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沖(生卒年不詳),字幼陽,沛郡(郡治相縣在今安徽省淮北市)人,丁儀、丁廙之父,丁宮同族。曾任任黃門侍郎,建安初遷司隸校尉。
人物生平
丁沖,沛人,素來與曹操親善,后在京城跟隨天子。
興平二年(195年),權臣李傕、郭汜爭斗于長安,李傕劫持漢帝劉協。六月,時任黃門侍郎的丁沖與侍中楊琦、黃門侍郎鐘繇、尚書左丞魯充、尚書郎韓斌及李傕手下大將楊奉、軍吏楊帛、宋果共同謀誅李傕,恰逢李傕因其他事情殺死楊帛,楊奉便率兵投向郭汜,使得李傕的軍勢有所削弱,之后劉協得以離開長安。
建安元年(196年),乘輿到達洛陽市。丁沖給曹操來信說:“您平時常常表露出匡濟天下、輔佐皇帝的志向,現在到了實現志向的時候了。”當時護駕將領張楊正好回到河內,韓暹干亂政事,董承深以為患,密召曹操入京。曹操得到丁沖的信和董承的消息后,立即引軍前往洛陽迎接劉協。朝廷為賞有功之臣,封丁沖等十三人為列侯,之后按照曹操的建議遷都許縣。
遷都許縣后,丁沖被任命為司隸校尉。幾年后,丁沖與諸將一同飲酒,因為沉溺于美酒不能停止,最終爛腸而死。曹操以丁沖之前開導過自己,經常感激他。
親屬成員
兒子
丁儀,字正禮,與曹操之子曹植關系友善,為其羽翼。曹丕即位后,丁儀與家中男口皆被處死。
丁廙,字敬禮,丁儀之弟,與丁儀同為曹植羽翼,在曹丕即位后被處死。
個人作品
《全后漢文》錄丁沖《與曹公書》。
丁幼陽令
附:《丁幼陽令(一作追稱丁幼陽令)》。
曹操。
昔吾同縣有丁幼陽者,其人衣冠良士,又學問材器,吾愛之。后以憂恚得狂疾,即差愈,往來故當共宿止。吾常遣[歸],謂之曰:“昔狂病,儻發作持兵刃,我畏汝。”俱共大笑,輒遣不與共宿。
《三國志》為什么不寫丁沖
《三國志》中為什么不寫在曹操“奉天子以令不臣”的事業中作出特別貢獻的丁沖其人?這是一個需要附帶探索的問題。
《晉書·陳壽傳》說:“或云丁儀、丁廙有盛名于魏,(陳)壽謂其子曰:‘可覓千米見與,當為尊公作佳傳。’丁不與之,竟不為立傳。”丁儀、丁廙即丁沖之子。這是一個老問題,涉及陳壽修史的態度,“周柳蚪、唐劉允濟、劉知幾皆信之”。自宋代以來,有的學者曾為陳壽辨誣,其實值得商。
《三國志·魏志·曹植傳》注引魚豢《魏略》說:"(曹操)聞(丁)儀為令士,雖未見,欲以愛女妻之,以問五官將(曹丕)。……尋辟儀為掾,到與論議,嘉其才朗,曰:‘丁掾,好士也,即使其兩目盲,尚當與女,何況但眇?是吾兒誤我。’時儀亦恨不得尚公主,而與臨菑侯(曹植)親善,數稱其奇才。太祖(曹操)既有意欲立植,而儀又共贊之。及太子(曹丕)立,欲治儀罪,轉儀為右刺奸掾,欲儀自裁而儀不能。……后遂因職事收付獄,殺之。”曹操感激丁沖,準備將愛女許配丁儀,待與“論議”之后,更欣賞其“才朗”。可以看出,曹操沒有將丁儀僅看作是文詞之士。丁儀“論議”所涉及的,應該主要在政治方面,即是說,他與曹操的思想,以及對某些問題的看法,是一致的。否則,不可能使曹操如此贊譽。其弟丁廙也“少有才姿,博學洽聞”(《三國志·魏志·曹植傳》注引《文士傳》),與丁儀相同。有的辨誣將丁儀、丁廙僅看作是一名“文士”(將丁儀、丁廙看作是“文士”、“巧之尤”,這是王鳴盛為陳壽辨誣的意見,見《十七史商榷》卷三九“陳壽史皆實錄”條),與徐干、陳琳等人相同,這是不符合實際的。
不幸的是,丁儀、丁廙卷入曹丕、曹植兄弟王位繼承權的爭斗。丁氏兄弟支持的是曹植,曹丕勝利之后,厄運降臨到他們頭上,最后被曹丕所殺。站在曹丕的立場,丁儀、丁廙當然是“巧佞之尤”,據曹操的贊揚,丁儀屬于“令士”“好士”,看來,還是應該相信曹操的話,因為這符合實際。
