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豫,生卒年不詳,字建侯,內務府正白旗,原姓王,初為監生,清代最后一員駐藏大臣。
聯豫曾隨薛福成出使歐洲,受西方近代文明的熏陶。光緒二十年(1895)前后任四川雅州府知府。光緒三十一年三月(1905年4月),賞給副都統銜,任駐藏幫辦大臣。光緒三十二年七月二十二日(1906年9月10日)抵拉薩市。光緒三十二年十月(1906年11月),任駐藏辦事大臣兼幫辦大臣。聯豫到藏后,繼續推行張蔭棠在西藏自治區實行的新政,招撫波密。宣統二年十一月(1910年12月),聯豫奏請裁撤駐藏幫辦大臣,改設左右參贊。宣統三年(1911)辛亥革命爆發后,聯豫仍駐西藏,直到1912年(民國元年)9月始離藏經印度返回內地。作為清政府駐藏辦事大臣,聯豫在藏時間長達6年。
聯豫任駐藏幫辦大臣后,在西藏推行多項舉措。政治上,改革駐藏大臣衙門組織機構,按行省制設幕職,裁撤糧員,設理事官等,加強駐藏大臣權力;軍事上,編練新建陸軍、抽調內地新軍入藏、設督練公所,裁撤綠營兵,各地駐扎軍隊;經濟上,開墾荒地、開展實業,如提倡開采礦山、辦商品陳列館、派遣藏民子弟赴四川省學習工藝等;聯豫還興辦交通和郵政,加強西藏自治區與內地及西藏各地之間的聯系;在文教方面,聯豫積極發展西藏文化教育事業,設立醫館、學堂,提高藏民族的文化衛生水平,為推行新政、發展西藏而培養人才,這些措施把一些近代科學文化知識傳播到西藏,同時一定程度維護了主權、促進了西藏的發展。
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聯豫曾隨薛福成出使歐洲,受西方近代文明的熏陶。光緒二十年(1895)前后任四川雅州府知府。光緒三十一年三月(1905年4月),賞給副都統銜,任駐藏幫辦大臣,次年抵達拉薩市。
入藏任職
聯豫到藏后,繼續推行張蔭棠在西藏自治區實行的新政,實行改革。在興辦教育方面,他提出:“夫學校不興,則萬事無以立其基,即使兵強財富,亦終無以善其后,遑論其他。”
光緒三十二年十月(1906年11月),聯豫任駐藏辦事大臣兼幫辦大臣。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二月,聯豫向清政府呈《詳陳藏中情況及擬辦各事折》中,專門提出了創辦初級小學堂。他在奏折中說:“查藏文千年來,不通中國,僅譯注經典而已,而倫理經史,微言大義,素未講求,以故進步遲,迷惘如故,今擬逐事振興,非先通文字,明其義理,去其扦格不可。而欲先通文字,非設立學堂經誘化不可。”他還提出先設初等小學堂,待有畢業生后,再籌設高等小學堂,“以期逐漸開通,為將來推廣學化,番民自立學堂之基礎。”清王朝學部根據聯豫所奏,批準在西藏自治區設初等小學堂兩所,招收學生兩個班。學部還決定學生一律不收費,從四川省抽調教習管理人員入藏施教。聯豫奉命后,將拉薩市“相國寺”舊址改設拉薩初等小學堂,辟空地為操場,在講堂和休息室等處陳列圖書、儀器。開辦時因不為藏民子弟所理解,只招收了漢族學生30名。到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已建初等小學堂兩所,藏、漢學生同校。同年,聯豫根據朝廷批示,在拉薩設立藏文傳習所和文言文傳習所,分別培養藏、漢翻譯人才。
