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嘌醇(Allopurinol)為一種黃嘌呤氧化酶抑制藥,是唯一能抑制尿酸合成的藥物。該藥適用于原發性和繼發性高尿酸血癥,尤其是尿酸生成過多而引起的高尿酸血癥、反復發作或慢性痛風者、痛風石、尿酸性腎結石和(或)尿酸性腎病、伴有腎功能不全的高尿酸血癥。
該藥不良反應發生率為5%~20%,其中約有半數需停藥,停藥后一般均能恢復正常。主要包括皮疹、胃腸道反應、白細胞減少癥或血小板減少或貧血、神經炎及其他癥狀,國際上曾報道數例患者在服用該藥期間發生原因未明的突然死亡。孕婦、哺乳婦女及對別嘌醇有過敏史者禁用。
別嘌醇可通過口服方式進行給藥,常見的劑型有片劑、膠囊劑等。別嘌醇片為醫保甲類,別嘌醇緩釋片和別嘌醇緩釋膠囊為醫保乙類,復方別嘌醇片未納入醫保。
醫學用途
適應證
適用于:(1)原發性和繼發性高尿酸血癥,尤其是尿酸生成過多而引起的高尿酸血癥;(2)反復發作或慢性痛風者;(3)痛風石;(4)尿酸性腎結石和(或)尿酸性腎病;(5)有腎功能不全的高尿酸血癥。
用法與用量
口服:成人:初次劑量一次口服50 mg,一日1~2次,以后每周可遞增50~100 mg,至一日200~300 mg,分2~3次服。每2周測血和尿酸水平,如已達正常水平,則不再增量,如仍高可再遞增。但一日最大量一般不超過600 mg。維持量:一次100~200 mg,一日2~3次。
兒科用法與用量
繼發性高尿酸血癥:口服:6歲以下每次50 mg,6~10歲每次100 mg,一日1~3次。劑量可酌情調整。
制劑與規格
藥理機制
該藥為黃嘌呤氧化酶抑制藥。別嘌醇及其代謝產物氧嘌呤醇均能抑制黃嘌呤氧化酶,阻止次黃嘌呤和黃嘌呤代謝為尿酸,從而減少了尿酸的生成。使血和尿中的尿酸含量降低到溶解度以下水平,防止尿酸形成結晶沉積在關節及其他組織內,也有助于痛風患者組織內的尿酸結晶重新溶解。別嘌醇亦通過對次黃嘌呤-鳥嘌呤磷酸核酸轉換酶的作用抑制體內新的嘌呤的合成。
藥代動力學
口服該藥后在胃腸道內吸收80%~90%,在肝臟內約70%代謝為有活性的氧嘌呤醇,兩者都不能和蛋白結合。別嘌呤醇1~2小時血藥濃度達峰值,t1/21~3小時。其代謝產物氧嘌呤醇5.2~6.5小時血藥濃度達峰值,t1/214~28小時。腎功能損害者t1/2大大延長。用藥量的70%左右以氧嘌呤醇、10%以別嘌醇由腎臟排泄,其余由腸道排出。并用促尿酸排泄藥可促進氧嘌呤醇的排泄。但肝腎功能減退者,排出量減少。24小時血尿酸濃度就開始下降,而在2~4周時下降最為明顯。
風險與禁忌
不良反應
發生率為5%~20%,其中約有半數需停藥,停藥后一般均能恢復正常。
藥物過量
藥物相互作用
特殊人群用藥
禁忌癥
注意事項
風險提示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藥品不良反應信息通報(第57期)》,警惕別嘌醇片引起的重癥藥疹。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病例報告數據庫數據顯示,別嘌醇片導致的嚴重不良反應以及臨床的不合理使用情況仍較為突出,為使醫務人員、藥品生產經營企業以及公眾了解別嘌醇片的安全性問題,現對該藥品的重癥藥疹情況予以通報,提示服用別嘌醇片后,如果出現任何皮膚反應或其他超敏反應體征應當立即停藥,及時到皮膚科診治。
2021年10月28日,加拿大衛生部發布健康產品的信息提示,別嘌醇的產品專論在黑框警告(嚴重的警告和注意事項)、警告和注意事項、不良反應以及患者用藥信息項下更新了針對嚴重且危及生命的超敏反應風險增加的基因組學(HLA-B*5801等位基因)的安全性信息。HLA-B*5801等位基因已表明與別嘌醇發生嚴重超敏綜合征(包括SJS和TEN)的風險增加有關。
歷史
別嘌醇是由英國Wellcome公司(現葛蘭素史克公司)于1961年研制成功的高尿酸血癥治療劑。注射用別嘌醇鈉由DSM制藥公司研制開發,為第一個靜脈給藥治療高尿酸血癥的藥物。2004年9月,美國Bedford Laboratories公司仿制該藥。
使用情況
1962年,別嘌醇首次應用于臨床,劑型為片劑,1966年獲美國FDA批準,在世界107個國家均有銷售。1996年,注射用別嘌醇鈉在美國首次上市,商品名ALOPRIM,由Nabi公司銷售。2004年9月,獲得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上市。
中國于1988年首次進口別嘌醇片劑,臨床上將其用于原發性和繼發性高尿酸血癥等。別嘌醇片列入了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國家低價藥目錄,價格低廉,在臨床上廣泛使用。中國獲得別嘌醇片批準文號的生產廠家有15家,2012年至2013年實際有7家企業生產別嘌醇片;2014年以來實際只有重慶青陽、江蘇世貿天階、上海信誼聯合3家企業生產別嘌醇片。
化學信息
專利
相關事件
2014年4月至2015年9月,重慶青陽及其關聯銷售公司重慶大同、江蘇世貿天階、上海信誼聯合及其別嘌醇片獨家經銷企業商丘華杰,作為生產銷售青陽、世貿天階、信誼品牌別嘌醇片的三方經營主體,先后四次召開會議,達成并實施壟斷協議。
對此,國家發展改革委認定以上協議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嚴重排除、限制了別嘌醇片市場的競爭,對2014年4月以來別嘌醇片價格上漲具有重要推動作用,增加了廣大高尿酸血癥和痛風患者的藥費負擔,損害了消費者利益。
2016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對重慶青陽、重慶大同、江蘇世貿天階、上海信誼聯合、商丘華杰等五家公司達成并實施別嘌醇片壟斷協議案依法作出處罰,合計罰款399.54萬元。
參考資料 >
Allopurinol | C5H4N4O | CID 135401907 - PubChem.PubChem.2023-10-10
國家醫療保障.國家醫保服務平臺.2023-10-10
常用西藥有哪些分類.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2023-10-10
藥品不良反應信息通報(第57期) 警惕別嘌醇片引起的重癥藥疹.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2023-10-10
藥物警戒快訊第11期(總第223期).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2023-10-10
國家發展改革委依法查處別嘌醇片壟斷協議案.中國政府網.2023-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