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那識"(梵文 Manasikara)是佛教用語,它源自巴利語。末那識是佛教“八識”理論中的第七識,它承擔著將個人的認知和感受與自我意識相聯(lián)系的功能。根據(jù)該理論,末那識作為前六識(眼、耳、鼻、舌、身、意)及第八識(阿賴耶識)之間的紐帶,參與信息的傳遞和自我的構建。
在佛教的“八識”理論中,末那識不斷地從第八識中提取信息,并堅持這些信息是“我”的一部分,即將深藏于潛意識的想法和記憶視作自己的身份。通過這種方式,末那識幫助形成了人們對自己恒定不變的認知。同時,末那識還影響著前六個感官意識,并對其加上了自我的印記。因此,人們的知覺和思維都被置入一個以自我為中心的框架內(nèi),這種對自我的執(zhí)著是導致無知與煩惱的根本原因之一,也是生死輪回中痛苦經(jīng)歷的來源。
末那識在佛教修行中的凈化程度與個體達到的精神成就有關。對自我執(zhí)著的減少可以引導人向更高的修行層次—菩薩或覺者(佛)的境界進發(fā)。簡而言之,末那識在個體的心理和行為模式的構建及轉變過程中起著核心作用,是佛教理解自我及其煩惱根源的關鍵概念。
第六識
“意識”依“末那識”為根;緣“法塵”為境。
第七識
“末那識”依“阿賴耶識”為根;緣“阿賴耶識”見分為境。
在輪回
解釋
諸法無我,誰在輪回?
我是誰?或是怎么來的?為什么輪回生死的有情認為我在輪回?
因為阿賴耶識具有相對的恒常性,所以末那識將它視為恒常不變的對象恒生我執(zhí)。末那識的存在是有情流轉生死的根源.
有情凡夫身份的確立也正是末那識的作用。無始以來凡夫的末那識無時無刻不在執(zhí)阿賴耶識為我,與阿賴耶識同時輪回,流轉生死。所以末那識也是在輪回的。
功能
末那識還有向第八識傳送消息的功能:
第七識染凈依,是依六識凈而凈,六識染而染,它只給第八識傳送消息而不加揀擇分別。第八識接受第七識傳來的消息,不分好壞,只管儲存起來,所以阿賴耶識最癡。
丁福保佛
(術語)唯識論所說八識中第七識,以由第八識為所依,以第八識之見分為所緣而生之識也。末那識譯為意。意有思量之義,此識常緣第八識之見分思量,我為法,故名末那。我法二執(zhí)之根本也。然則第六識名為意識,有何分別?彼為依此末那即意而生之識,故曰意識。即依主釋也。此末那即第七識,故云末那識(即意識)是持業(yè)釋也。唯識論四曰:‘是識圣教別名末那,恒審思量勝余識故。此名異第六意識,此持業(yè)釋,如藏識名,識即意故。彼依主釋,如眼識等,識異意故。’同述記四末曰:‘末那是意。’梵manas。
具體解釋
解釋
末那,為梵語manas之音譯,意譯為意,思量之義。唯識宗將有情之心識立為八種,末那識即為八識中之第七識。為恒執(zhí)第八阿賴耶識為‘我’之染污識。為與第六意識(梵mano -vijn~a^na ,意之識,乃依末那之識)區(qū)別,而特用梵語音譯稱為‘末那識’。此識恒與我癡、我見、我慢、我愛等四煩惱相應,恒審第八阿賴耶識之見分為‘我、我所’而執(zhí)著,故其特質(zhì)為恒審思量。又此識為我執(zhí)之根本,若執(zhí)著迷妄則造諸惡業(yè),反之,則斷滅煩惱惡業(yè),徹悟人法二空之真理,故稱染凈識,又稱思量識、思量能變識。且其自無始以來,微細相續(xù),不用外力,自然而起,故其性質(zhì)為‘有覆無記’;乃不引生異熟果,卻能覆圣道、蔽心性。
