75%,5·12汶川地震青少年1年后PTSD患病率為8.6%。而1998年中國的洪水7年后PTSD患病率為8.6%。唐山地震幸存孤兒中,急性應激反應(acute stress reaction,ASR)患病率 47%,30年后,PTSD患病率仍高達12%,因地震導致截癱的患者,PTSD患病率為9.38%。

重大犯罪事件和人為災害

美國世貿大廈911恐怖襲擊后1~2個月,幸存者PTSD患病率在7.5%~11.2%,警察、消防員和志愿者的患病率低于一般市民。其他災害如空難幸存者1年內PTSD的患病率在25%~75%,參與救援的人群1年內患病率在5%~20%,遭遇綁架的兒童在事故后1個月輕到中度PTSD患病率為38.4%。經歷交通事故的兒童和青少年1周后有11%滿足PTSD診斷,3個月后仍有1/4的人持續存在PTSD癥狀。家庭暴力受害女性的PTSD患病率為19%。在高危職業人群中,警察滿足PTSD診斷標準的達8.9%。

重大疾病問題

Hobbs K等的Meta分析顯示30%的燒傷患者表現PTSD,38%的腹腔感染患者表現PTSD癥狀,因重大軀體疾病接收重癥監護病房治療的患者,1~6個月內PTSD癥狀發生率為25%~44%,7~12個月內為17%~34%。在女性中 ,人工流產后PTSD患病率為7%,有PTSD癥狀的為23.5%,產后6周PTSD患病率為5.9%。此外,輕微腦外傷(mild traumatic brain injury,MTBI)與PTSD發病的相關性成為研究熱門,Lagarde等發現MTBI患者3個月后8.8%表現出PTSD癥狀,而對照組僅2.2%。

其他誘因

除了上述直接的創傷性事件,還有許多間接因素影響PTSD的發生,可視為誘因,具體包括:精神障礙既往史或家族史、早年創傷(如長期受忽視、性侵犯或性虐待、父母離異等)、性格內向、圍創傷期發生其他負性應激事件、患有軀體疾病、缺乏社會支持等。

病理機制

PTSD的發生機制主要與遺傳、神經科學、神經影像學相關因素有關。

遺傳

分子遺傳學研究發現,PTSD也受多種基因遺傳的影響,主要涉及DA系統(多巴胺受體和轉運體體基因)、5-HT系統(5-HT轉運體基因)、糖皮質激素受體基因等。

神經生物學

神經結構與功能改變

有研究表明,PTSD患者的海馬體積較正常人更小,且可能與該病患者認知功能損傷有關。其中比較有說服力的是一項納入同卵雙生子的研究,研究者所納人的雙生子對中,均有一人曾暴露于創傷,另一人未曾暴露,結果顯示PTSD的嚴重程度與患者及其未暴露于創傷的單卵同胞兄弟的海馬容積存在高度負相關,PTSD雙胞胎對的海馬容積小于無PTSD雙胞胎對。此外,以杏仁核、內側前額葉皮質和海馬體為核心的恐懼反應神經環路的結構與功能改變,被認為是PTSD發病的重要機制。

神經內分泌

HPA軸功能失調可能參與了PTSD的發生,許多研究顯示PTSD患者血皮質醇水平降低,PTSD患者對小劑量的地塞米松抑制試驗呈超敏反應,目前認為PTSD患者可能存在糖皮質激素受體的敏感性增強以及GR介導的負反饋增強。此外,還有證據表明PTSD患者腎上腺素、去甲腎上腺素有持續的升高,而血液腦源性神經營養因子(BDNF)水平則顯著低于正常人群。

神經生化

有研究表明,PTSD患者尿液與血液中的DA水平與PTSD嚴重程度呈正相關。微透析技術研究結果證實,條件性恐懼獲得過程能夠增加內側前額葉皮質中的多巴胺水平。除此以外,5—HT與NE也被認為參與了PTSD的發病過程,針對這些神經遞質的藥物可改善PTSD的癥狀。

神經影像學

PTSD腦影像學研究的實驗結果發現,PTSD患者的海馬與海馬旁回、杏仁核、內側前額葉皮質等腦區存在功能異常。曾有學者提出“前額葉—杏仁核—海馬環路”假說,認為前額葉功能減弱時,其對杏仁核的調節與控制作用減弱,使得杏仁核對于恐懼性刺激的應激反應過度增強:而海馬本身的損害以及其與前額葉皮質、杏仁核之間聯系的失調,則主要參與了PTSD患者的陳述性記憶損害等認知功能損傷過程。

