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余祁是山西省中部的古代湖泊,位于太原盆地偏南部,其水源主要是上游的汾河,及其支流的瀟河、文峪河、昌源河等。??眾水匯集昭余祁大湖,再通過雀鼠谷下泄。通過對河水的蓄泄、泥沙淤積,逐漸使大湖的容積和形式產生了變化。
公元前二世紀成書的《呂氏春秋》還把昭余祁稱為全國的九藪之一,而相隔300年,至公元一世紀《漢書地理志》記載:“九澤在(鄔縣)北,是為昭余祁,并州藪。”清末學者王先謙在《漢書補助》中對“九澤”解釋為“陂澤連接,其藪有九,故謂之九澤,總名日昭余祁”。此解釋說明,昭余祁大湖,已淤淀成九個較小湖泊了。
昭余祁在唐、宋時期已近湮廢,元代前后干涸消失。
古澤藪名
在今山西省祁縣西南﹑介休市東北,是《周禮·夏官·職方氏》的并州藪,《爾雅·釋地》的十藪之一。《呂氏春秋》作大昭,《淮南子.形訓》作昭馀,都是九藪之一。《漢書地理志》改稱"九澤",《水經注·汾水》稱近鄔縣(今介休縣東北)者為鄔澤,俗名鄔城泊,近祁縣者為祁藪。唐宋時只有鄔城泊見于記載,并日漸涸塞。元初在祁縣東南浚得細水溉田,稱為昭馀池,此后時塞時溢。被列為全國九藪之一。其大小可與楚之洞庭湖(洞庭湖),吳之具區(太湖)等匹敵。它是一個方圓數百里的大湖。據文獻分析,昭余祁這個古湖位于太原盆地中部,約在今介休市以北,平遙縣、祁縣、太谷以西,文水縣、汾陽市以東,方圓數百里,是古代山西省境內最大的湖泊。
《水經注》載:“汾河于(大陵)縣左迤為鄔澤”又載:“候甲水(今昌源河),出谷西北流,經祁縣故城南(今祁縣祁城村附近),自縣連延,西接鄔澤,是為祁藪也,即《爾雅》所謂昭余祁矣。”將原昭余祁分成為“祁藪”和“鄔澤”,并為兩個入湖水源的記載,分別用“迤為”和“連延”說明古湖的淤積情況。同時,對汾水的入湖,也要經過東西寬四里,南北長十余里的汾陂。說明至北魏時,昭余祁古湖北邊上游已大量淤積。
唐朝《元和郡縣志》中只記載了文湖。元至元十一年(1247),當地居民取水,“浚得細水為昭余池”。大湖已演變成池,說明蓄水容積已大為減少,昭余祁在唐、宋時期已近湮廢。《大清統一志》記載:“至明又涸,順治九年(1652)復溢。”明末學者顧祖禹的《讀史方輿紀要》中記載的湖泊有:烏城泊(蒿澤)、小橋泊(平遙縣境)、張趙泊(平遙境)、勝水陂(孝義境)、臺駘澤、汾陂、文湖等。實際上這些湖泊陂澤都已成為有名無實的低淺干洼,古代的天然大湖,元代以后在太原盆地上就消失了。
昭余祁古湖雖在元代以前已湮廢消失,但其原占據的大片湖身仍為低洼區域。《光緒山西通志》載:“蓋自平遙、介休市間,東北至祁縣西,地勢之下往往成陂澤,以致汾河至是東西遷徙,而昔時澤名,亦因汾水徙流或改為川,或淤為平地,非復舊跡。”在明、清時期,這一區域仍是洪水泛濫,河道變遷的多發區。直至現今,在祁縣祁城村以西到谷村、下申村一帶,仍為一明顯的低洼地帶。
縣名史話
早在200多萬年前的更新時期,太原盆地還是一片汪洋,約至中更新世湖盆逐漸干涸,形成了廣闊的盆地和殘留的片片湖泊。近年來,地理學家已利用現代衛星圖像技術證實了湖水退縮后晉中盆地形成的過程。
約在新石器時期,人類開始在這里生活繁衍。原始社會末期,以伊祁氏(又稱陶唐氏)為首的氏族部落聯盟成為這里的主人。其間該部落曾產生過杰出的聯盟首領帝堯。《史記·五帝本紀》等有關文獻記載:堯名放勛,姓伊祁氏,號陶唐。因此這一帶殘留的湖泊被后人稱為祁藪、昭余祁等等。如《周禮·職方》:“并州藪曰昭余祁。”《水經注》:“(侯甲水)經祁縣故城南,自縣連延,西接鄔澤,是為祁藪也,即《爾雅》所謂昭余祁矣。”
此外,太原盆地上還留下了大量的有關堯的史跡。如晉源區古唐城、文水縣古平陶,也包括昭余祁的所在地祁縣等等,這些地名的來源都與伊祁氏部落于茲生活的歷史密切相關。
春秋時期,這一帶稱為“祁”。隨著晉國勢力不斷北擴,“祁”納入了晉國的疆域,約于前556年,這塊地方成了公族大夫祁奚的采邑。祁奚,字黃羊,為晉獻侯五世孫,因受封于祁故為祁氏。史載前570年,任中軍尉的祁奚請告老,舉薦仇人解狐以接任,將立之而率,后又舉薦其子祁午以代,時人稱頌為“外舉不避仇,內舉不避親”。后世尊之為舉才薦賢、大公無私的楷模。
祁在這一時期得到初步開發,其地南起介休市,北至陽曲縣;東起壽陽縣,西至文水縣,幾乎包括了整個太原盆地。由于這里土地平闊,河流縱橫,有著較好的發展條件,加之悼、平執政時期晉國推行了一系列減輕人民負擔的政策,因此祁地的經濟得到較快發展。
到晉頃公時期,六卿逐漸壯大,并積極聯合向公室奪權,富饒的祁地自然引起了他們的覬覦。前514年,六卿借祁氏家族矛盾,以專殺的罪名捕殺了祁奚之孫祁盈。是年秋,魏舒為政,他把祁氏的采邑分為祁、鄔、平陵、梗陽、涂水、馬首、盂等7縣,封給六卿的支系子孫。其中在今祁縣的古縣村置祁縣,以賈辛為祁大夫,這便是祁縣之肇始。
西漢初仍置祁縣,屬太原郡。劉徹封李善為祁侯,仍徙治于今祁縣的祁城村。王莽時期一度改名示縣。北魏太和年間,太原市別駕封始將縣址遷建于今祁縣城。五代十國末,北漢劉繼元為抵抗后周攻勢,在今祁縣團柏鎮置隆州,宋平山西省后,州廢。金貞佑四年(1216年),胥鼎提議:沁州與太原之間150公里而無州郡之設,宜于祁縣團柏鎮置州,撥太谷、祁縣隸屬之。遂于這年置幘州,以祁縣東南有幘山而名,旋廢。
應注意的是,金朝曾把祁縣改名為“祈縣”,其目的在于防止與河北西路的祁州相混淆,但因其違背了地名“約定俗成”的原則,所以沒有得到群眾認可和廣泛使用。一些學者不知道這段歷史,而以為是筆誤,如中華書局點校本《金史·地理志》校勘記中說:“祁,原作‘祈’。按太原府祁縣自漢以來皆作‘祁’……今據改。”這一改,改丟了一段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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