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金平,河北省正定縣人,原正定縣金河奶源基地負責人,三鹿系列刑事犯罪案犯。
2007年10月至2008年8月間,為追求非法利益,耿金平等人將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約434公斤添加到90余萬公斤原奶中,并銷售至三鹿集團等處,銷售金額達280余萬元。這些問題原奶被用于生產嬰幼兒奶粉等奶制品。2008年9月8日,媒體報道甘肅省省岷縣14名嬰兒同時患有腎結石病。隨后,甘肅省內腎結石患兒數量不斷上升,至同年9月11日已累計發現59例,部分患兒甚至發展為腎功能不全,且有1名患兒死亡。2008年9月13日,衛生部證實三鹿牌部分批次奶粉中含有的三聚胺,是不法分子為增加原料奶或奶粉的蛋白含量而人為加入的。
從2008年12月26日至31日,包括耿金平在內的一批制作、銷售和使用三聚氰胺的違法犯罪分子陸續接受了法庭的公開審判。2009年1月22日,耿金平被判處死刑。耿金平提出上訴后,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于同年1月26日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二審判決。2009年11月24日,耿金平被執行死刑。
人物經歷
犯罪過程
耿金平是河北省正定縣人,在正定縣南樓鄉東宿村經營金河奶源基地,從事鮮奶收購和銷售。其弟弟耿金珠,是金河奶源基地送奶司機。2007年10月份,耿金平、耿金珠分別從正定縣趙志超處、行唐縣趙軍花處的化工門市部購買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28袋共計560公斤。
自2007年10月至2008年8月,耿金平、耿金珠在明知該混合物為非食品原料、人不能食用的情況下,多次按照每1000公斤原牛奶添加0.5公斤該混合物的比例,將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約434公斤添加到其收購的90余萬公斤原牛奶中,并銷售到三鹿公司等處,銷售金額達280余萬元。這些問題原奶,后來被用于生產嬰幼兒奶粉等奶制品。
據悉,耿金平將原奶從奶農手中購買后,一般在晚上11點后,用一個原本用于裝潤滑油的藍色大桶在原奶中勾兌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耿金平負責調配,耿金珠負責攪拌。勾兌完成后,凌晨三點半左右去企業交奶。通過對比耿金平的收奶記錄和三鹿工廠的收奶記錄,發現耿氏兄弟收奶記錄中的1000公斤原奶,向企業交奶時會成為1500公斤左右。2008年9月12日,正定縣公安局在耿金平處查獲剩余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126公斤。
毒奶傷人
2008年6月28日,蘭州市解放軍第一醫院收治了首例患“腎結石”病癥的嬰幼兒。據患兒父母介紹,孩子從出生起就一直食用三鹿集團所產的嬰幼兒奶粉。隨后短短兩個多月,該醫院收治的患嬰人數就迅速擴大到14名。至同年9月8日,該院兩個多月共計收治14名患有同樣疾病的嬰兒。隨后,甘肅省省內腎結石患兒數量不斷上升,至同年9月11日已累計發現59例,部分患兒甚至發展為腎功能不全,且有1名患兒死亡。此外,陜西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湖南省、湖北、山東省、安徽、江西省、江蘇省等地都有類似案例發生。
2008年9月11日晚,經相關部門調查,懷疑石家莊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三鹿牌嬰幼兒配方乳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衛生部專家指出,三聚氰胺是一種化工原料,可導致人體泌尿系統產生結石。
罪行揭露
2008年9月11日晚,石家莊市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布消息,承認2008年8月6日前出廠的部分批次三鹿牌嬰幼兒奶粉受到三聚氰胺的污染,市場上大約有700噸,并表示立即對該批次奶粉全部召回。2008年9月13日,衛生部證實三鹿牌部分批次奶粉中含有的三聚氰胺,是不法分子為增加原料奶或奶粉的蛋白含量而人為加入的。從2008年12月26日至31日,包括耿金平在內的一批制作、銷售和使用三聚氰胺的違法犯罪分子陸續接受了法庭的公開審判。
審理判決
審理
2008年12月30日,耿金平、耿金珠被控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在石家莊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石家莊市檢察院指控他們向原奶中添加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并銷售到石家莊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處。法庭擇日宣判這一案件。
在庭審的最后陳述階段,耿金平突然跪地,向法庭表達了自己的悔意。他解釋自己當時并不知道奶粉中摻入的那種物質是有毒的,糊里糊涂地就犯了罪。耿金平補充說,他是主動投案自首的,并且還協助了公安機關的破案工作。希望法庭能夠考慮到這些情況,對他依法從寬處理。耿金平的弟弟耿金珠也在最后陳述中表示,雖然他是在給哥哥打工的過程中觸犯了法律,但他深知自己的行為給社會帶來了危害。他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并希望政府、法庭以及廣大民眾能夠給他一個改過自新、重新做人的機會,讓他有機會以微薄之力回報社會。
判決
2009年1月21日,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認定被告人耿金平犯生產、銷售有毒食品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宣判后,耿金平提出上訴。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依法開庭審理,于2009年3月26日裁定駁回耿金平上訴,維持原判,并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最高人民法院經復核確認,被告人耿金平明知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是非食品原料,而多次、大量進行購買,并添加到其所收購的原奶中,銷售給石家莊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處,其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食品罪。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耿金平交售的原奶為原料生產的含有三聚氰胺的嬰幼兒奶粉等奶制品流入市場后,給嬰幼兒的身體健康及生命安全造成嚴重損害,已有多名嬰幼兒因食用含有三聚氰胺的三鹿牌嬰幼兒配方奶粉死亡、眾多嬰幼兒住院進行手術或治療,危害后果特別嚴重。耿金平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犯罪情節、后果均特別嚴重,亦無法定、酌定從輕的情節。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準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以生產、銷售有毒食品罪判處被告人耿金平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財產的刑事裁定。
執行
2009年11月24日,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三鹿”刑事犯罪案犯張玉軍、耿金平執行死刑。
參考資料 >
“三鹿”刑事犯罪案犯張玉軍耿金平被執行死刑.中國政府網.2024-03-23
三鹿系列刑事案:耿金平二審被依法維持死刑判決.中國法院網.2024-03-23
“三鹿奶粉事件”始末.央視網.2024-03-23
三鹿奶粉事件已批捕60名犯罪嫌疑人.中國政府網.2024-03-23
“三鹿”刑事犯罪案犯張玉軍耿金平被執行死刑——中新網.中國新聞網.2024-03-23
法庭上,一被告人跪地悔罪.新浪網.2024-03-23
石家莊對三鹿奶粉案2名主犯執行死刑.中國日報網.2024-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