臨床表現

PTSD的臨床表現主要包括侵入性綜合征、警覺性增高、持續性回避以及認知和心境的負性改變四大核心綜合征。

侵入性綜合征

在重大創傷性事件發生后,患者存在各種形式的、反復發生的侵入性創傷性體驗重現,又稱創傷再體驗癥狀(re—experience symptoms)。患者常常在意識清晰的狀態下,反復經歷極端痛苦的“重復體驗”,包括反復出現以錯覺、幻覺構成的創傷性事件的重新體驗,恍如身臨其境,稱為閃回(flashback)。此外,患者在創傷性事件后,還可頻繁出現內容清晰、與創傷性事件明確關聯的夢境(夢魘);以及在面臨、接觸與創傷事件相關聯或類似的事件、情景或其他線索時,通常出現強烈的心理痛苦和生理反應。創傷再體驗也是PTSD最常見和最具特征性的癥狀。

警覺性增高

幾乎每個患者都表現出此癥狀,處于一種自發性的持續高警戒狀態。具體包括過度警覺,驚跳反應增強,注意力不集中,激惹的行為和憤怒的爆發,自我毀滅行為,部分患者會出現睡眠障礙。

持續性回避

在創傷性事件發生后,患者對與創傷有關的事物采取持續主動回避的態度,具體可分為有意識回避和無意識回避。回避的內容包括創傷性事件或與其高度相關的痛苦記憶、思想或感覺以及能喚起這些痛苦的情景、人、對話、地點、活動、物體等。患者也可出現情感麻木,對周圍環境刺激反應遲鈍的癥狀。

認知和心境的負性改變

在遭遇創傷性事件后,許多患者出現與創傷事件有關的認知和心境方面的負性改變,患者可表現為無法準確記憶創傷性事件的部分重要方面,對創傷性事件的原因或結果存在持續的歪曲認知,常常責備自身或他人,對自己、他人或所處環境抱有持續放大的負性信念和預期。部分創傷后應激障礙(PTSD)患者會出現持續負性情緒狀態,具體表現為對既往愛好喪失興趣、社交疏離、對未來缺乏期待,且長期無法感受到正性情緒體驗。此外,部分患者可能呈現分離亞型癥狀,主要包括人格解離(自我或身體分離感)和/或現實感喪失(周圍環境不真實或夢幻般的感知體驗)。

創傷性事件后,多數患者于數天至半年內發病,病程通常持續至少1個月。PTSD根據病程持續時間可分為三型:急性型(癥狀在事件后3個月內出現)、慢性型(癥狀在事件后3個月以上持續存在)、遲發型(癥狀在事件發生6個月后首次出現)。兒童PTSD患者可能表現出尿床、過度依賴父母、行為退化(如吮指、咬指甲)等特異性癥狀。

診斷標準

PTSD的診斷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遭受異乎尋常的創傷性事件或處境(如天災人禍)

(2)出現創傷再體驗癥狀、警覺性增高、持續性回避與麻木,以及認知和心境的負性改變等核心綜合征。

(3)在遭受創傷后數日至數月后發生,罕見者可延遲半年以上才發生。

需注意,該障礙的診斷不宜過寬,必須有證據表明它發生在極其嚴重的創傷性事件后的6個月內。如果臨床表現典型,無其他適宜診斷(如焦慮或強迫障礙或抑郁)可供選擇,即使事件與起病的間隔超過6個月,給予“可能”診斷也是可行的。除了有創傷的依據外,還必須有在白天的想象或睡夢中存在反復的、侵入性的回憶或重演。常有明顯的情感疏遠、麻木感,以及回避可能喚起創傷回憶的刺激,但這些都非診斷所必需的。自主神經紊亂、心境障礙、行為異常均有助于診斷,但亦非要素。如果遲發的災難性應激的慢性后遺效應,即應激性事件過后幾十年才表現出來,應歸于F62.0(持久性人格改變)。

目前國際上通用的PTSD診斷標準主要有ICD-11和DSM-5。

國際疾病分類第十一版診斷標準(ICD-11)

PTSD的ICD-11編碼:6B40,診斷要點如下:

