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芹(1466—1541)字文林,號歉庵,今江西省峽江縣巴邱鎮人。弘治十五年(1502)進士。授福州市推官。正德中,召為南京御史。因彈劾當朝大學士李東陽而聞名一時。又疏救給事中竇明,諫李炎馳馬,俱有聲名。后出為徽州府知府,改杭州市。嘉靖初,遷浙江省海道副使,歷右參政,官至浙江右布政使。嘉靖六年(1527)九月,因朝廷追論寧波爭貢事件被罷官,歸鄉終老故里。
人物生平
張芹,字文林,號歉庵,生于成化二年(1466),今江西省峽江縣巴邱鎮人。父張鑒,歲貢,任山東蒲臺縣教諭,后以其子芹貴封御史。張芹在縣學為諸生時即“博學有時名”。弘治十一年(1498)戊午科舉人,十五年(1502)中3甲第146名進士。初授福州市推官。
張芹通曉吏事,曾經奉命審訊一個典史的案件,此典史貪污不法,卻交結監察御史以圖逃罪,得到御史的偏袒,張芹不為所動,仍繩之以法。福建省巡按官員屢次向朝廷舉薦其才,遂召為南京御史。
盛名一時張御史
①彈劾大學士
寧夏安化王之亂平定后,大學士李東陽亦進官蔭子,張芹上疏抗辯說:
“東陽市謹厚有余,正直不足;儒雅足重,節義無聞。逆瑾亂政,東陽為顧命大臣,既不能遏之于始,及惡跡既彰,又不能力與之抗。脂韋順從,惟其指使。今叛賊底平,東陽何力?冒功受賞,何以服人心?乞立賜罷斥,奪其加恩,為大臣事君不忠者戒。”
疏入,李東陽哭泣流涕不能辯解。武宗責張芹沽名釣譽,令其詳陳,張芹于是主動請罪,被罰俸三月。張芹彈劾當朝首輔李東陽雖然沒有被皇帝接受,但在朝廷上聲名鵲起,“天下一日知有張御史。”
②疏救給事中竇明
刑科給事中竇明因上書言事下獄,張芹又疏救之,其中有言曰:
“言官,天子耳目也。善遇之,人人思奮,而蹇諤之風起;不善遇之,則人人畏避,而循默之風成。自古治亂興廢之驗,莫不由此。頃歲賊瑾陰懷異志,挫辱言官,寘之極典,以制人,使不敢發其奸惡,卒之禍亂相尋,幾危社稷,可懼也。今瑾誅矣,然群盜未平,災異迭見,雖夙夜憂皇,孜孜求言,猶恐不及,奈何復有此舉動哉?”
言辭懇切委婉,李炎意解,竇明因此得釋。
③諫武宗馳馬
朱厚照生性貪玩不羈,尤好禁中馳馬射獵,有一次意外墜馬受傷,翰林院編修王思上疏懇切地勸諫,觸怒了皇帝,被罰遠戍。張芹聽聞感慨道:“王思不在諫官之位,卻敢于直諫,我等言官豈能坐視乎?!”遂上疏說:
“孟子言'從獸無厭謂之荒'。老子曰'馳騁田獵,使人心發狂'。心狂志荒,何事不忘?皆甚言無益有害也。今輕萬乘之尊,乘危冒險,萬一有不可諱,皇嗣未誕,如宗廟社稷何!”
