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考試,簡稱“國考”,指中央、國家機關以及中央國家行政機關派駐機構、垂直管理系統所屬機構錄用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的考試,由國家公務員局負責組織。2022年國家公務員考試總報名人數突破202萬,183萬余人通過資格審查,創國家公務員考試人數新高;平均競爭比超過60比1,最熱職位競爭比超過20000比1。
國家公務員錄用制度是在吸收新中國干部錄用經驗,借鑒西方制度安排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1993年8月,國務院發布了《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從此公務員制度開始建立和推行。第二年,中央國家行政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首次舉行,公務員考試錄用制度正式在全國范圍內推行。2000年,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將《申論》列為公共科目,統一包括《公共基礎知識》、《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申論》三科。兩年后,國家公務員考試取消了公共基礎知識。2007年,中組部和原人事部發布了《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的通知》,同時原人事部發布了《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該《規定》全面規定了公務員考錄的原則、報考條件、招考程序和方法,以及紀律與監督等內容,進一步完善了考錄制度。
2025年10月15日,2026年國考報名開始,共計劃招錄3.81萬人。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顯示,報考者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8周歲以下,對于2026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放寬到43周歲以下。
發展歷程
國家公務員考試建立背景
新中國成立后,干部錄用工作主要采取國家統一分配、吸收符合條件的人員、社會公開招考三種形式。1953年,新中國頒布了第一個綜合性干部錄用法規文件《國家機關吸收工作人員暫行辦法(草案)》,規定了社會錄用干部的程序和條件,明確提出了以編制空缺為前提,必須審核履歷表、自傳、體檢證明等相關材料,并在必要時進行調查。只有審核合格后,才能正式錄用。
1964年,《關于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錄用干部暫行辦法》規定了錄用人才的審批制度,不經批準,不得私自錄用。1966年至1976年,“文革”開始,干部錄用制度遭到破壞,機關、企事業單位自行任用干部,造成了人事管理上的混亂。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鄧小平發表《論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的重要講話,對當時干部人事制度存在的問題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思想。
1982年,中國第一個明確規定采用考試錄用干部的綜合性文件《吸收錄用干部問題的若干規定》頒布。1984年,中央著手研究制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法》。1989年,中組部、人事部下發了中國第一個明確規定采取考試辦法補充政府機關工作人員的文件——《關于國家行政機關補充工作人員實行考試辦法的通知》,規定了相關工作的原則、范圍、來源、考試種類、方式、程序以及監督等。
第一次公務員考試于1989年舉行,考試主要分為兩科,一科相當于現在的《公共基礎知識》,另一科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1989年至1992年底,全國行政機關通過招考錄用了7.1萬人。
國家公務員考試正式開啟
1993年10月1日,《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頒布,標志著中國公務員制度的正式建立。同時,此條例的頒布也確立了考試錄用制度。1994年,《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規定》正式發布,將原本的“國家工作人員錄用考試”更名為“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從而使得公務員考試逐漸走上了規范的軌道。此后,考試科目和題型也趨于穩定。在同一年的下半年,中央國家行政機關舉行了首次的公務員錄用考試,公務員考試錄用制度正式在全國范圍內推行。
2000年起,公務員考試開始考查《申論》科目,筆試部分由《公共基礎知識》《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三個科目組成。2002年起,國家公務員考試僅考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個科目,但有些省市仍繼續保留考試《公共基礎知識》的科目。2007年,“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一”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二”合并為統一的“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再根據報考類別進行區分。從那以后,公務員考試的類別和科目基本保持穩定。
2005年4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并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實施。根據該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和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的錄用,將采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方式進行 。2018年12月29日,新修訂的《公務員法》頒布,對相關條款進行了微調,標志著中國公務員考試錄用制度進入了法制化的新階段。
2007年11月6日,人事部部長尹蔚民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7號令,公布并施行了《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同時廢止了1994年6月7日發布的《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規定》和1996年9月10日發布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總共有9章39條,對公務員錄用的管理機構、計劃和招考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考試、考察和體檢、公示、審批或備案以及紀律和監督等方面進行了詳細的規定。
報名考試
報考資格
根據歷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公告顯示,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二)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8周歲以下(1986年10月至2007年10月期間出生),對于2026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放寬到43周歲以下(1981年10月以后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考試流程
公告發布
國家公務員一般在十月份左右發布考試公告,考生需留意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專題網站。
網上報名
職位查詢
考生通過網站查閱招考簡章,選擇各招錄機關具體的招考人數、職位、考試類別、資格條件等信息。
報考程序
職位查詢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查詢招考人數、具體職位、考試類別、資格條件、咨詢電話等相關內容。如對《公務員招考簡章》中有關職位的專業、學歷、學位、工作經歷等資格條件有疑問時,可與招錄機關聯系咨詢。
網上報名
