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3日19時許,劉松濤、張小渠、河南瑪莎拉蒂撞寶馬案在河南省永城市東城區一烤串店聚餐飲酒后。譚明明酒后駕車搭載劉松濤、張小渠,途中連環剮蹭多車,劉松濤和張小渠明知譚明明醉駕并發生事故,仍教唆其逃逸,最終,譚明明駕車高速追尾一輛寶馬轎車,導致二人死亡、三人重傷,一人輕傷,共造成他人車輛損失10余萬元,劉松濤、張小渠、譚明明均被當場抓獲。7月4日,劉松濤、7·3永城車輛追尾事故等三人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永城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強制措施。8月13日,永城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劉松濤等3人批準逮捕。該案于2019年12月16日起訴到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2020年1月16日開庭。2020年11月6日,劉松濤被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人物經歷
劉松濤,永城市瑪莎拉蒂撞寶馬案被告人,案發時為澳大利亞留學生,父親開有多家百貨超市,家境富裕。
2019年7月3日19時許,劉松濤、張小渠、河南瑪莎拉蒂撞寶馬案在永城市東城區一烤串店聚餐飲酒后。譚明明酒后駕車搭載劉松濤、張小渠,途中連環剮蹭多車,劉松濤和張小渠明知譚明明醉駕并發生事故,仍教唆其逃逸,最終,譚明明駕駛車高速追尾一輛寶馬轎車,導致二人死亡、三人重傷,一人輕傷。
2019年7月4日,劉松濤、7·3永城車輛追尾事故等三人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永城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強制措施。8月13日,永城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劉松濤等3人批準逮捕。2020年11月6日,劉松濤被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人物事件
事件背景
2019年7月3日19時許,張小渠、河南瑪莎拉蒂撞寶馬案、劉松濤在永城市東城區一烤串店聚餐飲酒后,張小渠朋友譚明明駕駛豫NE5S55瑪莎拉蒂越野車拉著劉松濤、張小渠離開。
事件經過
2019年7月3日,劉松濤朋友河南瑪莎拉蒂撞寶馬案駕駛豫NE5S55瑪莎拉蒂越野車拉著劉松濤、張小渠沿永城市東城區沱濱路、文化路等多條城市路段行駛。行至花園路時,連續剮蹭停在路邊的6輛汽車后,又接連與對面駛來的一輛轎車和停在路邊的一輛轎車相剮碰,因無法通行被迫停下,被撞車主及周圍群眾上前勸阻,坐在后排的劉松濤和張小渠讓河南瑪莎拉蒂撞寶馬案趕緊離開。譚明明即駕車強行沖出,沿花園路、車集路向東外環路方向逃逸,至東外環路和永興街交叉口時,高速追尾正等待通行信號的豫N0182L寶馬轎車,致使寶馬轎車起火燃燒,造成車內人員葛保景、賈文華當場死亡,駕駛員王交通受重傷。譚明明、劉松濤、張小渠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三人在事故中均受傷。
傷亡及損失
截至2020年11月,該事件共造成二人死亡、三人重傷,一人輕傷(被害人葛某某、賈某某在車輛起火中死亡,被害人王某某的損傷程度為重傷一級;譚明明構成重傷二級,劉松濤構成重傷二級,張小渠構成輕傷一級),共造成他人車輛損失10余萬元。
事件調查
經鑒定:被告人譚明明、劉松濤、張小渠血液乙醇含量分別為167.66毫克/100毫升、231.10 毫克/100毫升、170. 36 毫克/100毫升,被害人王某某血液酒精含量為0毫克/100毫升;豫NE5S55瑪莎拉蒂越野車發生事故時車速約為120公里/小時-135公里/小時。2019年7月4日,7·3永城車輛追尾事故、劉松濤等三人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永城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強制措施。7月6日,永城警方發布通報,公布譚明明等人身份、傷情信息。8月13日,永城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譚明明等3人批準逮捕。
案件審理
審理經過
該案于2019年12月16日起訴到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2020年1月16日開庭。該案造成了兩死一重傷的嚴重后果,給被害人及其親屬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三名被告人不但依法應當承擔刑事責任,還負有賠償被害方經濟損失的責任。因雙方當事人人數較多,訴求不一,市縣兩級政法機關及當地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河南省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會同相關部門進行了大量的調解工作,加之開庭后新冠疫情爆發,致使案件審理周期較長。但經各方共同努力,當事人雙方達成了和解協議,并賠償到位。此外,被害人王某某仍在醫院接受治療,最大限度給予司法人文關懷。
