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威电竞|足球世界杯竞猜平台

宗室善燾
來源:互聯網

宗室善燾(1817年10月9日-1861年2月14日),原名圖山,字溥泉,是清代遠支宗室鑲白旗第三族的奕字輩清朝政治人物。

人物簡介

宗室善燾(滿語:????????????,穆麟德:uksun??antoo,1817年10月9日-1861年2月14日,嘉慶二十二年八月二十九日子時-咸豐十一年正月初五日酉時)。

生平

愛新覺羅·旻寧八年(1828年)中式戊子科宗室鄉試舉人

道光十二年(1832年)壬辰恩科第二甲第六十六名進士出身。五月,選庶吉士

十三年(1833年)四月,散館,授翰林院編修。七月,以編修充任日講起居注官。八月,升右春坊右中允,隨即轉左春坊左中允。九月,升翰林院侍講。充國史館協修、功臣館提調官。

十四年(1834年)八月,以侍講充順天鄉試同考官。十月,轉翰林院侍讀。十二月,升國子監祭酒

十五年(1835年),以祭酒稽查右派宗學。

十六年(1836年)三月,以祭酒署理大理寺卿。九月,太仆寺卿。

十七年(1837年)四月,升都察院左副都御史。九月初八日,會奏受理福建嘉義縣民人謝相以酷押斃命、縱盜加冤等詞赴都察院衙門京控案。丁亥,擢光祿寺卿。

十八年(1838年)三月,派赴清西陵查看紅樁;隨愛新覺羅·旻寧至先農壇,行禮九推。四月,以左副都御史充殿試讀卷官。六月,充拔貢朝考覆試閱卷大臣、考試恩監閱卷官、行在前引大臣。八月,擢刑部右侍郎。九月,兼授鑲紅旗漢軍副都統,管理鑲紅旗漢軍新舊營房事務。十一月,調鑲黃旗滿洲副都統,管理鑲黃旗滿洲新舊營房事務。

十九年(1839年)正月,授兼京營右派總兵。二月,調戶部右侍郎兼管錢法堂事務。兼京營右翼稅務監督。四月,以疏防“四道口岳谷莊劫案”罰俸一年;充考試試差閱卷大臣。五月,署正黃旗漢軍副都統。六月,偕同步軍統領愛新覺羅·奕經左派總兵宗室恩貴奏請嚴禁宛平街道昌平區交界之妙峰山娘娘廟香會,獲準。七月至九月,派遣盤查圓明園銀庫、稽查城內七倉、京通十七倉,稽查鑲白旗漢軍旗務。

二十年(1840年)正月,暫代內大臣班。三月,以戶部右侍郎署理京營右翼總兵,兼京營右翼稅務監督。充鄉試覆試閱卷官、會試覆試閱卷官、考試試差閱卷大臣、對引大臣。四月,因寶泉局銅斤被竊,請將防范不嚴之大使賡德等人撤職察議,獲準。五月至七月,遵旨查看天壇各壇、太廟、社稷壇樹株,并查明鋸釤及應除枯枝情形,請工部會同太常寺查明載冊詳慎辦理,獲準。八月,奉派會同兵部尚書裕誠赴沈陽市履勘估價永陵啟運殿、盛京清寧宮鳳凰樓工程。十月,署理鑲黃旗護軍統領。十二月,調吏部右侍郎,兼署戶部右侍郎兼管錢法堂事務。

二十一年(1841年)二月,奏報戶部庫貯白鉛短缺,請旨催促寶泉局鑄造錢文。充對引大臣。五月十九日,會同吏部、都察院、大理寺會議具題“福建噶瑪蘭廳寄居民人林遜雨戳傷林闕身死”案之律例見解及官員處分。七月二十二日,會同吏部、兵部、都察院、大理寺會議具題“福建臺灣縣革兵陳金聲等輪奸犯奸婢女連招內傷身死”案之律例見解及官員處分。八月,充崇文門副監督。九月,以吏部右侍郎兼署戶部右侍郎兼管錢法堂事務,兼署京營右派監督。十二月,偕同署步軍統領宗室恩貴、署左派總兵麟魁奏言:“輔五營槍兵僅一千名,擬將原設之藤牌兵三百八十三名均行裁撤,改為槍兵,并于各營差防兵丁內挑取六百十七名,以足一千之數,合舊額計二千名輪流操演,以資捍衛”,得旨允行。