修行階段
法相宗依修行階段之淺深,而在末那識中立三位,稱為末那三位,即:(一)補特伽羅(梵pudgala ,即人)我見相應位,為末那識緣第八阿賴耶識而起人我見之位。如凡夫、二乘之有學、七地以前之菩薩等有漏心位。(二)法我見相應位,為末那識緣第八異熟識起法我見之位。此乃指凡夫、二乘及未得法空智果之菩薩位而言。(三)平等性智相應位,乃起無漏平等性智之位,即菩薩以法空觀入見道,又于修道位起法空智果及佛果。以上三位之中,前二位屬有漏之位,第三位則屬無漏之位。
記載
又依成唯識論卷五載,末那識之存在,可引用入楞伽經(jīng)、解脫經(jīng)二種教說,及六種道理證明之,此謂‘二教六理’。二教,即:(一)入楞伽經(jīng)卷九謂,思量之性,名意。(二)解脫經(jīng)謂,染污意恒時與諸惑俱生滅。六理,即:(一)不共無明證,謂第六識之作用雖有間斷,凡夫不共無明,則恒無間斷而相續(xù),故須有末那識。(二)六二緣證,前五識以前五根為所依,以前五境為所緣,第六意識亦須有末那識其所依之意根。(三)意名證,末那名意,因系恒審思量,故末那識必須恒存。(四)二定差別證,圣者所入之滅盡定與外道所入之無想定有所區(qū)別,因滅盡定無末那識,而無想定有末那識之存在。(五)無想有染證,修無想定而得生之無想天,雖無第六意識,但仍有我執(zhí),故須有末那識。(六)有情我不成證,凡夫行布施等善,不會成為無漏,無法脫離我執(zhí),乃因有末那識之故。[入楞伽經(jīng)卷八、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三、顯揚圣教論卷一、成唯識論卷四、成唯識論述記卷四末、卷五本、卷五末、成唯識論樞要卷下、大乘義章卷三末]
常見辭匯
八識中之第七識;華譯思量,又譯作意,它恒常在審察,恒常在思量,在審察思量中,念念不忘第八阿賴耶識為我,有四個根本煩惱(我癡、我見、我愛、我慢)跟著它,故我執(zhí)的成見很深,
煩惱便是這末那識的執(zhí)著而生起的。
中華佛教
解釋
唯識宗所說八識中的第七識。梵語作man-as,譯作‘意’。窺基《瑜伽論略》卷十三詳作訖利瑟吒末那,當譯作‘污染意’。舊譯家譯為‘阿陀那識’;新譯家譯為‘末那識’,而以阿陀那為第八執(zhí)持識。此識在諸識的順序上,排在第七位,故稱之為第七識。關于此識,學者所說不一,但均以之為妄識,視為眾生迷妄的本源。
地論家
(一)地論家所說︰地論家以第八識為清凈無垢的真識,視為與真如同一。然必有動此真識,開展生滅萬象的動力,此實即第七阿陀那識,也 所謂生滅妄緣的不覺心,即根本無明。慧遠《起信論義疏》卷上云(大正44?185c)︰‘不覺心起者是第七識,而有其念者是染心。通而言之,皆是妄識;別而言之,不覺是其根本無明,染心是其業(yè)識,乃至相續(xù)識。’
又,《大乘義章》卷三(末)將阿陀那譯為‘無解’,以為體是無明癡闇之心,隨義傍翻而列無明識、業(yè)識、轉識、現(xiàn)識、智識、相續(xù)識、妄識、執(zhí)識八名。其下又分八識為事識、妄識、真識三種。而以阿陀那為其中的妄識,并解釋‘妄’義云(大正44?526b)︰
‘此識會實入虛,推事無事,唯心妄見,故說為妄。又此妄心,親迷真起,迷真取妄,故名為妄。’又說第八為‘心’,第七為‘意’,前六由此‘意’生,故為意識。
唯識家
