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善長(1314年—1390年),字百室,本名李士元,后避諱朱元璋而改名。濠[háo]州定遠縣(今安徽省定遠縣)人。明朝開國功臣。
李善長年少時愛讀書有智謀,元至正十四年(1354年)投朱元璋,從朱元璋征滁州市,謀劃并主饋餉,甚得朱元璋信任,被留用。李善長跟隨朱元璋南征北戰(zhàn),出謀劃策,攻下鎮(zhèn)江后,被封為參議,兼領(lǐng)府司馬,后晉升為行省參知政事。朱元璋稱朱橚,任命李善長為右相國,負責(zé)處理軍隊后勤事務(wù)。朱元璋對平定吳國論功行賞時,李善長因功封為宣國公、升任左相國。公元1368年,朱元璋在應(yīng)天府稱帝,建立明朝政權(quán),擢[zhuó]升李善長為太子少師,授予銀青榮祿大夫、上柱國,參與決策軍國大事。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朱元璋出兵北伐大獲全勝,李善長因功升任開國輔運推誠守正文臣、光祿大夫、左柱國、太師、中書左丞相,晉爵韓國公,位極人臣。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李善長因病辭官歸居,朱元璋賜臨濠地若干頃,設(shè)置守墳戶一百五十家,賜給佃戶一千五百家,儀仗士二十家。一年后病愈,朱元璋委命他負責(zé)修建臨濠宮殿,并遷徙十四萬的江南富民到濠州耕種,由李善長負責(zé)。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李善長被彈劾獲罪,削減年祿。不久,李善長重新被起用,與李文忠李文忠一起統(tǒng)領(lǐng)中書省、大都督府、御史臺,同議軍國大事。洪武十八年(1385年),有人告發(fā)其弟李存義為胡惟庸黨,免其死而不謝。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有人告其知胡惟庸謀逆而不揭發(fā),狐疑觀望,大逆不道。朱元璋便將李善長連同其妻女弟侄等全家七十余人一并處死。李善長終年七十七歲,后被追謚襄愍[mǐn]。
李善長在朱元璋建立明朝政權(quán)過程中,穩(wěn)定后方,協(xié)調(diào)將領(lǐng)之間的關(guān)系,保障后勤供給;他擔(dān)任丞相時,奉命監(jiān)修《元史》,編寫《太祖訓(xùn)錄》《大明集禮》等書,制定郊祀制度、宗廟制度,并商議官民喪服及朝賀東宮禮議。明太祖朱元璋認為,李善長的能力甚至在蕭何之上。清朝大臣張廷玉則認為李善長外表寬厚溫和,內(nèi)心卻愛嫉妒,待人苛刻。
人物生平
早期經(jīng)歷
李善長是濠州定遠(今安徽省定遠縣)人,出生于元延祐[yòu]元年(公元1314年),他年少時喜愛讀書,有智謀,通曉法家學(xué)說,預(yù)計事情大多被他說中。至正十三年(公元1353年),朱元璋率領(lǐng)起義軍攻取滁陽(今安徽滁州市市)時,李善長前往迎接拜見。朱元璋知道李善長是當?shù)啬旮哂械轮耍退徽労螅且远Y相待,并留用他掌管文史書籍。朱元璋曾向李善長請教平定四方戰(zhàn)亂之策,李善長提及漢高祖劉邦生性豁達大度,知人善任,不胡亂殺人,五年便成就了帝王基業(yè);如今元朝綱常混亂、國家四分五裂,若能效仿漢高祖,天下便可輕易平定。朱元璋深以為然,任用李善長為參謀,隨從攻占滁州其他地方,讓他負責(zé)籌劃糧餉,參與機要,制定戰(zhàn)略;李善長自此得到朱元璋信任。
漸受倚重