宣統元年(1909年),聯豫在西藏自治區創辦了陸軍小學堂1所,學制1年。校址是將扎什城演武廳改造修建成的,有講堂、宿舍和食堂。有包括10名藏族在內的學生44人。從四川武備、將弁兩學堂調來14名學生任教習。學生畢業后充任聯豫在西藏所訓練的新建陸軍隊長、排長等。聯豫在西藏辦學時,為了“它日藝成歸藏振興工務”,聯豫保送藏族子弟20人赴四川省勸工局學習技術,主要學習農業、林業和畜牧業產品加工工藝。聯豫的辦學從拉薩市逐漸推廣到靖西市、林芝市、達木、山南市等地。到宣統元年(1909年),在西藏自治區共設立各種學堂16所。
駐藏大臣及其管理制度的改革
聯豫任駐藏幫辦大臣后,對西藏行政體制有所調整。光緒三十一年九月(1905年10月),他指出:因邊外多事,前幫辦大臣桂霖始請改駐察木多,創辦練兵。開墾、開礦一切新政。其意原以外人窺伺西藏,形勢危急,保衛國土,不得不擇一居中之地駐扎,以便策應。但察木多本一小臺站,距川距藏均有30余站之遙,該地僅有數十家戶,即使藏外有事,依然鞭長莫及。于是,聯豫提出:規復舊制,駐藏幫辦大臣仍駐前藏。奉諭照準。光緒三十二年十二月(1907年1月),聯豫提出裁糧員改設理事官。西藏自治區糧員原為沿途制兵而設,實施新政后,裁去制兵,招練新建陸軍,所有餉項,統歸駐藏大臣派人收管,每月發交統協各官,按名給發,糧員無事,所以裁撤。聯豫提出,裁糧員之后,以前凡有糧員之處,均改設理事官1員,專管地方詞訟事,保護漢民,由四川省委派。宣統二年二月(1910年3月),在噶大克、江孜縣、靖西市已經設官的基礎上,聯豫提出在西藏擇要酌設委員,包括藏西曲水委員1員,扼西路要沖;藏北哈拉烏蘇委員1員,通西寧市邊路;藏南江達委員1員,控制工布,另有山南市委員1員;藏東碩般多委員1員,招撫波密,并通邊藏消息。此外,三十九族地方雖已駐兵,也設委員1員,以期逐漸開化。這些委員均令常川駐扎,管理刑名詞訟,清查賦稅數目,振興學務工藝,以及招練商賈,經營屯墾,調查礦山鹽場。
宣統二年十一月(1910年12月),聯豫奏請裁撤駐藏幫辦大臣,改設左右參贊。設左參贊1員,駐前藏,稟承辦事大臣,籌劃全藏一切要政。設右參贊1員,駐后藏,稟承辦事大臣,總監督三埠事務。經聯豫奏準,錢錫寶即為右參贊,羅長椅為左參贊。品秩均為從二品官。左參贊駐前藏,和駐藏大臣同署辦公,不另設機構和屬員。右參贊駐后藏,設有專門衙署和辦事人員。
宣統三年六月(1911年7月),聯豫上奏改設治事議事各廳,設立幕職,分科辦事。這是對駐藏大臣衙門內部機構的調整。聯豫提出,應仿照各省督撫衙門章程,設立幕府分科辦事,以責專成。鑒于辦事大臣衙門房屋狹窄,沒有可利用的房屋,于是,就已裁幫辦大臣衙門,改建治事廳1所,作為科員薈萃辦事處所。又建議事廳1所,為會集各員議事處所。辦事大臣每天都要到治事廳判行事件,遇有需要討論的,可隨時和屬員面商。每10天辦事大臣要召集幕職及地方辦事人員在議事廳開會,討論應興應革之事。各科事簡的,由他科代理。設秘書員1員,以駐藏左參贊羅長椅兼任;協理1員,以投效分省試用府經歷謝慶堯充當。改原來各房為科,計有:吏科兼禮科、法科,設參事1員,以奏調廣東省試用知縣鄧祖望充當。度支科兼營繕科,設參事1員,以奏調候選直隸州州判壽昆充當。軍政兼巡警科,設參事1員,以奏調四川省即用知縣王言綍充當。交涉兼郵電科,設參事1員,以奏調高等畢業優貢生吳觀光充當。學務兼農工商科,設參事1員,以咨調四川試用同知常印充當。番務兼夷情藩屬科,設參事1員,以奏調四川補用知縣李嘉哲充當。協理1員,以主簿用候選巡檢李湘充當。
查禁鴉片
光緒三十四年八月(1908年9月),聯豫在拉薩市設立了戒煙局;光緒三十四年十一月(1908年12月),又設立了查驗公所。光緒三十四年(1908)春,聯豫咨請四川總督,由四川購買各種戒煙藥品,運解來藏,同時分扎各臺,飭將吸煙人數,造具清冊;舊設煙館,一律封閉歇業。隨后,又相繼設立了戒煙局所。戒煙局發給戒煙藥片,限期戒斷。查驗公所派官員及醫生實力查驗,進行治療。