(1)暴露于極具危險性和恐怖性的一個事件或一系列事件。此類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經歷自然或人為災害、戰斗、嚴重事故、酷刑、性暴力、恐怖主義、襲擊或急性危及生命的疾病(如心臟病發作);以突然、意外或暴力的方式目睹他人受到威脅或實際受傷或死亡;以及知曉所愛之人的突然、意外或暴力死亡。

(2)創傷事件的再體驗,表現為生動的侵入性回憶、閃回或噩夢。這些再體驗通常伴隨著排山倒海式的強烈情緒,如害怕、恐懼,并伴有強烈的生理感覺,或是伴有不知所措的感覺、沉浸在創傷事件當時的強烈情感體驗中。

(3)避免對這些事件的回憶或思考,回避能提示這些事件的活動、場境或人物。

(4)持續感到當前存在高度不安全征兆,如表現出高度警惕或對意外噪音等刺激物的過度驚跳反應。

(5)至少持續數周。癥狀必須嚴重影響個人、家庭、社交、教育、職業等功能或其他重要的功能。

《精神疾病診斷和統計手冊》第五版診斷標準(DSM-5)

創傷后應激障礙編碼:309.81。診斷要點如下:

A.以下述1種(或多種)方式接觸于實際的或被威脅的死亡、嚴重的創傷或性暴力。

1.直接經歷創傷性事件。

2.目睹發生在他人身上的創傷性事件。

3.獲悉親密的家庭成員或親密的朋友身上發生了創傷性事件。在實際的或被威脅死亡的案例中,創傷性事件必須是暴力的或事故的。

4.反復經歷或極端接觸于創傷性事件的令人作嘔的細節中(例如,急救員收集人體遺骸;警察反復接觸虐待兒童的細節)。

注:診斷標準A4不適用于通過電子媒體、電視、電影或圖片的接觸,除非這種接觸與工作相關。

B.在創傷性事件發生后,存在以下一個(或多個)與創傷性事件有關的侵入性癥狀。

1.創傷性事件反復的、非自愿的和侵入性的痛苦記憶。

6歲以上兒童,可能通過反復玩與創傷性事件有關的主題或某一方面來表達。

2.反復做內容和/或情感與創傷性事件相關的痛苦的夢。

注:兒童可能做可怕但不能識別內容的夢。

3.分離性反應(例如,閃回),個體的感覺或舉動好像創傷性事件重復出現,(這種反應可能連續出現,最極端的表現是對目前的環境完全喪失意識)。

注:兒童可能在游戲中重演特定的創傷。

4.接觸于象征或類似創傷性事件某方面的內在或外在線索時,產生強烈或持久的心理痛苦。

5.對象征或類似創傷性事件某方面的內在或外在線索,產生顯著的生理反應。

C.創傷性事件后,開始持續地回避與創傷性事件有關的刺激,具有以下1項或2項情況。

1.回避或盡量回避關于創傷性事件或與其高度有關的痛苦記憶、思想或感覺。

2.回避或盡量回避能夠喚起關于創傷性事件或與其高度有關的痛苦記憶、思想或感覺的外部提示(人、地點、對話、活動、物體、情景)。

D.與創傷性事件有關的認知和心境方面的負性改變,在創傷性事件發生后開始或加重,具有以下2項(或更多)情況。

1.無法記住創傷性事件的某個重要方面(通常是由于解離性失憶癥,而不是諸如腦損傷、乙醇、毒品等其他因素所致)。

2.對自己、他人或世界持續性放大的負性信念和預期(如“我很壞”“沒有人可以信任”“世界是絕對危險的”“我的整個神經系統永久性地毀壞了”)。

3.由于對創傷性事件的原因或結果持續性的認知歪曲,導致個體責備自己或他人。

4.持續性的負性情緒狀態(如害怕、恐懼、憤怒、內疚、羞愧)。

5.顯著地減少對重要活動的興趣或參與。

6.與他人脫離或疏遠的感覺。

7.持續性的不能體驗到正性情緒(例如,不能體驗快樂、滿足或愛的感受)。

E.與創傷性事件有關的警覺或反應性有顯著的改變,在創傷性事件發生后開始或加重時,具有以下2項(或更多)情況。

1.激惹的行為和憤怒的爆發(在很少或沒有挑釁的情況下),典型表現對人或物體的言語或身體攻擊。

2.不計后果或自我毀滅的行為。

3.過度警覺。

4.過分的驚跳反應。

5.注意力問題。

6.睡眠障礙(例如,難以入睡或難以保持睡眠或休息不充分的睡眠)。

F.這種障礙的持續時間(診斷標準B、C、D、E)超過1個月。

G.這種障礙引起臨床上明顯的痛苦,或導致社交、職業或其他重要功能方面的損害。

H.這種障礙不能歸因于某種物質(如藥物、酒精)的生理效應或其他軀體疾病所致。

6歲及以下兒童的創傷后應激障礙

A.6歲及以下兒童,以下述一種(或多種)方式接觸于實際的或被威脅的死亡、嚴重的創傷或性暴力:

1.直接經歷創傷性事件。

2.目睹發生在他人身上的創傷性事件,特別是主要的照料者。

注:這些目睹的事件不適用于通過電子媒體、電視、電影或圖片的接觸。

3.知道創傷性事件發生在父母或照料者的身上。

B.在創傷性事件發生后,存在以下一個(或多個)與創傷性事件有關的侵入性癥狀:

1.創傷性事件反復的、非自愿的和侵入性的痛苦回憶。

注:自發的和侵入性的記憶看起來不一定很痛苦,也可以在游戲中重演。

2.反復做內容和(或)情感與創傷性事件相關的痛苦的夢。

注:很可能無法確定可怕的內容與創傷性事件相關。

3.分離性反應(如閃回),兒童的感覺或舉動好像是創傷性事件重復出現,(這種反應可能連續出現,最極端的表現是對目前的環境完全喪失意識。)此類特定的創傷性事件可能在游戲中重演。

4.象征或類似創傷性事件某方面的內在或外在線索顯現時,會產生強烈或持久的心理痛苦。

5.創傷性事件的線索產生顯著的生理反應。

C.至少存在一個(或更多)表現持續地回避與創傷性事件有關的刺激或與創傷性事件有關的認知和心境方面的消極改變的以下癥狀,且在創傷性事件發生后開始或加重。

持續地回避刺激

1.回避或盡量回避能夠喚起創傷性事件回憶的活動、地點或具體的提示物。

2.回避或盡量回避能夠喚起創傷性事件回憶的人、對話或人際關系狀況。

認知上的負性改變。

3.負性情緒狀態的頻率(如恐懼、內疚、悲痛、羞愧、困惑)顯著增加。

4.顯著地減少對重要活動的興趣和參與,包括玩耍的減少。

5.社交退縮行為。

6.持續地減少正性情緒的表達。

D.與創傷性事件有關的警覺和反應性的改變,在創傷性事件發生后開始或加重,具有以下2項(或更多)表現。

1.激惹的行為和憤怒的爆發(在很少或沒有挑釁的情況下),典型表現為對人或物體的言語或身體攻擊(包括大發雷霆)。

2.過度警覺。

3.過分的驚跳反應。

4.注意力障礙。

5.睡眠障礙(例如,難以入睡或難以保持睡眠或休息不充分的睡眠)。

E.這種障礙的持續時間超過1個月。

F.這種障礙引起臨床上明顯的痛苦,或導致與父母、同胞、同伴或其他照料者的關系或學校行為方面的損害。

G.這種障礙不能歸因于某種物質(如藥物、酒精)的生理效應或其他軀體疾病。

鑒別診斷

其他應激相關障礙

(1)正常心理反應:

對異常災難性事件的正常心理反應持續時間短,社會功能保持相對完整,經有效的心理危機干預能迅速緩解,多表現為一般性的生理心理反應。

(2)急性應激反應

急性應激障礙在創傷性事件發生后緊接發生,持續時間數天(一般至少持續3天),最長不超過1個月,癥狀除創傷后應激障礙的“三聯征”外,還可表現為意識障礙、麻木、否認等精神運動性抑制癥狀或分離癥狀。創傷后應激障礙病程超過1個月,延遲性創傷后應激障礙可在創傷性事件發生后6個月才出現。有些創傷后應激障礙可持續多年,病程遷延;急性應激障礙預后相對較好。

(3)適應障礙

適應障礙的應激源主要是生活環境或社會地位的改變,而且這些改變是長期存在的,患者的人格基礎在本病的發生、發展過程中起了重要作用,臨床表現有抑郁、焦慮、害怕等,伴有適應不良的行為或生理功能障礙。而創傷后應激障礙的應激源幾乎對每一個人來說都是嚴重而異乎尋常的,臨床癥狀是與創傷性事件有關的“三聯征”。