隨著朱元璋的名氣越來越大,前來投靠的將領(lǐng)眾多,李善長會先考察將領(lǐng)們的才干,再舉薦給朱元璋;又替朱元璋對投誠者表達誠摯情意,使他們能夠安心。李善長也善于調(diào)整軍中矛盾,攻取鎮(zhèn)江市前,朱元璋為整頓軍紀而懲罰將領(lǐng),李善長出面營救才得以赦免。義軍首領(lǐng)郭子興聽信流言,懷疑朱元璋的忠誠,逐漸剝奪其兵權(quán)。郭子興又游說李善長為己所用,李善長堅決謝絕。朱元璋得知后,對李善長更加倚重。
朱元璋駐軍和陽時,李善長設(shè)下埋伏,擊潰前來偷襲的元軍。朱元璋因此稱贊李善長的才能。朱元璋得到巢湖水軍后,李善長極力贊成渡江作戰(zhàn),義軍攻占采石后,朱元璋率軍直趨太平。戰(zhàn)爭開始前,李善長寫下榜文嚴禁士兵違反軍紀,義軍攻占城池后,軍中秩序井然,對百姓秋毫無犯。至正十五年(公元1355年),朱元璋設(shè)太平興國翼元帥府,自領(lǐng)元帥事,任命李善長為帥府都事。李善長隨軍攻占集慶之戰(zhàn),即將攻打鎮(zhèn)江時,朱元璋擔(dān)心手下將領(lǐng)不能取勝,佯裝發(fā)怒要處罰將士,李善長勸解,這才免除了對將士的處罰。
次年,朱元璋升任江南行中書省平章,任命李善長為參議,參與軍機大事,制定賞罰章程;至正二十一年(公元1361年),李善長任參議,兼領(lǐng)府司馬,晉升行省參知政事。朱元璋晉封朱橚時,任命李善長為右相國。因李善長善于往來報聘的言辭,朱元璋若要招降,均由李善長代他撰寫勸解文書。李善長辦事條理分明,朱元璋前后率軍征討時,他都被委命留守大本營,期間將吏順從,居民安然,為前線將士運輸兵餉與糧草,物資從不缺乏。
李善長在對比元朝制度后,勸諫朱元璋設(shè)置兩淮地區(qū)鹽業(yè)專賣,設(shè)立茶法,恢復(fù)制錢法,開礦冶鐵,制定魚稅,使得朱元璋政權(quán)的資財日益富足起來,百姓也不再貧困。吳元年(公元1367年)九月,朱元璋論平定張士誠,在評議將士功勞之時,李善長獲封爵為宣國公,升任左相國,兼律令總裁官。朱元璋曾對李善長提及律法中的三條連坐規(guī)定過于嚴苛,李善長因此請求除大逆之罪外,全部免去連坐之罪,隨后在李善長的主持下,朱元璋命令他與御史中丞劉基等裁定律令,并頒示朝中內(nèi)外。
深受信賴
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在應(yīng)天府稱帝,任命李善長為大禮使,定追封祖、父及冊立后妃、太子、諸王等相關(guān)事宜。又設(shè)置東宮官屬,任命李善長為太子少師,授予銀青榮祿大夫、上柱國,參與決策軍國重事。
朱元璋巡幸汴梁期間,令李善長留守,且一切事情可不經(jīng)請示靈活處理。不久李善長完成六部官制的制定并上奏確定,又商議官民喪服及朝賀東宮的禮儀事宜,率禮官確定了祭祀的制度章程、宗廟建立的次序和等級。洪武二年(1369年),李善長奉命監(jiān)修《元史》,編寫《太祖訓(xùn)錄》《大明集禮》等書。此外,確定天下山川神癨封號、封立諸王、爵賞功臣等大小事務(wù),朱元璋都委托李善長與諸儒臣商議執(zhí)行。
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朱元璋為明成祖北伐的勝利大封功臣。皇帝說道:“李善長雖無汗馬功勞,但跟隨我多年,供給軍糧,功勞很大,應(yīng)當晉封大國。”于是晉封李善長為韓國公,升任開國輔運推誠守正文臣、中書左丞相、特進光祿大夫、左柱國、太師,每年俸祿四千石,子孫可世襲爵位;同時又授予李善長鐵券,可以免除死罪兩次,其子可免除死罪一次。當時獲封為公爵的有徐達、常遇春、李文忠、馮勝、鄧愈以及李善長一共六個人,李善長名列第一,封賞他的文書將他比作漢朝名臣蕭何,褒獎至極。
獲罪被罰