發展西藏經濟
光緒三十二年十二月(1907年1月),聯豫就發展西藏經濟提出了具體措施,主要內容有:設立陳列所,并派遣藏民前往四川省學習工藝,如精制牛革、羊毛、竹木器皿等技術。聯豫指示西藏自治區官員,先選派藏民中明白子弟20人、頭目1名,送四川省勸工局學習工藝,一切經費,由他自己捐廉發給,以便藝成歸藏振興工務。聯豫還認為,要振興工務,除派人學習外,更重要的還是羅列標本。于是,他又開設陳列所一處,派人監理,講解各種物產的質性,以及一切制作的方法。咨行四川省勸工局,備取各種陳列品,馱運進藏,陳列展覽,以便藏民參觀學習。藏中銀錢,恢復舊制,派員監造。西藏使用的銀錢是乾隆五十八年(1793)經大學士福康安奏準派員監造使用的。以后愛新覺羅·颙琰、愛新覺羅·旻寧年間,都是照這一樣式鑄造,通行西藏自治區,后來不知何年停鑄,至此時所用者是商上所鑄,但人多珍藏舊錢。邊防事起,解款不敷開支,糧員便向西藏商人借貸,以發兵餉。開始藏商還爭相匯兌由四川省解來的銀兩,以后便諸多要挾,每1兩只交9錢,還要延遲數月才能繳清。糧員不能賠累,所以前辦事大臣裕鋼代為奏請,將西藏商人匯水一項,作正開銷。結果,前藏每年額餉6萬兩,匯到只得5.4萬兩,虧累很多。考慮到上述情況,聯豫提出,請旨飭下四川督臣,以后每年應解前藏、靖西市的餉項,該解多少還解多少,這些紋銀運到西藏自治區后,由他派員監造銀幣,照從前樣式,正面鑄漢字“光緒寶藏”,背面用藏文。聯豫認為,這樣做既可免匯兌之費,可得盈余之利,又可以在英印的印度盧比錢在西藏流行的情況下,表現出清政府對西藏的主權。不過,由于重慶市的鑄銅圓機器難以運到西藏,所以按舊制造藏中銀錢在當時未能實現。
宣統二年,土登嘉措出走印度,聯豫派人接管了札什城北的造幣廠,才開始鑄造“宣統寶藏”,有銀幣、銅幣之分,銀幣又分大小兩種。光緒三十四年九月、十月間(1908年10月),西藏自治區開辦了江孜縣和亞東縣兩個商埠。宣統元年(1909),聯豫又派人前往噶大克進行測量調查,不久,噶大克也開辦商埠。江孜、亞東、噶大克開埠通商后,隨即自辦稅關,有關管理人員由駐藏大臣聯豫札委。宣統元年,江孜關改為分卡,歸亞東稅務司管理,由亞東派一查驗委員前往負責稽查等事。噶大克設立分關,亦歸亞東稅關管理,由亞東派一副稅務司駐在那里,辦理一切事宜。
宣統元年(1909),聯豫提出籌墾荒地、開采礦山,以便進一步發展西藏經濟的計劃。鑒于西藏自治區荒山極多,礦源甚富,藏民不知開采,棄利于地,非常可惜,而外人又有覬覦之心,聯豫提出招商承辦,開采礦山,以浚利源。考慮到藏民迷信風水,會有阻力,聯豫準備先從三十九族辦起,等到藏民看到利益后,再因勢利導。為此,聯豫和溫宗堯籌商后,準備函約南洋商人胡國廉、張煜南、黃亞福、戴喜云、黃景堂等前來勘察,如果確系佳礦,再請旨遵照部章,設立公司,集股開采。但終清之世,這一措施也沒有落實。
發展交通、郵政事業
宣統二年四月(1910年5月),聯豫建議修繕西藏自治區道路橋梁,以利運輸,以便行旅,說由前藏至察木多為東路,有2600余里,分為32站。準備遴派熟悉工程的人員,逐段勘驗,進行修建,道路以寬1丈5尺、能行牛車兩輛為準。有河流的地方則搭橋梁。為此,他派了漢、藏官員攜帶工匠先去查看路情,以便估計工程造價。光緒三十年(1904)英軍入藏后,自亞東至江孜縣安設電線,以致后來藏中事件,全賴英線傳遞,機要外泄,報費外溢,反客為主,利權主權一并喪失。