其他精神障礙

(1)抑郁癥

抑郁癥的主要癥狀是“三低”:情緒低落、思維遲緩、活動減少,抑郁癥有興趣下降、與他人疏遠隔離、感到前途渺茫等表現,也有悲傷的體驗,“觸景生情”的類似回憶,情緒變化等表現,但兩者還是有不同之處。單純的抑郁癥不存在與創傷性事件相關聯的闖入性回憶與夢境,也沒有針對特定主題或場景的回避。抑郁癥的抑郁心境涉及面廣,包括平時的興趣、日常喜好、個人前途等方面。消極、自卑或自殺未遂也常見。創傷后應激障礙患者有前述的“三聯征”癥狀,也可出現明顯的抑郁癥狀,如喪失性創傷事件后失去親人,內疚、自責,超出居喪反應的范疇,符合重性抑郁發作的診斷標準,可診斷為與抑郁癥共病。

(2)強迫癥

強迫癥患者,特別是有強迫思維的患者,其腦中也會不由自主地出現揮之不去的強迫思維,但患者往往能認識到這些思維是沒有必要的、沒有價值的,但不能擺脫,繼而出現反強迫的癥狀。而且這些強迫思維出現之前通常沒有明顯的創傷性生活事件,即使有生活事件,其強迫思維也是多變的,并不與生活事件密切相關,這類患者多具有明顯的強迫人格特征。創傷后應激障礙患者的“閃回”不是強迫觀念,閃回的是既往發生過的創傷性事件,是相對固定不變的,而且在閃回的當時,患者并不會意識到他的閃回是不恰當的,只是期望這些痛苦的經歷不要再出現。

(3)焦慮癥:

在延遲性心因性因素引起的疾病反應有持續性警覺增高和自主神經系統癥狀出現時,應同慢性焦慮相鑒別。焦慮癥往往對自身健康過分憂慮,軀體主訴較多,甚至有疑病傾向,而無明顯精神創傷發病因素。

(4)重性精神障礙:

精神分裂癥以及軀體疾病伴發的精神障礙都可出現幻覺、錯覺,但這些疾病患病前并無異乎尋常的創傷性體驗,且伴隨癥狀各不相同,故不難與創傷后應激障礙偶發的幻覺、錯覺相鑒別。

腦器質性疾病

腦器質性疾病或腦外傷,有明確的患病和外傷史,臨床表現以意識障礙為主要特征,可伴有幻視、激越、激惹性高,腱反射亢進,脫抑制等去大腦反應,伴有強直、大小便失禁等。

治療

總體而言,由于PTSD的發病機制尚未完全闡明,因而目前的治療方法多為經驗性治療,主要包括藥物治療、心理治療和物理治療。循證醫學證據表明,多種治療方法聯合應用的效果更佳。

藥物治療

在明確PTSDD的診斷后,藥物治療是重要的干預手段之一,藥物治療的理想目標是有效消除上述的PTSD四大核心癥狀,但目前尚無藥物能夠對各組癥狀群均產生滿意療效。目前多數應用抗抑郁藥和抗焦慮藥治療PTSD。SSRIs類抗抑郁藥(尤其是鹽酸舍曲林片、帕羅西汀、氟西汀)的療效和安全性較好,不良反應較小,被推薦為治療PTSD的一線用藥。部分抗焦慮藥能降低PTSD患者的警覺度、改善恐懼癥狀和抑制記憶再現。此外,還有證據表明非典型抗精神病藥和部分改善睡眠的藥物可用于PTSD的輔助治療。

心理治療

目前的研究證據和臨床經驗提示,一些心理治療方法,如精神動力學治療、認知行為治療、眼動脫敏再處理(eye movement desensitization and reprocessing, EMDR)以及團體心理治療等,對于PTSD患者是有一定治療效果的。隨著虛擬現實(virtual reality,VR)技術在精神心理領域應用日趨廣泛,也被用于PTSD的輔助心理治療。

物理治療

生物反饋治療、無抽搐電休克治療、重復經顱磁刺激治療等方法也被嘗試用于PTSD的治療,顯示出一定的療效,但仍需進一步考證,尚未大規模推廣應用。

特殊人群的治療

兒童青少年PTSD的治療

由于缺乏明確的適應證,藥物治療不能作為兒童青少年PTSD的一線治療方案,首選心理治療,治療方案包括:關于PTSD的心理教育;放松和應對技巧;情感檢測和情緒調節技能;對創傷的反應認知處理;幫助兒童建立治療性創傷事件敘述;創傷事件提醒的現場暴露和應對技巧練習;親子互動;檢測并加強個體安全。治療過程要保證讓兒童及其父母感到足夠安全,并能夠調節痛苦情緒,以便發展認知行為和自我調節技能,減輕在體驗創傷敘述過程中的壓力性反應,增強情緒調節,自我效能和社會支持。

