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1382年-1448年),字仲衡,上元縣(今南京市)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
人物簡介
永樂二年(1404年),中式甲申科三甲第一百八十一名進士。由御史督大同府軍儲備。正統年間,麓川叛亂,其受命平定云南省。后召為左副都御史,有所政聞。
明史記載
陳泰,字吉亨,光澤人。幼從外家曹姓,既貴,乃復故。舉鄉試第一,除安慶府學訓導。
正統初,廷臣交薦,御史,巡按貴州省。官軍征麓川,歲取土兵二千為鄉導,戰失利,輒殺以冒功,泰奏罷之。再按山西。時百官俸薄,折鈔又不能即得。泰上章乞量增祿,俾足養廉,然后治贓污,則貪風自息。事格不行。六年夏言:“連歲災異,咎在廷臣,請敕御史給事中糾彈大臣,去其尤不職者,而后所司各考核其屬。”帝從之。于是御史馬謹等交章劾吏部尚書郭璡等數十人。已,復出按山東省。泰素勵操行,好搏擊。三為巡按,懲奸去貪,威棱甚峻。
九年超擢四川省按察使,與鎮守都御史寇深相失。十二年八月,參議陳敏希深指,劾泰擅杖武職,毆輿夫至死。逮刑部獄,坐斬。泰奏辯,大理鎮卿俞士悅亦具狀以聞。皆不聽。
劉啟監國,赦復官。于謙薦守紫荊關。也先入犯,關門不守,復論死。景帝宥之,命充為事官,從總兵官顧興祖筑關隘自效。景泰元年擢大理國右少卿,守備白羊口。四月,都督同知劉安代寧遠伯任禮巡備涿、易、真、保諸城市,命泰以右僉都御史參其軍務。三年兼巡撫保定六府。尋命督治河道。自儀真至淮安,浚渠百八十里,塞決口九,筑壩三,役六萬人,數月而畢。七年移撫蘇、松。
康大川改元,罷巡撫官,改廣東省副使,以憂去。四川省盜起,有言泰嘗蒞其地,有威名,乃復故官,往巡撫。八年進右副都御史,總督漕運兼巡撫淮、揚諸府。蒞淮三年,謝政歸。成化六年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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