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楚王案,又稱楚宗案、楚太子獄、楚太子案、楚世子獄,是明朝萬歷年間(1573年-1620年)發生的一起有關宗室身分的政治案件。在此案的審理中,又引發明廷的黨爭,該案亦是妖書案的前戰。偽楚王案與妖書案、劫杠案及朱顯休殺人案共稱“楚宗之亂”或“楚宗之爭”。楚府經此變亂,元氣大傷,上下離心,形同陌路。朱華奎“藩王之體遂輕”,群宗日益不服其統轄,“諸宗之勢日肆” ,地方為之騷動不已。
案件的起因
隆慶五年(1571年),封藩于湖北武昌的朱顯榕朱顯榕的第三子、第八代楚王楚恭王朱英(左火右,音xiān,1541年-1571年)逝,在位二十年,遺腹宮人胡姓﹐得孿生子朱華奎﹑朱華壁,由王府內監郭綸照料。
萬歷八年(1580年)朱翊鈞封朱華奎始嗣王爵,即楚定王;朱華壁受封為宣化王。然而,對于楚王朱華奎的出身,楚府上下始終充滿了懷疑。當確定襲爵的時候,府內儀賓(郡主之夫婿)汪若泉曾奏稱,華奎弟兄并非恭王所生,但當時沒有引起重視,華奎因而得襲王爵。
朱華奎即位之時,年幼不能理事,由叔父武岡王朱顯槐代理府事。朱顯槐“習知其所名子狀”,對華奎滿腹怨氣,“制縛宗儀,剝削宮眷寢園,置之絕地,凌逼加于太妃,受賄殺人,罪惡暴著” ,“盡取先世所藏珍異寶貨以去”。楚府之人“畏發往事”,尤其擔心朱華奎的身世問題外傳,因而始終抱著息事寧人的態度,任由朱顯槐盜取財物。后在湖廣巡撫趙顯的干預下,改由其族兄弟東安縣王朱顯梡任宗理。從此懷疑朱華奎合法性的宗人漸漸“不復奉其約束”,楚府上下如同一盤散沙。朱華奎親政后,對犯罪諸宗采取了嚴厲的懲戒,但手段缺乏通融,致使群宗不滿。
萬歷三十一年二月,素來強悍的楚府宗人輔國中尉朱華赿(音chí)因事得罪了楚王而遭訓斥,心中不滿,聯合了同宗的29人,遣人上告,謂朱華奎為假王,并言朱華奎與朱華壁皆非楚恭王子,華奎系恭王妃兄王如言的侍妾尤金梅之子,華壁乃妃族人王如家人王玉之子,都是出生數月而后抱養于楚王府的。又言華赿妻即王如言女,可為人證,故華赿知之甚詳。此說為許多楚宗室如東安王朱英燧、武岡王朱華增、江夏王朱華等認可,并由此引發了一次曠日持久、波及范圍甚廣的楚王與楚宗之爭。
明朝對混亂宗室血統一事處罰極嚴。成化年間,韓王府漢陰王曾經有養育異姓、冒充己子的先例,后來敗露。已故的漢陰王朱征??被追削為庶人,王母妃平氏、王妃周氏、以及冒封的郡王、縣主全都賜死,王妃之父周恂凌遲,其妻妾子女皆斬首。晉王府方山王朱鐘鋌之弟、鎮國將軍朱鐘鏕也取夫人之弟媳所生子為己子,死后敗露,追削封號,夫人張姓和冒充為子的朱奇漺賜自盡,張氏父母皆斬。方山王朱鐘鋌知情而為其扶同,革爵。
對于偽楚王案發生的根由,都察院左都御使溫純曾做過詳細論述:“即楚王平日繩削太過,然諸宗被戒俱各有因,如華赿私取護衛王如言女為妻,則違禁矣;以妾之子潤兒預妻之子三節,則污名矣;訐華打墮胎產,則誣兄矣;挾詐英烯、蘊钅否、華钅守及逼迫臣,毆傷差較,則逞強矣;蘊钅逢重疊關支,英然訐告紀善,至蘊則私納再醮好人、盜用支祿印信種種皆屬不法。未可謂楚王誡節之非是也。乃華赿等輒敢忿挾嫌仇,商度報復。”
案件的審理
奏疏首先到通政司。朱華奎不愿為此事再起爭端,致家丑外揚,便重賄內閣首輔、浙黨領袖沈一貫,令通政使沈子木勿上其疏。沈一貫的心腹、通政使沈子木見事情復雜,就按照內閣首輔沈一貫的指示,暫把奏疏壓下。通政使是通政司長官。明代通政司負責錄臣民建言、陳情、申述及軍情災異等事,送所司辦理,大事則請旨定奪,故沈子木有此權力。事過月余,楚王朱華奎劾朱華赿“強悍無禮”、“欺罔”等四罪疏也到,此事才被報到朱翊鈞處,萬歷帝命令交禮部查辦。六月朱華赿聞訊,請楚王宗室與名者二十九人聯名奏疏,親自攜帶入京,告通政使司邀截實封和朱華奎行賄等事。
通政使司懼,沈子木慌忙找到朱華,求他把原奏時間改為近時,上呈萬歷皇帝。得旨:兩件均發交禮部處理。東林黨人、時以侍郎署禮部尚書事郭正域力主由巡撫公開查勘虛實,以定罪案,并得到次輔沈鯉支持,以此為由,自內閣中逐出沈一貫;而沈一貫則為保護朱華奎,以“宮鬧曖昧”、“年月久遠”、“事體重大”為由,從中作梗,極力偏袒楚王,提出“親王不當勘,但宜體訪(親王不應被公勘,建議由巡撫等秘密查訪)”。郭氏認為,事關宗室真偽,不通過直接訊問,怎么能秉公作出決斷?依舊堅持己意。趙頊最終采納了郭正域的建議。