(二)唯識家所說︰唯識家分八識為三能變,而以末那識為第二能變,并致力解說。其旨趣見于《成唯識論》卷四、《成唯識論述記》卷四(末)、《成唯識論樞要》卷下(本)、《成唯識論了義燈》卷四(末)、《成唯識論演秘》卷四(本)等。茲略述其意如次︰
(1)就名義而言︰‘末那’是梵語,此處翻作‘意’,恒審思慮之義。論曰(大正31?19b)︰‘是識圣教別名末那,恒審思量勝余識故。’意即第七識的特質(zhì)在于恒審思慮。第八識雖恒時相續(xù),但任運無分別,故非審思慮;第六識廣亙?nèi)溃壱磺惺吕怼5虚g斷,故非恒思慮。前五識任運無分別,且有間斷,故無恒審思慮之義。然以恒審思慮之言,余識悉得除去,令之獨顯末那識之特質(zhì)。
(2)就譯語而言︰六、七兩識同稱意識,但《成唯識論》加以區(qū)別,其文云(大正31?19b)︰‘此名何異第六意識,此持業(yè)釋如藏識名,識即意故彼依主釋,如眼識等識異意故。’
此謂第七識以自性思慮,故‘意’即‘識’。第六識依第七識而現(xiàn)了別之用,故為依意之識,兩者間當有差別。
(3)就此識之所依而言︰《成唯識論》謂心、心所所依總有三種,分別是因緣依、增上緣依、等無間緣依。第七識亦必有此三種。
(4)就所緣而言︰印度有四師之異說。首先,難陀以為第七識緣第八之自體分為我,緣其相應心所為我所。火辨以為緣第八之見分為我,緣相分為我所。安慧以為緣第八之現(xiàn)行為我,緣種子為我所。最后,護法以為緣第八之見分為我。《成唯識論》以護法之說為一家之正義,非難前三師之說。文曰(大正31?22a)︰
‘前說皆不應理,色等種子非識蘊故,論說種子是實有故,假應如無非因緣故。又此識俱薩迦耶見,任運一類恒相續(xù)生,何容別執(zhí)有我我所。無一心中有斷常等二境,別執(zhí)俱轉義故,亦不應說二執(zhí)前后,此無始來一味轉故。’
執(zhí)第七、第八之見分為我,是內(nèi)緣相續(xù)、極微細之執(zhí),而認執(zhí)主宰之本體,故總以之為妄分別之根本。
(5)論第七識之相應︰即我癡、我見、我慢、我愛四煩惱;遍行中的作意、觸、受、想、思;別境之慧;與大隨惑中的不信、懈怠、放逸、惛沈、掉舉、失念、不正知、散亂。論云(大正31、23b)︰‘然此意俱心所十八,謂前九法、八隨煩惱,并別境慧。’
(6)論第七識屬三性中何者?因位第七是有覆無記性所攝,于果位轉第七得平等性智,若就此言,是唯善性。
(7)明其起滅︰于三乘無學果、滅盡定與出世無漏道不起,其中有永滅與暫伏之別。論曰(大正31?23c)︰‘阿羅漢者總顯三乘無學果位,此位染意種及現(xiàn)行俱永斷滅,故說無有。學位滅定、出世道中,俱暫伏滅。’
(8)若解第七分位之行相,有三位差別︰與補特伽羅我見相應之位,與法我見相應之位,③與平等性智相應之位。《成唯識論》卷五云(大正31?24b)︰
‘初通一切異生相續(xù)、二乘有學、七地以前一類菩薩有漏心位,彼緣阿賴耶識起補特伽羅我見。次通一切異生、聲聞、獨覺相續(xù),一切菩薩法空智果不現(xiàn)前位,彼緣異熟識起法我見。
此外,唯識家認為在八識之中,末那識有三種位次,稱為‘末那三位’。《成唯識論》卷五云(大正31?24b)︰‘此意差別略有三種,(一)補特伽羅我見相應、(二)法我見相應、(三)平等性智相應。’
補充
(1)補特伽羅我見相應之位︰補特伽羅是梵語,譯為數(shù)取趣,實則應譯為人或生。于第二的法我見,而通稱為人我見。人我見相應之位,系緣第八阿賴耶識而起人我執(zhí)之位,指一切凡夫、二乘有學菩薩七地以前的有漏心之位。
