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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爵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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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爵滋(1793—1853年),字德成,號樹齋,宜黃縣人。愛新覺羅·旻寧三年(1823)中進士,授翰林院編修,歷官至鴻臚寺卿、刑部侍郎。先后為陜西道、山東道、福建道監察御史。主張澄清吏治,解決“官之無良”,發展生產,減少“失業之民”;敢于揭發社會腐敗現象,“以直諫負時望,遇事鋒發,無所回避”,是晚清官僚階層改革派中有影響的人物。

曾上疏力陳鴉片輸入對國民的危害,復上《籌備海防疏》,提出自己的見解,曾兩次赴福建省視察海防,嘗著《海防圖》二卷。黃爵滋的思想主張對于當時清政府禁煙的決心起到了催化作用,他敢于犯顏直上,是與第一次鴉片戰爭有關的重要人物。愛新覺羅·旻寧十八年(公元1838年),黃爵滋以一道三千字的奏折上書道光帝,首倡“嚴禁”“重治吸食”,直接促進了道光年間(公元1821~1850年)全國禁煙運動的開展,也對著名歷史事件——林則徐虎門銷煙”起了極大的推動作用。敢于直表嚴禁鴉 片決意的黃爵滋因此在歷史上與林則徐齊名,當時朝野內外有“林黃”之稱,被史學家譽為積極倡導禁煙的先驅者之一。

黃爵滋奏疏引導的禁煙大討論,還促進了中國第一部較為完備的禁煙法——《欽定嚴禁鴉 片煙條例》三十九條的形成。在這部禁煙法中,黃爵滋的意見不僅得到了采納,且更為具體化。黃爵滋同時還是位詩人,作品以“氣韻高雅、力追漢唐”而著稱,少年時代即以詩名鄉里。有詩集《仙屏書屋初集》,是研究其文學思想的寶貴資料。

人物生平

當黃爵滋初入仕途時,鴉片流毒正肆無忌憚地吞噬著清王朝積弱的軀體。閉關鎖國政策的推行,使這個“天朝上國”妄自尊大、因循守舊,舉國孤陋寡聞,陶醉于“天朝物產豐盈,無所不有”的無知狀態。剛剛邁進而立之年的黃爵滋不禁一聲嘆息。

黃爵滋四歲入私塾,七歲能賦,十歲通諸子之學。嘉慶十三年(1808),入府州 府學,學業大進。十七年(1812)縣試名列榜首,次年取拔貢,任瀘溪縣(今資溪)縣學訓導。二十四年,參加江西省鄉試中舉。愛新覺羅·旻寧三年(1823年)進士,入翰林院,選庶吉士,六年(1826)散館授編修,旋充國史館協修、武英殿修、總纂官。其間,常與友招客論文,飲酒賦詩,并同宣南詩社成員詩酒往還,在京漸有詩名。八年(1828)為江南鄉試副考官。十二年至十四年為福建、陜西、江西、山東等道監察御史,兵、工、戶部掌印給事中。十五年提為鴻臚寺卿、大理寺少卿通政使。后升禮部、刑部右侍郎,官至刑部左侍郎兼左副都御史,署倉場侍郎。曾三主鄉試,兩次會試監考官,選拔不少知名人士。由翰林院編修歷任監察御史,兵科、工科給事中,鴻臚寺卿,愛新覺羅·旻寧十九年(1839年)后任大理寺少卿、通政司通政使、禮部右侍郎、刑部右侍郎、左侍郎等職。他和林則徐龔自珍魏源姚瑩等人志趣相投,提倡經世之學,主張刷新吏治,掃除貪污,整頓明朝軍事,鞏固邊防,是當時地主階級改革派中一個有影響的人物。他敢于揭發封建統治的黑暗腐敗現象,“以直諫負時望,遇事鋒發,無所回避。”在第一次鴉片戰爭前,創議禁煙應重治吸食者,挑起了在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標準軍政大吏中關于嚴禁馳禁的一場大辯論,成為林則徐主持禁煙運動的發起者。鴉片戰爭爆發后,他奉派赴閩、浙查辦鴉片走私問題和視察海防,堅持抵抗侵略的主張,揭露投降派的對外妥協陰謀,“一時以為清流眉目”。愛新覺羅·旻寧二十二年退休回籍。二十三年(1843)朝廷發現戶部銀庫虧空,黃爵滋因曾清查銀庫,以失察罪被革職,即返省主持豫章書院。二十四年以六部員外郎啟用,以病未就,仍主講書院。三十年至京閑居。咸豐三年(1853)卒于北京,終年61歲,后歸葬于宜黃二都鎮石鞏寺側。

