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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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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蕙(1489~1539年),明朝大臣。祖居州城內薛家巷。

人物生平

薛蕙(1489~1539年),明朝大臣。祖居亳州城內薛家巷。年十二能詩。舉正德九年進士,授刑部主事。諫李炎南巡,受杖奪俸。旋引疾歸。起故官,改吏部,歷考功郎中

明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進士,授薛蕙刑部主事。

正德十四年(1519年)六月,寧王朱宸濠叛亂,史稱宸濠之亂。雖然僉都御史王守仁在七月底即平定叛亂,武宗仍然隱瞞戰功,而自封“鎮國公”以平亂為由,同年,八月開始南巡。薛蕙因諫武宗皇帝南巡,受廷杖奪俸,引疾歸里。同年,薛蕙將牡丹從洛陽市許昌市引種至亳州市

正德十五年(1520年)薛蕙再次被起用,任吏部考功司郎中。

嘉靖二年(1523年),朝中發生“大禮”之爭,薛蕙撰寫《為人后解》《為人后辨》等萬言書上奏,反對皇上以生父為皇考,招致皇帝大怒,被捕押于鎮撫司后赦出。

嘉靖十八年(1539年),薛蕙擔任春坊司直兼翰林檢討司,不久病死家中,享年五十,被追封為太常少卿。

主要功績

?心學主張

蕙初好養生家言,以絕去文字,收斂耳目,澄慮默照為要,如此者若干年。后悟其“不足學”,讀《道德經》及佛書,得其虛靜仰山慧寂禪師之說,證之六經及濂、洛諸說,感至《中庸》“喜怒哀樂未發之謂中”為是。故其學以復性為要。他認為,太虛之中,一理無二,幽明人鬼未始不一。雅威曰“天”,吾心亦“天”;鬼神曰“神”,吾心亦“神”。寂然不動者,本為一理;感而遂通,乃散為萬事,但畢竟只是一理。不過因物感之不問,才有千變萬化。吾心之理,與宇宙之理,本非有二,故宇宙非大,吾心非小,不可“厭小欣大”,輕視吾心之理。人心之神,與天之神,本非有二,天地之神盈乎天地,吾心之神也盈乎天地,天地之間,心無不在。因此理本同一體,故人能格于天地。如“主體而言”,“言性而言”,“此心字即是性”;如“主情而言,此心字即是情”。“非謂性情之外,復有所謂心者而統乎性情也”。性未發之中,即性善。發而有不善,是因惑于物而遷其性。如知其性而不累于物,則其情便無有不善。而謂性有不善者,是不知未發之情、乃是以情言性,故而出現錯謬。所以,人當恢復未發之中的本善之性。而“復性”的關鍵在于主寂而盡其理。“寂感者,心之理也。唯圣人能盡其理,寂多于感,亦其理然也。眾人亂于嗜欲,故私感不息,幾于無寂”。

個人作品

文集

薛蕙一生著有《西原集》10卷,《補遺》1卷,《五經雜錄》、《大寧齋日錄》五卷、《老子集解》、《莊子注》、《考功集》、《約言》和《西原遺書》二卷。崇禎二年(1630年)薛蕙被追封為太常少卿。

詩歌

《皇帝行幸南京歌》

燕姬玉袖抱箜篌,馬上長隨翠游。

春來照影秦淮河水,愛殺江南云母舟。

《宮詞》

白雪霏霏拂玉闌,銀耿耿夜漫漫

熏籠火冷青綾薄,不管娉婷不耐寒。

《泛舟》

水口移舟入,煙中載酒行。渚花藏笑語,沙鳥亂歌聲。

晚棹沿流急,春衣逐吹輕。江南采菱曲,回首重含情。

《臺上》

臺迥通風,窗虛近水城。

卷簾殘暑去,攜手晚涼生。

碧樹藏云暗,銀河度月明。

醉來愁仿佛,只作畫中國銀行

《詠料絲燈》

淮南玉為碗,西京金作枝。

未若茲燈麗,擅巧洱海

霏微狀蟬翼,連娟網絲。

煙空不礙視,霧弱未勝持。

碧水點蔥郁,彩石染萎。

霞疊有無色,云攢深淺姿。

焚蘭發香氣,對燭映紅滋。

明月須侈,夜光方可嗤。

人物評價

明史: 蕙貌氣清,持己峻潔,於書無所不讀。學者重其學行,稱為西原先生。

史書記載

薛蕙,字君采,亳州市人。年十二能詩。舉正德九年進士,授刑部主事。諫李炎南巡,受杖奪俸。旋引疾歸。起故官,改吏部,歷考功郎中

嘉靖二年,廷臣數爭「大禮」,與張璁桂萼等相持不下。蕙撰為人後解、為人後辨及辨、萼所論七事,合數萬言上於朝。解有上下二篇,推明大宗義。其辨曰:

