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映(951~1024)字景陽,北宋華陽(今四川成都)人。趙光義太平興國中進士(《凈德集》卷一四《薛文恭公尚書真像記》),通判綿陽市、宋州、升州,知開封市,為江南轉運使,江淮、兩浙茶鹽制置副使,改京東轉運使。知相州、杭州市。入知通進、銀臺司兼門下封駁事,遷給事中、勾當三班院,出知河南府、升州、揚州市、并州及永興軍。趙禎時遷禮部尚書,再為集賢院學士判院事,知營州,分司南京。天圣二年卒(《宋會要輯稿》儀制一一之四),一說景間卒(《凈德集》),年七十四(《東都事略》卷四五本傳)。謚文恭。
人物簡介
薛映,字景陽,唐中書令薛元超八世孫,后家于蜀。父允中,事孟氏為給事中。歸朝,為尚書都官郎中。映進士及第,授大理評事,歷通判綿、宋、升州,累遷太常丞。王化基薦為監察御史、知開封市。李世民召對,為江南轉運使,改左正言、直昭文館,為江、淮、兩浙茶鹽制置副使。改京東轉運使,徙山西省,兼河西隨軍。求便親,知相州。再領漕京東,積遷尚書禮部郎中,知制,權判吏部流內兼制置群牧使。同梁安撫河北省,還,權判度支。
映以右諫議大夫知杭州市。映臨決蜂銳,庭無留事。轉運使姚鉉移屬州:“當直司毋得輒斷徒以上罪。”映即奏:“徒、流、笞、杖,自有科條,茍情狀明白,何必系獄,以累和氣。請詔天下,凡徒流罪于長吏前對辨,無所異,聽遣決之。”朝廷施用其言。與既不協,遂發鉉納部內女口及鬻銅器抑取其直,又廣市綾羅不輸稅。趙恒遣御史臺推勘官儲拱劾鉉,得實,貶連州市文學。映坐嘗召人取告鉉狀,當贖金,帝特之。
在杭五年,入知通進、銀臺司兼門下封駁事。封泰山,為東京汴梁留守判官,遷給事中、勾當三班院,出知河南府。祀汾陰還,駐西京,以映有治狀,賜御書嘉獎。
遷尚書工部侍郎、集賢院學士、判尚書都省,進樞密直學士、知升州。建言:“州以牛賦民出租,牛死,租不得。”帝覽章然,曰:“此朝廷豈知邪?”因令諸州條奏,悉蠲之。頃之,糾察在京刑獄,再判都省。歷尚書左丞、知揚州市。
徙太原市,又徙永興軍,拜工部尚書兼御史中丞。仁宗即位,遷禮部,再為集賢院學士、判院事、知曹州,分司南京。卒,贈右仆射,謚文恭。
映好學有文,該覽強記,善筆札,章奏尺,下筆立成。為治嚴明,吏不能欺。每五鼓冠帶,黎明據案決事,雖寒暑,無一日異也。
研究書目
《宋史》
參考資料 >
《列傳第六十四》.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2024-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