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考錄專題網站進行報名并提交報考申請,每次只能選報1個職位。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后,提交真實、準確、完整的報考申請材料。報名后,在指定時間內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報考申請未審查或者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在指定時間內改報其他職位。另外,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需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報名序號,報名確認和下載打印準考證時需提供該序號。
報名確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在指定時間內登錄考錄專題網站進行報名確認并繳費。逾期未完成網上報名確認并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未按期參加報名確認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打印準考證
確認報名成功的報考者,登錄所選考區考試機構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中如遇問題,可與當地公務員考試機構聯系解決。
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公共科目筆試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其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為客觀性試題,申論為主觀性試題,滿分均為100分。這兩個科目的目的是評估考生的公共基礎知識、專業知識水平,以及其他與職位要求相匹配的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
行政職業能力測試試卷分為五個部分,即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常識判斷和資料分析。所有試題均為客觀選擇題,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
申論部分主要通過要求考生對給定材料進行分析、概括、提煉和加工,來測查報考者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該部分全部為主觀性試題,考試時間為150分鐘,滿分為100分。申論材料通常涉及某個或某幾個特定的社會問題或社會現象,要求考生準確理解材料所反映的主要內容,全面分析問題的各個方面,并在把握材料主旨和精神的基礎上,形成并提出自己的觀點、思路或解決方案,并能用準確流暢的文字表達出來。
公共科目筆試試卷分為3類,分別適用于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職位、市(地)級及以下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職位和行政執法類職位。所有報考者均需參加公共科目筆試。另外,報考中聯部、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商務部、文化部、對外友協、外交學會等部門日語、法語、俄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德語、朝語(韓語)7個非通用語職位的報考人員,還將參加外語水平測試。報考中國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的人員,還將參加專業科目考試。
面試和專業考試
各招錄機關將在公共科目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錄用計劃3~5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和專業考試的人選。面試時,報考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號碼、學生證、工作證等)原件、所在學校或者單位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等材料。部分招錄機關在面試階段組織專業能力測試。
時間地點
從2002年起,中央、國家機關國家公務員招考工作的時間基本被固定下來。報名時間一般在每年10月的中旬,考試時間在每年11月的第四個星期六(準確信息以當年公告為準)。近年來,國考報名時間基本固定在每年10月中旬,持續約10天(如2025年國考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15日-24日);2026國考報名時間為10月15日8時至10月24日18時,共計劃招錄3.81萬人。公共科目筆試會于11月30日在全國各直轄市、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和部分城市同時舉行。具體參照準考證上的考試時間與考場安排。
成績查詢
考生可以通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http://www.mohrss.gov.cn)、國家公務員網(http://www.scs.gov.cn)進行成績查詢,同時還可以查詢各職位進入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的人選名單。另外,還可以通過手機短信或語音/IVR方式查詢考試成績和是否進入面試。手機短信方式,連續編輯“RA準考證號”和“報名身份證號后四位”?發送到10662000518進行查詢;語音/IVR方式,移動用戶直接撥打1259089966進行查詢。
公開調劑
調劑時,考生可以通過報名時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調劑網頁,填寫申請調劑的相關信息。如果考生有關于調劑職位所需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和備注等方面的疑問,可以直接聯系招錄機關進行咨詢。
在調劑申請期間,考生有權改變申請調劑的職位。一旦調劑申請期結束,招錄機關將對申請調劑至本機關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按照考生的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如果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排序,如果兩者都相同,則并列排名。
資格審查合格的人數達到規定的調劑人數后,其他人員將不再進行資格審查。
面試和專業考試
當調劑結束后,將形成參加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的人選名單,并會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國家公務員網和考錄專題網站上公布。名單的確定將根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并且按照規定的面試人選比例確定。除了中國銀監會,其他部門的專業科目考試設置和相關事項也會在考錄專題網站和招錄機關網站上公布。
如果通過公共科目筆試的人數不能達到計劃錄用人數與面試人選的比例,招錄機關將通過調劑補充人選。調劑職位和相關信息將在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公布后,由中組部和國家公務員局通過考錄專題網站向社會公布。調劑結束后,報考人員可以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各招錄機關的面試公告。
面試結束后,招錄機關通過考錄專題網站發布報考者的面試成績以及綜合成績。其中,未組織專業能力測試的,綜合成績按照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組織專業能力測試的,綜合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和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共占50%的比例合成。
體檢和考察
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結束后,將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階段的人選。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是將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占50%,而面試成績和專業科目考試成績共占50%。
公示擬錄用人員名單