光緒三十三年(1907)議訂印藏通商章程,第六款載:中國電線,若已接修至江孜,則英國可酌量將由印邊界至江孜電線移售與中國。當時,四川省電線已接展到巴塘縣,據此聯豫遂奏請擬由西藏興工,與巴塘接連電線以通消息,但受藏方阻撓。宣統二年十一月(1910年12月),清政府調川兵進藏后,西藏自治區情況大變,凡電線經過地方,都派兵巡護,并責成西藏頭目人等照料。在這種情況下,聯豫認為接通西藏電線的時機已經成熟,便上奏提出,建設西藏電線,請旨飭部寬籌款項,并接收英線,以固主權,順應時機。巴塘至察木多一段,已由邊務大臣趙爾豐籌議興建,聯豫遂派人測量自察木多至拉薩市,又自拉薩至江孜縣的線路,共計2000余里。計劃電線鉤瓶等物,從印度購買,電桿就地購木,約略估計每里需銀40兩,合計需銀10萬兩。每200里設一巡電局。雖然這段電線當時并沒有架設成,但是卻為后來西藏電訊事業的發展奠定了基礎。不過,從聯豫的報告中可以看出,駐藏大臣衙門至西大關之間約30里的電線路已接通,“傳電靈捷”,效果很好。
宣統元年(1909),清政府郵政總局曾派人前往拉薩,籌辦西藏自治區郵政業,培訓郵政人員。宣統二年(1910),拉薩市開始有了郵政組織,聯豫便命原有塘兵驛站并入郵政系統。宣統三年(1911),由于聯豫的支持,拉薩設立了郵政局,察木多、亞東、江孜縣等地也設立了分局,西藏的郵政事業有了進一步的發展。
革新軍事制度
光緒三十二年十二月(1907年1月),聯豫在一件奏折中寫道:“西藏近日危險情形……俄人覬覦于北,暗中誘之以利,英人窺伺于西,近且脅之以兵”,“且西藏之地,南通云南,北連甘肅,東接四川,萬一西藏不守,則甘肅、云南、四川俱屬可危,而內外蒙古長江一帶,亦俱可慮”。“惟有先行練兵,以樹聲威,而資震懾。其余新政亦應分別次第,陸續舉辦”。在這種思想指導下,聯豫提出:擬照中央之練兵處新立的章程,“練兵六千,以一千駐察木多,因其地為人藏通衢,川滇商旅會集之所;以三千駐前藏,以二千分駐靖西市、后藏、江孜縣等處,有事則察木多之兵固可應調,即川滇邊務大臣與川省之兵,亦俱可以接應。再將番兵(藏兵)一并歸我訓練,則緩急可得萬余人,他日若能另籌款項,再行擴充。”考慮到內地兵丁不愿來藏,若盡用藏民,又恐不足深恃,聯豫又提出:“擬用漢族六成,用達木及三十九族之人四成,凡排長均以漢人充當。”
聯豫為了落實練兵計劃,在光緒三十三年(1907),開始分調各將弁以為準備。光緒三十四年(1908)春、夏間,各將弁一律到藏,只是因為餉項未能到藏,練兵之事才遲延了下來。三十四年五月(1908年6月),聯豫咨調四川武備將弁兩堂畢業生14人來藏,開辦了陸軍小學堂,亦稱武備速成學堂,修建了營房和體操場,另選擇制營及衛隊中年少識字又聰敏者,約20余人,又調達木三十九族10人,藏民10人,廓爾喀求送4人,一起進學堂學習,一年畢業。宣統元年三月(1909年4月),川、粵兩省的撥款有一部分已經解到。于是,聯豫又進一步落實練兵計劃,準備先練達木兵1營作為示范,然后再從三十九族選練逐漸擴充。
宣統元年(1909),鐘穎率川軍入藏,于次年正月初八日(1910年2月17日)抵拉薩市。經聯豫奏準,設立督練公所,作為西藏自治區專門編練新建陸軍的機構。督練公所設督辦1人,由駐藏辦事大臣聯豫兼任。下設兵備、參謀、教練三處。西藏兵備處設立后,聯豫便開始編練軍隊、布置駐防。宣統二年二月(1910年3月),他在奏折中寫道:“西藏外逼強鄰,內多奸宄,一日無兵,即一日受侮,一處無兵,即一處梗化。”在這一思想指導下,他首先對人藏川軍進行了調整。入藏川軍1000多人,編成步隊3營,馬隊1營,炮隊1隊,軍樂1隊。考慮到將弁稍多、士兵人數稍有不敷這一情況,聯豫便派人到內地招募士兵,同時陸續押餉進藏。聯豫提出的上述裁撤制兵、改設員缺、添練新建陸軍的各項措施,清政府均批準實行。宣統元年三月(1909年4月),聯豫奏請在江孜縣、亞東兩商埠設立巡警。