武宗不聽,仍舊聲色犬馬,我行我素。但李炎并沒有怪罪張芹,只是罰俸以示薄懲。
自論救竇明、諫馳馬兩事后,“人愈重之。”
出守地方
不久,出為徽州知府。正德十四年(1519),封藩江西省南昌的寧王朱宸濠起兵叛亂,由于張芹老家在江西,朝中官員擔心叛軍會劫持張芹的家人取道徽州,遂改知杭州府。叛亂平定后,復還知徽州。
嘉靖初年,升浙江海道副使。歷右參政,遷浙江省右布政使。嘉靖二年(1523),即張芹任浙江海道副使的時候,發生了嚴重的寧波“爭貢事件”,御史熊蘭、給事中張翀交章言逮治罪魁禍首宋素卿,并治市舶太監賴恩受賄包庇之罪,及海道副使張芹、分守參政朱鳴陽等人失職罪,閉關絕貢。
嘉靖六年(1527)九月,都察院追論原任浙江海道副使張芹、參政朱鳴陽縱寇殃民罪,罷張芹右布政使之職,朱鳴陽降二級。
歸里家居
1527年張芹被罷官后,回到江西峽江縣城(嘉靖五年始置峽江縣)的老家,過上了長達14年的里居生活。張芹為人至孝,善待繼母廖氏,在杭州市任上就多次上奏請求告老回鄉侍候母親,沒有被批準。等到張芹被罷官歸家,自己也年過花甲,繼母廖氏很生氣,便長跪在門外,廖氏不原諒自己便一直不起來。廖氏卒,服喪三年,不以病廢。
家居絕泛交,無公府之,袍蔬食,儉以終其身。張芹在做南京御史的時候,曾經收集考證靖難之役中遇難的建文忠臣遺事,編成《備遺錄》2卷。嘉靖二十年(1541)七月卒于家,年七十六。江西省提學副使蘇佑令入鄉賢祠,歲時祭祀。
研究書目
《明史》卷二百八、列傳第九十六有傳。
人物評價
慕其人,必以為雄杰偉特,性梗棘不可近。余見其退休時,恂恂儒生,布素徒步,道遇之,不知其為貴人,方欲相從問當時忠定伏闕始末與正德間諸大政事,以補史官之缺,不一再見卒矣。悲夫。
在官馀二十年,所至皆有可述。——羅洪先《浙江布政使司右布政使張公芹墓志銘》
芹事繼母孝,持身儉素,枲袍食終其身。——《明史。張芹傳》
施政舉措
張芹在官場任職超過二十年,無論在哪里都取得了顯著的政績。他擅長處理各種政務,公正執法,從不畏懼權勢貴族,始終秉持正義,敢于直言進諫。在他擔任徽州知府期間,以簡樸務實的作風治理,受到了當地百姓的深切愛戴,當他離任時,徽州的百姓像送別父母一樣流著淚送他離開。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公正執法:在福州市推官的任上,張芹以公平無私的精神審理案件,不被權勢所左右。他果斷地依照法律制裁了一位與清戎御史關系密切但貪污腐敗的縣尉,因此受到了廣泛的尊敬和贊譽。
直言敢諫:在張芹擔任監察御史的時期,他屢次提交奏章,坦率地批判當時的政務,特別是對大學士李東陽的不正當行為進行了尖銳的抨擊,提議撤銷其職務并收回之前給予的恩惠。盡管這些建議沒有得到接受,但他的忠誠和勇敢得到了體現。
救言官、恤百姓:張芹努力救援被囚禁的給事中竇明,并屢次為了民眾的利益而呈遞奏疏,比如抵制皇帝過度狩獵、呼吁減少人民的負擔等,彰顯了他深切關注民間疾苦的情懷。
勤政愛民:在擔任徽州知府的任內,張芹以其樸素的治理風格深得民心。即便在遭遇寧王叛亂等挑戰時,他依然不離不棄,恪盡職守。
治理有方:當張芹擔任浙江省的按察副使和布政使時,他展現出了非凡的管理能力。他妥善處理了倭人的貢品爭議事件,確保了地區的安寧。
個人作品
《備遺錄》1卷、《歉庵奏議》
《峽江儒學記》 張芹
峽江居新淦上游,吾郡之雄鎮也。鎮之東西壤地百余里,山聳水澄,靈秀所鐘,端人彥士先后相望,自昔號為勝地。正德己巳以來,歲多荒,遠近烏合之寇屢為民患,久而未靖,議者謂宜分地為新邑,而即峽江縣為理所,增修武備,以彌其患。
嘉靖丙戌,歲部使者上其議于朝,俞音既下,諸役并興。峽之東隅有地一區,夷易爽,故為驛舍,乃撤之他徙,而以其地建儒學焉。掄材命匠,僅數月而成功,時嘉靖丁亥三月吉也。后七年為嘉靖甲午,桂林市曾君曙來為邑令,以舊邑博李君孔達謂儒學肇建,不可無紀,乃謀于二尹徐君學堂,邑博李君望、沈君貴、譚君敷偕士之杰數輩謬以屬予,予,邑人也,誼不得辭。
竊惟為政以人才為先,學校之教所以明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朋友之倫,而人材所由出也。自古圣帝明王治天下,未有不以崇重學校、教育人材為急務者。我圣祖稽古定制,學校之設,遍于天下,教養之法,至精至備。列圣相承,益降作興,圣諭諄諄,惟欲學者崇正學、迪正道,而深恐其或陷于邪僻,良德美意無以加矣。百六十余年之間,人才治化之盛,匹休隆古,豈偶然哉?蓋自生民以來,道莫大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學莫正于孔、曾、思、孟、周、程諸子,或行之于當時,以成盛治;或傳之于后世,以開來學,其一也。吾黨之士,有志于圣賢之道,而從事乎圣賢之學,可茍焉而已哉。
主敬以窮其理,反躬以踐其實,孜孜不怠,務造其極而后已。則學成道立,上可以希圣,次可以希賢,又其次亦不失為善士。達則致君而澤民,窮則垂訓而范俗,斯其為有體有用之才,而于國家教育之恩為無負矣。若徒工文詞以取科第,媒利祿而立身行,已于圣賢不能無愧焉。則雖名位之崇高足為世俗之所艷,非所望于同志也,尚其諸!
