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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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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兵制, 是中國古代兵制之一,府兵制由西魏權臣宇文泰建于大統年間(535—551),歷北周、隋至唐初期而日趨完備,唐太宗時期達到鼎盛,唐玄宗天寶年間(742—755)停廢,歷時約二百年。

府兵制是以府為單位,該制度最重要的特點是兵農合一,意在富國強民。府兵平時為耕種土地的農民,農隙訓練,戰時從軍打仗。府兵參戰武器和馬匹自備,全國都有負責府兵選拔訓練的折沖府。

府兵制的創立,是對魏晉南北朝時期軍制演變的一個歷史總結。府兵制是北方草原民族進入中原后在軍制方面的創舉之一,它把漢族封建兵制與鮮卑族兵制有機地結合起來,在軍隊組建方面打破民族界限,形成一支多民族軍隊,促進了各民族間軍事文化交流與學習,有力推動了當時鮮卑等北方草原民族與漢民族交融的進程,在中國軍制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產生了深刻影響。

歷史沿革

府兵制創始于西魏大統年間,由宇文泰蘇綽所創建,隋唐兩朝沿用,后于唐天寶為募兵制所代替。

歷史背景

北魏六鎮起義后分為東西魏。為了與東魏相抗衡,西魏宇文泰于大統八年(542)把流入渭河平原地區的六鎮軍人和原在關中的鮮卑諸部人編為六軍。北魏末年,經過“六鎮起義”沖擊,皇權迅速衰落。永熙三年(534年),元修洛陽市投奔關中軍閥宇文泰,北魏分裂為東魏、西魏。

發展過程

西魏北周

宇文泰采用蘇綽建議,創立府兵制。宇文泰為軍中最高統帥,負責內外軍事的管轄。府兵創立時的兵士只限于鮮卑與鮮卑化的各族人,基本上沿襲北魏以來鮮卑族當兵、漢人務農的政策。軍民異籍在當時帶有種族隔離的性質。北周后期,大量漢人也被募充府兵,但一旦入軍就全家由民籍轉入軍籍。西魏時的府兵制組織系統大體是這樣的:朝中設置八柱國,其中宇文泰是全軍統帥,出身魏宗室的元欣則僅掛虛名,也就是說,實際上只有六柱國分統府兵,每一柱國各轄兩位大將軍,共12大將軍。每位大將軍又各轄兩位開府,即24開府。每開府領一軍,所以共有24軍。每軍中又設兩個儀同,每儀同領一團,共計48團。北周建德二年(573),府兵軍士更名為“侍官”,開始從百姓中招募。

隋朝時期

隋代的府兵分為前后兩個階段,開皇十年以前的府兵基本上是職業兵,兵農分離。隋開皇十年(590),楊堅下詔,稱“凡是軍人,可悉屬州縣,墾田籍帳,一與民同,軍府統領,宜依舊式”。自此之后,府兵制與均田制正式結合,形成了兵農合一的制度。

隋文帝時,府兵軍府稱為騾騎將軍府、車騎將軍府,軍府之上是十二衛府。隋文帝楊堅對府兵制做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建立健全府兵組織系統,中央設十二衛府,擴大府兵范圍和實力;改革軍民分籍制度,實行兵農合一;將軍人劃入當地州縣,與農民一樣分配土地,府兵從而具有了軍籍與民籍的雙重身份。軍人及其家屬,平時耕作,戰時出征,免租調役,同時,每年輪番上京戍衛。府兵在統領上仍由江衛分領,但江衛現在只負責督領宿衛京師的府兵。江衛各置大將軍,總隸于皇帝。府兵制改革后,國家兵源得到保證,減輕了政府對軍隊的財政負擔,加強了政府對軍人的控制;另外也清除了胡漢分治的遺跡,適應了民族融合的時代要求,有利于統一。這一制度到唐代仍沿襲使用。

