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佐,男,紹興市(今浙江紹興)人,字宣子,號敬齋。生于趙桓靖康元年(1126),卒于趙惇紹熙二年(1191)。趙構紹興十八年(1148)戊辰科狀元。紹熙二年(1191年),王佐感染風疾,卒。年六十六。《全宋文》卷三八一八收有其文。
生平經歷
王佐中狀元后,授承事郎,簽書平江軍節度判官,未及赴任,召為秘書省校書郎。當時秦檜專權,其子秦熺為提舉秘書,眾人紛紛趨附,唯獨王佐未嘗妄交一語,以至怒秦,被外放。秦檜 死,王佐為秘書郎,領右司郎。不久,被臺臣評罷。后經張浚薦舉,王佐任職中書門下省。金兵南侵,丞相湯思退統領江淮,請王佐參預軍謀,后湯思退離職,王佐亦被罷免。
淳熙中(1174-1190),王佐為建康知府,妖人朱端明挾軍士以圖謀不軌,王佐查知其陰謀,坐于帳中,捕為首者斬殺。不久,王佐又被削官。重新起用為發運使后,又因受他人牽連被貶。一年后,經王十朋,張浚再次薦舉,王佐起知永州市,任上,討平叛亂,得高宗詔令嘉獎,拜為顯謨閣待制,歷工部、戶部尚書。因兒子與母親病逝,王佐回鄉舉喪,服喪期滿后,任萬壽、上清兩宮提舉。紹熙二年(1191),王佐病卒于任上,享年六十六歲。朝廷追贈銀青光祿大夫。王佐在任典八州,知四府,所仕之處皆以德政著名。病故三年后,陸游為其撰寫了墓志銘,對其一生給予了很高評價。
家族成員
曾祖父:王仁。
祖父:王忠。
父親:王俊彥(1102年—1192年),字應求,號省齋,山陰縣禹會鄉廣陵里人。紹興市五年(1135年)進士,紹興十三年(1143年)赴金和談,因功封光祿大夫,特進一品官,會稽縣開國公,加封上柱國太師,越國公,食邑五千四百戶,實授三千六百戶,開府儀同三司。后以年高辭官,居于浮峰山下石里,為石里派始祖。
弟弟:王公袞,紹興二十四年(公元1154年)中進士,官至左司郎中。
堂叔:王俊義,系宋徽宗宣和元年(1119)狀元,是泰州市歷史上5位狀元中的第一位。直言敢諫,曾以直秘閣知岳州,47歲時英年早逝。著有《易說》十卷,《王俊義文集》十卷。
典故
不雜人間種
王佐之父王俊彥在擔任鎮江市教授時,娶葉氏為妻,尚未生子。有一天王俊彥經過監獄門前,看到一位美婦給一個囚犯送飯,就向他們詢問被押的緣由,二人向王俊彥陳述了自己的冤情。王俊彥心生憐憫,與主管刑罰的官員說明此事,從而幫助這位被關押者脫了罪。那位囚犯感其恩德,想把自己的漂亮妻子送給王俊彥作妾。但王教授見美婦進入自己家中,當天就躲出去居住了,半夜有感而發,起來寫下“不雜人間種,恐遭天上殃”的詩句,并讓妻子葉氏將美婦送走,然后他才歸家。后來沒多久,葉氏懷孕生下王佐。
手斬發冢盜
王佐母親之墳冢葬于山陰獅子塢,為人所盜發。王佐之弟王公袞當時官居烏江尉,對其母墓被盜一事多方偵查,得悉發冢者為本村無賴嵇泗德,于是上報有司,請求嚴懲。按當時法律之規定,“發冢開棺者,絞”,嵇當處死刑。但官府只判了嵇泗德徒刑:“黥隸他州”。王公袞聞知后,不勝悲憤,于是混入獄中,誘使獄卒飲酒大醉,趁機殺死嵇泗德。該案上報后,王佐欲納其官以贖弟罪;但奉命參與討論此案的官員認為:“公袞復仇之義可嘉,公袞殺掘冢法應死之人為無罪;納官贖弟佐之請當不許。”后來該案上報朝廷,趙構親審此案,最終王公袞為母報仇只獲降職一級,而紹興府的官員卻因誤判而被定罪。數年后孝宗見到王公袞時跟左右的人問道:“這個不就是手斬發冢盜的那個人嗎?”心里非常贊許他。
小說《岳飛傳》中王佐斷臂的典故:
小說岳飛傳中有關于王佐斷臂的故事:南宋時,金兵南侵,完顏宗弼與岳飛在朱仙鎮擺開決戰的戰場。金兀術有一義子,名叫陸文龍,這年十六歲,英勇過人,是岳家軍的勁敵。陸文龍本是宋朝潞安州節度使陸登的兒子,金兀術攻陷潞安州,陸登夫妻雙雙殉國。金兀術將還是嬰兒的陸文龍和奶娘擄至金營,收為義子。陸文龍對自己的家世完全不知。一日,岳飛正在思考破敵之策,忽見部將王佐進帳。岳飛看見王佐臉色蠟黃,右臂已被斬斷(已敷藥包扎),大為驚奇,忙問發生了什么事。原來王佐打算只身到金營,策動陸文龍反金。為了讓完顏宗弼不猜疑,才采取斷臂之計。岳飛十分感激,淚如泉涌。
王佐連夜到金營,對金兀術說道:“小臣王佐,本是楊幺的部下,官封東勝侯。楊幺失敗我只得歸順岳飛。昨夜帳中議事,小臣進言,金兵二百萬,實難抵擋,不如議和。岳飛聽了大怒,命人斬斷我的右臂,并行命我到金營通報,說岳家軍即日要來生擒狼主,踏平金營。臣要是不來,他要斬斷我的另一只臂。因此,我只得哀求郎主。”
金兀術同情他,叫他“苦人兒”,把他留在營中。王佐利用能在金營自由行動的機會,接近陸文龍的奶娘,說服奶娘,一同向陸文龍講述了他的身世。文龍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后,決心為父母報仇,誅殺金賊。王佐指點他不可造次,要伺機行動。
金兵此時運來一批轟天大炮,準備深夜轟炸岳家軍營,幸虧陸文龍用箭書報了信,使岳軍免受損失。當晚,陸文龍、王佐、奶娘投奔宋營。王佐斷臂,終於使猛將陸文龍回到宋朝,立下了不少戰功。
后人有詩贊曰:“昔日要離曾斷臂,今朝王佐徦降金。忠心不計殘肢體,義膽長留自古今。
王佐雖以文魁天下,而吏才極高。知臨安府時,禁戢群盜甚嚴,首都肅然。既而以治辦受賞增秩,告命(皇帝封賞令)甫下,置臥內,旦起忽失之。宣子知為(盜)所侮,略不見之辭色。他日奏事畢,從容以白(皇)上曰:"鼠輩惡臣窮其奸,故為是以沮臣爾。"上曰:"何以處之。"對曰:"臣若張皇物色,正墮其計中,惟有置之不問。異時從吏部求一公據足矣,今未敢請也。"上稱善。
豐有俊,字宅之,四明人。登青樓偶見一少女,非常面熟,疑是故人之女。酒罷詰之,果然如此,豐曰:“某坐間不敢問,且各寢,必有以處汝”。豐與京尹友好,次日便告以此事,因其僅有錢百千,欲再借二百千嫁之。京尹贊賞其高誼,即接少女入府,并備下豐厚妝奩,選擇良士作其夫婿。這位京尹,就是王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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