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越史記全書》(越南語:??i Vi?t s? ky toàn th?)是越南的編年體通史,以文言文漢文編撰完成,也是研究越南歷史最重要的史書。該書從黎思誠洪德年間(1470-1497),由吳士連編,收錄了自鴻龐氏時代以來的傳說及史實,最后于1697年,由黎僖負責增補至后黎嘉宗德元二年(1675年)的史事,為全書最后修訂本。
創作背景
《大越史記全書》的編纂,可說是繼承了京族官方修史的傳統。此一傳統,可追溯至南陳時期黎文休編撰《大越史記》及后黎朝時期潘孚先編纂《大越史記續編》。
至于,《大越史記全書》的編修,可以分成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
后黎圣宗洪德十年,圣宗皇帝下令吳士連撰修《大越史記全書》,吳士連便是在前人的基礎上,編《大越史記全書》。內容分為外紀五卷,自鴻龐氏至十二使君(公元967年);本紀十卷,自丁先皇(公元968-979年)至后黎利(公元1428年),共十五卷。修史的經過,據《大越史記全書·纂修大越史記全書凡例》:“是書之作,本黎文休、潘孚先《大越史記》二書,參以北史、野史、傳志諸本,及所傳授見聞,考校編輯為之。”
至于黎思誠下令修史的原因,據后黎朝另一位史家范公著說,是“圣宗淳皇帝,稟睿智之資,厲英雄之志,拓土開疆,創法定制,尤能留意史籍。乃于洪德十年間,命禮部右侍郎兼國子監司業吳士連,纂修《大越史記全書》”。簡言之,就是后黎圣宗銳意“拓土開疆,創法定制”,因而下令修史,從前代中學習。
第二階段
后黎李隆基于景治三年(公元1665年),命范公著增加本紀實錄五卷,始自后黎太祖(公元1428年),至莫姓篡位(公元1532年);另外又增本紀續編三卷,自后黎莊宗(公元1553年)至后黎神宗(公元1662年)。
后黎玄宗這次下令修史的背景,據范公著說,是皇帝“深知夫史乃正當時之名分,示來世之勸懲。”當時顯肅皇后把持統治大權,皇帝明白到“夫史乃正當時之名分”,便借助修史來強調黎姓王朝的正統性。
第三階段
后黎熙宗正和十八年(公元1697年),黎僖增補本紀續編一卷,內容從后黎李隆基至后黎嘉宗德元二年(公元1662至1675年),共十三年事。
修史的時候,整個黎氏朝廷上下,已對鄭氏握有大權的事實,無多大的異議。在黎僖等所呈上的《大越史記續編序》中,提到皇帝與鄭氏統治者“贊襄治化,振作文風,深惟史記之中,明是非而公好惡,森乎華袞斧之榮嚴,為萬世衡鑒。乃于事幾之暇,特命臣等訂考舊史,訛者正之,純者錄之。又獵舊跡,參諸野史,類編自玄宗穆皇帝景治之初年,至嘉宗美皇帝德元之二年,凡十有三載之事實。”
作品特色
《大越史記全書》的格式是模仿宋代學者司馬光的著名著作《資治通鑒》,即歷史事件按年代順序編纂成編年史。吳士連將他的書和越南歷史分為“外紀”和“本紀”,以吳仲元在白藤江之戰中的勝利為分界點。這種編年史的編纂方法與中國歷代的官方歷史文獻不同,后者將布局分為每個歷史人物的傳記,這種方法是由司馬遷在《史記》中首創的。
在每位越南皇帝的記錄中,吳士連總是以對該皇帝的簡要介紹開頭,提供了有關該記錄統治者的概述。在列舉事件時,歷史學家有時會注明有關被提及事件的歷史人物的額外故事,有些故事非常詳細,尤其是陳國公或陳首都。吳士連還包括了一些重要的文本,如《戲將士》或《平吳大詔》。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