唐朝時期

唐前期依舊沿用府兵制。唐代的府兵有兩種,一是三衛,一是衛士。三衛從五品以上高官的子孫中征取,衛士從普通百姓中揀點。府兵三年一揀點,六十歲之后方能免役。到了李世民時期,以均田制為基礎,進一步對府兵制進行了修改和完善,將農民按貧富分為九等。六等以上的農民,每三丁選一丁為府兵,免其賦稅,府兵內部互相監督,不納入地方戶籍管理,兵民分離,但兵器、糧食衣裝等均須自備,每府最高長官為折沖都尉。府兵通常是20歲開始服役,60歲退休,除出征與輪流衛戍外,其余時間都在家種田;農閑時期,由折沖都尉統率教習攻戰之術。遇有戰事,府兵由中央任命將領率領出征,戰事結束便兵散于府,將歸于朝。李世民時,全國總共分置為634個折沖府,均由十二衛和東宮六率分領。府又分為三等:上府可以屯兵1200人;中府可以屯兵1000人;下府可以屯兵800人。在府兵制下,凡兵皆農,兵農一體,平時在家鄉耕作勞動,農閑便進行軍事訓練,有戰事爆發的時候則聽從朝廷政令的征調,待戰爭結束再返回原籍。平日里,府兵們的生活與農民無異,主要靠務農來收益,這樣一來,國家就不需要承擔非戰時的軍餉。此外,府兵的糧食、兵器和日常用品也都是自備的,為國家節省下大量的養兵費用,促進了社會經濟的發展。等到戰事爆發的時候,中央會臨時指派將領來帶領府兵出征;結束戰事,將領便解除兵權,府兵返回原籍。這種“將不識兵,兵不識將”的舉措,有效地避免了“軍隊私有”的情況,并減少了將帥擁兵割據的可能,對維護中央集權的穩定有一定作用。

至唐中葉,府兵制逐漸走向消亡。由于府兵必須自備衣糧資裝和部分武器馬匹,負擔很重,在土地兼并日益劇烈的情況下,失去土地的農民根本無力置辦,因此,逃避兵役的現象非常嚴重。開元年間,開始縮短府兵服役年限,將征兵周期改為六年一揀點,同時招募強騎。此后,府兵缺員益多不補,將官很難升遷,府兵制走到了盡頭。天寶八年,最終停止了府兵的派役活動,府兵制消亡。

府兵制前身

府兵制的前身可追溯到北魏的“府戶”?!案畱簟钡闹饕蝿帐秦撠熯呮偡佬l,由中原地區大的宗族子弟和鮮卑的高門子弟組成,實行的是世襲制。世襲制的一個重要考慮,就是要使邊鎮的兵將邊鎮化,以保持穩定。當日北方各鎮,地廣人稀,北人只樂南徙,便不得不簡選親戚,配以高門子弟,作一種勸獎。有時還征發中原強宗子弟作鎮,自然也希望他們成為土著百姓。后由于北魏遷都,實施重南輕北的政策,邊鎮軍人便叛亂起來,導致了國家權力的分裂。宇文泰在接掌賀拔岳部后,便著手整編軍隊,置十二軍,簡諸將以將之。大統八年(542),為了與東魏相抗衡,宇文泰把流入關中地區的六鎮軍人和原在關中的鮮卑諸部人組織起來編為六軍,“初置六軍”,由六柱國大將等統領,這也是府兵制的萌芽。次年與東魏作戰,敗于洛陽邙山,損失很大,宇文泰“以邙山之戰,諸將失律,上表請自貶”。為了補充和擴大隊伍,“廣募關隴豪右,以增軍旅”,并選任當州豪望為鄉帥。這樣,關隴漢族豪強及其所統率的鄉兵武裝,就被吸收到六軍之中。大統十六年(550),宇文泰模仿鮮卑拓跋部早期的八部兵制,設立了八柱國大將軍。其中宇文泰實為全軍統帥,總攬大權,另一柱國將軍元欣僅掛虛名,實際分統府兵的只有六柱國大將軍,每個柱國大將軍統領一軍,即當時的“初置六軍”。柱國下設二大將軍,大將軍下設二開府,每個開府各領一軍,即二十四軍。開府下又設二儀同,儀同下設有大都督、帥都督、都督等分級督率的領兵長官,由此,府兵制正式建立。