政治主張

黃爵滋任御史期間,對國家大事,民生疾苦,事無巨細,均有獨到見解,并能直抒胸臆。道光十四年(1834),他在《綜核名實疏》中,對諸多國事提出自己的看法和主張:崇學校以絕邪教,查保甲以靖會匪,修水利以除水患,廣積儲以備賑施,嚴校閱以肅戎政,嚴防禁以靖海洋。他針對當時吏治腐敗情形,提出清明節吏治,隨時甄別考核部院堂官和各省督撫等要員,加強選拔和重用賢良之才,罷免貪官污吏的建議,受到愛新覺羅·旻寧的贊揚,特對爵滋及科道中敢直言進諫諸人加以提升,以鼓勵言官據實上陳關系國家利弊諸事。十五年,已被提為鴻臚寺卿的黃爵滋更加力行勸諫,進呈《六事疏》,就治國家、廣言路、儲將才、制匪民、整頓京城營衛、嚴防外夷等提出自己的主張,后均被道光帝采納施行。其敢于直諫之聲為臺諫之冠。

十九世紀初,英國東印度公司將鴉片輸入我國,吸取現銀,銷路逐年激增,嚴重影響國計民生。黃爵滋多次上疏痛陳鴉片的危害,明確要求禁煙,成為當時禁煙者的著名代表。

愛新覺羅·旻寧十一年(1831)始,黃爵滋先后在《紋銀洋銀并禁出洋疏》、《綜核名實疏》、《六事疏》中,多次提出禁銀出海,嚴禁鴉片的主張。廷臣中對禁鴉片一事意見紛紜不一,措施不力。特別是道光十六年太常寺少卿許乃濟,提出許民間種罌粟以塞漏的主張后,禁煙效果愈差,外商煙船勾結巡海兵弁,明禁暗運現象愈演愈烈,道光帝對禁煙一事猶疑不決。十八年(1838),時為鴻臚寺卿的黃爵滋力主嚴禁鴉片,上《嚴塞漏卮以培國本疏》,列舉大量事實說明銀兩外漏與吸食鴉片的關系,認為“耗銀之多,由于販煙之盛,販煙之盛,由于食煙之眾”,再加上官吏的貪贓枉法,致使禁煙難成。痛斥了馳禁論不能“堵塞漏卮”的危害,提出了“必先重治吸食”的主張。無論官民,吸食者給予一年期限戒煙,不成者平民處以死罪,官吏加等治罪等幾項具體的禁煙措施。愛新覺羅·旻寧奏疏交內外大臣討論,議立章程。爵滋又連疏二次,提出禁煙必派主禁大臣,嚴懲私通番夷首惡者。這個奏疏提出后,湖廣總督林則徐極力推崇。林則徐亦上《籌議嚴禁鴉片章程摺》和《錢票無甚關礙宜重禁吃煙以杜弊源片》兩疏,加強了道光帝禁煙的決心,令林則徐前往廣東省查禁鴉片,黃爵滋改調通政使第一次鴉片戰爭開始后,黃爵滋受命馳赴閩浙一帶,與鄧廷楨共同查禁鴉片,加強海防建設,改造武器裝備,制訂戰守方略,招募水勇鄉勇支援北洋水師,并向朝廷進獻《海防圖》。史家評論:“禁煙之議,創自黃爵滋”。愛新覺羅·旻寧贊其禁煙疏:“非汝痛發其端,誰肯如此說話”。并立即批轉給各地軍政大員,其中包括沈陽市吉林省、黑龍江將軍和直省各督撫,要他們發表意見。因而黃爵滋的這個奏折,對道光帝最后決定采取嚴禁鴉片的政策,派遣林則徐去廣東禁煙起了重大作用,并在國內產生了積極影響。在西方,曾有人繪林則徐、關天培、黃爵滋三人像,稱為“三忠”,可見其影響及于國外。

文學作品

黃爵滋在文學上也極有建樹,以詩文著稱。詩作豐富,尤擅五古,典雅淳厚,格調高昂,經常與在京名士交游唱和,寫下不少反映現實生活之作。《晚晴簃詩匯》稱其“詩循杜、韓正軌,縱橫跌宕,才氣足以發其學”,并收錄其詩20余首。著有《黃少司寇奏疏》30卷,《海防圖》2卷、附表1卷,《仙屏書屋文錄·初集·二集》26卷,《仙屏書屋詩錄·詩集·后錄·二集》34卷,《戊申楚游草》1卷等,并刊行于世。

清史文載

黃爵滋,字樹齋,宜黃縣人。愛新覺羅·旻寧三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遷御史、給事中。以直諫負時望,遇事鋒發,無所回避,言屢被采納。十五年,特擢[zhuó]鴻臚寺卿。詔以爵滋及科道中馮贊勛、金應麟曾望顏諸人均敢言,故特加擢任,風勵言官,開忠諫之路,勉其勿因驟得升階,即圖保位,并以誥誡臣工焉。尋疏陳察天道,廣言路,儲將才,制匪民,整飭京城營衛,申嚴外夷防禁六事,又陳漕、河積弊,均下議行。

