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漢中新集殺人案,是2018年發生在陜西省漢中市的一起刑事案件。
張扣扣家與王自新家是鄰居,都居住在漢中市南鄭區新集鎮王坪村。張扣扣母親汪秀萍在1996年因鄰里糾紛,被王正軍(王自新三子)故意傷害致死(據張扣扣的父親張福如所說,當年用木棒打死人的是王家的二兒子王富軍),張扣扣因此一直心懷怨恨。2018年2月15日,南鄭區公安局發布通報稱,2018年2月15日12時20分許,陜西漢中市南鄭區新集鎮王坪村14組(原三門村2組)發生一起殺人案件,犯罪嫌疑人張扣扣(男,35歲)持刀將鄰居王自新(男,71歲)及其長子王校軍(47歲)當場殺死,將王自新三子王正軍(39歲)刺傷后搶救無效死亡,作案后張扣扣潛逃。隨后,張扣扣闖入王自新家中,持刀殺害王自新。張扣扣回家取來菜刀、汽油燃燒瓶,又將王校軍的小轎車左后車窗玻璃砍碎,并用汽油燃燒瓶將車點燃,致該車嚴重受損,毀損價值32142元。2018年2月17日7時45分,自感逃跑無望的犯罪嫌疑人張扣扣到漢中市公安局南鄭分局新集派出所投案自首。
2019年1月8日,陜西省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張扣扣犯故意殺人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死刑,二審維持原判。2019年7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死刑并執行。
案件背景
1996年張扣扣母親死亡案
1996年8月27日,因汪秀萍朝王富軍(王自新二子)吐口水,引發與王正軍、王富軍爭吵并撕打。汪秀萍拿一節扁鐵在王正軍左額部、左臉部各打一下后,王正軍撿起一根木棒朝汪秀萍頭部猛擊,致其重傷后死亡。
由于王正軍當時未滿18周歲,且能坦白認罪,加上汪秀萍對引發本案起因上有一定的過錯行為,法院對王正軍從輕處罰。最終,王正軍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賠償張福如(汪秀萍丈夫)經濟損失9639.3元。此后,兩家未發生新的沖突。
還有一種說法是,在1996年8月27日是王富軍(王自新二子),拿著棍子,朝汪秀萍頭部猛擊,致其重傷后死亡。
人物關系
參考資料:
案件經過
2018年春節前夕,張扣扣發現王正軍回村過年,產生報復殺人的念頭,于是準備了單刃刀、汽油燃燒瓶、玩具手槍、帽子、口罩等作案工具,并暗中觀察王正軍和其家人的行蹤,尋找作案機會。
2018年2月15日(除夕)12點,王校軍、王正軍二人與親戚上山祭祖返回,在走到村委會門前時,守候在此的張扣扣蒙面持尖刀朝王正軍頸部猛割一下,連續捅刺其胸腹部等處數刀,并追趕上逃跑的王校軍,朝其胸腹部等處連續捅刺數刀,然后返回再次捅刺王正軍數刀,致王校軍、王正軍死亡。隨后,張扣扣闖入王自新家,持刀捅刺王自新胸腹部、頸部數刀,致王自新死亡。之后,張扣扣使用自制燃燒瓶點燃王校軍家用轎車,致車輛后部燒毀。張扣扣隨即逃離現場。
警方追捕
2018年2月15日,張扣扣殺人逃離現場后,警方接到報案,立即聯合市、區公安機關進行全力開展調查、追捕工作,并發布懸賞通告。而張扣扣由于沒有錢財證件、沒有信賴的親朋、同時又受到公安機關布網抓捕的客觀壓力下,在2月17日被迫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案件審判
一審
2019年1月8日,陜西省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張扣扣故意殺人、故意毀壞財物一案。
法院認為:張扣扣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殺人后故意焚燒他人車輛,造成財物損失數額巨大,其行為又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張扣扣蓄謀報復殺人,選擇除夕之日,當眾行兇,先后殺害王正軍、王校軍和王自新三人,同時還燒毀王校軍家用車輛,其犯罪手段殘忍,情節惡劣,后果和罪行極其嚴重,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極大,應依法懲處并數罪并罰。
法院當庭判決張扣扣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宣判后,張扣扣當庭表示上訴。
二審
2019年4月11日,陜西省高級法院就張扣扣案二審進行開庭審理。陜西省檢察院指派4名檢察員出庭履職。檢察員在庭前審閱了案卷,核實了證據,提審了上訴人,并參加了庭前會議。庭審中,檢察員認真聽取了上訴人及其辯護人的意見,并就上訴理由、焦點問題、輿論關注展開了舉證質證,出示了相關證據材料,還原了案件事實,回應了社會關切。檢察員詳細剖析了上訴人犯罪行為及主觀心態,揭露了其以不公正為借口企圖干擾司法審判,逃避法律責任。對辯護人的觀點和意見,檢察員發表了有力、有理、有節的意見。張扣扣雖有自首情節,但根據其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最終,二審庭審歷時8小時,經過合議庭評議,法庭采納了出庭檢察員的意見,依法當庭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執行死刑
2019年7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死刑后,張扣扣被執行死刑。
相關輿論