李善長外表寬厚溫和,但內(nèi)心卻愛嫉妒,待人苛刻。同是開國功臣的御史中丞劉基就多次被李善長刁難和加害,后因意見不合,又畏懼于李善長的權(quán)勢,不得不辭官回家。參議李飲冰、楊希圣,曾對其權(quán)威稍有冒犯,李善長馬上將其上奏罷黜官職。太祖所任用的參知政事張昶、大臣楊憲、汪廣洋、胡惟庸先后獲罪,只有李善長,還像原來一樣繼續(xù)在朝廷做官。李善長權(quán)勢地位到了頂點,愈發(fā)傲慢,朱元璋開始對其有所反感。
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李善長生病辭官,得到朱元璋的厚賞。一年后,李善長病愈,朱元璋便命他負責(zé)修建臨濠宮殿。朱元璋還將十四萬江南富民遷徙濠州耕種,讓李善長管理他們,留在濠州數(shù)年。洪武七年(公元1374年),朱元璋又提拔李善長的弟弟李存義為太仆寺丞,李善長的侄子李伸、李佑為群牧所官。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太祖以臨安公主下嫁其子李祺,授為駙馬都尉。初定婚禮,公主嚴范孫婦道。李家成為皇親國戚,顯赫一時,時人極為羨慕。李祺結(jié)婚一個月后,御史大夫汪廣洋和陳寧上疏,宣稱李善長恃寵自縱,陛下因病幾乎十日不能上朝,他不來問候。李善長因此獲罪,被削減年祿。不久,太祖又命被重新起用的李善長與曹國公李文忠一起統(tǒng)領(lǐng)中書省、大都督府、御史臺,同議軍國大事,監(jiān)督圜丘之工程。
株連身死
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丞相胡惟庸因謀反被誅殺,夷滅九族,受到株連而被處死的人很多。胡惟庸和李善長素有往來,且有姻親關(guān)系,但此事一開始并未牽連到李善長;御史臺缺中丞,李善長暫理御史臺事務(wù),多次向太祖提出建議。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有人告發(fā)李善長的弟弟及侄子李存義父子是胡惟庸黨羽,朱元璋詔命免其一死,僅將二人安置在崇明縣,但李善長沒有表示感謝,太祖因而懷恨在心。
洪武二十三年(公元1390年),李善長曾經(jīng)打算修建府第,私下從信國公湯和那里借來衛(wèi)士三百人,湯和密告朱元璋,引發(fā)朱元璋對李善長的厭惡。同年四月,京城有百姓受株連而被發(fā)配到邊疆;李善長多次為自己家的親屬丁斌等人求情脫罪;太祖大怒,將丁斌治罪。丁斌曾在胡惟庸家里做事,于是再次揭發(fā)李存義與胡惟庸互相交往的事情。隨即,李存義父子被逮捕,二人的供詞里又揭露李善長曾包庇胡惟庸余黨的事情;又有人告發(fā)李善長知曉將軍藍玉率軍出塞至捕魚兒海時,俘獲了胡惟庸私通沙漠的使者封績一事,卻匿而不報。
御史官員紛紛上奏彈劾李善長,李善長的家奴盧仲謙等,也告發(fā)李善長與胡惟庸之間互相賄贈,經(jīng)常偷偷私語。李善長被捕下獄,罪書上說他自持開國元勛的身份,狐疑觀望,首鼠兩端,對胡惟庸謀逆一事知情不報,大逆不道。朱元璋于是詔命將李善長連同其妻女弟侄等全家七十余口,一并處死。李善長雖擁有明太祖朱元璋賜給的兩道免死鐵卷,但其卷入胡惟庸案被指縱容謀反,不在赦免范圍之內(nèi),鐵券制度上明太祖朱元璋從法律上規(guī)范了謀逆不宥和免死的次數(shù)較少,孫子不免死。而胡惟庸蓄意謀反,李善長知情不報,犯大逆不道罪。因此仍被朱元璋賜死,并株連三族。李善長被誅,終年七十七歲。李善長死后,太祖親自下詔羅列奸黨的罪狀,加在獄辭里面,編纂成《昭示奸黨三錄》布告天下。此外,李善長之子李祺與公主被遷徙至江浦,過了一段時間后去世;李祺之子李芳、李茂因公主的緣故未被牽連治罪。
同僚辯白