興辦學堂
聯豫對在西藏自治區興學非常重視,光緒三十三年(1907),在聯豫主持下,西藏成立了學務局,置總辦漢、藏各1員。漢總辦由奏調駐藏委員通判職銜候補縣丞齊東源充任,藏總辦由噶倫羅桑稱勒充任,下設管理員、監學員、收支員、管理書籍司事、書識等各1人。
光緒三十三年(1907),聯豫還在達木設立小學堂兩處。達木八族原是蒙古族,隨著時間的流逝,達木官民已不會說蒙古語,更不認識蒙古文,也不會講漢語,不認識文言文,一切都藏化了。在這種情況下,聯豫除恢復了達木八族的蒙古衣冠外,又選派教習2人,攜帶漢文淺近書籍,前往達木地方,開辦小學兩處,教漢文漢語以及淺近論說算學等。
宣統元年三月(1909年4月),聯豫在一份奏折中曾總結自己到西藏自治區后興辦學堂的情況:前后設立共16所,程度有蒙、小之別,經費亦有多寡之分,全系自己捐廉,從未動用公款。
白話報、印書局和施醫館
聯豫還開設了白話報和印書局。聯豫認為,要漸開民智,莫善于白話報。光緒三十三年(1907),聯豫在西藏創設一所白話報館,參仿四川省旬報及各省官報辦理,以愛國尚武、開通民智為宗旨,通篇全譯藏文,以便于藏民閱覽。報上刊載的內容有上諭,奏議,四川、西藏公牘,西藏近事、論說,各省學務、農工、商賈、路礦、軍政情況,國外新聞,各報演說及專稿等。
光緒三十三年十月(1907年11月),聯豫派人由印度購買了鋁鑄藏文字母及印刷機器全份,又選擇民房1處安裝機器,并派漢藏官員共同經理印書局事務。首先譯印了《圣諭廣訓》一書,隨后準備譯印有關實學實業的書籍。
光緒三十三年(1907)春,西藏自治區疾疫流行,短時間內就死了700多人。聯豫了解到這一情況后,創設了施醫館1所,“以濟貧乏之無力醫藥者”,還興建了10余間房屋,以備病人居住,派專人進行管理。又捐資從廣東省買回許多藥。無論漢族藏族,窮人富人,都可以到施醫館醫治。
離開西藏
宣統三年(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后,聯豫仍駐西藏,直到1912年(民國元年)6月,始從印度返回內地。作為清政府駐藏辦事大臣,聯豫在西藏的時間長達6年。
施政舉措
政治方面
改革西藏自治區政治是聯豫新政的重點,其目的是要通過建立強有力的中央駐藏官員系統,強力推進西藏管理,達到“清除內奸,挽回主權”的目的。基于此目的,聯豫制定主要措施有下列兩個方面。第一,改革駐藏大臣衙門組織機構,全藏政權收歸到駐藏大臣衙門系統。按照行省制的督撫衙門章程,設立幕職,將衙門各房改為科,分科辦理;新設科員包括秘書員一名,由駐藏左參贊兼任;另設吏法禮科、度支科、軍政科、學務兼農工科。在地方管制方面,1906年裁撤糧員,改設理事官,專理民辭之事;1911年又奏請在各處擇要設駐地委員會,管理刑名詞訟、清查賦稅、興辦學堂、振興學務工藝、招練商賈、調查礦產和鹽場事務等。第二,加強駐藏大臣權力。一是將駐藏幫辦大臣駐地由察木多改為前藏,以便“統籌全局”;二是1910年奏撤駐藏幫辦大臣,改設左右參贊,分管其下各局。其中左參贊駐前藏,與駐藏大臣同署辦公,不再設立機構官員,而是協同辦事大臣籌劃全藏要政;右參贊駐后藏,設立專門衙署及辦事人員,秉承辦事大臣旨意總督三埠事務。駐藏幫辦大臣的裁撤,意味著駐藏大臣權力的大大加強。
軍事方面
