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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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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編》是南宋時期程大昌(1123-1195)所撰寫的十卷著作,程大昌字泰之,出生于徽州休寧(今屬安徽省)。他的生平事跡詳細記載于《演繁錄》。

簡介

此編主要雜論經義異同及史傳謬誤,博洽詳明,“實能正經許結乖違,訂史傳之闕誤”(《考古編》張海鵬后識),多有可取。如,以白居易《樂府詩》正韋述所記《唐六典》不曾行用之誤;以在張掖市者乃鮮水非令鮮水,駁李賢所注《后漢書·段傳》之非;以《漢書比景縣當從劉昫舊唐書》作北景;以荀子所稱子弓即冉雍,非臂子弓;以瑯臺碑文證秦以前已嘗刻石等,皆精審明晰。再如,《正朔論》謂周人雖首子以命月,而占星命算修詞舉事仍用夏時;《象刑論》謂是刑官取其法懸之象魏,而不取畫衣冠、異章服之說,其持論頗為新異,旁引曲證,亦能有所依據。書中也有可供商之處,如《詩論》十七篇,反復推闡,大抵謂《詩》有南、雅、頌之名,無國風之名,說極辨博,而實無解于《禮記》之所引。故終為后人駁詰。雖然如此,仍不失為考據精核之作。《四庫全書總目》謂其書“雖亞于《容齋隨筆-》,要勝于鄭樵輩之橫議也。”評價很高。今傳本不一,主要有《學津討原》、《儒學警語》、《四庫全書》、《叢書集成初編》等叢書本,《函海》、《江氏聚珍版叢書》本作《程氏考古編》十卷。《叢書集成初編》本據《儒學警語》本排印,又附以《學津討原》本所載提要及跋識于后,為較好通行本,但排印時有錯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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