時英吉利船艦屢至閩、浙、江南、山東省洋面游奕,測繪山川地圖。爵滋疏言:“外國不可盡以恩撫,而沿海無備可危。”十八年,上禁煙議疏曰:“竊見近年銀價遞增,每銀一兩,易制錢一千六百有零,非耗銀于內地,實漏銀于外洋也。蓋自鴉片流入中國,愛新覺羅·旻寧三年以前,每歲漏銀數百萬兩,其初不過紈袴子弟習為浮靡。嗣后上自官府搢紳,下至工商優隸,以及婦女僧道,隨在吸食。粵省奸商溝通兵弁,用扒龍、快蟹等船,運銀出洋,運煙入口。故自道光三年至十一年,歲漏銀一千七八百萬兩;十一年至十四年,歲漏銀二千余萬兩;十四年至今,漸漏至三千萬之多;福建省浙江省山東省天津市各海口合之亦數千萬兩。以中原地區有用之財,填海外無窮之壑,易此害人之物,漸成病國之憂,年復一年,不知伊于胡底。各省州縣地丁草錢糧,征錢為多,及辦奏銷,以錢為銀,前此多有贏余,今則無不賠貼。各省鹽商賣鹽得錢,交課用銀,昔之爭為利藪者,今則視為畏途。若再數年,銀價愈貴,奏銷如何能辦?積課如何能清?設有不測之用,又如何能支?今天下皆知漏卮在鴉片,而未知所以禁也。夫耗銀之多,由于販煙之盛;販煙之盛,由于食煙之眾。無吸食自無興販,無興販則外洋之煙自不來矣。宜先重治吸食,臣請皇上準給一年期限戒煙,雖至深之癮,未有不能斷絕者。至一年仍然服食,是不奉法之亂民,加之重刑不足恤。舊例吸煙罪止枷杖,其不指出興販者,罪止杖一百、徒三年,俱系活罪。斷癮之苦,甚于枷杖與徒,故不肯斷絕。若罪以死論,臨刑之慘急,苦于斷癮之茍延,臣知其原死于家而不原死于市。況我皇上雷霆之威,赫然震怒,雖愚頑沉溺之久,自足以發聾振瞶。皇上之旨嚴,則奉法之吏肅,犯法之人畏。一年之內,尚未用刑,十已戒其八九。已食者藉國法以保余生,未食者因炯戒以全身命,止辟之大權,即好生之盛德也。伏請飭諭各督撫嚴行清查保甲,初先曉諭,定于一年后取具五家互結,準令舉發,給予優獎。倘有容隱,本犯照新例處死,互結之家照例治罪。通都大邑,往來客商,責成店鋪,如有容留食煙之人,照窩藏匪類治罪。文武大小各官,照常人加等,子孫不準考試。官親師爺家丁,除本犯治罪外,本管官嚴加議處。滿、漢官兵,照地方官保甲辦理;管轄失察之人,照地方官辦理。庶幾軍民一體,上下肅清,漏卮可塞,銀價不至再昂,然后講求理財之方,誠天下萬世臣民之福也。”疏上,上深韙之,下疆臣各抒所見,速議章程。

先是,太常寺少卿許乃濟疏言,煙禁雖嚴,閉關不可,徒法不行,請仍用舊制納稅,以貨易貨,不得用銀購買,吸食罪名,專重官員、士子、兵丁,時皆謂非政體。爵滋劾乃濟,罷其職,連擢爵滋大理寺少卿、通政使禮部侍郎,調刑部。十九年,廷臣議定販煙、吸煙罪名新例,略如爵滋所請。

林則徐至粵,盡焚躉船存煙,議外國人販煙罪。英領事查理·義律不就約束,兵釁遂開。二十年,命爵滋偕左都御史祁俊藻赴福建省查辦禁煙,與總督鄧廷楨籌備海防。洎[jì]英兵來犯,廷楨[zhēn]屢挫敵于廈門市,上疑之。爵滋與俊藻方至浙江省按事,復命赴福建察奏。疏陳:“廷楨所奏不誣;定海不可不速復;水師有專門之技,宜破格用人。”具言戰守方略。又言浙江為閩、粵之心腹,與江蘇省為脣[chún]齒,請飭愛新覺羅·伊里布不可偏聽博爾濟吉特·琦善,信敵必退。及回京,復極言英人勞師襲遠不足慮,宜竟與絕市,募兵節餉,為持久計,以海防圖進。既而琦善在粵議撫不得要領,連歲命將出師,廣東省、浙江皆不利。二十二年,英兵由海入江,乃定和議于江寧,煙禁自此弛矣。尋丁父憂去官。

爵滋為御史時,稽察戶部銀庫,嘗疏言庫丁輕收虧帑之弊。二十三年,銀庫虧空九百萬兩事發,追論管庫、查庫諸臣,罪皆褫[chǐ]職責賠,賠既足,次第予官。爵滋以員外郎候補,病足家居,上猶時問其何在。三十年,至京,會上崩,遂不出。逾三年,卒。

爵滋以詩名,喜交游,每夜閉閣草奏,日騎出,遍視諸故人名士,飲酒賦詩,意氣豪甚。及創議禁煙,始終主戰,一時以為清流眉目。所著奏疏、詩文集行于世。

參考資料 >

黃爵滋.故宮博物院.2023-12-20

?江右風華 | 黃爵滋首倡禁煙.微信公眾平臺.2023-12-20

清代撫州黃爵滋首提禁止鴉片促發禁煙運動.江西晨報網.202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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