陳壽撰著《三國志·魏志》的主要根據,是王沈《魏書》。對于《魏書》,《史通·古今正史》說:“魏史,黃初、太和中始命尚書衛(缺字)、繆襲草創紀傳,累載不成。又命侍中韋誕、應璩,秘書監王沈,大將軍從事中郎阮籍,司徒右長史孫該,司隸校尉傅玄等,復共撰定。其后王沈獨就其業,勒成《魏書》四十四卷。其書多為時諱;殊非實錄。”《載文》、《直書》、《麴筆》等篇也有對《魏書》的批評。王沈撰集曹魏的官史,“多為時諱,殊非實錄”,本來沒有什么奇怪之處。對丁儀、丁廙兄弟,王沈站在曹丕方面,也當然不可能反映真實情況。陳壽所說的“為尊公作佳傳”,應該即是針對王沈《魏書》而發的。
由于索米不遂,陳壽《三國志》的《魏志》不但不為丁氏兄弟作“佳傳”,而且對其父丁沖的功績也一筆抹殺,裴松之注所引魚豢《魏略》關于丁沖的記載,《三國志》中竟不著一字。袁宏《后漢紀》有兩處提到丁沖:
(一)上引卷二八:“侍中楊琦,黃門侍郎丁沖、鐘繇,尚書左承魯充,尚書郎韓斌與(李)將楊奉、軍吏楊帛謀共殺傕。會傕以他事誅帛,奉將所領歸汜。”
(二)卷二九:“封衛將軍董承,輔國將軍伏完,侍中丁沖、種輯,尚書仆射鐘路,尚書郭浦,御史中丞董芬,彭城相劉艾,左馮韓斌,東郡知府楊眾,議郎羅邵、伏德、趙為列侯,賞有功也。”
盡管袁宏是東晉人,但所據史料,陳壽是應該見到的。關于第一條,前引《三國志·魏志·董卓傳》作:“李傕將楊奉與傕軍吏宋果等謀共殺催,事泄,遂將兵叛傕。(李)傕眾叛,稍衰弱。”為了回避丁沖,將“侍中丁沖”等人與楊奉謀殺李傕的行動完全刪除。至于第二條,一則全不見于《三國志》,由于丁沖被封為列侯,是“賞有功”,即為曹操“奉天子以令不臣”所建立的功績,也同樣被抹殺。因此,《晉書》所載關于陳壽史德有虧的這件事,應該是真實的。
《太平御覽》卷七三九引《魏武帝令》說:“昔吾同縣有丁幼陽者,其人衣冠良士,又學問材器,吾愛之。后以憂恚得狂病,即差愈,往來故當共宿止,吾常遣歸,謂之曰:‘昔狂病倘發作,持兵刃,我畏汝。’俱共大笑,輒遣不與共宿。”這個丁幼陽既與曹操同縣,兩入之間又具有密切友誼,與《魏略》的“宿與太祖親善”符合,很可能即是丁沖。《尚書·大浩》“洪惟我幼沖人”,《漢書·翟方進傳》引《尚書》此句,顏師古注說:“廣沖,稚也。”“幼”、“沖”二字意義相同,古人名與字相應,丁沖字幼陽是完全可能的。如果這個推論不誤,丁沖還是譙郡人。這是除《魏略》《后漢紀》外,可能屬于丁沖的另一史料。
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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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志》魏書·董二袁劉傳.漢程網.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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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堂書鈔》·北堂書鈔卷第六十一 設官部十三.漢程網.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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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魏最倒霉的名門——沛國丁氏.知乎專欄.2024-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