二十二年(1842年),兼鑲黃旗護軍統領。正月,以吏部右侍郎兼署刑部右侍郎。二月,以吏部右侍郎署理京營左翼總兵,充考試漢缺御史閱卷大臣。五月,再署理京營左翼總兵。十月,授兼京營右派總兵。充復核朝審、清查內倉大臣。十二月,實授兼鑲紅旗護軍統領。

二十三年(1843年)四月,轉吏部左侍郎,仍兼鑲紅旗護軍統領,隨即調戶部右侍郎兼管錢法堂事務,仍兼京營右翼總兵。。閏七月,授馬蘭鎮總兵,兼總管內務府大臣。

二十四年(1844年)正月,奏陳皇陵青樁以外官山界內樹株被竊之情況。偕同直隸總督費莫·訥爾經額會議巡防章程四條:“一、官山深僻之處應酌添撥汛,以期周密;一、青樁內外居民應編保甲以奸;一、營汛獲犯應送地方官審辦以免濫責;一、官山一帶應申明巡查舊制以憑考核。”交部議準施行。七月,因疏忽清景陵陳設各物件被老鼠嚙傷,遭交部議處。八月,奉派修理景陵陳設,遭處分降二級留任。授總兵。(譜)

二十五年(1845年)因病陳請告退總兵,開缺回旗,允準。六月,因“直隸民人李鑒堂京控案”審辦疏失,遭交部議處。七月,處分刑部失察積壓案件歷任官員,遭罰俸一年。

二十七年(1847年)八月乙丑,賞給副都統銜,充烏里雅蘇臺參贊大臣。

咸豐二年(1852年),以參贊大臣兼署烏里雅蘇臺將軍。十二月己丑,召回京師。

三年(1853年)三月,返抵京師。五月辛酉,授沈陽市工部侍郎。先是,盛京刑部主事明祿稟請盛京將軍宗室奕興代奏陳情;盛京刑部侍郎書元則奏參明祿乖僻妄為、協領塔芬布、佐領恩合父子挾制上司各一折。十二月,愛新覺羅·奕詝刑部尚書柏俊前往盛京偕同善燾審訊。

四年(1854年)正月,盛京刑部侍郎書元再度奏參協領塔芬布、佐領恩合父子狼狽為奸、將軍奕興曲為袒護,咸豐申明一并交柏葰、善燾審理。二月,因解任承德縣知縣延瑞以冤抑難伸等詞呈請代奏,善燾將延瑞供詞咨送軍機處,被咸豐帝責怪不知慎密,遭降級留任。同月,會同柏葰審訊完結定擬具奏,分別將明祿、塔芬布、恩合發遣、奕興革職交宗人府議處、書元交部議處;另奏請于盛京將軍衙門設立局,被咸豐帝否決。以沈陽市工部侍郎充牛馬稅監督。善燾以軍務未,經費浩繁,請將現存牛馬羨余盡數捐輸,詔如所請。

五年(1855年)八月,調盛京刑部侍郎

六年(1856年)七月,調盛京工部侍郎。九月,奏報盛京宮殿因連日陰雨導致塌滲漏、應行修理情形。十二月丙戌,召京,署理正黃旗漢軍副都統;丁亥,授正紅旗蒙古副都統。

七年(1857年)正月,調正白旗副都統。八月,署山海關區副都統。因病奏請開缺回旗。

咸豐十一年(1861年)破五節日卒,年六十四歲。

家庭情況

六世祖:肅武親王豪格(1609年-1648年),皇太極第一子,封愛新覺羅·豪格,授靖遠縣大將軍,革爵幽禁自盡;后追復肅親王,謚武,配太廟。

五世祖:顯懿親王富綬(1643年-1670年),豪格第四子,襲封和碩親王,改號為和碩顯親王,謚懿。

本生高祖父:顯密親王丹臻(1665年-1702年),富綬第四子,襲封和碩顯親王,謚密。

承繼高祖父:已革輔國將軍伽蘭保(1669年-1711年),富綬第六子,封三等輔國將軍,官護軍統領,緣事革爵革職發配沈陽市

曾祖父:宗室襄德(1695年-1754年),第一子,伽蘭保承繼子,閑散。

祖父:宗室保英(1721年-1776年),襄德第二子,閑散。

父:宗室慶杰(1761年-1821年),保英第四子,官至熱河省副都統、馬蘭鎮總兵。

母:馬佳氏,慶杰正室,武保之女。

善燾排行第二,有一兄:

岐山縣(1787年-1805年),過繼予胞伯慶嵩為嗣。

妻妾

正室:周佳氏,慶恒之女。

側室:王氏,王順之女。

子女

有一子。

成功(1853年-1854年),庶王氏出,早卒。

參考資料 >

生活家百科家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