在此案發生以后,一些網民以“為母復仇”的理由,對張扣扣表示同情,甚至指責法院的判決不公。有不少網民認為其年少時母親被打死,成長過程中缺少家庭關愛,最終“為母報仇”屬“事出有因”,應該留其一命。同時也有媒體,簡單地將此案定性為“為母復仇”,在一定程度上誤導了輿論,致使相當一些民眾為張扣扣打抱不平,這種態度和觀點甚至一直延續到現在。
出庭檢察員意見書表明,張扣扣長期以來工作、生活的巨大壓力造成其心理失衡才是其根本原因。王家人只是其沖破法律和道德約束而肆意宣泄不滿情緒的發泄對象,所謂“為母報仇”也只不過是其掩飾承受不住生活壓力而走向極端的一個借口。意見書上也表示,在現代法治社會中,“血親復仇”已被摒棄,國家救濟渠道暢通,私力救濟不允許,除非是緊急情況,如正當防衛等。這是維護社會公共秩序的必然,也是公訴案件排除私力救濟的根本原因。
社會影響
張扣扣案是一個備受關注的社會熱點案件,最高法院最終核準其死刑,引起了廣泛的討論和關注。這個案件成為了一堂生動的普法課,提醒人們法律的權威和必要性。各地司法機關和普法部門也以此為契機,進一步加強了對法治觀念和法治意識的宣傳和教育,讓全民守法成為自覺的行為。提高了公眾對法律的尊重和信任,促進社會的和諧與穩定。
通過張扣扣案的審理過程和最終的判決結果的廣泛傳播,對人民群眾的刑法教育,起到了積極的作用。讓人們認識到,當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時,第一選擇應該是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問題,而不是采取私力報復的方式。這樣可以避免引發更多的糾紛和矛盾,保證社會的和諧與穩定。
2020年1月15日,張扣扣案入選了2019年度十大法律監督案例。
案件評價
《華商網》評:堅持以公開促公正,通過圖文直播向社會公開一、二審庭審過程,回應社會關切,還原事實真相,網絡點擊量達3.7億人次。本案的依法處理,表明了法律秩序必須得到維護的司法態度,引導公眾摒棄私力報復觀念,正確對待和依法處理矛盾糾紛。
《人民法院報》評:只有法治才能讓人告別“俠客之心”。個體的認識能力是有限的,有許多隱秘的事情我們并不知曉,因此個人對于正義的理解一定是片面的。憑借個體對正義的有限理解去匡扶正義,很有可能出現災難性的后果。
吳沈括(北京師范大學副教授、法學博士)評:在我們力建設現代法治國家的時代進程中,如何避免張扣扣式悲劇的再次重演才是我們需要深入反思的真問題,為此尤其需要合力堅持作為最低限度道德尺度的法治精神,共同摒棄私力報復的暴戾做派。
顧永忠(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評:這種冤冤相報,如果去鼓勵,那么就沒完沒了了,同時社會也就發生大亂,我們的法律秩序也就會造成嚴重的破壞,所以我們任何人都不能鼓勵用這種方式來解決人際關系中發生的矛盾糾紛。如果張扣扣和家人對1996年這起案件認定的犯罪事實和判決不服,其實是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尋求解決的。然而誰也沒有想到,在判決作出20多年后,張扣扣最終選擇了用殺人的方式來進行報復。對于這樣的悲劇,在依法治國的今天,除了惋惜之外,更值得我們每一個人去深思。
參考資料 >
陜西漢中“2·15”殺人案死者之一曾致嫌疑人母親死亡.新京報網.2023-02-28
【獨家調查】牽涉22年前的一起沖突 張扣扣殺人案細節現場還原.央視網.2023-06-17
張扣扣故意殺人案.中國法院網.2023-02-28
2019年度十大法律監督案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2023-02-28
“張扣扣故意殺人案”一審宣判 被告人被判處死刑.中國新聞網.2023-06-17
陜西除夕夜殺人案犯張扣扣執行死刑 臨刑前見家屬.新浪網.2023-06-17
男子除夕殺害3人后潛逃 目前已投案自首.網易新聞.2023-06-26
張扣扣故意殺人、故意毀壞財物案二審當庭宣判.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2023-06-18
張扣扣故意殺人、故意毀壞財物案二審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2025-08-05
張扣扣被執行死刑!張扣扣殺人案始末庭審細節梳理 張扣扣官方最新消息.海峽網.2023-02-28
法制日報評張扣扣案:愿類似悲劇不再發生.今日頭條.2023-06-17
張扣扣案:用換位思考凝聚“正義”共識.今日頭條.2023-06-17
張扣扣案出庭檢察員意見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2023-06-26
法學專家談張扣扣案:在人情與法律發生沖突時,必須堅持法律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2023-06-26
2019年度十大檢察新聞十大法律監督案例評選揭曉.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2023-12-17
張扣扣故意殺人、故意毀壞財物案入選陜西法院十大審判執行案件.今日頭條.2023-06-18
張扣扣殺人案輿情反轉啟示:行兇犯罪不能被美化.荊楚網.2023-02-28
在崗教師.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2023-02-28