拓跋廓元年(554),朝廷按照北魏早期所屬大小部落的姓氏賜諸將姓,他們作為這些早已“滅絕”了的部落的繼承人,所統兵士也改從各自主將之姓。宇文泰所創建府兵制,是為了用早期部落組織的血緣關系來維系鮮卑族與其他族的感情,協調胡漢以及將帥與士兵間的關系,改善北魏末年以來兵士地位低下的狀況,以達到提高軍隊戰斗力的目的。

組織架構

西魏北周

西魏時的府兵制組織系統大體是這樣的:朝中設置八柱國,其中宇文泰是全軍統帥,出身魏宗室的元欣則僅掛虛名,實際上只有六柱國分統府兵,每一柱國各轄兩位大將軍,共12大將軍。每位大將軍又各轄兩位開府,即24開府。每開府領一軍,所以共有24軍。每軍中又設兩個儀同,每儀同領一團,共計48團。北周建德二年(573),府兵軍士更名為“侍官”,開始從百姓中招募。

隋朝時期

隋沿襲魏、周十二大將軍之遺制,設立十二衛,即左右翊[yì]衛、左右驍騎衛、左右武衛、左右屯衛、左右御衛、左右候衛。十二衛各置大將軍一人,將軍二人。十二大將軍為府兵最高將領,總隸于皇帝。各衛下統軍府,為府兵基本組織單位,文帝時稱驃騎府,每府置驃騎、車騎二將軍。隋煬帝大業三年(607)改驃騎府為鷹揚府,改驃騎將軍為鷹揚郎將,車騎將軍為鷹揚副郎將。集中軍事統率權于封建中央,加強了中央集權。

唐朝時期

唐初沿襲隋的府兵制。武德初,始置軍府,由驃騎、車騎兩將軍府統領。分渭河平原為萬年、長安、富平等十二道,每道皆置軍府。武德二年(619),初置十二軍,如以萬年道為參旗軍,長安道為鼓旗軍,富平道為玄戈軍等,分統關內諸府。每軍將、副各一人,“督以耕戰之務。由是士馬精強,所向無敵”。武德六年(623),以天下既定,廢十二軍,改驃騎為統軍,車騎為別將。武德八年(625),因突厥人擾復置十二軍,軍置將軍一人,軍有坊,置坊主一人,“以檢察戶口,勸課農?!?。唐府兵制一開始即建立在均田制的基礎上。貞觀十年(636)李世民改定府兵制,改府兵基本組織單位名折沖府,改統軍為折沖都尉(長官),左右果毅都尉為副長官,別將為后置職位,所統府兵名衛士。折沖府下為團,團有校尉,統衛士二百人;團下為旅,有旅帥,統衛士一百人;旅下為隊,有隊正,統衛士五十人;隊下為火,有火長,統衛士十人。武后垂拱時折沖府分三等,上府六團,衛士一千二百人;中府五團,衛士一千人;下府四團,衛士八百人。

全國各地折沖府主要分統于中央十二衛,即左右衛、左右驍衛、左右武衛、左右威衛、左右領軍衛、左右金吾衛(另加不統府兵的左右監門衛、左右千牛衛是為十六衛)。其中左右衛各統六十府,其余諸衛各統五十府或四十府。少量軍府歸東宮六率,即太子左右衛率各五府,太子左右司御率各五府,太子左右清道率各三府。十二衛各設大將軍一人,將軍二人。衛大將軍是府兵最高軍官,直接隸于皇帝。凡征發府兵十人十馬以上,皆由兵部奉皇帝敕令頒發銅魚符或木契,下至州、府,州刺史與折沖都尉對勘相合,始得發兵。若全府征發,折沖都尉以下皆行,若部分征發,則由果毅都尉領隊;再少則由別將領隊。調兵大權握于中央,地方長官、折沖都尉無權征調,衛大將軍、兵部尚書亦不得專決。若四方有事,則命將以出,事解輒罷,兵散于府,將歸于朝。故士不失業,而將帥無握兵之重。貞觀年間,邊將連續領兵,一般亦“三年一易,收其兵權”,以防大將擁兵擅權。