在確定擬錄用人員時,招錄機關將根據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綜合考慮,并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進行篩選,最終確定候選人。擬錄用人員的姓名、性別、準考證號、所在工作單位或畢業院校等信息將在考錄專題網站上公示,同時也會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考試方式
筆試和面試方式將被采取,公共科目筆試將采用閉卷考試形式。在面試時,將采用抽簽方式確定考場和面試次序,并邀請紀檢監察部門的人員到場進行監督。在面試期間,對面試考官進行封閉管理。
錄用原則
公開考試
指各級機關錄用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必須面向社會公開進行考試。
嚴格考察
指對參加公務員錄用公開考試的人員,從報考資格條件、個人政治表現、思想道德品質、身體和心理素質等方面按照規定進行嚴格考察。
平等競爭
指一切符合報考條件的公民都可以參加考試,享有進入公務員隊伍、擔任公職的平等權利和機會;同時,在公務員考試錄用中,由于錄取人數只占應試人數的一定比例,所以應試者會被層層篩選、逐步淘汰,參與競爭需要依靠真才實學。
擇優錄取
指通過競爭性考試,按照成績排列名次,同時結合其他方面進行全面衡量考核,經過比較和篩選,最后選拔符合要求的優秀人才進入公務員隊伍。
考試紀律
《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定,對違紀違規的考生,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考試資格和考試成績無效、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等處理。
報考期間
考生應做到誠信報名、誠信準備、誠信考試和誠信履約,要遵守公務員筆試、面試考場規則及有關紀律要求,自覺維護公務員考錄工作秩序,不得有以下違紀違規情形:
(1)《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0號)中規定的違紀違規行為;
(2)干擾、串通其他考生或工作人員,影響公務員考錄工作秩序的行為;
(3)組織、參與影響公務員考錄工作秩序的行為;
(4)支持、放任他人從事影響公務員考錄工作秩序的行為;
(5)違反筆試、面試、體檢、測評等紀律規定的行為;
(6)影響筆試、面試、體檢、測評等工作秩序的行為;
(7)其他妨礙公務員考錄工作正常進行的行為。
如果報考者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不實,由負責資格審查工作的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報考資格的處理。報考者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由中央一級招錄機關或者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報考資格的處理,并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考試期間
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由具體組織實施考試的考試機構、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當次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1)將規定以外的物品帶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經提醒仍不改正的;
(2)未在指定座位參加考試,或者未經工作人員允許擅自離開座位或者考場,經提醒仍不改正的;
(3)經提醒仍不按規定填寫(填涂)本人信息的;
(4)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或者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的;
(5)在試卷、答題紙、答題卡規定以外位置標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標記的;
(6)在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的,或者在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
(7)其他應給予當次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處理的違紀違規行為。
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的處理,并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1)抄襲、協助抄襲的;
(2)持偽造證件參加考試的;
(3)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的;
(4)其他應給予取消本次考試資格處理的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報考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的,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或者中央一級招錄機關作出處理。報考地方各級機關公務員的,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或者設區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作出處理。
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或者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的處理,并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
(1)串通作弊或者參與有組織作弊的;
(2)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
(3)其他情節特別嚴重、影響惡劣的違紀違規行為。
參考資料 >
國考是公務員考試嗎?.中公教育.2023-07-30
薦讀|關于《公務員錄用規定》,你想知道的都在這里.微信公眾平臺.2023-07-30
地方公務員考試和國家公務員考試五大區別.西安科技大學就業指導中心.2023-07-30
超202萬人報考2022年國家公務員 招錄人數近年來首破三萬.光明網.2023-07-30
中國公務員錄用制度的發展歷程與變革趨勢.中國經濟網評論理論.2023-07-20
國家公務員考試前世今生.微信公眾平臺.2023-07-13
2026國考10月15日開始報名,共計劃招錄3.81萬人.大象新聞-百家號.2025-10-14
2026國考應屆碩博年齡放寬到43周歲以下.界面新聞-騰訊網.2025-10-14
【科普】國家公務員考試發展歷程.微信公眾平臺.2023-07-16
百年瞬間丨中央國家機關首次招考公務員.央視新聞.2023-07-20
2023國家公務員考試新手入門指導:國考發展歷程.華圖教育.2023-07-30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陜西省人民政府.2023-07-20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國政府網.2023-07-20
公務員錄用、調任、培訓規定及平時考核試行辦法發布.大眾日報.2023-07-20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中國政府網.2023-07-20
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中國政府網.2023-07-20
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國家公務員局2018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2025-10-14
國家公務員公告一般幾月份出?滿足條件才可報考!.環球網校職教在線.2023-07-30
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國家公務員局.2023-07-16
公務員考試時間是什么時候.華圖教育.2023-07-30
國家公務員局考試錄用司負責人就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劃定合格分數線等工作答記者問 發布日期:2012-01-06 打印本頁.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23-07-20
公務員考試紀律是多少(公務員的工作紀律包括).四川人事考試網.2023-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