因得知郭正域力主查勘,朱華奎大懼,以百金為正域壽禮,表示只要不公開查問,他將繼續送上白銀萬兩,以求曲庇,請他不要窮治此事,并許以事后饋贈沈一貫多少,也贈予郭正域多少,遭嚴拒。沈鯉得知后,非常支持郭正域的舉動。沈一貫見此情況,便決定借此事向他們發起一場進攻,矛頭主要指向郭正域。
后來案件發到湖廣,由湖廣巡撫趙可懷和巡按御史吳楷、應朝卿會同行勘,對王府有關員役70多名且加以刑訊,都未獲得能夠證明華奎不是恭王所生的證據。只有朱華趆的妻子王氏依舊一口咬定朱華奎是“偽王”。地方把勘問結果申報入朝,萬歷皇帝命各部院大臣,會同有關官員37人,進行復勘。他們在西闕門集會廷議,但議者言各有殊,書面送交禮部。時任禮部左侍郎、署尚書事的李廷機認為言辭太繁,應“先撮其要以上”。沈一貫知道后為打擊東林黨勢力,使其心腹、給事中錢夢皋和巡城御史康丕揚彈劾禮部“壅閼群議,不以實聞”;郭正域則以沈一貫指使沈子木“匿疏阻勘”和接受楚王賄賂等事上疏爭辯。沈一貫和朱華奎接著上疏,指控郭氏乃湖廣人,和朱華奎有仇怨,私下與朱華趆勾結,華趆進京就住在其兄國子監丞郭正位家中,郭正位為之出謀劃策;同時授意給事中楊應文指控郭氏之父曾被楚恭王笞責,所以挾嫌報復;另一給事中錢夢皋則劾奏郭正域“陷害宗藩”。郭正域繼續上疏辯解,但萬歷皇帝沒有理會,因而憤然提出辭官。
案件的結局
最后,朱翊鈞萬歷帝朱鈞突然傳旨停止調查此事,認為“年遠無據,仇口難憑,非假甚明”,朱華趆夫婦“夫訐妻譖,不足憑據”,因而把他坐誣告降為庶人,禁于鳳陽縣,后亦得釋;附和他的宗人朱蘊鈁等多人,或罰減俸祿,或革爵幽禁;王府兩名儀賓則永遠戍邊充軍,遂罷此事不問。郭正域因遭沈一貫等嫉恨而被彈劾,朱華奎既得安寧,也上疏彈劾郭正域,請罷其職。郭正域無奈,只好上疏請辭,幸有人指出藩王進退大臣不可取,郭正域才暫時未被加罪,只被罷職回籍聽勘。但“楚宗之爭”并未就此了結,就在奉旨結案三個月后,楚宗室聚眾沖毀楚王府,搶掠財物,史稱“劫杠案”。直到朱翊鈞出面干預,事件才得以平息。郭正域未及出都,因妖書案發,沈一貫借機陷害而系獄,幾乎被拷打致死,次年五月始釋歸。
楚定王朱華奎后來于崇禎十六年被農民起義軍張獻忠裝在竹籠扔進長江,“諸宗無得免者”。南明政府初謚貞王,后改謚 定王。其弟朱華壁何時嗣楚王位史無明載。
案件的影響
假王一案在明朝野宗藩中震動頗大,是體現宗藩與皇帝、地方官以及百姓之間關系的典型案例,影響遠超出湖廣范圍。時人為楚宗叫冤屈者不少,事后許多官員公開為楚宗翻案,甚者有“楚宗一事,天下無不以為冤”“真莫大之孽,國家數百年來未有者也”之說。《罪惟錄》舉有明一代十四偽,偽楚王華奎及宣化王華璧為其一,并認為此案“輔臣沈一貫、沈鯉互為黨,起大獄,而事竟不白,楚遂有以牛易馬之譏。”《綏寇紀略》對此案亦有記載,并涉及事發緣由:“恭王長女張郡主,為討蘆洲不應,又宗人雙橋負王府五百金被鎖,郡主請寬,不從,怒而發其事。上遣官即訊,王行金累億,方事得解。”其實,宗藩中為繼嗣而以府外之子為子者并不稀見,僅就湖廣境內言之,見于記載者有末代遼王、岷王府江川王等。假王現象暴露了血親封藩制度的內在矛盾。
野史記載
明沈德符《萬歷野獲編》卷四·宗藩:《楚府前后遭變》、《楚府行勘》、《存楚》等條稱朱英??繼位之后,“久無所出”,以致有“說者嘩言不男(陽痿[wěi])”,曾屢次暗示其所親厚的藩僚“如晉海西公晚年為后計”,但外人詢問楚府藩僚時,眾藩僚皆“懼禍不敢承”,問之于楚王親近的侍女,“因有孿生二子事”,真真假假,無人能辨。沈德符鄉人楚王府紀善官沈樟亭曾與朱英有“魚水之歡”,朱英示以黃歇、呂不韋二人傳記,沈樟亭知其意,以死辭謝不敢當,遂失寵。朱英后移情于其他嬖[bì]幸的男寵,后有孿生子朱華奎及朱華璧。兩人被認為是他人之子假冒楚嗣,后在萬歷年間引發了楚世子獄。朱華奎即位后,先由兩位宗理贊理楚府事,至萬歷八年(1580年)才嗣位。
參考資料 >
萬歷年偽楚王案_革明_作者:妖熊_書書網.書書網.2020-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