因三名被告人(張小渠、河南瑪莎拉蒂撞寶馬案、劉松濤)及其近親屬賠償了被害方經濟損失,與被害方分別達成和解協議。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譚明明明知酒后駕車違法、醉酒駕車會危害公共安全,卻無視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共安全,在醉酒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后不顧勸阻,繼續駕車沖撞逃離,在市區內高速行駛,造成兩死一傷的嚴重后果和財產損失,其主觀上對持續發生的危害結果持放任態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被告人劉松濤、張小渠與譚明明共同飲酒后,對譚明明酒后駕車不予勸阻,在發生事故后又慫恿譚明明駕車逃逸,以致發生嚴重后果,三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
三名被告人(張小渠、譚明明、劉松濤)系共同犯罪,其中譚明明醉酒駕車,是犯罪行為的直接實施者,系主犯,且犯罪情節惡劣,后果嚴重,應依法懲處;劉松濤、張小渠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可以減輕處罰。鑒于被告人案發時處于醉酒狀態,主觀上不希望、也不積極追求危害結果的發生,屬于間接故意犯罪,其主觀惡性、人身危險性與故意駕車撞人和蓄意危害公共安全的直接故意犯罪有所不同。譚明明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積極賠償被害方經濟損失,有悔罪表現,可依法酌情從輕處罰;被告人劉松濤、張小渠犯罪情節較輕,積極賠償被害方經濟損失,有悔罪表現,可依法對其適用緩刑。
案件判決
2020年11月6日,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永城市人民法院對被告人7·3永城車輛追尾事故、劉松濤、張小渠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公開宣判。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別判處被告人譚明明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劉松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被告人張小渠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相關影響
本案的發生,以警示世人:第一,醉酒駕車導致的嚴重危害和面臨的法律責任,任何人都無法承受其重。從危險駕駛到危害公共安全僅一念之差、一步之遙,“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應當成為每一位公民自覺遵守的行為規范,任何人都不能抱有僥幸心理以身試法,否則必將受到法律的懲處。第二,在日常生活中難免要參加一些親朋好友的聚會,“開車不勸酒,才是真朋友”,對酒后駕車的人一定要堅決勸阻、制止。如果他人醉駕造成了危害結果,共同飲酒者也可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甚至會被追究刑事責任。第三,本案受到社會公眾、新聞媒體的持續關注,輿論與司法的互動,都是為了促使案件得到公正審判,使被害人及其親屬及時得到人文關懷,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得以彰顯。我們也希望通過這個案件的審判,引導社會公眾養成文明規范的駕駛習慣,倡導積極健康的生活方式,樹立尊重生命、敬畏法律的自覺意識,使我們的社會更加安全、和諧、美麗。
參考資料 >
河南永城“瑪莎拉蒂撞寶馬案”宣判:肇事女司機被判無期徒刑_深圳新聞網.深圳新聞網.2020-11-06
河南“瑪莎拉蒂醉駕案”一審宣判.中國法院網.2024-07-13
河南永城“瑪莎拉蒂撞寶馬案”宣判:肇事女司機被判無期徒刑.澎湃新聞.2025-11-23
瑪莎拉蒂醉駕案開庭,受害人家屬求判死刑.澎湃新聞.2025-11-23
河南永城“瑪莎拉蒂撞寶馬案”一審宣判 審判長答記者問.政府網站.2024-07-13
河南永城“瑪莎拉蒂撞寶馬案”宣判:肇事女司機被判無期徒刑.深圳新聞網.2025-11-23
河南“瑪莎拉蒂追尾寶馬”案宣判 肇事司機被判無期徒刑.中國新聞網.2024-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