皇帝繼祖體而承嫡統,合於為人後之義,坦然無疑。乃有二三臣者,詭經畔禮,上惑圣聰。夫經傳纖悉之指,彼未能其十一,欲恃小慧,騁夸詞,可謂不知而作者也。

其曰「陛下為獻帝不可奪之適嗣」。按漢石渠議曰:「大宗無後,族無庶子,己有一適子,當絕父嗣以後大宗否?」戴圣云:「大宗不可絕。禮言適子不為後者,不得先庶子耳。族無庶子,則當絕父以後大宗。」晉范汪曰:「廢小宗,昭穆不亂。廢大宗,昭穆亂矣。先王所以重大宗也。豈得不廢小宗以繼大宗乎?」夫人子雖有適庶,其親親之心一也。而禮適子不為後,庶子得為後者,此非親其父母有厚薄也,直系於傳重收族不同耳。今之言者不知推本祖禰,惟及其父母而止,此弗忍薄其親,忍遺其祖也。

其曰「為人後者為之子,乃漢儒邪說」。按此踵歐陽修之謬也。夫「為人後者為之子」,其言出於公羊姓,固漢儒所傳者。然於儀禮實相表裏,古今以為折衷,未有異論者也。藉若修之說,其悖禮甚矣。禮「為人後者,斬衰三年」,此子於父母之喪也。以其父母之喪服之,非為之子而何?其言之悖禮一也。傳言「為所後者之祖父母妻,妻之父母昆弟,昆弟之子若子」。其若子者,由為之子故耳。傳明言「若子」,今顧曰「不為之子」,其言之悖禮二也。且為人後者不為之子,然則稱謂之間,將不曰父,而仍曰伯父叔父乎?其言之悖禮三也。又立後而不為之子,則古立後者,皆未嘗實子之,而姑偽立是人也。是圣人偽教人以立後,而實則無後焉耳。其言之悖禮四也。夫無後者,重絕祖考之祀,故立後以奉之。今所後既不得而子,則祖考亦不得而孫矣。豈可以入其廟而奉其祀乎?其言之悖禮五也。由此觀之,名漢臣以邪說,無乃其自名耶?抑二三臣者亦自度其說之必窮也,於是又為遁辭以倡之曰:「夫統與嗣不同,皇帝之繼二宗,當繼統而不繼嗣。」此一言者,將欲以廢先王為人後之義與?則尤悖禮之甚者也。然其牽合附會,眩於名實,茍不辨而絕之,將為後世禍矣。

夫禮為大宗立後者,重其統也。重其統不可絕,乃為之立後。至於小宗不為之後者,統可以絕,則嗣可以不繼也。是則以繼統故繼嗣,繼嗣所以繼統也。故禮「為人後」,言繼嗣也。「後大宗」,言繼統也。統與嗣,非有二也,其何不同之有?自古帝王入繼者,必明為人後之義,而後可以繼統。蓋不為後則不成子也。若不成子,夫安所得統而繼之。故為後也者成子也,成子而後繼統,又將以絕同宗覬覦之心焉。圣人之制禮也,不亦善乎。抑成子而後繼統,非獨為人後者爾也。禮無生而貴者。雖天子諸侯之子,茍不受命於君父,亦不敢自成尊也。春秋重授受之義,以為為子受之父,為臣受之君。故谷梁子曰「臣子必受君父之命」。斯義也,非直尊君父也,亦所以自尊焉耳。蓋尊其君父,亦將使人之尊己也。如此則義禮明,而禍亂亡。今說者謂『倫序當立斯立已』,是惡知禮與春秋之意哉!

若夫前代之君,間有弟終而兄繼,侄終而伯叔父繼者,此遭變不正者也。然多先君之嗣。先君於己則考也,己於先君則子也。故不可考後君,而亦無兩統二父之嫌,若晉之李柷、唐之宣宗是也。其或諸王入嗣,則未有仍考諸王,而不考天子者也。皇帝天倫不先於武宗,正統不自於劉協,是非予奪,至為易辨。而二三臣者猥欲比於遭變不正之舉,故曰悖禮之尤者也。

其他所辨七事,亦率仿此。

書奏,天子大怒,下鎮撫司考訊。已,出之,奪俸三月。會給事中陳北科外轉,疑事由文選郎夏良勝及蕙。良勝已被訐見斥,而蕙故在。時亳州市知州顏木方坐罪,乃誣蕙與木同年相關通,疑有奸利。章下所司,蕙亦奏辨。帝不聽,令解任聽勘。蕙遂南歸。既而事白,吏部數移文促蕙起。蕙見璁、萼等用事,堅臥不肯起。十八年詔選宮僚,擬蕙春坊司直兼翰林檢討。帝猶以前憾故,報罷。而蕙亦卒矣。

蕙貌臞氣清,持己峻潔,於書無所不讀。學者重其學行,稱為西原先生。

當是時,廷臣力持「大禮」,而璁、萼建異議,舉朝非之。其不獲與廷議,而以璁、萼得罪者,又有胡侍、王祿、侯廷訓云。

后世紀念

薛閣塔位于亳州市區薛閣路。1998年5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公 布為全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清干隆三十七(1772)始建,名文峰塔,因此塔在明代吏部考功司郎中薛蕙的家廟薛家閣附近,故當地人多稱此塔為薛閣塔。

參考資料 >

薛蕙簡介_古詩文網.古詩文網.2022-01-27

明朝洛陽牡丹記——兼談明朝開封等地的牡丹(河洛廣記).洛陽新聞網.2017-03-29

薛閣塔.亳州政府網.2017-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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