《備遺錄》引 張芹
《備遺錄》,錄諸先正之忠于所事而以死殉之者也。
夫諸先正之死,烈矣。于今才百余年,而其遺事已落落無傳,至有舉其名而懵然者。於乎!忠義之名當與天地同不朽,顧湮沒亦至此耶!嘗考商、周之際,武王克商,伯夷叔齊餓死,圣賢之行,若甚不能同者。然究而論之,武王之所行者,仁也;夷齊之所守者,義也。不有秦武王,固無以安天下;不有夷齊,又何以風勵后世而綿延八百年之精神命脈哉!此錄之所以不容已也。
錄中四十六人名氏,皆閩中宋君端儀嘗采輯為錄而未成者。予因旁加考摭,得方先生而下二十人事略,類而粹之,以為斯錄。一字一句皆據實以書,不敢輒有增損。其漫無可考者,闕之,以俟同志君子。
於乎!諸先正之淑履關于世道也甚大,非寡陋者所能測。乃不自揆而為述如此,其何以不之罪也哉!
正德丙子五月既望,后學新淦張芹書于南臺公署(即南京御史臺辦公之地,張芹時任南京御史)。
(《明史·張芹傳》載張芹為峽江縣人,但是當時峽江尚未從新淦分立,至嘉靖五年〈1526〉始置峽江縣。故在此張芹仍書自己的籍貫為“新淦”)
小注:朱元璋死后,朱棣和朱允炆朱允之間展開了爭奪帝位的斗爭。結果燕王朱棣登上了帝位,是為永樂皇帝。建文帝不知所終,他手下許多臣子不肯歸順燕王,而為之殉節。張芹撰寫的《備遺錄》記載了這些殉節臣子共46人的姓名。其中20人還記下了他們的有關事跡。
《〈備遺錄〉引》是張芹為《備遺錄》寫的序。序中首先交代了編纂《備遺錄》的目的是表彰忠義,以“風勵后世”。還介紹了《備遺錄》的成書經過,46人名錄是據宋端儀的采輯,而20人的事跡是由他自己“旁加考摭”“據實以書”“類而粹之”。
觸及宮廷斗爭,褒錄為爭權斗爭失敗而殉節的大臣,本是一個十分敏感的問題。序文立足忠義,表達了凜然正氣,使《備遺錄》一書取得了一定地位。《明史·方孝孺傳》載:“趙頊初,有詔褒錄建文忠臣,建表忠祠于南京。”張芹的《備遺錄》算是這一褒錄的先聲了。
籍貫考證
據《欽定四庫全書總目》:“《備遺錄》·一卷(浙江省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明張芹撰。芹,新淦人,《明史》作峽江縣人,蓋新淦其試籍也。?”張芹在為《備遺錄》所作的序文中署名“新淦張芹”,但是《明史》本傳卻稱其為“峽江人”,難道真的如《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中所解釋的“蓋新淦其試籍也”嗎?誠然不是。
《明史》本傳的資料來源于羅洪先所作的《浙江布政使司右布政使張公芹墓志銘》一文,文中寫道“公名芹,字文林,世居新淦之峽江。後析地,今為峽江縣人。”羅洪先說的很清楚,張芹世居新干縣之峽江鎮,后來分地設立峽江縣,張芹籍貫便被劃歸峽江。羅洪先是江西吉水縣人,與新設的峽江縣毗鄰,他的記載是可靠的。
這里涉及到兩縣的歷史沿革問題。峽江縣,本為古巴丘、石陽二縣之地,隋朝開皇十年(590),廢除二縣,分別并入新淦縣和廬陵縣,以巴丘故城為鎮,名曰“峽江鎮”。明朝成化至嘉靖幾十年間,地方官員以為峽江地處新淦縣南,離縣治偏遠,盜賊滋熾,賦稅難收,歷任官長莫不以分地立縣為務,中更多故,寢而弗行。直到嘉靖五年(1526),臨江知府錢琦上奏分新干縣南設置新縣才被獲允,賜名“峽江縣”,縣治就設在古巴丘城附近。張芹所居“新淦之峽江縣”即是峽江縣城所在地。故張芹實為今江西省峽江縣巴邱鎮人。
家庭成員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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