作為清朝鞏固西藏統治、加強西藏治理的重要舉措,聯豫主張以軍鎮御外侮,懾西藏自治區,主要從下列兩個方面入手。一是編練新建陸軍。聯豫1906年制訂新軍訓練計劃,其中在西藏編練新軍6000人,分駐察木多和前后藏;另外將藏兵加以訓練,可獲得10000名。從1908年開始逐步訓練新軍,包括1年和6個月的速成訓練成軍者。二是從內地抽調新軍入藏。1910年元月,鐘穎率領1700名川軍入藏,與聯豫在西藏當地練成的新軍合并,形成混成一協,人數達3000名。三是設立督練公所。按照清政府訓練新軍的規定,聯豫于1910年設立督練公所,自己親自兼任督辦;督練公所負責訓練全藏區軍政及督練新建陸軍;同時設立兵備處,下設計劃科、賞罰科、檢閱科、測繪學科等,負責整頓全藏軍政,鞏固國防。四是裁撤西藏自治區綠營兵,但是將其中強健者編入陸軍或者巡警。五是在各處駐扎軍隊,諸如在察木多、碩般多、前藏、靖西市、拉里、后藏、定日、思達、邊壩和江達縣等。
經濟方面
聯豫在西藏振興實業,發展經濟。一是開墾西藏河谷肥沃之地,并派遣人員赴四川省辦置農具、購買秧苗等;二是開展實業,諸如提倡開采礦山、辦商品陳列館、派遣藏民子弟赴四川學習工藝等、籌劃招請南洋富商探礦、開辦股份公司采礦等。
興辦交通和郵政
為加強西藏內部以及西藏與內地的交通聯系,聯豫大力興辦交通,例如籌建前藏至察木多道路。在郵政方面,1910年11月,開通駐藏大臣衙門以西約30里電線;官辦郵政,1911年在拉薩市成立郵政管理局,在察木多、碩般多、江達、江孜縣、桑珠孜區、亞東和帕里鎮等地成立二等郵政局。
注重治安管理和文教建設
在治安管理方面,聯豫認為由于要開設商埠,江孜、亞東等要地均設立巡警,管理治安,鞏固主權。因此,1910年2月,聯豫先是在拉薩設立巡警教練所,訓練巡警;隨后在拉薩創設巡警總局,并推廣至江孜和亞東;其中拉薩巡警總局設巡官、巡長、修業警兵140人、馬警24人。在文教方面,聯豫積極發展西藏文化教育事業,設立醫館、學堂,提高藏民族的文化衛生水平,為推行新政、發展西藏自治區而培養人才。
加強外交方面的管理
主要有下列幾個方面,一是和英屬印度通商,聯豫根據1908年新訂立的通商章程,在江孜和亞東設立稅關;1909年,將江孜稅關改為分卡,隸屬于亞東稅務司管理。二是在海關配設護兵,開辦巡警,維護社會秩序,鞏固主權。三是為了維護當地華僑及藏族商人權益,1908年聯豫又在英屬印度加爾各答設立領事館。
主要影響
清末革新藏政,是在西藏面臨著帝國主義國家尤其是英國侵略的形勢下進行的,對維護清政府在西藏自治區的主權起到了一定作用。經過張蔭棠和聯豫的新政努力,“在建設西藏和重建朝廷威信的實際問題上,確有不少的貢獻。”在革新藏政的諸多措施中,整肅吏治和調整行政體制,既加強了清政府對西藏的統治,也為以后土登嘉措實施新政奠定了一定的基礎;訓練新建陸軍,加強兵備,開辦巡警,既加強了地方管理,鞏固了邊防,也使西藏出現了近代化的軍隊,有利于抵御外來勢力對西藏的侵略;農牧工礦業和交通郵電業各項措施的實行,使西藏經濟和郵政事業有所發展;開辦學堂、普及教育、創辦報紙、開設印書局、創設施醫館等措施,客觀上加強了西藏與內地的文化交流,也把一些近代科學文化知識傳播到西藏自治區。
相關作品
聯豫是清代最后一員駐藏大臣,在藏達六年之久。時當英軍侵藏之后,藏地舉辦新政,《聯豫駐藏奏稿》收錄了許多有關內政、外交的重要史料。
參考資料 >
【西藏歷史55講】張云主編 | ?第40講:張蔭棠、聯豫的清末新政.微信公眾平臺(中國藏學研究中心).2025-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