分布概況

新唐書》卷五十《兵志》載:“凡天下十道,置府六百三十四,皆有名號,而關內二百六十有一。”總兵力六十八萬人。唐代軍府數舊史記載頗不一致,蓋因軍府有廢置,諸書各據一時言之,故有異同。從谷霽光《府兵制度考釋》十道折沖府數比較表,可看出折沖府分布情況。

京城長安所在的渭河平原置府二百六十一,擁兵二十六萬,約占全國軍府與兵力的百分之四十。使唐政府能隨時調集重兵,保持強大的國防與鎮壓力量,形成“舉關中之眾以臨四方”的“居重馭輕”的形勢。

府兵來源

府兵的來源是從軍府所在地均田制下的農民中征點,每三年征點一次。遞補缺額。服兵役的年齡是“二十一入幕,六十出軍”。征點的標準是:“財均者取強,力均者取富,財力又均,先取多丁?!?/p>

府兵制特點

兵將分離

全國府兵在皇帝總領之下,統領于諸衛,諸衛長官無權直接調動府兵,平時將不專兵,戰時應征。出兵征防則由朝廷命將統率,調遣時必須持兵部所下魚符,經州刺史和折沖府將領勘合后,才得發兵。戰爭結束則兵散于府,將歸于朝。這樣,將帥就不能擁兵自重。

府兵任務

軍府所在有地團,兵士不能隨便遷徙出界。府兵任務有二:一為輪流到京城宿衛,稱為“番上”。即輪流到京師宿衛,按照距離長安的遠近分別給番。法令規定:百里外五番(即各府內兵士以五人為一組,此五人輪流上長安宿衛,以下類推,但七番、九番分組不盡,當有剩員),五百里外七番,一千里外八番,每番一個月;二千里外九番,每番兩個月。內府衛士(三衛)除兩京及其附近諸州必須番上宿衛以外,余州都納資代役。府兵到長安宿衛,由十二衛將軍分領。府兵另一任務是戍防出征,戍防是邊防重鎮需較大兵力,本地兵力不足,從各府抽調衛士到邊境戍守。府兵戰時出征,與地方兵或邊防兵結合,常成為中堅力量。府兵除執行番上宿衛和戍防出征任務外,平時在家鄉進行農業生產,農閑時受軍事訓練,亦即三時農耕,一時教戰,進一步做到“兵農合一”。折沖府平時主要任務是訓練士兵,“居常則皆習射”,每年冬季集中校閱。

府兵自備資糧

府兵服役期間免本身租調,但“其家不免征徭”。府兵除戰馬、甲、弩、矛等物以外,要自備資糧。自備物品包括:“火,備六馱馬。凡火,具鳥布幕、鐵馬盂、布槽、、(大鋤)、鑿、碓(具)、筐、斧、鉗、鋸皆一,甲床二,鐮二。隊具火鉆一,胸馬繩一,首羈、足絆皆三。人具弓一、矢三十、胡祿(載矢器)、橫刀、礪石、大瞞(xi,解結錐)、氈帽、氈裝、行滕(t6n9,裹腿)皆一,麥飯九斗,米二斗。皆自備;并其介胄戎裝藏于庫,有所征行,則視其人而出給之。其番上宿衛者,惟給弓矢、橫刀而已。

廢除由來

府兵并非唐代唯一的兵種,承擔宿衛的還有保衛宮廷,屯駐北門的禁軍(見六軍),與十二衛所領府兵對稱南、北衙軍。出征和防戍則有名為“募”而實也是“征”的兵募,以后還有防戍本州的團結兵、士鎮兵等。在出征和防戍中,兵募的數量往往超過府兵,但府兵在唐初具有較強的戰斗力,他們是軍隊的骨干。