李善長死后第二年,虞部郎中王國用上奏朱元璋,認為李善長為臣數(shù)十年,知道天下之大業(yè)不是隨便就能取得的,而他本人已位極人臣,子孫也蒙受恩德,在其晚年并沒有謀逆的必要,況且他親眼見過元朝末年,眾多想要奪取天下的人最終都落得粉身碎骨、覆宗絕祀的下場,能保全自身的寥寥無幾,即便權(quán)柄易主,李氏家族也不過重復(fù)當日的地位,身份不會更加顯赫,因此沒有動機幫助胡惟庸謀反。王國用還提到,像李善長這樣的功臣尚且得到如此下場,只會讓百姓對朝廷失望,國家也會因此而分崩瓦解。
王國用認為李善長沒有謀逆的動機,代王國用起草奏疏的解縉也執(zhí)同樣的觀點。對王國用的上書,朱元璋并沒有責(zé)罰他,也沒有對李善長一事發(fā)表看法。直到崇禎十七年(1644年),南明弘光帝追補開國名臣贈謚時,才追謚李善長為“襄愍”。
歷史評價
明太祖朱元璋認為李善長的能力甚至在蕭何之上。
《明史》里認為李善長外表寬厚溫和,內(nèi)心卻愛嫉妒,待人苛刻……李善長從平民起步,在群雄角力的時候選擇了明主,并投身其中,合力成就大業(yè)。作為開國功臣,他位列上公,富貴顯赫到了極致,可惜卻在暮年自取滅亡。
明朝大臣王國用認為李善長與朱元璋同心,出生入死取得天下,其功績在勛臣中位列第一,生前封公,死后封王,兒子娶公主,親戚拜官,可謂是位極人臣。
明朝大臣楊憲評價李善長無宰相的才能。
后世爭議
關(guān)于李善長受胡惟庸案牽連最終被誅殺一事多有爭議,一種說法認為李善長被誅一案是蒙冤,其被害的原因歸罪于朱元璋本性嗜殺;另一種說法則認為李善長一案部分原因來源他咎由自取,除此以外也是多方面因素的必然結(jié)果。
明朝學(xué)者袁袤、明末清初史學(xué)家談遷、清史學(xué)家趙翼偏向于第一種說法。袁袤認為李善長功比蕭何,即便定罪為胡黨也不能抹滅其功績;談遷則指出李善長案定罪的依據(jù)不足以服眾。趙翼認為胡惟庸死后十年,同謀之人才敗露,顯然是借胡惟庸一事,牽連諸人,趙翼還認為牽連的原因不過是朱元璋“猜忌好殺”的性格使然。
明代官員顧起元、明朝后期官員李贄、明末清初史學(xué)家査繼佐偏向于第二種說法。顧起無認為李善長后期驕縱自大的行為惹太祖嫌惡,而太祖此舉不過是殺雞儆猴,以維護皇權(quán)的尊嚴;明末清初史學(xué)家査繼佐同樣認為李善長受到朱元璋的懷疑、疏遠,最終招致誅戮,雖屬朱元璋刻意為之,但很大一部分仍應(yīng)歸罪于李善長本身識人有誤、眼光不夠長遠。明朝后期官員李贄同樣認為,李善長的死因雖不是謀反,但他過于貪戀權(quán)勢,不護家親,縱容親戚作威作福,才會被殺。
現(xiàn)代明史研究專家吳晗和梁希哲則傾于向觀點一。吳晗對李善長一案的真實性提出質(zhì)疑,認為對李善長定罪所依托的證據(jù)多來自于當世口耳相傳的語言記錄, 缺少更多的實物證據(jù)。梁希哲認為李善長謀反一事屬于欲加之罪。
就是這樣“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開國丞相李善長,榮耀20年即洪武二十三年,70多歲的李善長卻與妻女弟侄70余口,一起被冤斬,故居被抄毀。從此以后,李善長的故居與后裔成為未解之謎。
家族成員
研究書目
《明史·卷一百二十七·列傳第十五》
《明實錄》
《二十五別史》
藝術(shù)形象
文學(xué)形象
影視形象
參考資料 >
李善長.定遠縣人民政府 .2024-04-08
南京記憶|明朝開國丞相李善長.南京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2025-07-30
明朝開國丞相李善長故居與后裔.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定遠縣委員會.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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