(2)法我見相應之位︰緣第八異熟識而起法我執(zhí)之位,指一切凡夫、一切二乘、菩薩不起法空智果之位。
(3)平等性智相應之位︰是起無漏平等性智之位,即菩薩以法空觀入見道后,又于修道位中現(xiàn)起法空智果之位,為一切佛果。
以上
三位中,前二位是有漏,第三位是無漏。
附
◎附︰侯外廬編《中國思想通史》第四卷(上)第三章第三節(jié)(摘錄)
第六識在意識活動中已形成為一個自我中心,術語叫做‘分別我執(zhí)’(即‘分別計度,執(zhí)為實我’之意)。不過,自我中心還不是持續(xù)的,他本身以外境為對象而具有間斷性。但唯識論者正是依此安排了‘分別我執(zhí)’的必備條件,窺基說︰‘間斷粗猛,故有此執(zhí),余識淺細及相續(xù)故,不能橫計起邪分別,邪分別者,必有間斷及粗猛故。’(《述記》卷四)然而真正的自我中心的建立,乃在于第七末那識,它是我執(zhí)的最后根源,主體即依此而建立,第六識的我執(zhí)亦依此而起。
第七識屬于另一種范疇,它和前六識不同,并不以外境為對象,以內(nèi)在的第八阿賴耶識為它的‘境’。它的作用是思量,即執(zhí)著第八識,思量為自我。這種堅執(zhí)是強烈而生動的,它不隨外境的遷流而有間斷,它所堅執(zhí)的第八識是永恒的。今取有關文句略加檢證︰‘俱生我執(zhí),……此復二種,一常相續(xù),在第七識,緣第八識,起自心相,執(zhí)為實我。’(《成唯識論》卷一)‘此第七識本質(zhì),即以第八為境,由似一常,似實我相,故緣第八。’(《述記》卷四)‘第七唯托第八為相,舉其本質(zhì)言,起自心相。’(《述記》卷四)
說,第六識是與外境相聯(lián)系而構成一個隨外境的遷流而時斷時起的自我中心, ,第七識乃是一個內(nèi)在的、深藏的、無間的自我中心;在這方面,它與第六識及第八識既有共同之處,復有差異,如下文所說︰‘其第六識,體雖是識,而非是意(第七識),非恒審故。’(《述記》卷二十五)‘以相續(xù)思量故,此但名意,第六緣境,轉易間斷,故加識名。’(《述記》卷二十五)‘謂第七識恒審思量,此說恒言,簡(簡別之意)第六識,意識(第六識)雖審思而非是恒,有間斷故。次審思言,復簡第八,第八雖恒,非審思故。恒審思量,雙簡五識,彼非恒起、非審思故。’(《述記》卷十二)‘此我外緣,行相粗猛(指第六識),非第七起,由第七故第六起,此舉由七生增明為論,非實顯之。彼是第六識中我執(zhí),體有間斷,遍三性心間雜生故。’(《述記》卷三十)
自我中心的最后根源的第七識,其特性便是連續(xù)與深遠,如《述記》說︰‘第七深而 ’(《述記》卷四),‘行相深及相續(xù)’(《述記》卷四)。
[參考資料]《入楞伽經(jīng)》卷八〈剎那品〉;《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一、卷六十三;《轉識論》;《唯識三十頌釋》;《顯揚圣教論》卷一;《顯識論》;《解深密經(jīng)疏》卷三;《唯識思想論集》(一)(《現(xiàn)代佛教學術叢刊》);宇井伯壽《瑜伽論研究》;《印度哲學研究》第五冊。
參考資料 >
Manasikara, Manasikāra: 13 definitions.WISDOM LIBRARY.2024-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