女性PTSD的治療

女性PTSD的藥物治療與一般成人的治療無異,以抗抑郁藥為主。但應注意女性的一些生理特點,如月經期、圍絕經期,并關注適齡女性口服避孕藥或激素替代治療的情況,是否會與SSRI類或其他治療PTSD的一線藥物存在交互作用。妊娠和哺乳期間,應首選心理治療,有資料顯示PTSD使得早產的風險提高至4倍,而使用SSRI類和苯二氮類藥物將進一步加重,更要避免使用丙戊酸鹽和鹽酸腎上腺素能藥物。盡量選用非藥物治療,包括心理治療如暴露療法、壓力管理訓練、認知行為治療和情感管理、個體治療等。

老年PTSD的治療

多項雙盲對照研究提示SSRI類藥物對老年PTSD的療效較為理想,但必須從小劑量開始,如鹽酸舍曲林片12.5mg為起始劑量。SNRI類藥物亦有推薦,尤其米氮平能有效緩解PTSD的睡眠障礙和噩夢,但起始劑量應為成年人的一半。苯二氮類藥物增加快動眼睡眠的時間,可能強化PTSD的噩夢和閃回,不提倡使用。但對老年PTSD采用心理治療的研究很少,結論并不一致,目前尚處于爭論階段,臨床上,應具體根據老年患者特異性PTSD癥狀,進行有針對性的個體治療。

預防

開展健康教育

健康教育是通過信息傳播和行為干預,幫助個體和群體掌握衛生保健知識,樹立健康觀念,自愿采取有利健康的行為和生活方式的教育活動。教育的目的是消除或減輕影響健康的危險因素,預防疾病,促進健康和提高生活質量。健康教育主要包括大眾健康教育,災難發生后健康教育,患者及家屬健康教育,危機干預人員的培訓教育。

心理危機干預

心理危機干預(psychological intervention)是幫助應激者處理急性應激反應的一套治療方法。當個體遭受突發的、不可預測的重大應激性事件時,發生急性應激反應,應及時給予心理干預。具體的心理干預方法包括:消除應激源,保持與應激者密切接觸;支持性心理治療,降低緊張度,緩解焦慮抑郁;調動一切可以利用的社會支持系統,得到親朋好友、心理醫生和社會工作者的幫助與支持;采用認知治療來幫助應激者正確認識所面臨的生活事件;鼓勵應激者以面對現實,順其自然的態度,做好自我調節;實施心理康復。

建立心理社會康復系統

當個體遭受應激事件時,及時給予家庭及社會支持可提高個體對應激源或生活事件的應對能力和耐受力。親屬、同事、領導之間相互理解或支持等,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減輕個體的心理壓力,緩解各種矛盾,降低應激強度,提高對應激性事件的耐受性。如成立危機干預小組和危機干預中心,采用集體性心理干預,不僅要重視歷經者本身的心理及其變化,也要注意構成支持系統的這些人員的心理輔導工作,此外還要建立專家協助機制,精神衛生及心理醫生必須擁有從事心理治療的技能與臨床經驗,善于敏銳的觀察,及時幫助患者分析及解決問題,使患者遠離疾病或盡早康復。最后是建立社區輔助支持系統,在全社會范圍內進行支持和教育,有助于保障遠期的預后和康復進程,預防復發。

預后

創傷后應激障礙通常在創傷后形成。延遲出現時間可以短至1周,也可以長至30年。癥狀會波動,在應激期間癥狀可能最為劇烈。創傷后應激障礙的預后情況復雜,具有遷延和反復發作的特點。患者的康復程度會受到治療及時與否和疾病的嚴重程度影響。如果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約有1/3的患者能恢復良好,約1/3有一定程度的恢復,而仍有約1/3的患者仍會轉為慢性病程,終生不愈。一般來說,擁有良好的社會支持系統的患者很少患上這種障礙,發病程度不高,而且恢復得更快。