唐代府兵制在李世民李治統治前期曾經有效地實行,但自高宗后期以至武則天時就逐漸被破壞,到李隆基統治時終于被廢除。破壞的原因:戰事頻繁、防御線延長、兵役繁重。原來防戍有一定的番休期限,后來常被強留以至久戍不歸,導致人民避役,兵士逃亡,兵募也是這樣,府兵地位的低落。唐初承前代遺風,對于衛士比較尊重,但到武后時,番上衛士往往被貴族官僚借為私家役使,導致社會上以充當府兵為恥辱。

高宗以后,土地兼并日益嚴重。府兵征發對象主要是均田農民,隨著均田制的破壞,府兵征點制失去了賴以實行的經濟條件。這樣,玄宗統治初期,府兵逃散的情況日漸增多,以致番上衛士缺員,征防更難調發。開元十年(722),宰相張說以宿衛之數不給,建議召募強壯。次年,募取京兆、蒲、同、歧、華等州府兵及白丁為長從宿衛。十三年,改名“彍騎”。分隸十二衛,基本上代行了府兵宿衛的任務。征防兵士中﹐府兵本來就少于兵募,武則天時出現了防衛本州島的團結兵;李隆基初,軍鎮又出現了來自召募的健兒。那時,軍府空虛,府兵番上宿衛已經不能足額,征防必然更難從府兵中征發,實際上除了被強留下來的以外,諸軍府兵員的缺額大概很少得到補充。開元二十五年(737),玄宗下詔命令諸鎮節度使按照防務需要制定定額,在諸色征行人和客戶中召募自愿長住鎮戍的健兒,“便令常住”。二十六年,又下詔說諸軍召募的長征健兒業已足額,以后不再從內地調發,原有兵士(包括兵募﹑鍵兒等)非長征者一律放還。這就在法令上停止了調發府兵征防。

天寶八載(749)鑒于軍府無兵可交,遂停折沖府上下魚書,府兵制終于廢止。此后,折沖府只有兵額和官員,既沒有兵,也沒有馱馬、武器等各項軍資。但終唐之世,軍府空名仍然存在。

府兵制影響

府兵制的創立,是對魏晉南北朝時期軍制演變的一個歷史總結。府兵制是北方草原民族進入中原后在軍制方面的創舉之一,它把漢族封建兵制與鮮卑族兵制有機地結合起來,在軍隊組建方面打破民族界限,形成一支多民族軍隊,促進了各民族間軍事文化交流與學習,有力推動了當時鮮卑等北方草原民族與漢民族交融的進程。府兵制自創立之后,又經歷了隋朝及唐代前期的發展,前后持續存在200余年,在中國軍制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產生了深刻影響。

府兵制評價

關于府兵制的利弊,論者大不乏之人, “淪制度的好壞,或制度的利弊,須視當日政情而定。”這是我們論古史所應有的認識,我們不能把歷史向前拉的。府兵之利,據一般說:

一、居重馭輕??墒怯腥思葟娬{這一條,同時又引李顯后韋氏臨朝稱制,召折沖兵萬人分屯京城,由韋氏子侄統領,“總兵的仍又利用易于集中的軍隊,第四章l呂恩勉、繆鳳林、岑仲勛講隋唐五代史以行其是”。那么,主要還是能不能夠連用的人事問題,不在乎居內或居外。

二、將帥無握兵之權,可免私兵之禍。然而募兵、邊兵等也可以易帥,這不一定是府兵特有之利。

三、簡點丁壯,須驗材力。這是一方面的看法。但又有人以為“少壯不齊,難成勁旅”,其實這種利弊,完全靠人事調節,非府兵制本身的特點j

關于它的弊害,又有如下的論據:

一、遠近分番之太過紛擾。章姓說:“唐以遠近分番,皆以一月,恐太紛擾?!痔圃诙Ю锿庹咭嗖幻?,此法所以壞也?!敝於Y的見解略同。這不能不算是制度本身的缺點。

二、府多的地帶,雖互助仍難供辦,這是府兵制最突出的弊害。

三、引著君主走上武的途徑。有人舉隋煬帝增置軍府掃地為兵為例。按煬帝唯大事招募,故至于掃地為兵,君主之酷好戰爭,無論在任何兵制下都有之,不能專歸咎于府兵的。

參考資料 >

二、軍事編制.番茄小說.202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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