歷史

西方的認識發展

在西方近代史中,拿破侖戰爭時期,瑞士軍醫借用了1688年Johannes Hofer提出的“Nostalgia”一詞來描述一類戰爭后士兵出現的一系列軀體癥狀。這些癥狀包括發熱、心動過速、眩暈、消化不良胃痛等綜合征,現在被廣泛認為是最早關于創傷后應激障礙(PTSD)的現代疾病描述。1865年,美國軍醫Da Costa醫生詳細地報道了一組300名南北戰爭時期士兵在戰后出現的類似癥狀,包括心動過速、焦慮、易激惹、疲勞、呼吸短促、出汗、胸痛等,但體檢未發現器質性或軀體異常,并將其定義為“士兵心臟”或“Da Costa綜合征”。1905年,俄羅斯聯邦武裝力量軍醫用“戰爭休克(battle shock)”一詞定義了在俄軍中被認為是正常的一類士兵的醫學狀態。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1917年),Charles Myers在《柳葉刀》發表的文章中使用了“炮彈休克(shell shock)”一詞來修改和重新定義了這一類候群癥,表現為爆炸后,士兵和軍官出現耳鳴、頭痛、記憶力減退甚至失憶、眩暈以及震顫等一系列癥狀,從而導致戰斗力下降。

1918年,Smith與Pear開始提倡采用術語“戰爭壓力(war strain)”,并建議對士兵進行治療和干預。1922年,英國國防部提供的一份報告將其稱為“戰爭神經癥(war 神經官能癥)”。此后,這類疾病一直受到西方戰傷救治的關注,但直到1980年美國精神病醫師協會頒布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DSM)第3版(DSM-III)才正式將這一癥狀群納入了診斷標準體系。它被歸類在“焦慮疾病(anxiety disorder)”這一大類之下,并被命名為創傷后應激障礙(PTSD)。這一名詞取代了之前所有關于這類疾病的術語,標志著PTSD正式作為一種疾病出現在心理-精神體系框架中。2013年5月,美國精神病醫師協會頒布了最新的DSM-5,在這一版本中,PTSD與相類似的疾病從“焦慮疾病”這一大類中獨立出來,被列為一類新的精神異常疾病,即創傷與應激相關性精神障礙(trauma- and stressor- related disorder)。

中國的認識發展

PTSD在中國的歷史可以追溯到中國戰國時期。西漢劉向所編著的《戰國策·卷十七·楚策四》中記載了成語“驚弓之鳥”故事原型。其中描述的鴻雁,基本可能符合 DSM-5 中 PTSD 的診斷標準。現代西方心理學在我國的高等教育,最初在清末時期政府制定的學校章程中被列入師范學院,從醫學教育的角度形成對心理學的低估。自5·12汶川地震后,PTSD越來越受到中國臨床工作者、研究人員以及社會民眾的重視與關注。

2025年8月1日,《職業病分類和目錄》正式實施,職業性精神和行為障礙類別中新增創傷后應激障礙。

診斷進展

自1980年PTSD被列入DSM以來,隨著臨床研究和分類的進展,PTSD的診斷標準進行了相應的更新。對于診斷標準A,即"經歷創傷性事件",定義變得越來越明確和特異。一個主要的區別是對主觀感受是否列入判斷"創傷性事件"的標準進行了一系列變化,從"不包括"到"強調"再到"不強調"。在DSM-III的診斷標準中,創傷性事件(診斷標準A)僅限于曾經經歷過的事件,沒有包括自覺體驗或感受。在1994年頒布的DSM-IV中,創傷性事件的診斷標準進行了擴展:任何威脅生命或身體完整性的事件,目睹這類事件或致命性事件,或者聽聞過任何與死亡相關的暴力性事件,都可被列為具有創傷性的事件,如戰爭、性侵害、身體傷害、綁架或入獄(限制人身自由)、恐怖襲擊、人為或自然災害、事故以及被診斷為患有威脅生命的疾病。在2000年頒布的DSM-IV-TR中,創傷性事件的判斷標準為經歷過創傷事件且伴隨害怕、恐懼、無助等情緒反應。而在2013年5月頒布的DSM-5中,對應激性事件的表述進行了重新整合,不再強調主觀感受,將標準A簡化為經歷過創傷性事件和/或感受到的威脅。

參考資料 >

ICD-10 Version:2010.ICD10官網.2023-09-07

6B40 Post 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ICD-11 for Mortality and Morbidity Statistics.2023-08-19

新增.百家號.202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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